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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7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复课 校外 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7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1- 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 实施方案 根据XX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和《XX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17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7篇

篇一: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1 -

 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

 实施方案

  根据 XX 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和《XX 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 17 条规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XX 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XX 市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 市校外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工复课实施方案》。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市教育局审批,并在市民政局或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严格复工复课管理

 (一)复工复课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的教职工不复工(聚集办公),提倡电话、网络在线等形式办公;学员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小学校正式开学后一星期。具体复工

  - 2 - 复课时间将按照上级统一规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在省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培训机构完成材料报备,经各镇(街道)教办(XX学院)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方可稳妥复课。疫情防控期间,培训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网络线上授课内容不得早于学校进度。

 (二)复工复课准备。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安全预案,成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建立“一人一表”档案。对返回 XX 前 14 天内离开湖北、温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市或有与湖北、温州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市人员接触史的教职员工在医学观察期满前,或教职员工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返岗。教职员工需申报“XX 全域一码通”,并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表 3)。按照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等物资。对机构所有场所实施全面消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同时,做好消毒纪录,以备检查。注重宣传引导,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学校、家长、社会的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复课审核。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开学时间后,由培训机构自愿向各镇(街道)教办(XX 学院)提出申请,

  - 3 - 申请材料包括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由各镇(街道)教办(XX 学院)进行审核备案并进行全面排查。

 (四)强化日常管理。复工复课后,每天开启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清洗空调,开启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有使用中央空调的培训机构,建议停止使用。做好日常性消毒,以清洁为主,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教学区域、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同时,做好消毒纪录。开展手部卫生教育,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等。

 落实专人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每天的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建立教职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缺课学生追踪制度,有员工、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停止培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在市卫健局、市疾控中心指导下,立即进行相关场所消毒。有条件的培训机构设立隔离观察室,配备紫外线灯等设施设备,用于暂时留观体温检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避免交叉感染。

 三、落实落细责任

 (一)明确监管职责。按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教办(XX 学院)要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对于疫情

  - 4 - 防控期间开展线下培训行为,线上教学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行为,以及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工复课条件擅自复工复课的培训机构,各镇(街道)教办、XX 学院要坚决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列入“黑”,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于工作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严肃问责。

 (二)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停止线下培训行为,不得擅自提前开课形成学生聚集,严防疫情扩散。加强与当地教育管理部门以及疾控、医疗部门的沟通联系。疫情不解除,坚决不开课。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篇二: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 2020 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强化当前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 2 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41.2—2020)和市教育局发布的《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 2020 年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杭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专修学院、从事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无需许可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培训机构,在执行相关审批、登记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本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

 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2.健全组织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由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落实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强联防联控。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 号)以及市、区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对全体员工和学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健康码申领情况进行排摸,组织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 4),做到一人一表, 不漏一人,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确定允许返校上岗人员名单。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 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

 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专人负责,每天消杀 2 次,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XX 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 7)。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具体可参照《XX 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详见附件 8);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 9)。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填写《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详见附件 9)。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 号),每天至少 2 次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专人负责,并及时进行记录,填写《XX 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详见附件 7)。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 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

 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填写《XX 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10),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至属地镇街、中心学校和区教育局。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 6),各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1)机构疫情防控负责人(负责人姓名手机电话);(2)卫生疾控部门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3)教育局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4)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5)所在街道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各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加强复课后的督查工作。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各镇街、登记部门、区教育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督查指导组和中心学校对全区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查,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其各项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培训机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登记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安排在全市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开始,具体时间提前一周通知。

 五、严格按照复工复课流程申报 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详见附件 1)提交相应材料至 XX 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或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民办教育科邮箱进行申请,我局将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复课。

 六、严格按照现场检验要求操作 XX 区教育局在收到复工复课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安排工作人员会同登记部门、属地镇街进行现场检验,检查人员填写《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检查表》(详见附件 3),并给出现场检验初步结论。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 是否制定“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检查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方案”。

 2. 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员工台账资料。

  3. 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检查培训机构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台账资料。

 4. 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检查《XX 区校外培训机构消杀防疫记录表》台账资料。

 5. 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检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的学员台账资料。

 6. 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检查《疫情期间培训机构人员出入登记表》台账资料。

 7. 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照《XX 区校外培训机构防疫物资储备清单》的要求准备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

  8. 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检查《XX 区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学员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台账资料。

  9. 是否建立疫情联防联控和机构例会制度。检查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有属地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区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附件 1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

  一、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

  申请 ﹝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相关制度等﹞ 现场检验 (物资储备、员工建档、环境卫生等)

 初步结论

  二、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流程

 复工申请前准备 ﹝做到“六个到位”﹞ 提交复工申请 (“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

 提交复课申请 ﹝复工核准通知单、复课申请(承诺)表、复课工作方案、相关制度等﹞ 现场检验 (物资储备、员工建档、环境卫生等)

 初步结论

 附件 2 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 一、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课申请(承诺)表 机构 名称

 联系 电话

 详细 地址

 所属乡镇(街道)

  拟复工日期

 拟复工人数

 拟复课日期

 自 查 情 况

  是否制定“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是□

 否□

 是否全面排查员工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

  是□

 否□

 是否发放疫情防控资料,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

 是□

 否□

 是否建立办公和教学场所通风、消毒及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且有专人负责

  是□

 否□

 是否对复课学员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建立信息台账

 是□

 否□

 是否建立师生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

  是□

 否□

 是否准备疫情防控物资(测温仪器、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等)

  是□

 否□

 是否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疫情...

篇三: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于 1 2021 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

 复学复课的 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 2021 年秋季校外培训机构复学复课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 2021 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安排的通知》、市教育局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教育局 9 部门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学时间 9 月 1 日前,全区各类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需向区教体局民办教育管理科提出复课申请,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验收通过后,可有序开学。不得未经审核,擅自开课。

 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区各级部署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规范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准备措施,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秋季复课复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细化复课方案

 针对全国疫情多点散发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提前谋划,细化实化复课方案,按照“一校一案”因校施策,完善入校方案和应急预案。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达不到我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复课。

 (二)落细健康管理 1、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近 14 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校外培训机构和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好防控措施。未按规定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以及开学当日前 14 天内有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 (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无症状 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4、在境外的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提前 返校,新生不报到。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与国内学生同步、

 同要求进行。

 (三)组织应急演练 校外培训机构要在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开展各项防控方案和预案培训,让师生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提高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要与卫健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组建应急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应急演练,把做好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开园的必要条件。要制定发热病人处置、全员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场景应急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或实景演练,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开展爱卫运动 校外培训机构要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秋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开学前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卫生消杀,做好教室、办公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卫生清理,强化关键环节卫生监测,提供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保障校园饮用水安全。

 (五)推进核酸检测 校外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员工要应检尽检,持 7 日内和 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等,方可入校。

 (七)落实疫苗接种

 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大疫苗接种组织宣传,教职工要做到应种尽种。

 三、关于落实“双减”工作 (一)落实双减要求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双减”工作要求,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只能在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至晚上 8:30 之前);不得留作业;不得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式”等不良行为。面向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同上执行。

 (二)规范收费行为 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周期、退费办法;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并公示,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合同文本(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范本)与家长签订培训合同并执行;严格执行一次性收取学费最长跨度不超过 3 个月的规定;不得存在以预付卡的形式收取学费、捆绑或变相推销学费贷款等违规行为。

 (三)加强广告管控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四、关于复学复课申报程序 9 月 1 日前,各培训机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国家“双减”工作要求,并向局民办科提交复学复课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疫情防控工作 1.全体教师 2 次核酸检测证明。一次是 7 天内核算证明,如果审核通过后,再提交一次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2.全体教师接种疫苗证明,如不能接种,需医院开具不能接种证明; 3.开学前进行疫情防控演练,并制作成美篇打印上报。

 (二)落实“双减”工作 1.机构秋季复学复课备案表。

 2.各机构办学许可证和民非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机构收费备案表、收费公示表。

 (备注:以上六项上报材料全部加盖公章,有封皮,标明学校名称,学校编号,具体参看附件 1 模板。申请报告初

 审通过后,我局再进行现场核验。)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成立培训机构秋季复课复学检查专班,自 9 月 2日起对各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凡已经递交开学申请、做好教师核酸检测、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备好防疫物资、校舍无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经审核通过后,局民教科下发准予开课通知单,方可复课复学;但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机构,限期整改,待核验通过后方能开课;未经许可,擅自开课的一律抄送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篇四: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 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 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 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

 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 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 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 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 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 X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XXX 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

 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平安返校和校园稳定安全,根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掌控及及时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长:__副组长:__、__、__成员:学校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学生开学返校工作。

 三、主要职责不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宣传不科普教育、和突发情况(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开学前全员排查分类处置 1.学生工作部负责开学前排查统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学校全面通过班级 QQ、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收集有无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做好开学准备。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在家自主隔离 14 日后方可报到。

 2.学校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学生工作部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处负责在建设留观室,完成对校园尤其是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办公等重要场所的消杀任务。积极采购物资,配发洗手液一瓶。负责安排及送诊车辆。

 (二)报到时全员检查妥善安排 1.安全保卫处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进行消毒处理。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2.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送留观室观察。

 (三)报到后全程防控及时处置 1.坚持对学生晨测,体温异常戒呈现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安排到留观室进一步观察。

 2.学生工作部对进入留观室戒进行隔离治疗的同学,每天通过电话网络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

 3.期间,各部门不丼行不必要的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

 4.安全保卫处负责做好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瞒报不漏报。

 教育培训机构复工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计划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中小学校全面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训机构经备案审核后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后一周复课(具体以各省市通知为准)。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

 3.实施复课条件检查机制。培训机构填写复课申请(承诺)表(附件 2)、防控方案(附件 3)、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 4)、健康登记表(附件 5)、健康监测表(附件 6)。在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机构组建到位、复课防控方案到位、员工健康把关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场所防疫消杀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个到位”。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预案培训要到位,让每一名员工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严格落实全员健康档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详实登记教职员工(包括外籍教职员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码类别情况(附件 4),建立“一师一表”健康档案(培训机构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 5))。教职工未经 14 天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的,不得上岗(附件 6)。

 6.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精准掌握健康情况。3 月 23 日后武汉出来的教职员工由各镇街负责到镇街临时观察点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和血清 IgG 和 IgM 检测。持有当地医疗机构健康检测报告的,需到临时观察点现场核验后可免于检测。

 7.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在正式复课前,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食堂、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8.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红外体温检测仪和口罩。按师生员工数、培训次数,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9.严格规范人员出入。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10.实行员工分...

篇五: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艺术复课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障素梵艺术师生员工复学以后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机构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素梵艺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复学前后的防控工作。

 二、复课前防控措施

 (一)落实防控制度

 1.培训机构建立校领导负责的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疫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

 机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统筹管理,保健老师具体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各老师协助配合。素梵艺术培训其他教职员工、学员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1)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机构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②定期对全机构学员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③负责指导全园学员的检查工作。

  ④严格病例登记,素梵艺术培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

 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电话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区教育局报告。

  ⑤接受卫生部门对素梵艺术培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2)素梵艺术培训传染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保健老师→校长→区教育局→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区疾控中心)

 (3)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①同一班级,一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三天内有多个学员(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素梵艺术培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素梵艺术培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②当素梵艺术培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素梵艺术培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③个别学员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素梵艺术培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④素梵艺术培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素梵艺术培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⑤素梵艺术培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 2 小时)向 XX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 XX 区教育局报告。

  ⑥素梵艺术培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⑦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园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具体责任安排:

 校长(张佳)职责:

 1.全面负责素梵艺术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及时统计素梵艺术培训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情况;对接区教育局保障防控物资供应;负责紧急物资的采办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发放工作。

 副校长(宋行平)职责:

 1.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排查全校师生情况;做好日报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素梵艺术培训领导小组和区教育局。

 2.负责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的上级政策、公告、卫生健康教育资料、生活提示和防控要求;做好防控的相关工作宣传。

 保健老师(张佳)职责:

 1.负责做好机构室内外消毒杀菌等校园疫情防范工作。

 2.负责开学后学员检查的组织和指导,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隔离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 120 进行处置,同时上报。

 2.在教育部门与社区的指导下,制定完善并落实疫情报告、师生员工进校登记和测温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

 (详见附件)

 (二)开展健康排查

 做好排查管理工作,掌握机构所有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

 1.排查清楚有重点防控区域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以及病人接触史的教职员工名单及其身体状况;

 2.排查清楚留在其它区域等待返回的教职员工名单、身体状况和行程动向; 3.排查清楚外地返锡教职员工名单及其隔离情况;

 4.排查清楚每天符合条件能够复工复学的教职员工名单及身体状况。

 (三)做好物资储备与环境整治

 1. 在开学前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包括消毒剂(液)、含氟 84 消毒泡腾片、84消毒液、成人和儿童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红外线体温计(额温仪,不要用耳温仪)、医用手套、酒精免洗洗手液(免洗凝胶)、隔离室、医用隔离衣、呕吐包等。

 (详见附件)

 具体细节如下:

 (1)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资,体温枪、紫外线灯等按班级数配备,消毒液等消耗品按两个月的使用数量配备。

 (2)进校后由专人负责验收把关,危险品注意使用说明。

 (3)物资放置在干燥通风场所,做好标识,防止损害。

 (4)一般防控物资为口罩、手套、工作帽、体温计、洗手液、肥皂、消毒剂、消毒设施、垃圾袋等。

 (5)临时隔离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等,以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进行环境消毒时使用。

 (6)定期清点,及时增补。

 (7)杜绝非法购买、使用伪劣产品或者其他违规现象的发生。

 2. 开展机构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办公室、直饮机、厕所等进行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并设置好隔离室与带有明显标志的疫情防控废弃物专用垃圾桶( 要有盖子)。具体细则如下:

 (1)

 充分认识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素梵艺术培训因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安全风险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做好素梵艺术培训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2)

 落实好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主要负责:园长室 保健室

 (3)

 做好校园环境和设施整治工作 ①关注素梵艺术培训校园及周边环境、建筑环境、室内环境、公共区域以及视线可及的范围都要整齐、美观、干净、舒适。

 ②检查素梵艺术培训水电气等设施和设备安全使用、功能维护、更新更换等,确保不留死角、全方位覆盖。

 (4)

 相关措施

 ①定期清洁,创造优美环境。

 日清洁:1.室内物体表面:对教室、办公室和厕所等公共区域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床、电脑键盘、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便器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含量为 250mg/L~500mg/L 的消毒液(日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2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 500mg/L)擦拭 1~2 次。

 2.室内地面表面:使用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常预防性消毒使用浓度为 250mg/L,防疫期间使用浓度为 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 分钟,再用清水拖地。

  3.室内空气消毒: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促进空气流通。每日打开门窗通风 2-3 次(保育员上班后、学员午餐后),应打开门窗通风不少于 30 分钟。期间也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疫情期间可采用 75%酒精溶液进行空气

 喷雾消毒,手持喷头朝向空中,从里到外、自上而下,由左至右均匀喷雾,消毒完 30 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

 4.门卫室地面和物品(每天二次消毒,84 比例 1:100),厕所地面,隔栏,蹲坑、水池(每天二次消毒,84 比例 1:100),公共走廊楼道区域地面(每天一次消毒,84 比例 1:100),办公室每天一次用酒精擦拭办公桌椅、门把手、电话、电脑等办公器具,用 84 消毒液稀释拖地),半小时后再用清水拖干净。以上场所开窗通风每天三次,每次半小时以上。每天用 84 按 1:100 稀释后用喷雾器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厕所隔断门,半小时后再用清水擦拭一次。

 周清洁:每周三玩具清洗消毒;每周五图书爆晒消毒。

 ②整合优化,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对素梵艺术培训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障。老师们通过平台及时反映问题,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或处置。

 ③统筹协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关爱校园,人人有责,素梵艺术培训多部门联合,每位老师都能发挥主人翁意识,第一时间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互相协作,群策群力,整理整治,做好保障。后勤部门靠前行动,主动做好环境整治隐患排查工作,物业自觉做好日常报告制度,相关人员时刻在线,保持高度戒备,应急救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④绩效奖励,培养主人翁意识。

 为了将素梵艺术培训环境和设施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贴心,素梵艺术培训提倡老师们关心素梵艺术培训,针对现象提出诚恳有建设性的建议,每学期对老师们提出的“金点子”或者“好建议”,进行评比和奖励,每月对班级和专用教室维护到位的老师,在绩效考核中评比和奖励,不断将校园环境提升等工作做

 到老师们的心中。

 3.提前做好材料的消毒和分发工作,建议各班负责老师根据复学学生名单分发到人(桌)。

 4.制定办公和教学场所设备通风、消毒制度及日常卫生检查制度。具体细节如下:

 为切实预防素梵艺术培训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空气消毒制度 ①教室、专用室、办公室、食堂、公共区域、卫生间等活动区域,由专人负责的保洁员每天开窗通风,每天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 3 次,每次不少于30 分钟。

 ②自然通风时,注意室内温度不能过低,避免学员受凉感冒,冬天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课间活动时间保持打开门窗通风;天气暖和后,一直保持通风状态。

 ③等孩子离园或无人情况下,对于密闭不宜通风的房间,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消毒 60 分钟(按照 1.5w/ )。

 ④各班教师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风工作,做好记录。行政人员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纳入月考核之中。

 (2)物体表面消毒制度

 ①桌椅、活动室、操作台等:每日清洁,保持清洁状态。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 500mg/L)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去除消毒剂残留。

 ②地面:每日使用不扬尘的湿式打扫,定期使用有效氯为 500mg/L 的消毒液拖地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拖地。拖把清洗干净后,阳光下暴晒或置

 于通风处干燥。

 ③卫生室或隔离室消毒:在室内安装紫外线灯,均匀分布,每日无人状态下开启 30--60 分钟。室内工作台、桌椅表面、地面每天清洁,并用有效氯 500mg/L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使用 75%的乙醇擦拭消毒温度计、诊疗器械表面。

 ④卫生间:洗手台面、水龙头、坐便器内外及其坐垫和按钮、厕所蹲坑等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为 500mg/L)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⑤素梵艺术培训教学具、活动器材:每日对教学具、活动器材用清水擦洗,保持清洁。定期对表面消毒,硬质光滑表面,使用有效氯 250mg/L——500mg/L消毒液擦拭、喷雾、或浸泡消毒,多孔表面使用 250mg/L 浸泡喷雾消毒,作用 30分钟,教学具清洗后烘干或阳光下暴晒。

 ⑥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教室课桌椅、扶手、公共设施等)、卫生间等重点环节预防性消毒。

 (3)注意事项 ①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天至少消毒二次,同时避免过度消毒。

 ②含氯消毒剂有腐蚀性和皮肤粘膜刺激性,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专人指导,避免儿童接触。

 ③消毒要在无人的环境下进行,化学消毒剂消毒后,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去除消毒剂残留,降低腐蚀性。消毒后开窗通风 60 分钟。

 (四)开展健康教育

 1.提前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做到:每天出门前先自我检测体温,再戴好口罩上班,随身另带一个口罩备用;能正确戴、脱口罩;能正确洗手(七步洗手法);

 能正确处置口罩等疫情防控废弃物。

 2.全机构教职员工自 2 月 20 日起,居家自检体温,并填写体温日检单,本人签字后与承诺书(承诺体温数据真实)一起交给机构存档备查。

 3.线上会议学习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知识培训。

 (学习内容见附件)

 4.通过素梵艺术培训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平台渠道,及时向师生员工和家长发布相关通知和生活提示,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加大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师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劝诫师生、家长少外出尽量不外出,不参加集会,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外出要戴口罩,勤洗手,发现咳嗽、打喷嚏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就医。

 (五)提前做好教学准备

 1.机构原则上不开展任何机构内集会活动,所有会议都以线上钉钉会议完成。

 2.充分发挥备课组的力量,组织教师开展线上集体备课,搜集优质教学资源,并针对本机构学生学情,设计教案、学案。

 (六)开展方案 演练

 组织教职员工(包括保洁人员等)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复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复学工作演练,帮助全体教职员工熟悉和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方案详见附件) (七)实施机构封闭管理

 1.严禁外来人员进出机构,本机构工作人员进出做好报备与消杀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2.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烧、咳嗽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

 3.禁止教职员工将自行购买的物品投递至机构。

 (八)建立隔离室,并制定培训机构临时隔离方案。

 (1)按照隔离室设置需“远离教育教学班级,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要求,设置地点二楼,标注醒目“隔离室”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

  (2)隔离室基本设备:简易床或桌凳、防护用品(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体温计、流水洗手设施(包括洗手液、手消毒液、纸巾)、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液(84 液、75%乙醇消毒液)、登记本、医疗废物专用回收箱。

  (3)隔离观察室由保健老师专门管理,每日进行消毒并做好...

篇六: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培训机构复课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根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时间确定方式

 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二、坚持安全健康原则

 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三、掌握审准操作流程

 (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教育局内,市民中心 A座室,联系电话:)。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 1 和样表 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 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 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 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4)。

 四、指导机构提前准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客户端小程序),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对外地返常的机构员工应实行 14 天的居家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最新要求执行(见附件 5)。坚决拒绝不符合“防疫”要求未能进入学校上课的学生参与机构培训活动。

 3.消杀清洁机构场所。根据《中小学校**防控技术方案》、省疾控中心《**的肺炎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防控指南》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相关要求,指导各机构要排查重点区域、场所,消除安全隐患,在“复培”前两天对机构内教学、活动、楼梯、厕所等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并做好相关记录。

 4.完善防疫保障条件。指导各机构要按照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一定用量的消杀用品(如泡腾片等含氯消毒剂)、紫外线灯、体温检测用品(如红外线额温枪)、防护用品(口罩)、喷洒工具、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等物资,重点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可

 配备、培训兼职卫生保健员)。各机构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点”,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5.加强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各机构要利用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多形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熟悉本机构防控工作要求,在机构内外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和突发公共安全性疾病的宣传提示,增强机构员工、家长和学员的疫情防控意识。各机构要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每一名员工和学员要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五、落实日常防控举措

 (一)日常防控 各类机构“复培”后,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督促相关机构落实防疫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密安排“常态”流程。督促各类机构要按照学员不集聚的要求,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要在教学区外设置相对独立的接送学员家长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注意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培训场所要控制学员人数,人均 3 平方米以上(课桌之间距离不少于 1米),员工、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教学培训活动,停止举办引起家长或学员聚集的教学培训活动。各类机构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教职工用餐应安排错时就餐、同向就坐,就餐中不交流,就餐结束后,立即佩戴口罩离开。

 2.严格机构“封闭”管理。督促各类机构要细化对员工健康状况和出入地区的摸排、登记工作,加强机构人员出入管理。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

 工和不符合“复培”条件的学员,一律予以劝返。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对确有需要进出机构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一律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测温→登记→放行+监视”等流程。

 3.严禁学员“密闭”培训。督促各类机构要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肺炎防控指南》相关指导要求,每天对培训场所做好空气消杀,并应持续开窗通风;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的培训场所,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 1.5 瓦计算紫外线杀菌灯管需要量,每次持续照射时间 15 至 20 分钟。做好空调及滤网消毒,使用效氯浓度为 100—250mg/L 的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对空调进出风口每天擦拭消毒 1 次;过滤网每周浸泡消毒 1 次,每次浸泡10-30 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严肃健康“动态”跟踪。督促各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机构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机构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态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通过“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报送当日数据和按属地社区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并及时通知属地社区、卫生疾控、审批登记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1.强化使命担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强化联防联控。建立区、镇(街道)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层次培训机构防控工作体系,帮助各类机构准确掌握区教育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疾控、就近发热门诊医院、所在社区等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3.强化督导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在各类机构“复培”前后开展明查暗访。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机构,对不符合防疫条件违规“复培”或疫情防控流于形式的机构应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4.强化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学员,各机构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5.强化网格巡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验收,积极推动有序“复培”。细化巡查摸排,对各类机构“复培”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线索及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篇七: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xxxx 培训学校复工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校复工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xx 县 2020 年春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严格将我校从业人员(校长、学管师、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以及工作要求,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健康绿码登记,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应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合适的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

 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洗手液、肥皂、75%医用酒精、84 消毒液、测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 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身份核实一扫码或亮码+测温一登记一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

 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 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 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 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7.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 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学校、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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