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合文秘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1927-1937年宁波社会教育制度化特征概述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宁波 制度化 社会教育 概述 特征

摘 要:1927-1937年间,在“社会教育学制化”的舆论及“训政”任务的双重压力下,南京国民政府迭发政令以规范与普及社会教育,这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教育的制度化进程。在此背景下,宁波的社会教育也显现出制度化的特征——各县社会教育行政机关的设立及社会教育制度的完善,学校式社会教育机构(民众学校)的推广与规范,社会教育中心机构(民众教育馆)的兴建与有序运作。这一时期宁波社会教育实践证明,在国民党政府主导下,社会教育在制度化中迅速发展,最显著者乃是改善了乡村民众的受教育情况。但同时,“政教合一”模式下的社会教育也承担着宣传国民党党义的任务。在日趋严峻的党争及战争形势下,各社会教育机构难免沦为政党宣传的工具。

关键词:宁波社会教育;社会教育制度化;民众学校;民众教育馆

教育的制度化是近代中国教育改革的一个主题。作为近代教育重要一环的社会教育也在改革中不断谋求制度化建设。自1844年开埠以来,在教会、开明绅商、进步社团、学生、党人等社会各界推动下,宁波的社会教育伴随着商贸的发展与新思想的传播而日趋兴旺。但在宁波建市之前,由于动荡的政局与国家力量的缺失,宁波社会教育无可避免地呈现出一盘散沙的状态。20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欧美国家制度化的社会教育在提升国民素质,改造社会结构,提升经济力,凝聚国家政治力等各方面发挥出巨大功能,以梁漱溟、雷沛鸿等当时社会教育主将为代表的中国知识精英对社会教育制度化的诉求愈加强烈。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这一时期的政府也通过颁布一些列教育法规、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社会教育行政机构建设等措施推进社会教育的发展。

一、社会教育制度化的呈现形式

社会舆论氛围的形成与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是社会教育制度化的起点,在舆论与大政方针的支持下,宁波的社会教育也日趋制度化,这主要就体现在宁波社会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健全和社会教育执行机构的兴建、规范上。

(一)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完善

1927年5月宁波建市后,专司社会教育事业的市级、县级行政部门随之设立,并迅速运行起来。1927年7月,宁波市教育局成立,下设的社会教育科,与总务、学校教育及督学并列。各县教育局暂时中断,局务由各县政府掌理。同年10月,各县复设教育局。

1929年8月,部分县教育局下设县级社会教育行政机构。如鄞县教育局于当年8月以《浙江省教育局暂行规定》为依据,设教育局长1人,下列的第三课专司社会教育等9项事务。[3]208同年,鄞县制定《鄞县县政府教育局督学服务细则》,规定督学视察和督导全县包括社会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事宜。宁属各县教育局下属督学对本县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负有监督作用,对不合理的教育行为可直接予以指正。

1931年,市政府裁撤,并入鄞县行政区划。市教育科并入鄞县教育局,掌理学校、博物馆、公共体育馆、图书馆等其他社会文化事业。从职责看,原市教育局已成为专门管理宁波市部分社会教育活动场所的行政机构。

1932年,鄞县教育局被确认为县地方教育的独立行政机关,组织也日趋完善。同年,鄞县将原来的指导部改组为辅导部,下设局长、督学3人,指导员1人,在研究、督促、指导、编审、考核、推进初等教育与社会教育等方面负有明確的职责。与此同时,鄞县还建立了重在“谋教学之改进”的辅导制,此后社会教育的具体工作多赖此制。辅导制、督学制对促进宁波社会教育的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自1929年起,各县教育局还陆续成立了若干委员会以承担提议、审议、筹划各项社会教育事宜的职责。如余姚县民众教育委员会于1930年成立,于次年颁订了《补习学校暂行办法》

这一阶段的宁波社会教育行政机构在教育部与省厅的筹划下日益完善,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机构得到前所未有的健全——统筹规范的机构(各县教育局)、具体执行的机构(各县民众教育馆)、监督的机构(各县督学)、协助的机构(辅导部与各委员会)一应俱全。这既是制度化背景下宁波社会教育日趋规范的体现,也为此后宁波的社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教育执行机构的兴建与规范

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级党部办理社会教育计划大纲》,规定要发展社会教育事业的九大事项。其中最紧要的就是进行扫盲教育、公民训练,进而扩充民众的政治知识、提高民众的政治能力。推广与规范民众学校,兴建民众教育馆成为这一时期政府主导下,普及社会教育的主要手段。

民众学校的规范化

民众学校前承清末“新政”时的简易学塾传统,兼具西方成人教育之长,应扫盲教育的需要而备受推广,被称为是“推行最久,设置最多,成绩最稳,普及最易,使命最基本而切要”[4]的学校式社会教育。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民众学校办法大纲》要求12-50岁的失学民众必须进入民众学校接受补习教育 ,增加了民众学校的需求量。此后陆续颁布的《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修正民众学校办法大纲》《民众学校采用常识教材要点》《民众学校规程》《民众学校课程标准草案》等政令,对民众学校的教育宗旨、招生对象、课程设置、训育内容、设备选择等各方面做出详尽规定,有效地推动与规范了民众学校的发展。

为配合识字宣传运动,宁波各县采取新建与兼办并用的措施扩充民众学校。如鄞县教育局颁订《民众学校暂行规程》,饬令县内3学级以上小学兼办民众学校,强制符合条件的年长失学者进校修业4个月。[3]128次年,宁波境内各县属民众学校总数达267级,入学学员6138人。但各校的毕业率最高的只有47%,最低的不足18%。为进一步整顿与扩充民众学校,各县教育局一方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程与办法以规范办学。如1933年奉化县教育局制定《奉化县民众学校规程》,对县内各所民众学校的招收对象、教员、课程、教学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进行整改。1932年,省教育厅颁布《浙江省二十一年度各县市办理民众学校教育最低标准》,根据各县市经济实力、教育状况、人口密度等,将各县市民众学校分为8级。当时,宁属各县民众学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其中鄞县凭借“创办民众学校125级,筹设中心民众学校2所,实验民众学校1所,举办民众学校教育成绩展览会1次”的条件获评甲等。余姚、奉化、慈溪分别为丙等、丁等、戊等,宁海与象山同为己等。经过整顿,各县民众学校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升,及至1934年,全市民众学校增至274所,学级总数比1930年增加了119级,入学人数达14652人,毕业人数为7687人。日渐规范与细致的行政法规的规范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敦促有效地促进了宁属各县的民众学校发展。

民众教育馆的兴起

民众教育馆源自民国初年的通俗教育馆。与民众学校以识字教育为要务不同,民众教育馆还肩负着提高辖区内民众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即改造人民、改善社会的重任。1932年2月,国民政府公布《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统筹各地民教馆工作。三年后颁订的《修正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则进一步规定了民众教育馆事业的种类、办理的办法、区域的划分,成为各地民众教育馆的活动依据。在政府的主导下,广泛设立于城乡的民众教育馆成为社会教育的“综合机关”和“中心机关”。[6]宁波的市立、县立民众教育馆建设较早。1929年,市立民众教育馆成立(两年后改立为鄞县县立中山民众教育馆),随后,各县陆续创办县立民众教育馆。1933年2月,教育部召集的民众教育专家会议议决,在普遍设有民众教育馆的省份,将民众教育馆作为社会教育施行中心。[5]届时,宁波至少已有县立民众教育馆10所。浙江省立宁波市民众教育馆(下文简称省立宁波民教馆)于1936年3月创设于象山县石浦镇城隍庙,并在镇海柴桥、宁海长街、鄞县咸祥等地设立分馆。该馆创设虽晚,但馆制颇全,活动甚丰,可以说是制度化背景下,宁波社会教育的“集大成者”。

从制度制定方面来看,省立宁波民教馆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适用于本馆的一系列规章准则。《浙江省立宁波民众教育馆年刊》附录了包括《浙江省立宁波民众教育馆暂行章程》《经济稽核委员会简章》《巡回训练队暂行办法》等在内的14个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对该馆的组织规则、人员任免与管理、监督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使该馆的各项事务能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从部门设置方面来看,该馆设有军训康乐股、生活指导股和民众组织股以分配包括组织民众团体、民众学校,组织民众训练、成立国防陈列室,进行社会调查等29项事务。[7]1在各部门的协调运作下,短短9個月间,仅象山总馆就已组织从事社会教育事业的专家、学生开展活动50余项。原本不定时、不定量、不定人的社会教育活动在民众教育馆的规范下取得了更大的影响,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此外,除了主办与指导民众学校外,民众教育馆还兼办、管理着博物馆、体育场、图书馆等社会教育公共事业,承担着乡村学校教员等社会教育人才的培养任务。在特殊时期,民众教育馆起到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它的兴建本身就是社会教育制度化的体现,它的良好运作又极好地规范了社会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社会教育的制度化。

二、社会教育制度化的利弊

事实上,“训政”时期对社会教育制度化的追求,是在推进现代国家建设压力下,必须提高广大民众受教育程度的应急措施。在行政力的干涉下,这种应急措施能在短时间内整合与调配社会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社会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的缺点,促进社会教育在民众间的普及。但行政力的粗暴干涉也给社会教育埋下政、教不分,甚至是政治挟持教育的隐患。

(一)推动社会教育向农村普及

新式教育在全盘否定旧式教育之后,并未接替原有义学、私塾等旧式学校,承担起教化民众的任务。生于本土,长于本土的民众学校与民众教育馆就成了化解中国传统与西方理念的冲突的平台,成为解救乡村社会教育危机的利器。

首先,在政府行政力地推动下,以民众学校为主的社会教育机构广泛分布于乡村,大大促进了社会教育在乡村的普及。如1930年,奉化县在充分考虑不识字民众的分布情况后,除在城区开设2所民众学校外,还在各村开办了7所。[9]至1934年,奉化县内的民众学校达19所,民众阅报处达161处,民众文字处达398处。其次,编制符合民众需求的教材。除统一使用切合民众智识水平的教科书外,各地还能根据实际编写特色教材。如位于象山的省立宁波民教馆在部编三民主义千字文外,补编了适合渔、盐民的《盐的制法》《鱼的洄游与渔汎》等教材。再次,为民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提高了民众对社会教育的接受度。如各县的民众教育馆除了有办报、电教、话剧等新型教育方式外,还别出心裁地创新社会教育形式。如省立宁波民教馆为克服交通不便的地理缺憾、便利民众阅览时政,“按日编成时事壁报,有时酌加插画,缮写清楚”[7]31,将之张贴于人流量较大的弄堂、庙宇、闹市等各处。最后,在联系民众生产经营,解决民众实际困难的过程中推行教育。如鉴于渔民多采取现捕现售的产销模式,渔业不免受商人垄断,省立民教馆联络渔民代表,派遣本馆指导员、邀请政府指导员,组织成立股份制的石浦海产品运销信供合作社,鼓励渔民积极入股。[7]27

(二)“政教合一”下的教育隐患

周慧梅教授指出当政治教育成为社会教育内容的中心,那么我们就“可以拿政治的力量来改善经济,借经济的动机来推进教育,用教育的方式来解决政治”[10]。事实证明,在社会资源匮乏的情况下,社会教育的普及只能依靠政府的行政力。但在“政教合一”的思路下,在经济上依赖于政府的社会教育机构容易沦为国民党宣传党义、应对党争的工具。

事实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沿用的仍是广东国民政府实行的“党化教育”方针。1927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委员会颁布《学校施行党话教育办法草案》,明确要求施行“党化教育”,后因教育专家近乎一致的反对,“三民主义教育”取代了“党化教育”。但政府并未放松思想控制。次年7月,政府颁布《取缔各种社会教育机关违背党义教育精神通则》,对当时不符合国民党教育目标的社会教育进行了大清除。1931年11月,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相关文件,宣称:“必须使人民认识国际情况,了解民族意识,并具备近代都市及农村生活之常识,家庭经济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备之资格,保护公共事业以及森林园地之习惯,养老恤贫防灾互助之美德。”[13]然而1935年,《浙江日报》刊载的蒋介石题为《为学做人与复兴民族之要道》却强调:“教育的最高目的,就是使受教育的人,能够做一个好国民,做个好人。”而所谓的好国民、好人,就是严守“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遵守“礼义廉耻”四维等教条的旧式臣民。[14]更令人担忧的是个人崇拜的渗入。1936年,省立宁波民教馆特为蒋介石庆祝五十大寿,《浙江省立宁波民众教育馆年刊》有如下记载:

十月三十一日为民族领袖蒋委员长五旬诞辰,本馆为领导职员,全体动员,出发劝导沿海各县民众,献机祝寿……全场欢呼蒋委员长万岁!中国国民党万岁!中华民国万岁![7]37

谄媚之情溢于言表。孙中山主张“训政”是出于民众智识低下的现实情况考虑,希望国民政府能对人民的政治知识、能力进行训练。然而,在国共两党争斗日益激烈的形势下,政府主导下的社会教育的目的从新回到了培养臣民、顺民的老路。诚如徐临江所言:“公民化过程中最高决策集团和主干部分的国家精英逐渐缺席,地方精英中的主要部分也渐渐逆向转化(追逐权力和服从权威),怀抱公民社会理想的知识精英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独自担当公民社会建设的重任。”[14]

参考文献:

[1]周慧梅.域外观念与本土学制变迁——以20世纪30年代“社教学制化”多维建构为中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8(11):37-38.

[2]浙江省教育厅编.浙江省教育法规汇编[M].杭州:浙江省教育厅,1932:11-12.

[3]辜筠芳著.宁波教育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4]甘豫源,段蕴刚.民众学校[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6.

[5]顾良杰.民教专家会议之经过及其结果[J].教育与民众,1933,4(6):1101.

[6]林宗礼.民众教育馆实施法[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

[7]浙江省立宁波民众教育馆编委会编.浙江省立宁波民众教育馆年刊[M].1936.

[8]崔运武.舒新城教育思想研究[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4:187.

[9]董绍德.鄞县教育志[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3:221.

[10]周慧梅.致敬传统与民国时期社教路径之选择——以民众学校为考察中心[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60.

[1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691.

[12]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决议案汇编第1分册[M].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出版时间不详:213.

[13]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决议案汇编第2分册[M].浙江省中共党史学会.出版时间不详:16.

[14]徐临江.民国时期公民教育何以失败——以20事迹30年代浙江省公民教育为中心的考察[J].天津社会科学,2006(5):136.

注释:

参见余姚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余姚市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80頁。

②前三项为:一是关于民众识字、公共卫生及常识教育事项;二是关于职业上知识技能之补习事项;三是关于公民政治能力之养成事项。详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699-700页。

③三年后颁订的《修正民众学校办法大纲》将最低入学年龄提高为16岁,并对无故不入学者做出了相应的惩罚规定。引自王雷:《中国近代社会教育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25-226页。

④详见宁波市教育委员会编《宁波市教育志》,浙江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31页。

⑤详见教育部社教司:《社教法令汇编》第1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1-12页。

⑥该年刊由浙江省立宁波市民众教育馆编委会编撰,对该馆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及1936年3月至12月的工作概况进行了介绍。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