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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 突发 法院

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案例三十七 庭审中当事人自杀、自残事件处置 【案例背景】 】 2011年1月18日下午,J省W市某法院法警大队突然接到民二庭庭长来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篇

篇一: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十七

  庭审中当事人自杀、自残事件处置

 【 案例背景】

 】

  2011年1月18日下午,J省W市某法院法警大队突然接到民二庭庭长来电,请求立即派警前往民事审判第五庭维护庭审秩序。该院法警大队长接到电话后马上召集3名女警和2名男警,在3分钟内快速赶到现场,及时并成功制止了一名女当事人想跳楼 自杀的恶性事件。

 【案例描述】

 当天下午,该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冯某(委托代理人:李某)与廖某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当庭审结束,书记员让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某签收判决书时,李某即时大声哭喊着“不服,你们这样判决相当于又没帮我分得500亩地,我来这等于白来了,真的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呀,我不如跳楼死掉算了......”。

 李某情绪异常激动,民二庭庭长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拿起电话向法院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了此事,请求立即派法警前往审判庭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庭审秩序。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工作办公室主任、院法警队大队长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一般突发性事件进行处置,召集司法警察大队现在岗的3名女警和2名男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当事人一心想冲上该院办公楼顶楼,但由于该院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的楼梯指纹门紧紧关闭着,导致其没办法上楼。随之愤怒的当事人又大叫着要撞车死,正当她想冲出大门跑向公路时,该院的3名女法警及时将她抱住,并与法官一起对其进行耐心劝说,给她说明案子驳回其诉讼请求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指出她这种冲动的行为只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伤害。

 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教育和劝解,当事人终于平静下来表示放弃自杀的念头,并配合法官签收了判决书。最后,该院的3名女法警还坚持把当事人护送到公共汽车站,目送当事人安全坐上了公共汽车才返回工作岗位。据此,由于该院的出警迅速,一起因当事人情绪太过激动而想自杀的恶性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分析】

 该案件突发情况之所以能够圆满处置,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组织重视是前提

 法院党组历来重视庭审安全,要求基层法庭在事前要认真分析案情,对安全保障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多套应急防范处置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庭审安全。

 二、实战演练是保障

 加强防突处突应急演练。该院法警大队针对值班、值庭等具体工作环境不同的特点,开展“多个假如”应急处突演练,即假如当事人在庭审中突然晕倒、假如当事人自杀、自残、假如来访人员不配合安检无理取闹等情况开展相应的模拟演练。通过“多个假如”的实战演练,有效地提高了法警应急处突的实战能力,保证法警在实战中能应对自如、临危不乱。

 三、快速处置是根本

  为了保证应急处突时能快速出警,该院法警大队经常开展“紧急集合”演练,即要求法警带上某种警械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紧急集合。在本案的处置过程中,司法警察反映迅速,判断准确,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并控制好局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知识链接】

 为依法妥善、有效处置法院突发事件,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法院应编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以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法院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法警队长、执行工作局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中心,由值班副院长任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院的人力物力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工作办公室设在法院办公室,法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法院机关的所有干警编成4个梯队: 1、司法警察大队现在岗的司法警察为第一梯队;2、执行工作局的干警组成第二梯队; 3、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的干警组成第三梯队; 4、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务装备科等院机关其他所有工作人员组成第四梯队。

 三、应急警铃设定

 当院机关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办公室或司法警察大队打铃示警,各梯队警力应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控制局面,止于初发。贯彻边处置边请示报告的原则,争取时间,等待上级和其它外援警力的支援。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 1、一般性突发事件:间断短促铃声若干次;

 • 2、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间断长铃声若干次。

  • 集中地点:院机关审判大楼大厅。

  • 责任追究:对打铃示警后10分钟内未到指定地点集中报到的人员实行倒查,进行问责。

 四、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按应急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漏报,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顺畅,报送及时准确。

 【拓展训练】

 A市人民法院在调解原告胡某(女,59岁)与被告张某(男,61岁)离婚案件过程中,胡某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张某却拒不同意。双方为此在法庭上大吵大闹。承办法官予以劝导和制止,其间,胡某趁人不注意,突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一瓶农药往嘴里倒,情况十分危急。

 • 问题思考:

 •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法院应如何进行处置?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法院在庭审之前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工作?

篇二: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法院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保证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高效运转,全力以赴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某某市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思想上极端重视、措施上极力准备、组织上极度高效,以对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及其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落实好联防联控、值班值守、舆情引导、请示报告等各项机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细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一)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 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二)开展重点人群疫情监测,严防输入性病例。对从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干警,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和自我隔离,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并向本院如实告知有关情况。所

 有来院的外单位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律师,进入本院办公区、办案区均须佩戴口罩; 法院干警因办案、办公尤其是信访接待、安保等接触院外人员的,均须佩戴口罩,并严格做好防护。本院各出入口、接待大厅要安排专人值守,为窗口及安保、信访接待人员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办公、办案场所。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并向卫健委报告,规范处置流程,阻断传播途径。

 (三)科学合理安排司法办案等工作。因春节假期延长受影响的,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办案工作。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本院院领导同意,不得安排干警赴疫情较多地区执行公务,不得在未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四)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取消春节后的团拜活动、各部门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对必须进进行工作部署等相关事项,要尽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机关消毒和物资保障。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办公、办案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定期消毒、保洁,保障医疗防护用品的储备及更新。

 三、做好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告

 安排好假期延长期间干警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工作。如有当事人来访的,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篇三: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应急预案

 近年来, 社会改革的深度、 广度向纵深发展, 社会利益群体不断分化, 各项社会矛盾呈尖锐化趋势凸现。

 加之, 法律援助制度尚未有效形成, 公民的法律素质还比较低, 公民表达意愿的合理途径有限。

 在这样的宏观社会背景下, 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大量发生, 为各级法院带来比较的案件压力和社会压力。

 为进一步加强涉诉非正常信访处置工作的力度,有效稳控各类非正常信访人员 ,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全力维护绵阳政治社会稳定,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 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制定了 处置涉诉信访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涉诉非正常信访, 是指违反《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集会游行示威法》 等有关规定, 来绵或赴省、 进京直接影响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重点地区、 敏感地点社会秩序的涉诉信访活动。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积累的多年经验, 将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涉诉非正常信访:

 ( 一)

 对法院的裁判不服, 在国家机关住地或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蓄意闹事、 静坐、 示威、 呼

 叫 , 散发带有诬蔑性、 攻击性口 号的传单, 张挂标语, 扰乱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公共秩序, 破坏国家声誉, 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 二)

 对法院的裁判不服, 5 人以上集体上访反映共同意见又不推选代表, 不到指定的接待场所上访和非正常上班时间上访的行为。

 ( 三)

 不遵守法院的信访秩序, 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 纠缠、 侮辱、 殴打、 威胁接待人员 , 携带危险品、 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的行为。

 ( 四)

 煽动、 串联、 胁迫, 以财物诱使, 幕后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涉诉非正常信访活动或以信访为名 借机敛财的行为。

 ( 五)

 对法院的裁判不服, 在信访接待场所或机关办公场所滞留、 滋事, 或将生活不能自 理的人员弃留在上述场所的行为。

 ( 六)

 对法院的裁判不服, 拦截公务车辆、 堵塞交通,围堵、 冲击国家机关, 制造动乱或流血事件的行为。

 ( 七)

 与法律、 法规、 规定有抵触的其它涉诉信访行为。

 二、 组织机构与职责职能 为了 有效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 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 协调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担任, 直接抓信访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副组长由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审判监督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便于具体协调部门间的合作。

 领导小组成员 包括立案庭庭长、 法警支队支队长、 行装处处长、 行装处机关事务科科长等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能主要在于协调部门间的合作, 制定相关政策, 并且在处置重大涉诉非信访工作案件时发挥关键的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具体事务主要由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组负责。

 其成员 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 一)

 信访接待组 1、 工作要求:

 坚持便民、 利民原则, 及时、 依法、 文明接访, 慎重处理非正常信访案件。

 信访接待工作是信访工作的窗口 , 由于各种原因, 相当多数的信访群众对法院的公正性存在质疑, 对法官的公正度不信任, 因此对法官的信访工作不理解。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 一部分信访群众辱骂、 威胁甚至试图殴打接待法官; 一部分群众则在法院门口 甚至办公室内高声喧哗, 阻挠法官的正常办公。

 因此, 一部分接待法官对信访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对信访群众态度粗暴、 工作方法简单。

 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 尤其要求相关接待法官做到“骂不还口 、 打不还手”, 对信访群众要有感情, 要理解他们的困难, 即使对于部分态度尤其恶劣的信访群众, 也要坚持和风细雨式的工作态度, 避免激化矛盾、 落人口 实。

 2、 人员组成:

 组长由立案庭庭长兼任, 具体工作由立案庭负责信访接待的同志负责。

 3、 工作职责:

 作为法院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1)

 负 责收集全市各类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的相关信息, 做到件件有登记, 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案涉各基层法院的, 还应及时向各基层法院进行通报。

 ( 2)

 协助值周院领导做好非正常信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 3)

 指派接访人员到达信访现场, 协助法警维持秩序,积极做好解释、 疏导工作。

 ( 4)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庭室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前来处访,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 原则, 应由各基层法院处置的, 及时通知有关基层法院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前来处访。

 ( 5)

 必要时可在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 主持召开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协调会, 与各涉案单位共同研究处置办法,并负责处置办法的督查落实。

 ( 6)

 对赴省、 进京的涉诉信访人员, 应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通知、 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接收、 遣返工作。

 ( 7)

 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 紧急信访事项, 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并采取积极措施, 防止各种不良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

 ( 二)

 安全保卫组 1、 工作要求:

 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 确保信访接待领导、 接待人员和机关安全, 确保非正常信访人员 的安全,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目 前信访工作难度很大, 一些信访群众无理缠诉、 缠访, 甚至使用暴力、 威胁手段威胁法官安全,扰乱法院工作秩序, 因此有必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同时对一些有重大犯罪倾向的信访群众进行必要的监控。

 2、 人员 组成:

 组长由法警支队支队长兼任, 具体工作由法警支队的同志负责。

 3、 工作职责:

 作为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工作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

 ( 1)

 统一调配门卫值班人员 , 严格门卫管理, 禁止非正常信访人员非经正常程序进入机关大楼。

 ( 2)凡遇涉诉信访人员在法院机关以及其它领导机关门口 静坐、 堵塞机关大门、 举牌喊冤、 敲锣打鼓、 大喊大叫 、冲击机关、 拦截领导及审判人员等各类妨碍机关办公秩序和信访秩序的违法现象, 应迅速增派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并配合信访接待领导或其他接待人员 做好疏导、 劝解工作, 控制好局面, 必要时应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3)

 对在重点地区、 敏感地区实施各种违法行为的涉诉信访活动, 也应采取上述措施。

 ( 4)

 对各类涉诉非正常信访行为, 应利用好各种监控设施, 注意随时收集、 固定相关违法证据, 情况紧急时, 报领导小组并由院长批准,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5)

 对可能出现自 杀、 自 残及急病发作的信访人员 , 应与其它工作组一道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控制好局势。

 需要救治的, 及时通知司法技术室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做出妥善处理。

 ( 6)对信访中的精神病人, 要将其强行带入信访接待室,由信访接待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将其带离。

 ( 7)

 对到院领导住处上访或拦截领导车辆的信访人员 ,应与其它工作组的同志一道做好劝解工作, 将其迅速带离现场, 并与有关责任单位联系, 妥善做出处理。

 ( 8)

 在信访接待室配备必要警力, 负责维护信访秩序。

 ( 9)

 及时疏散聚集围观的群众, 对有外国人和港、 澳、台地区人员及新闻记者参与时, 在做好疏散工作的同时, 要禁止其拍照、 摄像、 录音, 对不听劝告已经摄录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予以妥善处置。

 ( 10)

 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 配合信访接待组做好赴省、进京信访人员的接收、 遣返工作。

 ( 三)

 后勤保障组 1、 工作要求:

 为信访接待组和安全保卫组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做到行动迅速、 保障有力。

 2、 人员组成:

 组长由行装处处长兼任, 具体工作由行装处的同志负责。

 3、 工作职责:

 作为法院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的后勤服务部门, 主要职责是:

 ( 1)

 配备、 维护好各种信访接待设施以及监控设施。

 ( 2)

 优先保证处置涉诉非正常信访的办案车辆和经费。

 三、 工作原则 对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的处置, 实行“分级负责、 归口办理、 属地管辖” 原则, 各工作组及本院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大信访格局的要求, 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 通力协作。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 互通有无、 互相配合。

 对各类违法信访行为, 应首先做到耐心劝导、 帮助教育, 对其中少数人经劝说无效, 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要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 依法严厉处置, 起到打击“点”, 震慑“面” 的效果。

 四、 责任追究 有效的工作预案必须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为后盾,因此切实有效的责任追究制是本预案考虑的重点之一。

 ( 一)

 各业务庭及各基层法院接到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的接访处置通知后, 不及时接访处置或者处置不当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二)

 各工作组对涉诉非正常信访案件处理不认真、 不

 及时, 造成工作被动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 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三)

 具体追究办法参照绵中法( 2005)

 58 号《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工作暂行规定》 以及《法官法》 等有关规定执行。

篇四: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院司法警察队伍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经验材料 落实两个规则(既: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则、 人民法院调动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 想起关于突发事件的预防。

 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并不是纸上谈兵。

 前不久, 看了两个法院的违法违纪通报,联想起去年山西吕梁法院脱逃案, 很有感触。

 不可抗力突发事件的发生, 亡羊补牢的做法无可非议, 然而事先可预防的突发事件,事后重复的亡羊补牢的做法, 笔者就不完全赞同了。

 补牢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羊的损失, 那为什么不拆了破旧的羊圈再建个结实一点儿的羊圈呢? 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责任到人, 是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关键所在。

 朝阳市**区人民法院院长纪向前就十分重视庭审安全, 善于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下面看看他们去年审理的刑事个案庭后安全监管总结, 你就知道了预防突发事件庭前预案, 制定相关制度措施的重要性了。

  王某某等 13 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去年 11 月 8 日上午 8 时 30 分在本院一楼大审判庭内不公开开庭审理, 至晚间 10 时 40 分庭审结束, 历时 15 小时。

 庭前, 法警队对于本案的安全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

 为了保证本次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规范司法警察押解、 看管、 值庭、 安检工作, 有效的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依据相关制度及以往的庭审经验制定了本次庭审预案并成立了领导负责小组。

 本次预案本着

  责任到人, 一包到底的原则, 继续沿用” 二押一” , ” 一盯一”的模式并应需成立了安检组, 后勤组, 传递组, 机动组, 押解组,在具体工作中, 各小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密切联系, 团结协作, 有条不紊的为本次庭审提供有力保障。

  一、 庭前准备

 10 月 29 日下午, 法警队与刑事审判庭主审人员就本案的庭审工作进行沟通, 11 月 1 日准备起草预案。

 11 月 2 日法警队将预案草稿报送纪院长及分管院长。

 嗣后, 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联系调警。

 本次庭审安全问题, 院党组、 纪院长十分重视, 11月 5 日, 纪院长专门召集有关负责人就开庭预案、 法警押解、 看管、 值庭等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和周密的安排。

 11 月 6 日, 全体法警参加了庭前准备会议, 对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

  11 月 8 日早 7 时 30 分, **区人民法院各部门干警协同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同志为首的各院法警 11名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法警 4 名, 朝阳县人民法院法警 2 名,中院法警 5 名)

 顶着蒙蒙的细雨集合在**区人民法院正门广场,在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院长胡建国和现场指挥于九江同志的安排调度下, 按照本次庭审预案的预定方案具体落实, 全体干警全部到位, 整装待发。

 7 时 30 分, 以 100 号车为首的五台押解车辆依次出发, 按照预定的行车路线向市看守所进发, 7 时 45 分车队安全到达市看守所, 由法警杨永发同志依次按 13 名被告次序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于九江同志要求市看守所干警将 13 名被告

  人提至看守所二道门内等待各押解车辆负责人依次提出押上囚车。

 8 时 20 分车队安全抵达**法院后院。

 在行至后院大门时,拥堵在后院门口的被告人家属蜂涌而至, 被负责后门警卫工作的安检组迅速的将被告人家属与车队隔离, 并在车队进入后及时关上后院大门, 确保被告家属被控制在大门外。

 此时 13 被告已被全部带入羁押室。

 负责押解的干警采用二押一的模式看管 13 名被告人等候庭审。

  二、 庭审监管

 8 时 45 分庭审正式开始, 首先在法庭调查阶段, 13 被告人将会被同时带入法庭, 全体押解被告的干警采用一盯一的模式近身控制各自负责的被告人, 严防被告人出现逃脱、 自杀、 自伤行为。庭审进入紧张状态。

 而早已等候在审判庭内的机动组已经进入了警戒状态, 控制了审判庭正门, 后门, 南侧窗户等重要位置。

 确保了庭内的安全及其秩序, 也打消了各被告人欲想逃脱的念头。庭上, 核实被告身份的程序已经结束, 宣读起诉书后进行法庭调查, 留下主犯, 12 被告人被带下法庭, 押入羁押室候审。

 负责押解的干警进入二盯一的状态。

 各被告人无计可施, 无可奈何。由于庭审的时间过于漫长, 被告人在等待中表现出明显的不安,烦躁, 似有蠢蠢欲动的趋势, 负责羁押室安全的押解组及时对其加以训戒、 警告。

 成功的稳定了各被告人的情绪。

 中午 12 时审判长宣布休庭。

 后勤组在羁押室内为各被告人准备了午餐, 干警们分 2 批轮流用餐。

 12 时 30 分庭审继续进行, 下午 2 时许, 一

  男性被告人家属欲强行进入审判庭, 被安检组法警迅速控制, 加以充分的思想工作, 此人在淅淅漓漓的小雨中离开法院。

 在庭审进入了质证阶段时, 13 名被告人同时被带入审判庭内, 干警们采取了一盯一的方式看管各被告人, 由负责证据传递的传递组向各被告人传递相关证据, 由于本案的证据多为各类书证以及作案用的管制刀具等物品, 故干警们都格外小心, 密切关注被告人的动向, 并将身体做好预备的动作, 以便在第一时间内控制被告人,防止被告人撕毁书证, 抢夺作案工具事件的发生。

 与此同时, 在审判庭南侧窗户外, 几名被告人家属趁着夜色悄悄的来到窗外,用力的敲打玻璃, 并大声叫喊, 庭内的被告人由于见到亲人在喊,情绪立时高涨, 押解组干警立即对各被告人采取措施, 加以控制,机动组迅速的将窗外的被告家属隔离, 并拉上窗帘, 严格禁止被告人家属来到窗外对庭审进行骚扰。

 庭审持续到午夜 10 时, 各被告人在长达 300 多页的庭审笔录上签字就用了半个多小时。

 庭审结束后, 机动小组立即赶往后院大门处协助安检组将冒雨在门外等候的被告人家属以及过往车辆隔离, 车队得以顺利离开安全到达看守所, 办理完交接手续已是午夜了。

 干警们回到法院后,后勤组为大家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庆祝本次庭审的圆满结束, 干警们回到家中已经是夜深人静, 星光满天了。

  三、 监管分析

 此次庭审的安全监管, 首先集中体现了领导重视, 提前预案,分工到人, 各负其责, 一包到底, 风险共担。

 其次, 由于历史和

  羁押室设计原因, 被告人在羁押室分押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因为被告人进了羁押室后, 看管法警直视不到里面的情况, 所以人少可以, 人多的时候为安全起见只能集中看押, 防止串供罢了。

  通过本次长达 15 小时的庭审, 充分体现了我院司法警察吃苦耐劳, 爱岗敬业的精神, 以及其他各院干警团结协作的优良作风。透过本案的庭审监管, 警队不仅是为被告众多的庭审工作提供了保障, 也为本院以后的安全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从而进一步精炼了法警队伍, 加大了庭审工作的保障力度, 也同时让我们的干警加强了庭审工作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让防患于未燃的思想扎根于心中, 让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体现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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