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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县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成果,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实力,依据《x州打击和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9篇

篇一: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2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成果,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实力,依据《x 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州 xxxx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于 xxxx 年 x 月在全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当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平安 xx 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相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实力,培育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爱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注意实效 以投资询问、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养老、殡葬、房地产及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大力拓展宣扬教化的深度和广度,主动创新宣扬方式,增加宣扬教化的互动性和参加性,增加宣扬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针对非法集资参加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扬重点放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推动宣扬教化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家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扬教化活动,力争非法集资营销到哪里,处非宣扬教化延长到哪里。注意采纳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夫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扬教化。

 (三)多级联动,多方协作 宣扬教化活动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开展,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各金融机构协同推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集中宣扬,长效管理 本次宣扬教化活动在 x 月集中开展。为保证宣扬效果,要坚持不懈推动宣扬教化长期化、常常化、规范化,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实力。

 (五)防打结合,系统处置 在宣扬教化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加人数多的非法集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扬力度。

 三、宣扬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扬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扬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非法集资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实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扬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主动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3.金融学问普及宣扬。宣扬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学问,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4. 集中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宣扬教化,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6.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平安教化,引导学生相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需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二)宣扬方式 1. 发放宣扬资料。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发动部门、乡镇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社区)入户宣扬;在广场等地开展集中宣扬,发放宣扬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体宣扬。各单位结合实际,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上实行系列报道、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宣扬。

 3. 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短信。

 4.悬挂宣扬横幅,张贴宣扬海报。在街道、社区、车站、广场、城乡结合部、集市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扬横幅,设置宣扬栏,张贴宣扬海报。

 5.发布通告。县处非办、 县公安局、人行 xx 支行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的通告》。

 ( 三)宣扬标语、横幅内容 1.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实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妙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投资理财、PxP 网络借贷为名义的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建平安 xx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爱护,参加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14.参加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5.参加非法集资,法律不爱护,政府不买单 16.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当自担 四、活动时间 xx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x 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 xxxx 年 年 x x 月 月 x x 日- -x x 月 月 x xx 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状况,针对风险高发行业和重点领域制定本单位、本行业详细的活动方案,周密部署,细心组织,广泛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x xxxx 年 年 x x 月 月 x xx 日- -x x 月 月 x xx 日)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部署,采纳各种形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教化,并将宣扬教化与打击处置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x xxxx 年 年 x x 月 月 x xx 日- -x x 月 月 x xx 日)

 在总结宣扬月活动工作阅历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扬工作长效机制。刚好向县处非办报送宣扬月活动工作总结。

 六、责任分工 (一)县处非办 负责宣扬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印制宣扬册、宣扬海报和通告,供应各单位发放、张贴,协调各单位联合开展宣扬工作。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负责本辖区宣扬资料发放、横幅悬挂、海报及通告张贴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非法集资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和风险处置工作。

 (三)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法院:依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状况,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

 县检察院:依据检察工作实际状况,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

 县委宣扬部:负责组织支配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扬活动,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县维稳办:依据非法集资涉稳工作实际状况,组织开展警示教化,重点做好维稳工作预案。

 县信访局:依据信访工作实际状况,结合实际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化,做好非法集资信访工作通报。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支配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支配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协调电信 xx 分公司、移动 xx 分公司、联通 xx 分公司连续向全县手机用户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组织支配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扬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教化局:负责组织支配全县教化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向老师群体开展处非宣扬教化,向广阔中小学生普及基本金融学问,重点防范借用民办教化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县公安局:依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状况,负责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化,严查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扬实效。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殡葬、养老机构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财政局:负责刚好拨付 xxxx 年度县财政预算县政府金融办用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工作经费。

 县城乡建设住房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以房地产售后返租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化。

 县环林业局:负责组织支配本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县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支配本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在全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中的法律学问普及工作。

 人行xx支行:负责组织支配金融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加非法集资等案例警示教化,以及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化。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相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探讨制定本地、本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扬月活动方案,明确职责,统一部署和开展宣扬活动。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坚持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工作原则,将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详细抓,明确专人详细负责。要增加工作措施,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协作,确保宣扬教化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详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 x 月 x 日前报县处非办。(联系电话:xxxxxxx)

 (二)提高宣扬实效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注意把握非法集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扬重点,特殊是要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扬,确保不留死角。县处非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乡镇的活动开展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刚好予以通报。

 (三)刚好总结反馈 宣扬月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留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视频资料,刚好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状况。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形成工作总结,于 x 月 x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处非办,重要状况、典型阅历刚好上报。(电子版传 spzfb@xxx.com,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此次宣扬活动基础上,注意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意借鉴其他县好的阅历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扬,坚持持续宣扬,加强全面宣扬,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坚决遏制非法集资。

 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处非办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部署,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做好 2018 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xx 处非发电〔2018〕号)要求,我办已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2018 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为做好我市中心城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年 年 5 5 月 月 4 4 日 —— 20 **年 年 5 5 月 月 1 31 日。

 二、活动范围:宣传月活动同时在我市吉州区、青原区和庐陵新区开展。

 三、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与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的基本常识、口号标语和经典案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也可登陆市处非办公共邮箱下载 四、活动形式

 (一)集中宣传日宣传。

 2018 年 5 月 26 日,市处非办将联合 xx 银监分局、市保险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普惠金融协会,在市中心城区人民广场开展以“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经济犯罪”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

 (二)公益广告片宣传。

 在我市各主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集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片。

 (三)报刊专栏宣传。

 在我市各主要报刊上开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栏,持续刊登有关非法集资经典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大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网站同步宣传。

 将有关防范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短片、口号标语和经典案例等宣传内容,同步在 xx 本地大型网站进行宣传。

 (五)海报宣传。

 印制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在机关单位、驻吉金融机构网点、街道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

 (六)短信宣传。

 在活动期间,采取手机短信方式,集中向社会公众发送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标语。

 (七)电子走屏宣传。

 通过各金融机构网点门头电子屏幕和机关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集中滚动播放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标语。

 (八)开展“六进”宣传。

 通过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园区、进工厂、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方式,营造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氛围,增强群众非法集资识别能力。

 (九)参赛宣传。

 配合省处非办牵头组织的防范非法集资动漫(微电影)短片征集评选活动,鼓励有条件、有资源的县(区)和部门制作参赛作品,积极参加省里的征集评选活动,引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五、责任分工 (一)市政府金融办:1 1 、负责统筹协调处非宣传月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传活动; 2、印发防范非法集资海报分发中心城区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3、负责协调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电子显示屏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

 (二)市委宣传部(市互联网信息办)。

 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新闻单位、电视媒体和地方主要网站做好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好与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的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同时,协调市文广新局安排有资质的文化

 娱乐企业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动漫(微电影)短片,参加省里有关征集评选活动。

 (三)x xx 广播电视台。

 1.通过电视飞播方式,每天在 CCTV1、CCTV2、江西卫视、xx1 套、xx2套等5个电视频道循环播放处非宣传标语 8次以上;2.每天在xx1套、xx2 套插播处非宣传...

篇二: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发〔2022〕5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7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县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

  县金融办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负责县内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行政立案,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线索核查、调查认定、行政处罚、资产处置等。

  县网信、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人行、银保监等机构参加我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补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成员或承担相关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并接受县金融办的监督和指导。县金

 融办建立与乡镇(街道)处非工作人员的联络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处非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二)明确跨区域案件地域管辖。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由县金融办牵头,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由其注册地所在乡镇(街道)配合;非法集资人为个人的,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配合,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则上由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配合。

  非法集资行为发生地、集资资产所在地、集资参与人所在地乡镇(街道)应当配合线索核查、调查认定、资产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县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人员、经费、执法设备、执法车辆等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执法培训,加强处置非法集资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等执法改革。

 二、加强监测预警,着力源头防控

  (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日常监测。县委政法委指导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对发现的风险线索,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初步核查并进行风险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线索上报县金融办;对企业“两链”风险等其他金融风险,应当按有关程序上报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县金融办。

  县金融办依托全省金融风险“天罗地网”监测防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监测,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

 (二)强化行业风险排查化解。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防控。金融办、银保监、人行、住建、商务、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行业主(监)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银行理财、私募基金、房产租售、电子商务、消费返利、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等机构或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

  对发现的风险线索,各行业主(监)管部门组织初步核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认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将线索移送县金融办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如发现相关风险线索,及时报告行业主(监)管部门。

  (三)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外,严禁新设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县市场监管局发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重点关注字样及县金融办确定的其他与集资有关的字样或者内容的,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联合有关部门引导相关主体进行名称变更或注销。

  (四)强化网络集资类信息监测和管理。县金融办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测。对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的,由县金融办及时组织

 会商。经县金融办组织会商认定为用于非法集资的,网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五)推进非法集资广告排查处置。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履行核验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业主是否取得相应证明文件、核对发布的集资类广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法定义务,会同县金融办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在线监测和线下排查。对监测发现的广告内容涉嫌非法集资的,交由县金融办组织认定,经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六)深化非法集资资金监测。县人行、银保监组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履行义务,及时向县金融办报送经初步分析认为存在非法集资嫌疑的个案报告。

  县金融办会同县人行、银保监组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对数据监测和风险报送工作的指导。

  (七)完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发现机制。县金融办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并经查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对上级移送的线索,由县金融办牵头组织处理,相关单位配合。

  (八)多渠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县金融办及各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

 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处非宣传教育点(投资者宣教点),规范化开展处非宣传教育。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新闻媒体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依法对非法集资进行舆论监督。

 三、及时开展处置,有效化解风险

  (一)开展集资风险警示约谈。县金融办和行业主(监)管部门发现本县或者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有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并责令整改。

  (二)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立案。县金融办在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或组织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县人行、银保监组等有关单位开展核查,属于本部门管辖且有初步确认的违法嫌疑人和初步认定的违法事实的,应当予以立案。

  立案应经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同意;情况复杂的,由县金融办组织会商集体研究决定。

  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不予立案。

  (三)组织开展非法集资调查认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县金融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检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依法查询涉嫌非法集资有关账户等法定措

 施,进行调查认定。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配合县金融办,协助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相关账户开展调查。

  (四)及时制止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县金融办有权要求暂停涉嫌非法的集资行为,通知县市场监管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暂停为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县金融办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止有关非法活动。

  根据需要,县金融办可以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采取查封、扣押有关资产和限制相关特定人员出境等管控措施,并责令资产处置和及时清退。

  (五)行政处理和行刑衔接。县金融办在行政调查过程中,可商请公安机关就证据固定等问题提出参考意见;案件调查认定终结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的处理。

  行政查处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经县金融办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公安机关;情况复杂的,由县金融办组织会商集体研究决定。移送时提供包含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等材料。

  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调查认定,不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必经程序。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六)相关主体应及时清退涉嫌非法集资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

 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及时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情况复杂的,应制定清退方案。

  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和范围依照《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督促涉嫌非法集资的资产资金处置清退。对怠于履行清退职责的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县金融办可以在法定范围内对其从重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司法机关。

  本实施意见自 2022 年 9 月 3 日起施行。

  附件:安吉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8 月 1 日

 附件

 安吉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管永丰

  副组长:何 云(县政府办)

 曹宏华(金融办)

  孙 晟(公安局)

  王有富(市场监管局)

  黄金胜(人民银行)

 李 翔(银保监组)

  成 员:张国锋(宣传部)

  喻 南(政法委)

  陈昌松(法院)

 孙红波(检察院)

  高慧芬(教育局)

  章旭辉(公安局)

 王家斌(民政局)

  曾君兵(住建局)

  周静红(商务局)

  周汪明(市场监管局)

  王 辉(金融办)

  熊国斌(递铺街道)

  楼高峰(昌硕街道)

 江五一(灵峰街道)

  陈 政(孝源街道)

 赵 雯(梅溪镇)

  张 毅(天子湖镇)

 王 炜(溪龙乡)

  吴胜枫(鄣吴镇)

  胡迎春(杭垓镇)

  陈 钟(孝丰镇)

  凃苏浙(报福镇)

  吴 凯(章村镇)

  吴钒雨(上墅乡)

  郎国良(天荒坪镇)

 胡 亮(山川乡)

  石荣海(人民银行)

 孙永安(银保监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曹宏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辉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县内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行政立案,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线索核查、调查认定、行政处罚、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

篇三: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2 年乡 镇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22 年我镇积极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及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领会精神,增强宣传效果

 在镇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们组织全镇机关干部利用机关学习例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强化了广大干部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做好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制定下发了《XX 镇 2022 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镇包村干部利用精准扶贫等下村开展工作的机会对村干部、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引导和提高机关干部和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二、结合实际情况,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进行广泛宣传。今年来,我镇共制作悬挂条幅 XX 余条,结合镇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印制发放防范金融分选宣传页 XX 多份,深入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同时针对 XX 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我镇积极联系

  “XX 之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镇村干部朋友圈等多网络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进行重点对象宣传。发挥尚德中学座落于 XX 镇的优势,进校开展防范金融风险知识宣传,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并通过学生辐射家长。镇辖区内农行、邮储银行、恒欣银行在网点大厅设置展板,网点 LED 滚动播放宣传口号。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活动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今后我镇还将继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行为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篇四: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3 篇(一)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 XX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15〕5 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 150 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二)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市县打击非法集资文件精神,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目标,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 为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县处非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建立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制度,对非法集资实施综合治理。根据 XX 市处非办文件精神,我县由主管非法集资工作的李文亮副县长召集,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企业发展促进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县工商联、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 20 多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具体部署了 5 月份处非活动的各项工作,制定了《XX 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对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做出部署,突出二个重点:一是对全县规模较大的有关企业进行有无集资情况排查,彻底摸清底子,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建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处非领导小组汇报。二是加强对社会非法集资之危害性的宣传,提高认识,确保稳定发展。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XX 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在全县的联席会议后,各成员单位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各乡镇也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与市处非办保持一致。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还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

 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三、突出重点,抓好清理工作 县处非办组织了精干人员分成几个组,对县辖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厂矿、机关单位、宾馆、超市、农贸市场、酒店等有无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上门摸排,了解了企业、机关等单位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除发现个别企业存在非法集资,司法部门已立案查处外,我县非法集资情况整体形势较好,绝大多数未发现有非法集资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县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协调和监督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周活动 通过电视、会议、条幅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让大家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由此获取的利益和造成的损失均不受法律保护等问题。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宣传活动的开展,揭穿了非法集资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在舆论攻势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了震慑。同时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三) 20XX 年,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威海实际,扎实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一

 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和打击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全面监测预警,扎实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随着各级政府对打击非法集资认识程度的逐年提高,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加强,近几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逐年下降。2008 年以来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 5 起,涉案金额 2.48 亿元,今年没有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规模、跨地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下滑、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更加突出,非法集资还将会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发生,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保障。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3 个成员组成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管控机制。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也都各自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考评机制。根据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打非发〔2012〕1 号)要求,我市也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定并下发了《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2013 年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已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市金融办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与协调;市政府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2013 年,市财政安排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 20 万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都明确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拨付专项经费,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人力和物力保障。

 四是强化了监测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联系调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定期

 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按时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专项检查、预防预警工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建立了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共举办各类非法集资犯罪预防讲座 20 余次,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120 余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为了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活动,按照《山东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等要求,我市制定了《2013 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一些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打非办《关于做好2013 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于 5月份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制定下发了《威海市 2013 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威打非办字〔2013〕2 号),强化指导协调,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积极行动,形成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市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威海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做了报道。各市区及开发区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人群聚集区,通过悬

 挂宣传口号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公开举办电话等多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 32800 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 820 人次。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在《威海日报》设立专栏,刊登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 4 次;威海电视台《威海财经》栏目,制作了 1 期题目为《我市多部门联手 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采访。各市区都在县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 4 次以上的宣传。

 三是积极调动基层进行宣传。联合人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威海保险业协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仓储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在其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打户外电子屏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各市区打非办通过组织到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企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全年全市共组织进社区、企业宣传 50 余次。通过深入宣传,提高了基层群众抵制和防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四、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打击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活动欺骗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形成合力。我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各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是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打非发[2013]2 号)要求,我市于 8 月上旬至 10 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

篇五: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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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五篇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一)

 根据安徽保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分公司切实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阜阳中支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在宣传活动的组织上进行了分工,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同步进行,在努力提高员工防范意识、掌握非法集资新特征及识别方法的同时,加强对客户的宣传。

 二、积极实施

 以分公司下发培训、宣传材料为基础,利用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 通过晨会对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增强了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了识别能力。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对外宣传, 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展现出浙商员工敬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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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素养。

 三、注重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问题反馈

 1、社会公众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不足,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2、“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心理,导致民众上当受骗,缺乏理性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监管机构对于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力度不足,案件暴露时,已形成较大规模,不能早期侦测打击,造成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附件:宣传教育活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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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二)

 一、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高度重视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 召开了工作会议,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 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北处非〔2022〕5 号文件的精神,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特点,分析受害人的特点,注意区分对象,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针对受害人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编制了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 150 多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针对非法集资有网上蔓延趋势的特点,利用本地区的政务网站,以新闻、信息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广大网民,注意防范网络上的非法集资。

 为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 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镇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 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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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托“五进”,注重实效

 把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单位、进乡村、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介绍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法律常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活动期间,我镇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活动,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 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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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三)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局《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的相关要求,在甘肃省监管局《关于辖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指导下,根据公司总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扎扎实实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我营业部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营业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小组,加强统筹协

 调

 集中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后,我营业部积极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任活动小组的总协调人,积极推进各项投资者专题活动,确定了各项主要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计划有序的开展。

 2、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内容

 1) 客服中心按照公司总部投资者保护宣传内容要求,通过短信平台发送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相关内容的风险提示。

 2) 客服中心通过跑马屏滚动方式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投资, 相关内容有:《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概念,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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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提示。让投资者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风险及危害,引导投资者坚持理性 投资理念,合法理财。

 3)客服中心对营业部投资者做市场投资策略以及行业基本投资分析研究 方面的讲座,通过以现场讲座交流形式让投资者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 者、理性投资、长期投资”这一价值投资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让投 资者尽快形成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为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讲解。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将“贴近市场、贴近投资者、理性 投资、长期投资”这一理念融入到投资者中,本着引导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合法理财为中心的目的对投资者进行了宣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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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22]3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 2 处,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张,广播讲解 20 余次,张贴宣传告示 300 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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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 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 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 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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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报告(五)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 为确保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召开了我区经贸、商务系统干部打非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区打非办有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全体经贸、商务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将此项活动作为近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结合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并经认真讨论研究,根据市打非办宣传活动方案精神,相应制定了《xxxx 市 xxxx 区经济贸易局2022 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团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贸易市场股为成员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贸易市场股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打非宣传活动月组织协调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按照(xxxx 发【2022】17 号《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关于 2022 年广西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处非发[2022]4 号)文件精神和我局打非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安排,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信访条例等,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害。同时,注重深入研究分析非法集资的

篇六: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年] 李生晓梦 XIAOLIFEIDAO [选取日期] 虚拟县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

 虚拟县防范 打击 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虚拟市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和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效果,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以防为先,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识骗防骗意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宣传重点

 针对当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为突出的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防范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册、短视频、情景剧、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介绍犯罪手法、公布典型案例、讲授识骗防骗方法,达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人尽皆知”的效果。

 三、宣传措施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 1.通过虚拟广播电视台在电视开机、黄金时段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预警提醒,不间断滚动播放提示字幕;在新闻网站、本地论坛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平台,定期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和警情预警提示。

 2.策划拍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情景剧,围绕老年人、学生、财会人员、家庭妇女等重点群体,制作系列节目,在相关栏目播放并通过互联网传播。

 3.组织文艺小分队开展安全文化基层行活动,以“防骗全民行”为主题,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开展宣传巡演。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 (二)强化通信部门宣传

 1.在各营业网点和柜台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印发防骗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在 LED屏、营业网点显示屏、业务办理 APP 等播放防骗视频、动画等。

 2.录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手机彩铃,在全县手机用户中推广使用。

 3.编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短信,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一次公益防骗识骗短信。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经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三)强化银行部门宣传 1.对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到对疑似受骗的客户随时提醒、主动劝导,避免上当受骗。

 2.在银行业务大厅摆放相关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在营业网点门口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标语,在业务窗口、自动取款机旁悬挂防骗提醒,时刻提示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警惕慎重、注意防范。

 3.在向客户推送账户变更短信时,每条短信内容加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醒。

 4.制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奖惩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成功制止受骗群众的给予一

 定奖励。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管组、县人行、县农业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建设银行、县农商行、县邮储银行、县农发行、县 XX 银行 (四)通过教育部门宣传 1.在全县各学校举行专题讲座,宣讲“校园套路贷”“网上购物”“网络刷单”等诈骗手段;利用开学第一课、校园开学季等时机,举办全校师生公开课,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进行普及宣传。

 2.向全县学生家长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开信,在所有学生和家长交流微信、QQ 群中发布防骗提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防骗识别能力。

 3.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公众号广泛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知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社会面宣传 1.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十进”活动,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作用,在校园、社区、农村、企业等重点场所,针对不同群体,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宣传教育。

 2.印制防骗宣传单页、手册及其他宣传制品,由辖区派出所联合村(社区)等,利用“户户走到”活动,走村入户发放,广泛张贴。

 3.每个乡镇在辖区内醒目位置印刷墙体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标语,每个村(社区)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4.组织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广场、街道、社区开展“摆摊式”防骗识骗知识宣传。

 5.在广场、车站、医院、宾馆等重点场所显示屏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

 6.利用村级广播、流动宣传车不定时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提示信息。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责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

 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遵守宣传纪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中的好措施、好办法、典型案例、活动影像资料等,及时开展对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内容,严禁发布涉密内容。工作中涉及的案件线索、舆情动态、技术手段、个人隐私等内容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三)加强指导,做好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自行业内部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县政府将组织专班不定期对落实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防范宣传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进度,推进工作。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篇七: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 XX 区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根据 XX 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XX市XX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XX 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于 2021 年 6 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了为期 1 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月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镇不存在非法集资现象,未出现的新动向。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宣传月期间,我镇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镇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宣传车、喇叭、

 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宣传月期间,镇派出所和平安创建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XX 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此次宣传月活动。由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牵头,具体部署了 6 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全镇主要街道、坞桥集镇、万坊集镇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村(社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

 XX 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引导和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镇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篇八: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持续巩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融资活动的引导,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态势,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现象的蔓延,根据市处非办的统一部署,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 7 月 26 日至 8 月 26 日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活动时间

 XXXX 年 7 月 26 日至 XXXX 年 8 月 26 日。

 三、活动方式

 (一)会议宣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行为约束,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不参与民间高息放贷活动。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和管理

  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要召开本行业经营业主会议,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告诉其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法律将会严惩。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广播会或座谈会,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表现形式和危害,告诉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培养理性投资观念,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二)资料宣传。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印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到居民户和干部职工,做到居民户每户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每人一份。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等)要在网点营业厅张贴、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和科学理财宣传资料。

 (三)媒体宣传。县电视台、县政府信息中心要利用电视、户外公益显示屏、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持续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四)短信宣传。县市监、公安、信息中心等部门要通过自身短信平台向群众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五)标语宣传。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在主要路口、人群聚集地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贷公司、融资性

  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机构等)要在网点营业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县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和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等行业主管单位要督促本行业经营业主在门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的警示标语。

 (六)设置集中宣传或咨询点。县处非办,组织相关单位,结合“512”应急宣传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组织相关单位在赤沙广场设立专门宣传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七)加强对融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依法及时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重点加大对各类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融资中介机构户外广告的排查清理,做到各类媒体没有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内容。

 四、主要内容

 (一)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和特征,引导群众正确识别非法集资;宣传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 247 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法律、

  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剖析,以案说法,搞好警示教育。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引导群众抵制非法集资,并向政府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四)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7 月 26 日—8 月 6 日)

 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县处非办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二)宣传推进阶段(8 月 6 日—8 月 20 日)

 县处非办、县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类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县处非办组织开展检查督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8 月 20 日—8 月 26 日)

 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梳理汇总、评价,收集县内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金融业稳健运行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长治久安。各单位要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每项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掌握政策,严格把关。为确保宣传教育内容全面准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内涵实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重点案件、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推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四)检查总结,严格考核。县打非办将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必须有文字、有、有影像等资料。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主要参照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

  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 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

  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企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一)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

  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五)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篇九: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开展防范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汇报

  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卫群众财产安全,XX 乡认真落实县级指示,在全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经济金融稳定、群众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 XX 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全乡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派出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民调主任等参加的“处非”专题工作会议,以村为单位划分片区,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二)突出防范为先,加强规范整顿。乡金融办牵头,乡综治办、派出所、银行等部门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宣查并举,同时密切配合,打组合拳,施综合策,有力有序推进排查工作全面清除非法广告。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在各村民组张贴教育宣传海报 2000 余份,并发放宣传页 3000 余份、宣传横幅 36 条,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体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宣传。二是专项清理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干部职工带头开展清理小广告专项行动,对墙面、电线杆、小巷出现的张贴式、印章式“应急货款”“民间借贷服务”“贷款担保”“大小额货款”等发放贷款内容的非法小广告。四是出动 3 台宣传车深入各村(社区)巡回宣传,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四个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及典型案例,并公布举报电话。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对社会经济秩序、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起了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强化了群众风险意识。

 (三)突出规范发展,严格日常监管。多渠道、广角度对非法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货、农民专

 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城开展风险排查。经查,无民间集资行为。目前,我乡尚未发现非法集资行为,未发现个人或金融机构等存在非法集资的问题。防范化解、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必须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效率,将打击非法集资行动进行到底。

 (四)突出宣传引导,树立舆论导向。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经常在 XXX 微信平台、XXX抖音公众号滚动常态化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信息,利用乡金融办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常态化宣传,坚持开展非法集资“六进”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 29 幅、发动宣传车 12辆、签订承诺书 2000 余份、制作宣传版面 30 余块、发送宣传短信 5000 余条,有效提升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XX 乡将强化统筹协调,强化建章立制,强化督促考核,以极优的组织保障,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地见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置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各站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提前介入,打早打小,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防范乡金融办的作用,加大对各村(局)村干部的培训,增强风险辨别和应对、处置非法集资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一线宣传和风险防范作用。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不断增强宣传警示实效,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科学化解风险。正确处理立案查处与乡政府监督化解风险的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分类做好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企业的处置工作。对犯罪嫌疑人消极配合或逃避打击、缺少实体支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企业,一经确认,硬起手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减轻立案压力。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站所、村(局)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完善协同监管和相互通报机制,有效打击和取缔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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