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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逍遥游”的审美人生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庄子 审美 逍遥 人生

摘要: 庄子将“道论”引向人和生命,对自然、人生与自由精神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逍遥游”的审美人生哲学。庄子认为,“逍遥游”的本质是自由心灵的审美境界;指出个体精神的绝对自由,必须实现三个层面上的突破:我与外在现实之间,突破个人境遇的束缚,即“安命论”;我与他物之间,突破个体认知的束缚,即“齐物论”;我与“真我”之间,超越 “我”,突破个体心灵的束缚,显现本真之“吾”,即“体道论”。这三个层面的突破,层层递进,最终使个体精神获得空前解放,达到了“物我两忘”的极致境界。

关键词: 庄子;逍遥游;审美;自由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1—0179—02

中国传统哲学莫不以人作为关注的焦点,莫不以人生问题作为终极关怀。然而,庄子哲学的独特价值在于,它不是以建立一套社会的公共价值体系为学术旨归,而是关注个体生命的心灵世界,是以个体生存困境及其自由追求为中心的哲学系统。庄子面对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不只是愤慨地痛斥统治者的凶残狡诈,还冷静地进行了深层次的哲学思考。他要寻找人生最高价值和最大快乐,寻求人类精神的最高寄托,以化解生存与死亡、有限与无限的紧张对立。在庄子看来,道是至高无上的,是宇宙间最为奇妙的境界。因此,体道就是人生的最高意义和最大的快乐。那么,又是怎样才能体道的呢,庄子的回答就是——“逍遥游”。

一、“逍遥游”的本质——自由心灵的审美境界

庄子“逍遥游”的突出特征首先强调以自由心灵为其主体。“逍遥游”是个体心灵的漫游,是精神的漫游,没有目的、无所约束。毋庸置疑,这种漫游状态的心灵必然是自在、自由的。在庄子看来,“道”至高无上,是真善美的统一,是宇宙间最为奇妙的境界。因此,体“道”就是人生最高意义和最大快乐。而“道”在空间和时间上是无限的,不具备任何形态,是虚无化的存在方式,所以它“窅然难言哉!”只有纯粹抽象的心灵才能感悟“道”之大化流行,才能体验“道”的神奇力量。因此,庄子的“逍遥游”其本质是心灵与“道”的契合,是心灵的体“道”之游。“逍遥游”的心灵主体以其特有的主动性、能动性,实现对客观现实的超越,从而实现主体与客体的交融,进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1]。个体凭借心灵超越有限,“与天地同游”,实现了心灵的彻底解放,达到绝对自由的精神状态。因此,“逍遥游”是自由心灵的最高显现。

二、“逍遥游”的实现——三个层面上的突破

1.突破个体境遇的束缚——安命论。在庄子看来,个体存在总是无法脱离一定的境遇或背景。在个体与存在境遇之间,庄子并不赞成以“避世”的态度来求得矛盾的解决,而是强调顺应时命以“在世”,即“安命论”。

依据老庄哲学,道法自然,万物亦皆应效法自然,而自然内存于一切事物当中,于是,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应顺应事物自身的内部特点。“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骈拇》) 事物各自受到不同的限制,这是它们注定的命运,同时也就是它们的生命本身。由此可以逻辑地引申出道家意义上的自由,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个体生命对自然的顺从,在顺从中获得“天人合一”的自由境界。

庄子并不主张遁世,因此,庄子在思考个体实现自由的问题时,不能回避个体必须面对的现实困境。人在现实中会面对许多无法改变的事情的限制,这些无法抗拒的因素,庄子认为就是 “命”,就是天道。既然个人所遭遇的不幸和悲剧命运是无法抗拒的,那么,只有从主观、精神上对之泰然处之,把个人所遭遇的一切无可奈何的事件,看作是生命本身的组成部分,安然接受之。

2.突破个体认知的束缚——齐物论。庄子认为,“我”是对象性关系中的存在,永远处于物我、人我、是非的对待性关系之中,与他物(人)构成对立,因此是不自由的。庄子这样描述陷于对象性关系中不自由的悲哀:“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生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所归,可不哀邪?”(《庄子·齐物论》)那么,如何才能超越对象性关系呢?庄子提出了“齐物论”。在庄子看来,宇宙间的具体事物尽管纷繁复杂,差别众多,但本质上是相通的,根源上是同一的。因此,个体对万物的认知也必须顺应“道通为一”的本质。

庄子“齐物论”内含不同层面的意义。首先是 “齐是非”,也就是“齐”各种物论的是是非非。庄子认识到,任何主体都有自己对于世界万物的独特认知,所以事实上并不存在判断是非的客观标准。那些终日纠缠于是非的人“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窑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庄子·齐物论》)。这些人整天沉溺于勾心斗角之中,不仅消耗了自己的心神,也使本性泯灭、心灵闭塞。由此,庄子提出“齐是非”,认识到事物浑然一体的道理,不去区分各种是非,从而使个体从混沌盲目的是非争论中超拔出来。

“齐是非”是对不同主体价值观存在意义的反思,而价值尺度和是非观可以说只是主体的“衍生物”。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仅仅齐“物论”是不够的,还要齐万物。庄子说“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诡憰怪,道通为一”,即世间万物都是一样的,是可以相通的,所以“以道观之,物以不齐为齐” (《庄子·齐物论》)。个体执着于万物之别,做物我内外之分,就会有是非、贵贱、贫富之分;以我为内,以物为外,以此为是,以彼为非,就会“出于利用物的动机,即把物、事甚至是他人,都看作是被自己支配的对象”[2],从而使个体永远陷于对象性关系中而不能解脱。庄子提出“齐物”的观点,其真正的用意是要“齐物我”,因为只有齐物我,才能消解“我”和世间万物的对立,消解主体的对象性关系,从而使世间万物和个体回归本然的自由状态。

3.突破个体心灵的束缚——体道论

庄子安命论和齐物论,只是克服了某一层面上的现实或人生的困境,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自由,用庄子的话来说,就是“有待逍遥”。而庄子理想的自由状态是“无待逍遥”,是心灵或精神的绝对自由。那么,如何实现这种理想状态呢?庄子提出“体道论”,其核心就是“吾丧我”,超越自我,突破个体心灵的束缚,显现“与道合一”的本真之“吾”,即通达了“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绝对自由境界。

庄子尊重个体的存在与价值,认为“独有之人,是之谓至贵”(《庄子·在宥》),高扬个体存在的不可替代性和个体品格的价值意义。并且个体的“独有”品格应该内在于其存在过程,而不随物变迁。庄子对此进行了具体描述:“死生亦大矣,而不得与之变,虽天地覆坠,亦将不与之遗。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也。”(《庄子·德充符》)这种不变、不遗、不迁的属性,也就是特定个体之本质规定。由此,庄子极为反对自我的丧失,认为物欲的追求、名声的崇尚、世俗的取向都是外在的东西,不应该附加在个体价值上,更不能取代个体存在的价值。

然而,庄子所谓的“至贵”的“独有之人”在现实中是极罕见的。因为,绝大多数个体在现实中总是离不开各种欲望的驱使,无法摆脱各种名利的困扰,甚至完全受物欲、名声和世俗的价值取向所支配。庄子认为,现实中的人之所以不自由,就是因为个体“丧己于物、失形与俗”,用庄子的话来说就是“有累”。因此,实现逍遥游,就是要求通过心斋、坐忘,实现“吾丧我”,使心灵得到净化,这是一个虚无化的否定过程,其实质是通过对心灵的否定达到心灵自身。“吾”指的是本然、真实的“我”,也就是庄子高扬和肯定的个体内在品格和独特价值;而“我”指的是非本然、非真实的“我”,也就是庄子极力反对的受物欲、名声和世俗的价值取向所支配的内在心灵,是失去本性、被异化的不自由的心灵。

三、 庄子“逍遥游”审美人生哲学的后世价值

由孔子和孟子建立的儒家的“道统”,是中国人的信仰,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追求。但是,中国的“道统”,徒有个人道德,没有制度化组织,缺乏社会的立足点。于是,一代代知识分子尽管以儒家的道德信念拼命抗争,但最终为强大的专制王权所残酷打压和支配。在无法摆脱的道势紧张中,知识分子的精神大多数是压抑的,需要寻找一条解脱之路。

庄子的“逍遥游”提出通过心斋、坐忘,发挥个体精神的主观能动性,超越一切自由心灵的束缚与障碍,最终进入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绝对自由境界[3]。于是,庄子的“逍遥游”的审美人生哲学,就为道与势紧张中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提供了一片心灵自由的花园,以直面现实的残酷和人生的困境。

因此,在中国的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一个重要特征—儒道互补。儒道互补体现在各个层面上,从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来说,不同时期儒道各有消长,共同支撑起中华文明壮美大厦;从中国传统的文化性格来说,儒道是我们传统文化性格中并行不悖的两个特征;而对于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群体来说,儒道是中国知识分子群体追寻的两大标签。

庄子“逍遥游”的审美人生哲学于现世仍然有重要价值。康德最早提出“人是目的”,高扬人作为有价值有尊严的个体是存在的最高目的。然而,社会物质的充足使人类失落了精神家园,人陷入对抽象理性的化身即物(商品、货币、资本)的全面依赖关系之中,成为物的奴隶。人的存在被外在目的性规定,而真正的目的——人的存在成了手段。于是,作为现实中的人,始终伴随着痛苦和焦虑。庄子“逍遥游”的审美人生思想提供了人通过对世界和自身的审美观照,摆脱规范化和功利化束缚的途径,对于现代社会存在着的道德失范、拜金主义等问题的批判,对于人维护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摆脱工具理性的束缚,具有现实意义。庄子的审美人生哲学,虽不能直接改变人被异化的现实,却能导引人向善向美,追求独立的人格和尊严;虽遥不可及,却是提升个体人生体验和精神境界的一种牵引力,是人的存在不可或缺的永恒追求。

参考文献:

[1]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陈少明.《齐物论》及其影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73.

[3]朱熹.孟子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 陈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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