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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3篇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3篇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 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3篇,供大家参考。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3篇

篇一: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6]1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于 2016 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指导意见》,财政部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 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于 2016 年 7 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单位应当于 2016 年 9 月底前,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 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 1 和附件 2),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

 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3)中单独说明。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2016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进行比较,全面推进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各中央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3),作为 2016 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部报告。

  (四)总结经验。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财政部(会计司)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部门)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对于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财政部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其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学习交流。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

 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持续宣传报道。同时,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单位,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 米传军、王勇

  联系电话:010-68553030 68552550(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3 号

  邮政编码:100820

  电子信箱:

 michuanjun@mof.gov.cn

  附件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填表说明

  附件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

 财政部

 2016 年 6 月 24 号

 附件 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要点(分值)

 评价得分单位 层面 (60 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本指标 14 分)

 1.1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4 分)

 1.2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3 分)

 1.3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3 分)

 1.4 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4 分)

 2.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本指标 6分)

 2.1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2 分)

 2.2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2 分)

 2.3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2 分)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本指标 8 分)

 3.1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4 分)

 3.2 对权力运行的监督(4 分)

 4.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本指标 16 分)

 4.1 建立预算管理制度(2 分)

 4.2 建立收入管理制度(2 分)

 4.3 建立支出管理制度(2 分)

 4.4 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2 分)

 4.5 建立资产管理制度(2 分)

 4.6 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 分)

 4.7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2 分)

 4.8 建立决策机制制度(2 分)

 5.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本指标 6 分)

 5.1 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3 分)

 5.2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得到有效的分离和实施(3 分)

 6.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情况(本指标10 分)

 6.1 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主要业务控制及流程(6 分)

 6.2 系统设置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权(4 分)

 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要点(分值)

 评价得分业务 层面 (40 分)

 7.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 7 分)

 7.1 对预算进行内部分解并审批下达(3分)

 7.2 预算执行差异率 (4 分)

 8.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 6 分)

 8.1 收入实行归口管理和票据控制,做到应收尽收(2 分)

 8.2 支出事项实行归口管理和分类控制(2 分)

 8.3 举债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定期对账(2 分)

 9.政府采购业务管 理 控 制 情 况(本指标 7 分)

 9.1 政府采购合规(4 分)

 9.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 分)

 9.3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采购进口产品报批(1 分)

 10.资产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 6分)

 10.1 对资产定期核查盘点、跟踪管理(4分)

 10.2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2 分)

 11.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 8 分)

 11.1 履行建设项目内容变更审批程序(2分)

 11.2 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和交付使用资产(2 分)

 11.3 建设项目超概算率(4 分)

 12.合同管理控制情况(本指标 6分)

 12.1 加强合同订立及归口管理(3 分)

 12.2 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控制(3 分)

 合计(100 分)

 评价总分

 附件 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表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表说明

  为指导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

 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的各指标和评价要点的操作细则,以及评价计分方法说明如下,供各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中参考使用。

 一、评价指标设置及分值分配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采用量化评价的方式,分别设置了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和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别为 60 分和 40 分,合计 100 分。单位层面评价指标分为 6 类 21 项指标,业务层面评价指标分为 6 类 15 项指标。

 二、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本指标共 60 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本指标共 14 分)。

 二、评价操作细则 (一)单位层面指标(本指标共 60 分)

 1.内部控制建设启动情况指标(本指标共 14 分)。

 1.1 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分值 4 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应启动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1 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1 分),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并开展工作(1 分),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或岗位)(1 分)。

 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或部署文件确认。

 1.2 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分值 3 分)

 评价操作细则:本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各部门

 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仅针对国家政策进行培训的,本项只得 1 分;仅针对国家政策和单位制定制度进行培训的,本项只得 2 分。

 通过查看培训通知、培训材料等确认。

 1.3 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分值 3 分)

 评价操作细则: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机制。

 通过查看风险评估报告确认。

 1.4 开展组织及业务流程再造。(分值 4 分)

 评价操作细则:应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进行组织及业务流程梳理、再造,编制流程图。

 通过对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增减或调整、相关制度修订的前后比较确认。

 2.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标(本指标共 6 分)。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指标(本指标共 6 分)。

 2.1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相关的议题。(分值 2 分)

 评价操作细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主持召开会议讨论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但仅将内部控制列入会议议题之一进行讨论的,本项只得 1 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内部控制工作专题会议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进行讨论

 的,本项得 2 分。

 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或部署文件确认。

 2.2 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分值 2 分)

 评价操作细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主持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制定、修改、审批工作(1 分),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1 分)。

 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或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相关文件确认。

 2.3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等工作。(分值 2 分)

 评价操作细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主持开展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工作,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责任。

 通过查看会议纪要或内部控制工作方案的相关文件确认。

 3.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指标(本指标共 8 分)。

 3.1 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分值 4 分)

 评价操作细则:应完成对本单位权力结构的梳理,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通...

篇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

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导语: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 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部门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6〕24 号),近日,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中心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中心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发现中心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一是坚持全面性原则,确保对中心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中心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中心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明确中心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四是坚持适应新原则,立足于中心的实际情况,与中心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县国税局立足实际,统筹部署,“三强化”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职责分明,强化领导。县局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县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印发《三台县国家税务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将基础性评价工作任务细化到相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全面保障人员组织、工作协调、进度督导“三到位”。

 二是学训结合,强化认识。召开专题会议,由局主要领导组织学习省局、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强调内控机制建设对全局工作进行“体检”,找出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举行专题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加强内控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内部管理、

 防范工作风险的重要举措。

 三是持续完善,强化规范。各责任单位按照全面评价、突出重点、问题导向和据实评价的原则,做好本部门评价打分、问题管理、资料完善等工作。同时,按内控机制建设要求,对政务业务管理软件的内生功能进行摸底,找出风险点,及时改进,对内部工作流程、文件制度进行梳理,通过“清、废、改、立”,进一步优化规范;对基础资料进行清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资料齐备完善,整理规范。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为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近日,巴州区地税局召开专题会,部署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确定建立以监察室为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其他各股室为参与部门的评价工作小组,明确局长为评价工作第一责任人。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指标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保证评价的有效实施。

 抓好落实,按时完成。严格按照《四川省巴中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要求,将此次评价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确保评价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篇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情况

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2017-01-07 浏览:分享人:姜昭楠手机版

  ?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以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

 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 2016 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 2016 年 7 月中

 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 2016 年 9 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6〕21 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 2 和附件 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 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2016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 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应当于2016 年 11 月 20 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望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

 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6〕24 号),财政部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 号),为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 2016 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评价。2016 年 9 月底前,各市级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部门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本部门为企业单位且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不需要开展此项工作;本部门为企业单位并有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的,

 只需组织下属单位填报并汇总),各区县财政部门应在做好自身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同时组织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应该及时掌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情况,并汇总上报本部门、本地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评分数据,做到统筹规划、督促指导。

 基础性评价工作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6〕21 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 1 和附件 2)组织开展。

 (二)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见附件 3)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 2016 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

 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本级和所辖单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所辖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应加强对所辖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改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应督促其调整改进;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协调解决。

 (三)报送工作报告。

 1.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将所辖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评分表》进行汇总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汇总表》(附件 4),并于 2016 年 11 月30 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汇总表》和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可从“天津会计”网“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部门(区县)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2.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内控工作进展情况,把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进度,请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确定本部门(区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落实责任部室及负责人、联系人,填写并报送联络表(附件 5),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会〔2016〕27 号)规定的内控建设三个阶段(推广准备、制度建立、自我评价),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1 月 15 日、2017 年 4 月 15 日前分别报送本部门(区县)阶段性工作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工作报告应包括组织实施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等内容。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基础性评价工作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践中逐步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它是以一种强调以预防为主的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来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提高管理的效果及效率。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是指主要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活动所进行的指导、调节、约束和促进等活动,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率。与企业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文章试图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目前的控制制度以及设想以后比较完善的控制制度等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 内部控制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的领导缺乏内部会计控制理念,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系统的建设,而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有的单位虽建立了内控系统但不尽合理,生搬硬套,没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还有些单位虽然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却流于形式,弱于执行。

 2. 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行监督检查,导致监控力度不够,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作用的发挥。有些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对内部审计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不能正确审计和鉴定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主要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能坚持内部审计的准则和原则,不能遵循内部审计的基本程序,不能正确运用审计方法,没有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

 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流失比较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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