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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互动形态的审美研究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互动 审美 形态 媒体 艺术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互动形态的构成及影响研究”(2012SJB760034)

摘要:本文从新媒体艺术形态发展及互动审美的本质,对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内涵进行研究及阐述,进一步从互动审美对新媒体艺术形态的解构与重构两个角度,阐述互动审美对于新媒体艺术形态的重要性。在数字媒体发展的背景下,互动审美为新媒体艺术的形式和风格等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建构新鲜而实在的视觉文化和美学观念。

关键词:新媒体艺术;互动审美;互动形态

20世纪90年代以降,在国内外新媒体研究报告中,许多交互设计学者的专著及访谈中,都认为各类新媒体艺术所呈现的形态构建是最直接与人们进行交流和互动的艺术表现形式,其互动审美所带来的功能及影响直接拉近了艺术文化与生活的距离,这种更为直接的互动形态使艺术更加亲近大众。对新媒体艺术的研究,不仅仅是将其定义为简单的理论性研究,而是将它放置在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性视角下,从精神文化的整体规划来进行综合建设。同样,在数字媒体发展的背景下,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跳出了原本单向叙事结构的框架。互动性为新媒体艺术的形式和风格等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即使是简单的元件,也可以体现最基本的互动理念及其可行性,体现“人机互动”“人机共栖”艺术空间的理论意义与应用思路。

1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内涵

新媒体艺术作品的形态丰富多彩。从早期利用触摸装有高压气体的瓶子、通过像头跟踪视线完成交互的作品,到借助物理媒介驱动虚拟世界并与其中的人物动物共同行动的虚拟现实艺术;从检测人类的大脑并利用脑电波驱动图像和声的作品,到具有人类生命特征的植物与动物的出现;从利用网络和机器人技术互不相识的人一起灌溉千里外的花园,到体验千里外的触觉的遥在艺术。[1]目前,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不但远远超出了影响人类视觉和感情的范围,而且更多在观众的感官作用下,利用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甚至大脑等全身心的活动与作品进行直接对话。

工业社会和商业经济所代表的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更强调“互动”审美对于艺术的重要性。早期计算机与人的互动是通过扳动开关、更换穿孔卡等方式进行,对于编写程序与指令极不方便。20世纪60年代一些科学家如马克斯·马修(Max Mathews)等研发出几个计算机程序装置,使得计算机输入和读出可以在屏幕或阴极射线管上观察到。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伊凡.苏泽兰1963年开发的“素描笔(Sketchpad)”程序,改变人们与计算机交互方式,被看作是现代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CAD)程序的祖先和计算机图形史上重大突破之一,开创人机界面设计历史。随着字符型人机界面和计算机键盘的出现,以 DOS 为代表,特点是为了执行指令,用户必须逐一输入字符。之后随着鼠标、非线性、苹果(Apple)开发的软件界面、GUI、SUI社会用户界面等,人机互动成为可能并迅速发展。

互动审美的技术本质是人与世界、自然,以及一切事物的互动过程。在原始社会,与人们互动的对象是树木、陶器,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互动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而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主流互动对象。科技的发展,互联网、PC、MP3,游戏机这类“数字化”产品的不断出现,产品功能的实现通过人和机器的互动完成。目前可分为综合媒体设计和交互式系统设计。综合媒体设计数字技术主要是将硬件有机地组织在一起,使用户能够方便地使用多媒体信息,实现远程传输的主要途径,如互联网、传播系统等多媒体。相对来说,新媒体艺术形态的审美内涵离不开新媒体技术,构成新媒体艺术互动形态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复合电子技术,它具有高度系统化以及和人类的感官非常相似的各种感应功能,可利用红外线感应器、温度和湿度感应器等高精度的仪器,实现获取人类大脑无法感知的外界信息的目的。

新媒体艺术是借鉴了传统设计和工程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是一个具有独特方法和实践的综合体,其互动审美不只是部分的叠加,其内涵基础规则包括伦理的互动设计,有意图的互动设计,注重实效的互动设计,优雅的互动设计等等。所以说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通过表达最简单和直接的完整方案,但使艺术形态本身又拥有内部的一致性,合适的包容性,并能刺激受众的认知和感情。

2新媒体艺术形态中互动审美的解构

互动性使新媒体艺术的流动性大为增强,在计算机出现之后,提供给新媒体艺术,复制、粘贴等技术操作手段,使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审美增加了合成与拼贴的额外维度,分离的要素能够被重新整合,出现新的艺术形式。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包含了解构与重构的统一。解构是对原有艺术形式的化解,而重构是建构,是各种形式及元素新的联系和统一的建立。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审美也是后现代语境中传承与创新的隐喻。

新媒体艺术形态中互动审美的解构,一方面表现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并存与融合,甚至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互动性是新媒体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对于新媒体而言,这也意味着它与传统媒体的差异,突出表现了它在媒体史上革命性的发展趋势和影响。但是新媒体的互动特质有自身的历史来源,传统媒体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转变为新媒体;新媒体特有的互动审美也可以在较早的传统媒体中发现。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彼此联系,由传统媒体承接而来的多媒体、跨媒体的表现形式,带来表现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和多元化。传统媒体的技术技艺经验,表现形式的结构逻辑以及相关审美趣味,与不断发展的数字艺术、产生新鲜的视觉经验已是截然不同的文化界面。由此带来的互动审美表现形态从平面化走向空间化,从单一画种走向媒介的混合性过渡。伴随着静态与动态的光效应、肢体语言和观念交流等非传统的艺术出现,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已将视觉图式的共性特征进行个性化解构。互动审美的设计形式具有丰富多样、直观准确、控制性好、成本低、应用生活广、与观众进行直接交流的特点。艺术专业与业余的价值观已被抛弃,艺术与技术的边界也越来越模糊。

新媒体艺术形态中互动审美的解构,另一方面则表现在新媒体艺术的“复制”——从信息处理的角度思考艺术形式。在西方,本雅明敏锐地觉察到技术复制对于艺术的影响,在其所著的《可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强调大众媒体社会中获得的艺术生产与欣赏的新条件极大地改变了艺术的本质。[2]在新媒体艺术形态中,互动审美则以“信息”和“界面”为主要表现形式,取代了传统媒体中的“形式”与“内容”,将抽象宽泛的艺术表现进行具体和实际的结构。可以说,互动审美所创造的是一种体验美学,可以将其与“体验设计”、“体验经济”相互关联。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不仅仅是麦克卢汉的“媒体即信息”的观点,也不仅仅意味着媒体即传播信息的工具,而是更加重视用户的互动交流与体验。在工业领域,技术人员更热衷于用于支持创建具有体验友好性、灵活性、功能性、明确性、一致性、可靠性等特质的用户界面,加强人们工作效率,丰富人们的交往方式。互动审美将艺术形式由用户的被动性和依赖性转换为淡化经验世界的感觉和认知界限,转而成为一种全新主动认知体验,并让用户融入其中。例如苹果公司的电脑、手机等信息设备,运用人机交互技术、同时音乐播放、方位传感、图形用户界面(GUI)等应用程序,并切换、剪辑,超越WIMP的交互风格,使用户体验“信息就在指尖上”。

3新媒体艺术形态中互动审美的重构

互动审美的重构在新媒体艺术形态中起到整体性的统一作用。解构是对原有艺术形式的化解,重构则是经过重新整合进行重新组合。鲍姆嘉通认为美学所研究的对象是“凭感官认识到的完善”,凭感性认识见出事物的完善,称为“感性的审辨力”,认为美学所研究的即凭感官认识到的美,这种美不能脱离认识主体的认识活动。[3]由此引申,互动审美的重构首先表现在互动信息的反馈与交流上,在媒体美学的层面出发,它可以促进社会交流、强化和阐述人类互动体验。

从广义上来说,互动信息的反馈可以理解为机器对输入和输出的反应能力。而在新媒体艺术中,机器的互动对象是人,是作品参与者和受众,与作品参与者和受众互动的机器,即使是很小的传感器,依然会产生感情和机器作用的感觉,在互动信息的反馈过程中产生与人接触和交流的能力。

众所周知,新媒体艺术作品形态不再是单向的信息传播,而是双向甚至多想的信息交流,即关注受众的理解和互动的可能性,提供并生成多种意义的感官与精神层面的交流。正是因为互动审美特性,新媒体艺术形态将多个可用或适合的多媒体进行整合,鼓励创作者或艺术家承担作品推动者而不仅是作品唯一决定者的地位,也赋予了受众及作品参与者个人思想和创造能力。受众或参与者的行为由新媒体艺术形态来决定,创作者或艺术家则通过互动审美创造交互性的参与模式来塑造艺术作品形态的特殊体验——这对于受众及参与者来说是不同于任何其他艺术类型的体验。新媒体艺术形态是交互性的,受众或参与者可以选择通过不同的途径,生成不同的作品形式和结果。

其次,新媒体艺术形态的互动审美重构则表现在将“混合”作为艺术内容的特点,对艺术形态进行重构。“混合”即文化和艺术、技术的双向互动。在信息化和“知识爆炸”的时代,跨媒体、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语言的新媒体艺术为人们不断认识与接受。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多技术风格广泛应用于人类各领域。全球经济发展及技术语境的逐步同步,同样促使新媒体技术的发展趋向规模化、标准化、网络化。在这种背景下,文化、艺术与技术同步促进,技术与技术之间又相互促进。

新媒体艺术形态集合了绘画、漫画、电影、数字媒体、摄影、音乐、文学等众多门类,技术则集合了以计算机图形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艺术、数学、物理学、生命科学及人工智能等学科的运动表现形式,是跨领域学科交叉融合,综合应用技术的艺术。这更体现了互动审美理念与技术的使用趋于多元化,又在多元化的“混合”中趋于统一和构建。互动审美与传统媒体的差异,决定了新媒体艺术形态面对市场设计并运用不同技术,实现不同审美风格的作品。“参与和互动”文化已呈现从个性逐步走向共性,共性中包含着个性的激情与理性、愉悦与变革。共性与个性,个性与共性的互补中,后审美范式,后现代主义文化逻辑在数字传媒时代必然延伸,审美意识与情趣互相发生潜移默化作用。

在新媒体艺术形态中,多学科的融合表现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这一必然性也表现在互动审美,在重构新鲜而实在的视觉文化和美学观念。应用新手段和新技术条件创造直接的、具体的、个性化的视觉语言,技术地传达自我设计理念和艺术主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将成为新媒体艺术创作始终不渝寻找和挖掘的追求——以互动审美和交互理念为前提,技术统一、标准、定型为基础,追求艺术独创性、个性化,求新求异,构成新的艺术创意形态。

参考文献:

[1] 陈玲.新媒体艺术史纲[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46147.

[2] 黄鸣奋.西方数码艺术史:3、数码媒体的艺术功能[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1:677.

[3]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290291.

作者简介:陈媛媛(1986—),女,江苏南京人,双硕士学位,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新媒体艺术与设计,人机交互艺术,动画艺术创作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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