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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4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森林防火 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4篇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篇(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4篇,供大家参考。

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4篇

篇一: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2 篇 (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 100 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

 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 35 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

 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理念,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应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林火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 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 0.5‰以下。

 三、工作部署 (一)落实责任体系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

 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乡镇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能,承担森林防火主管行政主体责任,督促所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经营主体或林权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并在火灾发生时按照《XX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包保牵头单位在防火期内协助所包保乡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参与森防指对所牵头包保乡镇的督查暗访。县直包保单位要给予包保村提供 3000 元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包保村宣传、防控工作,防火紧要期,派出人员驻包保村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4.落实经营主体自防责任。各经营主体及林权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及涉林工矿企业、仓库、森林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巡护,采取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自身的森林防火责任。

 5.完善联防和监护制度。对山场相连的行政区域,特别是与邻近省、市、县相连区域,要推广和制定村民联防及区域性护林联防等联防制度,加强区域内森林防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火灾信息共享。

 (二)完善信息体系 1.组织机构。各乡(镇)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有领导带班值守的 24 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每日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零报告”制度。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的火情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火灾处置过程中,每隔 1 小时要报告火场态势,以利于指挥部准确判断,及时决策;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4.信息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完备的森林防火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工作方案等材料,实时报告涉火信息。涉火信息对外发布、新闻记者接待统一归口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健全预防体系

 1.宣传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营造广泛、浓厚、持久的宣传氛围,结合扶贫走访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火知识,务求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入心入脑,经久不衰。

 (1)及时召开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县开到乡(镇)、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乡(镇)开到村,村开到组 ,组开到户。宣讲政策,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2)森林防火期内,县政府将依法发布《禁火令》,各地要及时将《禁火令》送达到每一农户和重点涉林经营主体,宣讲到位,并在重要场所广泛张贴。

 (3)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碑)牌和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车标、学校开设防火课和开展森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介播放宣传字幕(片)、举办防火主题娱乐节目等传统宣传形式,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和广度、深度,并因地制宜创新、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非雨雪天气必须有宣传车上路宣传,播放森林防火音频;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须悬挂到每一村(居)民小组;国道、县道和乡镇干道森林防火宣传牌(碑)达到双向一公里一块。

 2.预警响应。各乡(镇)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动态响应,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重采取切实措施,管控好火源。

 (1)网格巡查。根据辖区地理条件、村落分布、行政区划,合理划分责任网格,设定基本巡查路线,以乡镇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重点监控。对辖区的特殊人群(智障人、老年人、小孩、有农耕能力的留守村民、有狩猎习惯的村民等)要登记在案,并落实相应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对辖区的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采取设置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

 (3)设点瞭望。根据辖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因简就陋,合理布设瞭望哨(家庭瞭望点),定人、定岗、定责,以对全区域烟情、火情实时发现,及时报告,立即处置。

 (4)卡点检查。各乡(镇)、各重点防火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林场)要在进入辖区国道、县乡村道等主要路口合理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站(卡),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入山人员火源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及值守记录。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须在用火 3 日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防火期内“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快查快处森林涉火案件;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快诉快审,从严从重打击森林涉火犯罪行为。

 4.实行村为主机制。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包保的基础上,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身处其境、熟悉情况、人脉通畅、反应及时”的优势,从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健全森林防火“以村为主”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5.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各乡(镇)要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点。重视开展火烧迹地、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火灾能力;加强森林抚育管理,推广抚育间伐、卫生伐,减少林内可燃物;逐步在重点区域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各乡镇对域内的茅草山要全面合理规划设计,多方争取资金、项目,尽快改造。

 (四)完备扑救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体系,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镇要根据《XX 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必须组建 20 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接到扑火任务后 10 分钟完成集结。各乡(镇)必须组建 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求人员接到任务确保 15 分钟内完成集结。村级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求每一位主持日常工作的村

 干部负责保持联络 5 个以上身体健壮的在村村民作为基础单元,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实战技能培训,平时确保联络通畅,有火救火;在防火紧要期,参与网格巡逻,快速处理违规野外用火和初发火情,以免小火酿大灾。

 2.物资储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物资储备库,常备不少于 50 万元的森林防火物资。各乡(镇)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点,按照“5 个 100”、“2 个 30”的原则,储备 100 把钢锹,100 把弯刀,100把电筒(头灯),100 个水壶,100 条毛巾,30 把手锯,30 个防护头盔等基本物资(不包括已配备到森林消防队员个人的装备),并确保实时消耗及时补充。有条件的乡镇可按需添置高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高端消防装备。

 3.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所在乡(镇)和毗邻乡(镇)按规定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确保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有一人及时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视情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相应等级响应。县、乡(镇)各森林消防队要绝对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按要求集结、开拔、参战。

  (五)建立保障体系 1.强化监督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范围,安排专人,分时段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将通报,视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各乡(镇)对所辖区域也应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稳定经费保障。县乡(镇)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常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开展。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分别纳入乡(镇)综合目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逐步建立完善的县级森林防火工作评价体系。各乡镇也要完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

篇二: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 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和谐林区、 平安林区, 确保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 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防为主、 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 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 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 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 应急处置、 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 努力控制一般火灾, 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 伤亡, 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5‰以内, 为绿色潍坊、 平安潍坊、 和谐潍坊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为确保全年森林防火安全, 市和各县市区要专门召开森林防火会议, 进行专题部署, 各县市区要采取广播、 电视等形式, 深入广泛地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切实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各进山路口 、 林区道路两侧和县、 乡 驻地, 都增设防火宣传标牌, 各森林旅游景区进山沿途刷写森林防火标语, 门票上标注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教育和警示入林旅游休憩人员 文明旅游、 平安旅游。

 3 月 为全市“森林防

 火宣传月 ”, 市和各县市区要集中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三、 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各有关县市要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杜绝火种进山, 及时下达“封山令” 。

 对确需进入林区的人员 , 必须持有县市林业局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各旅游景点要划定戒严区域。

 加强各类防火检查站建设。

 全市各国有林场和连片面积在 1000 亩以上的集体林区, 都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 设立防火检查站, 对进山人员 收缴火种, 并对人员 、 车辆进行登记, 严禁火种、 破险车辆进山。加大野外巡查力度, 杜绝野外用火发生。

 节假日 期间, 森林公安民警和护林员 坚持在岗在位, 不间断巡查, 及时、 准确地发现并制止野外随意用火行为和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坚决杜绝在林区上坟烧纸、 燃放鞭炮、 焚烧地边地堰、 吸烟等违法用火。

 对周围村庄的一些个别智障人员 , 也以家庭为单位, 落实责任人, 加强教育监管。

 四、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 一)

 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 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 增强预案的针对性、 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

 各县市区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 使有关领导、 部门和人员 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 熟记自 身职责, 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抓好森林防火指挥员 、 防火办主任、 森林消防队长和扑

 火队员 等重点岗位人员 的业务培训, 提高组织指挥能力, 扑火技能和安全自 救能力。

 ( 二)

 扑火队伍准备。

 市、 县、 乡 都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加强装备建设, 严格训练,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扑火灭火技能。

 防火期内, 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做到集中食宿、严阵以待, 遇有森林火灾, 确保“打早、 打小、 打了 ”, 努力减少林火损失。

 发生森林火灾时, 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 靠前指挥, 以人为本, 重兵出击, 科学扑救。

 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 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 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 三)

 物资保障准备。

 负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县市区都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 建立联防救援机制, 落实后勤保障措施,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 四)

 火案查处工作。

 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 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 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 并公开曝光, 以教育群众, 震慑犯罪。

 五、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 国家制 定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 认真组织好林火预测预报网、 通讯网、 了 望探测网、林火阻隔网( 四网)

 建设规划, 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 规范化程度。

 对现有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 使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 95%以上。

 市森林防火

 办要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监测中心的作用, 实现对 5 个山区县市森林防火的指挥调度, 临朐县国有沂山林场、 嵩山林场、 九山林场、 丹崮林场、 青州市杨集林场, 全部要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全天候监控林场火情, 作好预警准备。

 市森林防火办将开通对青州市杨集林场、 临朐县沂山林场、 九山林场、 嵩山林场的视频监控。

 六、 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 一)

 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

 落实新的《森林防火条例》, 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纳入当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森林防火经费、 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要检查督导县、 乡 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任务分解情况。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对工作成绩显著的, 及时表彰;对领导失职, 造成重大损失的, 严肃惩处。

 要根据领导变动情况, 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 , 防止人员 不到位, 工作出现空档。

 ( 二)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森林防火部门要对森林防火工作真抓实管, 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 标责任状进行考核。

 要制定下发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定期

 召开会议, 及时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活动, 对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分类指导, 精心组织实施。

 ( 三)

 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 以及春节、全国全省“两会”、 清明节、 五一节等关键时期, 各森林防火重点县市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乡 ( 镇)、 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 胜区的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及时开展全面自 查自 纠。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重点县市、 国有林场、 森林公园和风景名 胜区进行督查。

 各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 责令限期整改。

 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职、 渎职现象的, 要依法追究检查人员 责任。

 ( 四)

 落实指挥部成员 单位责任。

 充分发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作用, 各成员 单位都要划定责任区, 签订责任状,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清明节、 五一节期间要组织指挥部成员 到对口 单位进行森林防火监督检查。

 ( 五)

 加强各级防火办建设。

 积极组织协调, 严格监督指导, 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 有序处置火情, 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 统计报表、 形势分析、 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高质量地完成各级指挥部的日 常工作。

 加强各级防火办设施设备建设, 改善防火办工作条件。

 ( 六)

 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各森林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和规章制度, 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培训, 落实防火资金, 建设防火

 设施设备, 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篇三: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防火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全区森林防火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长效机制,完善森林防火队伍和基础建设,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坚决

 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专门成立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商明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城静、徐金林、张钧同志和区林场场长储冬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区森林警察大队、区林业工作站、各镇(街道、区)林业部门以及有关林业单位(场圃)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森林警察大队,具体负责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推进、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由李城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亚东同志任副主任。各镇(街道、区)林业部门、各有关单位也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专人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前,适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重点单位野外火源管理专项检查,对所辖区域内的国有和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以及祭祀场所等重要区域可能存在的森林火灾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杜绝隐患。督促森林防火重点单位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明确巡查人

 员、区域、路线、时间等要求,在春节、清明节等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间,加强林区祭祀用火管制,可以采取集中定点进行烧纸焚香的办法控制野外火源,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加强管护力量,提升防控能力。区林场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护林员组建兼职森林防火应急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消防器具、通信器材等,做好林区防火通道、视频监控和储备物资建设,进一步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强指挥协调和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森林防火技能和初期处置能力。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也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结合当地安全消防建立应急队伍,配备一定的防火器材,组织开展防灭火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森林防火队伍专业素养。

 (四)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修编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在进入防火期及森林防火关键时段期间,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和各类通讯工具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掌握气象动态,根据火险预警信息,加大巡查力度,备足防火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应对。严格落实火情火灾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规范上报各类信息,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规、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分析等宣传工作,在重点区域要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识、标牌、标语,在重点时段要利用宣传车强化流动巡回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切实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到各负其责、自查自纠,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

 (二)深入抓好问题整治。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行动内容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强化森林防火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强化督导检查。全区森林防火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做好隐患排查、基础建设、值班备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及时通报交流情况,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篇四: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一

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五篇)

 春季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五篇)

 文章定制服务电话:4000-121-855

 (篇一)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昌化镇**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把**每个村、每个**、每块林地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重要区域、敏感部位加强督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森林防火。

 二、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1、全镇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根据值班安排,在节前要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各村在清明节期间,每天均有领导带班,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及时扑灭,并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发生火灾时,带班领导应立即通知镇林业站扑火队前往扑火,并带领镇义务扑火人员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各驻村干部要积极指导村(居)委会进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

 4、村两委成员清明节期间要安排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应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党政办,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5、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都应有村干部、值班人员不定时进行巡逻,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

 作,禁止火源进山。按照禁火令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坚决做到见烟就管、见火就查。

 6、各村森林火灾扑火队在清明节期间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各村应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工作。

 8、各村要根据统一要求安排好人员,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根据各村情况安排共同做好防火工作。

 9、巡查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要在主要**路口,对上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对部分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信息反馈

 1、各村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村护林员每天必须在下午 4 点前向所属村干部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3、各村值班领导必须在每天下午 4:30 前向镇政府值班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各村必须立即向镇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

 (篇二)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坟头,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二)多级联动,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森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篇三)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国家、区、市、县等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力争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6%以内,火灾查处率达到 100%,全面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以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要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杜绝群众的侥幸心理。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重点部位要增加巡林护林人员,严禁火源进林入林,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求家长管教好自家的小孩,不准小孩上林玩火,各村要严密监视患有精神病的人进山放火,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汇报。各中、小学校要用集合时给学生多讲一些防火知识,严禁学生放学后在野外玩火。各村要派干部和护林人员巡林守卡,实行包片负责,严防死守。

 负责清明期间应急救火工作,同时,我镇还设立三个防火宣传点,分别是旧炮竹厂路口(由李元庭负责)、卢屋路口(由韦敏负责)和北风岭路口(由何健负责),定期每天设点进行防火宣传。应急分队成员要随时警觉,听从指挥,一旦发生火情,就立刻上阵,同心协力,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镇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三)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各村、各相关部门必须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提高认识,深入村寨检查防火情况,并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四)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一是村、场要在 3 月 28 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要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村、场要求必须在 3 月 30 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是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村、场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 月 1 日至 4 月 8 日村、组两级要增派巡逻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是村、场要求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镇政府备案。

 五是镇、村两级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委宣传部将森林防火工作要求、知识上电视,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报纸上要大幅刊登森林防火工作方面内容。

 七是镇、教办组织好全镇中小学 3 月 30 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八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场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8 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下到各自片区督促、检查森林防护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镇政府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村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传单口、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 15 至 30 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本镇成立了督查组队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村、场要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由镇纪委监察所、镇委督查室、镇政府督查室、镇林管站组成联合督察组到各村、场督查,发现隐患要求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七是一旦发生火情,一定要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森林防火工作由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村里由各村书记、主任负总责。

 (篇五)

 清明节将至,全镇各地群众上山扫墓迷信用火行为将呈集中暴发态势,也是乡村野外违章用火的高峰期,给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和巨大压力。为切

 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尽力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发生,有效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年 3 月 21 日至 4 月 19 日实施,为期 30 天。

  二、工作目标

 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各村(社区)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高效运转。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对全镇林地实行网格化管理新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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