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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报告

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以案促改基本情况

近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部署安排,聚焦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建立查结一起典型案件必须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一案五必须”制度,对挪用医保资金、充当黑社会性质“保护伞”、破坏营商环境、等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下发监察建议,细化促改责任,拓展促改外延,扩大促改效应,推动整改单位把纪律规矩严起来、思想观念扭过来、党风政风转过来,努力实现提升工作、提振士气、畅通党群干群关系、修复和重构政治生态的目的,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实监委监督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领整改。召开监委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印发“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监委副主任分管,细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承办室和派驻监察组具体职责,将以案促改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分析研判、深化整改、跟进监督4个步骤,绘制工作流程图,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以案促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促改党组抓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整改。综合运用责任清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生活会,处分决定公开、违纪违法事实公开,整改总结“一单、三会、两公开、一总结”模式,向被整改单位党委(党组)下发以案促改责任清单,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深入联系群众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由被整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收并做表态发言,夯实党委(党组)“两个责任”。采取“末端工作法”,由监委副主任带队对整改单位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逐项销号落实。联系部室派员参加干部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公布违纪违法案情,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构建起“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监督闭环机制,反馈整改问题全部对账销号。

三是围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针对挪用医保案,督促相关单位对医保报销资金、财务管理进行专项自查清查,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医保资金安全;
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将相关单位列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范围,进一步发现存在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持续抓好巡察整改的同时,督促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推动办结涉企案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和列入失信名单,有力推进执行案件办理进度。

四是结合教育整顿全面整改。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专班,运用“四办”“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深挖彻查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问题。起底排查十八大以来反映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对相关线索进行严肃查处。县监委主任上门为政法干警专题解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与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在惩戒、教育和政策的感召下,干警主动交待了违规违法等问题,对相关干警进行相应处理。通过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结合以案促改进一步纯净了司法队伍,提升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修复和净化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五是运用警示教育深化整改。实行“一案四警示”,以相关典型案件为例,进一步研究分析案发原因,研判监督短板、制度漏洞、风险隐患,总结以案促改经验做法,采写纪实脚本,编印忏悔录,拍摄县内首部《前车之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力,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二)压实整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一是传导压力推动落实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单位党委(党组)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干部传达以案促改工作精神要求,将以案促改整改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整改单位领导班子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提出整改措施,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严肃自查,为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坚定立场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针对整改主体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重要时间节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实、廉政档案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中心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开展政治轮训。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时向干部提出廉政自律要求,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要求,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核查完善。

三是厘清隐患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针对相关单位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督促重新制定了制度机制,建立回访反馈机制,做到“五个必访”;
针对相关单位出具证据清单笼统、审理周期长、文书未送达、执行效率低等风险隐患,督促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内部请托、不及时查封、超标的查封等方面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流程、审务督察、执行案款管理及发放等制度规定,实行“一案一账户”,明确收到案件后6个月内执行。

四是办好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相关单位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疏导群众情绪语气生硬、回答解释耐心不足的问题,督促整改单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负责人、当事人等各方代表召开座谈会,出台相关制度,增进社会各界对相关单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新梳理了《整纪刹风十条高压线》《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所有窗口单位一律挂牌上岗,实现群众“一事一评议”,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质效全面提升。

五是严抓管理全面强化队伍建设。针对选人用人、个别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没有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等问题,督促开展执法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利用违纪违法事实,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县监委派驻监察组组长作廉政报告,组织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党组书记、派驻监察组组长与党组成员约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同时,加强正风肃纪、监督制约、素质能力提升、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年轻干部培养和人才建设规划。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惩治震慑还需进一步加大。在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和环节,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还相对较少。派驻监察组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查办案件、推动整改方面还需提升质效。

二是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案促改工作虽已形成一些制度规定,但在监督、落实、统筹、验收、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方面还未形成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在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举措上还有短板。

三是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监督的方法、措施还比较单一,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传统监督手段较多,运用信息化等现代化监督方式还不够,对以案促改监察建议书跟踪督办、检查指导、定期评估还需继续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以案促改宣传工作,组织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派驻监察组进行专题学习,促进在以案促改方面达成高度共识,为督促党委(党组)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全面强化监察机关以案促改监督意识,通过严肃开展监督检查,全面强化主体责任,监督推动把情况搞清、问题找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增强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实效性。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细化以案促改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实施方式、监督方法、成效评估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以案促改发起、统筹、评估等工作。制定完善监督、考核、问责、教育关怀等机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以案促改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加强整改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力量,督促整改主责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将以案促改后续跟踪问效有机融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监委对整改落实重点任务进行领导包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门督办、定期检查。建立监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对不采纳、不落实建议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监察委员会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区、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锤炼过硬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监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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