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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维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维度 看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 自然 关系

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点。从本体论维度看,人是自然的产物;从实践论维度看,人与自然是对象性关系;从人的发展维度看,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加强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有利于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促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的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维度;人与自然;生态伦理

中图分类号:B0-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1)11-0040-03

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生态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分析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说明人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使命,有助于为建构科学形态的生态伦理学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

一、本体论的维度:人是自然的产物

人作为自然物,是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其进化的基本线索是:具有物理性质的基本粒子→具有化学性质的原子、分子→具有生命的微生物、植物、动物→人。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在地球形成之初,地球表面只有原始的无机环境。大约经过10亿年的深化,地球上出现了有机分子,然后生成高分子物质组成的多分子体系,出现了生命的结构基础——细胞,逐渐在地球上产生了生命。经过无性繁殖到有性繁殖,植物和动物的分化,以及生命由海洋发展到陆地,生物物种逐渐丰富起来。大约距今7000万年以前,哺乳动物中分化出一支灵长目动物,后来灵长目动物中又分化出一支适应环境的古猿;大约1400万年以前,古猿由动物进化到人。现代科学研究又表明:人体(生命体)内部的物质构成与地球物质、与整个宇宙物质的深化过程和构成具有同一性,人体(生命体)内部的生理结构与高等动物的生理结构具有同一性;人体血液中60多种化学元素的含量与地壳中所含元素的丰度有明显的相关性。由此可见,人是自然进化的产物。所以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连同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连同社会一起,也是长期进化的产物。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也就是一部特殊的自然发展史。就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来说,他所特有的意识和思维,归根结底也是自然的产物。因为人的大脑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人的心理的反映形式——感受、知觉、记忆和表象,乃至人的思维能力,都是人的机体构造、行为方式的演变和机能水平提高的产物。当然,人的产生并不单纯是生物进化的结果。劳动在猿变为人的过程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劳动本质上是一种物质活动;而意识本身,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112至于人类社会当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体。它作为特殊的自然系统,有着自己独特的新质——社会性,按照自己固有的内在规律而发展。社会一开始就是劳动联合的产物,就是“物质群众”利用物质自然进行物质实践活动的形式,是以人们的生产方式为基础的、高度发展的、特殊复杂的自然物质体系。社会生产过程就是社会同自然之间的实物、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过程。人类社会的规律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因此,社会生活本质上是物质的、自然的。

人作为自然的产物,经历了一个“同一——分化——作用——关系”的过程。所谓“同一”,是指人类与自然的历史渊源。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动物与自然的关系是自然界的内部关系,也就是一种不分化的同一关系。动物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永远不会超越自然。它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和谐关系,即所谓生态平衡关系。所谓“分化”,是指劳动使人类背叛动物祖先,与自然发生分离、分裂、独立、对立。人类超越自然界,摆脱动物的消极作用,直立行走,大脑发展超过最高等动物,产生自我意识,打破动物生存特有的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建立了人类家园。所谓“作用”,是指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相互生成。当人类通过劳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改变了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3]最后,人与自然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关系”。人与自然的这种关系的发展有两个阶段:外部时期和内部时期。外部时期又分为两个小的阶段,即自然处于主导地位的阶段和人类开始处于主导地位的阶段。当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机能的相互作用关系转变为结构性的关系时,它们就逐渐地把外部关系转变为内部关系,这将意味着人类与自然走向了有机组合,形成了更大的统一整体。这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实践论的视角:人与自然是对象性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按马克思的说法,是一种“对象性关系”,指人与自然是一种在社会实践中相互生成着的历史性存在,互为对象关系,彼此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一方面,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不能离开他的对象自然界而生存。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的一切,包括肉体和意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等,人的生存和发展,全部都依赖于自然界。不仅人的肉体需要只有以自然界作为对象才能进行物质代谢和能量代谢,而且人的精神需要也必须以自然界作为对象。著名的“感觉剥夺”实验证明:人一旦断绝与外界(首先是自然界)的信息交流,就会陷入空幻乃至错乱的精神状态之中。离开自然界,人就既不能生存,也不能发展。另一方面,作为人的对象的自然存在物,自从人类产生以后,它再也不是离开人的抽象存在物,而是作为人的感性对象、改造对象、人的活动产物而存在。它既是人的“需要对象”,又是表现和确证人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对象。人通过对象化的活动来肯定自己、确证自己的本质。人是什么,是与它的对象化活动相统一的。也就是说,人所生活的自然界,由于人的活动而改变其面貌,打上了人类的烙印。作为人的对象的自然存在物,不仅按照其自身的发展趋势演化,而且按照人的活动指向演化。自然存在物作为人的对象既然体现的是人的需要、目的、本质力量,那么这一自然存在物也就是人的对象化或对象性的人,“成为他的对象,而这就是说,对象成了他自身。”通过人的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人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人在对象中现实地复现了自己。[4]

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化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来,不仅人是历史地变化着的,而且自然也是历史地变化着的。旧唯物主义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缺陷在于:他们只推崇作为自然的自然,却不懂得作为历史的自然,即处于一定历史进程和社会实践中打上了人的烙印的自然。他们把人和自然活动机械地分离开来,一边是人,一边是自然,采取人与自然二元化的原则。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是我们正确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钥匙。我们只有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方面来理解的自然界才是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自然界;也只有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方面来理解的人才是现实的、真正意义上的人。

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对象性关系,也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迄今为止,人是已知世界上自然进化的最高层次,人通过实践活动使自己从自然中提升出来,成为与自然相对立的主体,而自然则是进入人的活动范围之内的客体。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实质上是一种能动的、自觉的自然物与另一种自发的、盲目的自然物之间的对立;人不过是达到自我意识的自然物质而已。这种对立,是一种主导与从属的对立关系。其中,人永远是实践者,自然永远是主体活动的对象,因而自然作为客体永远从属于人的目的。人的这种中心地位、主导地位是不可逆的。这种对立,也是一种能动与被动的对立关系。主体不是被动地与自然对象发生关系,而是有意识有目的地选择自己活动的自然对象的。主体永远是活动的发出者,而客体始终处于被动的地位。这种对立,也是创造者与被创造对象的对立关系,即生产者与生产对象、实践者与实践对象、创造者与被创造对象之间的对立。因为主体的要求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而现成的自然物又不能满足人的要求,所以主体必须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从事改造自然的活动,使自然客体经过人的实践活动,被改造成符合人的多方面和多层次的需要的人化自然物或人工自然物。主体与客体之间不仅是对立的,而且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关系,实际上是在主客体分化、对立的基础上发生的主客体之间的互相作用、互相转化、互相制约的关系。实践是实现这种统一关系的基础,其目的就在于消除主客体之间的对立状态,建立以主体为核心的、和谐的主客体系统。在认识中,主体通过对客体的模写、选择和创造作用,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本质和规律,把客体的属性、规律内化为自己的本质力量,充实、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提高自己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巩固自己的主体地位,并把这种观念形态纳入主体的主观意识之中,实现了客观向主观的转化,消除了主观与客观的外在的对立状态;在实践中,人按照自己的目的,实现对客体的改造,把自己的目的、能力和力量对象化,确证自己是活动的主体,改变客体的自然形态、异己性和自在的客观性,使客体获得主体的规定,变成满足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这就扩大了主体的力量,发展了主体的存在体系。这种统一的实质,是主体对客体的占有和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当然,主体与客体的分化和统一不是两个独立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是主體同一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这种不断分化和统一的过程,就是主体的实践发展过程,而实践是这种分化和统一的基础和动力。

因此,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是:一方面主体决定客体,人作为创造者,以自己的活动改变自然界,实现自然的人化,使自然界获得社会历史的尺度。在这一过程中,人把自己的本质力量积淀、物化、凝聚在客体中。人通过这种把自己的目的、能力和力量的对象化的活动,确证自己是活动的主体。这是主体向客体的运动,主体在对客体的改造过程中创造新的客体。这是创造人化自然(马克思)、人为环境(普列汉诺夫)或人工自然的过程。另一方面,客体决定主体,人的自然化。人在同一实践活动中,占有、吸收自己的活动成果,把客体的属性、规律内化为自己的本质力量,充实和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提高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而巩固自己的主体地位。这是客体向主体的运动,环境创造人,表示客体(自然环境)对主体(人)的制约性。总之,实践不仅改造客体,而且改造主体。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2]10正是这种辩证的互相作用推动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发展。

三、人的发展视角: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

既然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那么在总体上把握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的前提下,着重从主体的角度即从作为创造者的人的形成和发展方面,去考查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主体的充分发展将决定人化自然和人类发展的方向。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作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他说:“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间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5]83这个论述的核心思想是:在人的发展的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的这个思想:

第一,自然界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由于我们所说的自然是第二自然,是属人的自然,是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是固定在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是人的劳动的对象化,所以从人类整体说来,人类面对自然,就是面对人类自己的创造物,就是面对人类自己的劳动、智慧(认识水平、工艺水平)和价值,实际上就是面对人类自己。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5]88马克思不是“从外表的效用方面来理解”工业,而是“从它同人的本质联系上”来理解它。工业的历史是一本打开了关于人的本质力量、关于人的历史地发展着的能力和需求的书。人工智能机是马克思所预言的“由人类的手所创造的人类头脑的器官”。“自然界的人化”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人化自然物”意味着“对象化的人的本质力量”。从个人来说也是如此。“对人来说,直接的感性的自然界直接地就是他的感性,直接地就是对他来说感性存在着的另一个人。”“我”所改造过的自然物,对“别人”来说是“我”存在的象征,“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对“我”来说是“别人”存在的证明。与人化自然照面,就是通过自然物与他人照面,与他人的劳动、智慧(认识水平、工艺水平)和价值照面,与他人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照面。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实际上就是人的主体性结构——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所形成和发展着的感性结构、知性结构和理性结构的对象化。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确证和实现人的个性的对象,或者说,人化自然就是对象化了的人。正如存在主义者萨特所说:“人只是它自己造成的东西。”

第二,自然是联结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和媒介。人在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中,不仅生产出人们生存和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劳动产品,而且生产出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首先是在劳动过程中结成的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例如对劳动资料的占有和使用关系,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劳动产品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关系等等。也就是说,人类的劳动不仅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意味着建立与这种关系相适应的社会结合形式。人们如果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就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2]362劳动产品不仅在“我”与自然之间充当纽带或媒介,而且在“我”与其他人之间充当纽带或媒介。在社会生活中,劳动的社会关系被物化到产品中去,产品具有社会性。当劳动者开始交换自己的产品时,劳动产品就成为商品,成为对象化的人类社会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在生产中不仅生产出各种劳动产品,而且生产出“其他人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本身同这些其他人的关系”。生产不仅把劳动产品当作商品来生产,而且把人当作商品、当作具有商品规定性的非人存在物来生产。整个社会同自然界的关系都转化为财产关系。人对自然的关系成为自然界不断变化、增加的外在价值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分配关系,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劳动产品即属人的自然界,在历史和社会中中介着人与人的关系,或者说成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纽带和媒介。

第三,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曾经把人自身的自然区分为两部分:一是“有机的身体”的自然,即作为人的机体的自然;二是“无机的身体”的自然,即人的机体以外的自然。所谓人的“无机的身体”就是从价值论的角度说,人的机体以外的自然。人认识和改造外部自然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人自身服务的。人的机体以外的自然的“无机”性质表明了,它相对人类而言,具有工具性特征,人类被看作是全部价值之源,自然因而被评价为“生命的直接手段”,“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一句话,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的自然界;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5]156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形影不离的身体。人应当把他的生存環境看成自己生命的组成部分,而不应当把它当作生存、生命的外在因素来对待。否则,人就仅仅是自然存在物。

总之,马克思非常明确地在旧唯物主义者只看到天然自然物的地方,指出在其自然物质形态的背后隐藏着的人的因素;在物与物的关系中,揭示了人与人的关系,从人的劳动活动中揭示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由于我们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来思考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我们所说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所说的自然是人化自然,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的自然,是属人自然,是对象化了的人。所以在人与自然的背后,我们看到和揭示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这就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8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75:200-20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119.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0.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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