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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教化解释学与古代实践智慧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解释学 教化 古代 实践 智慧

摘要: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与古代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智慧的讨论密切相关。实践智慧不是理论的知识,也不是关于始点知识的努斯(nous)。实践智慧与实践的活动相关但与制作的技艺活动相区别,因而它同善的事物相关。在今天这样一个科技主义无孔不入的时代中,伽达默尔对传统实践智慧的复兴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他重新纠正了近代以来人们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理解的偏差;其次,他主张重新恢复实践智慧的地位,对于我们反思规范伦理学与技术主义富有意义。

关键词:教化解释学;伽达默尔;实践智慧;修辞学

黑格尔之后的19世纪西方哲学有一股重要的实践哲学思潮,它肇始于费尔巴哈特别是马克思将哲学转向人的感性生活和社会实践的方向,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或哲学解释学实际上就是暗合了这个方向。我们知道,赫尔姆霍茨在其讲演中认为,精神科学之所以区别于自然科学,就在于精神科学要求一种“得体感”(Taktgeufuhl),但是他并没有进一步追问“得体感”产生的前提条件,密尔的实证主义归纳思想仍然是他遵循的典范。伽达默尔从人文主义的视域出发,认为得体感的前提条件是教化(Bildung),不仅如此,共同感、判断力和趣味都可以看作是教化的积极成果和表现形式,实际上它们都是实践智慧的体现,因此,教化就表现为一种实践智慧。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与古代亚里士多德对实践智慧的讨论密切相关。在今天这样一个科技主义无孔不入的时代中,伽达默尔对传统实践智慧的复兴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何谓实践智慧

要想弄清楚何为实践智慧,我们必须首先从亚里士多德的学科或知识分类开始。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6卷中将一切“科学”或“知识”(epistemc)分为三类:实践的或实用的(prakticke)、创制的或制造的(poietike)、理论的或思辨的(theoretike)。所谓实践知识或实践哲学,亚里士多德指的是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它与人的活动相关,是以善为追求目的的。所谓创制的知识,指的是与技艺有关的实用性知识,包括诗人、戏剧家的艺术创作、建筑术、医疗术等等,亚里士多德所写的《诗学》就应该归为这一类知识。至于理论知识,亚里士多德又将其分为三类:自然哲学或物理学(physike)、数学(mathematike)、神学(theologike)。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6卷中,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通过肯定和否定来获得真理的方式在数目上有五种:技艺(techne/art,又译为“技术”)、知识(episteme/knowledge/scientific knowledge,即思辨的、理论的、纯粹的或科学的知识,又译为“科学”)、实践智慧(phronesis/practical wisdom/prudence,又译为“明智”)、智慧(sophia)、努斯(nous/intuition/intuitive reason/intelligence,即直观理性、直觉,又译为“理智”,“心灵”)。

人们向来认为,实践智慧概念是《尼各马可伦理学》第6卷讨论的中心。那么什么是实践智慧呢?亚里士多德是通过与前几种知识形式的比较来得出实践智慧的基本特征的。

第一,实践智慧的对象是与人自身有关的具体活动,它是属人的,因而它不是智慧。如前所述,智慧是最高类型的知识,但是它远离了人的现实生活,已经接近神的层次了;实践智慧则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一般人都不会去考虑人力打所不能及的神的事情。“所以,人们说阿那克萨戈拉和泰勒斯以及像他们那样的人有智慧,而不说他们有实践智慧。”一个对自己身边的事物不敏感、反应迟钝或者不关注的人,很难说具有实践智慧。因为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人总是能够对自身周围环境的变化反应敏锐,并且能够很好地应对和适应环境。

第二,实践智慧的知识是不能通过证明而获得的,因而它不是理论的知识。“实践智慧不同于科学,是因为实践的题材包含着变化”。理论知识的对象是永恒的、必然的,实践智慧的对象却是生灭变化的;理论的知识是可以传授、学习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实践智慧是不可教不可学的,因为实践智慧这类知识总是从某个特殊的人出发,应对的总是此时此地的具体状况。

第三,实践智慧不能获得关于始点的知识,因而不是努斯。实践智慧(phronesis)的词根phren与nous(努斯)不同,“在哲学上,nous引申为不牵动意志、目的的心灵活动,如积极理性、沉思;而同心、胸膜相关系的phren,则引申为牵动意念和追求的理性”。亚里士多德强调,关于始点或第一原理的知识只能通过努斯获得,但是实践智慧并不关心第一原理是如何获得的,它更关注普遍原理的具体应用。

对具体实践的过多强调可能造成一种假象,即以为实践智慧不需要普遍知识的指导因而普遍知识不重要,为了纠正这一点,亚里士多德说这里需要两种知识,即实践智慧既需要普遍的知识,又需要具体的知识。换言之,实践智慧是要沟通普遍与特殊、一与多,或者说它是通过具体的特殊事物来表现普遍或一。显然,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人并不只是抽象地知道一个光秃秃的善的理念,而是能在现实生活中知道哪个事情是好的、哪个事情是坏的。确实,亚里士多德表明实践哲学所涉及的这类题材只能有大致的、粗略的真。理由是:“在每一种事物中只寻求那种题材的本性所容有的确切性。只要求一个数学家提出一个大致的说法,与要求一位修辞学家做出严格的证明同样地不合理。”显然,我们不能以一种数学的精确性来要求实践哲学,这是违背事情的本性的。正如伽达默尔为精神科学的自身合法性所作出的激烈争辩那样,谁以科学方法论的标准来要求精神科学,谁就毁灭精神科学。

第四,实践智慧与实践的活动相关,与制作的技艺活动相区别。实践智慧与技艺处理的都是现实中具体的可变化的事物,但这两者是不同的,因为:“实践不是一种制作,制作也不是一种实践。”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的逻各斯品质与制作的逻各斯品质不同,它们也不相互包含。实践与制作的始因是不同的:“制作的目的是外在于制作活动的,而实践的目的就是活动本身,——做得好自身就是一个目的。”可见,在制作活动中,它的目的与要处理的对象是相互外在的。一个勇敢的人他的勇敢德性就表现在他的勇敢行为之中,因而他的目的是寓于行动之中的。所以实践智慧的目的是内在于活动当中的,技艺的目的则是外在于活动本身的。实践智慧的逻各斯是不能学习的,技艺的逻各斯是可以学习的。

第五,实践智慧同个人自身公正的、高尚的、善的事物相关,它同道德德性是一损俱损、一有具有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说:“拥有实践智慧的人的特点就是善于考虑对于他自身是善的和有益的事情。不过,这不是指在某个具体的方面善和有益,例如对他的健康或强壮有利,而是指对于一种好生活总体上有益。”所以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人总是善于从总体上考虑对自己是善的事情,他能够分辨那些自身就是善、对人类而言是善的事物。“因此,不做个好人就不可能有实践智慧。”实践智慧要求行动者有一种向善的品性,这点也使得实践智慧与技艺相区别,因为一个坏人也可能在某方面具有高超的技艺。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德性如勇敢、节制、慷慨等是与实践智慧的逻各斯一起发挥作用的。“离开了实践智慧就没有严格意义的善,离开了道德德性也不可能有实践智慧”。此外,亚里士多德有时强调实践智慧与目的的善有关,有时又强调它与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正确考虑相关。总而言之,实践智慧与个人主观的思虑有关,一个人无意中做了好事(从结果上看)不算是真正的好事,只有当他出于主观上善的思虑,并在实践中获得好的结果,这才是真正的好事。

第六,实践智慧重在实践或行动而不在认知。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实践智慧是与实践相关的,而实践就是要处理具体的事情。”一个拥有实践智慧的人不是仅仅为了认识各种道德德性、辨别善恶,更重要的是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好人。认识得好是一回事,在实践中做得好又是另一回事。因此,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力图避免苏格拉底那种极端的观点——德性即知识,无人有意作恶。德性不在于一个人认识得好(有知识),而在于他在实践中做得好。“仅仅知道什么是健康和强壮不等于做有益健康和健壮的事情。因为懂得医学和运动学并不使我们更能从事有益健康和强壮的活动。”所以,要想拥有实践智慧,就必须在实践或行动当中积累经验,进行磨炼。亚里士多德指出:“青年人可以在几何和数学上学习得很好,可以在这些科目上很聪明,但是我们在他们身上却看不到实践智慧。这原因就在于,实践智慧是同具体的事情相关的,这需要经验,而青年人缺少经验。因为,经验总是日积月累的。”值得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指出实践智慧是一种对于具体事物的感觉,但不是感官的感觉,而是一种直觉或数学的直觉,他类比说这种感觉就“像我们在判断出眼前的一个图形是三角形时的那种感觉”。

二、复兴古代的实践智慧

我们知道实践智慧概念在古代的伦理学、政治学等实践哲学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每一个人过一种城邦生活的重要指导原则,因为实践智慧所凸显的既不是神的属性也不是植物动物的生物属性,而是人的社会与政治品性,即实践属性。然而西方近代以来,方法和技术概念取代了实践概念成为人类社会运作的唯一理想模式,从而导致了实践智慧的失落,精神科学失去了它的合法根基。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形成、分野与争论,表明整个西方近代思想实质上陷入了一场狂热的科学方法论竞赛。至于科学方法论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光鲜无比但实质上抽象、空虚、暗淡的帷幕背后,那真实的、具体的、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的实践领域却被遮蔽、忽视、冷落了。在一个实践哲学已经被人遗忘了的时代里,伽达默尔坚决要求重新恢复古代以实践智慧为代表的实践哲学传统,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

(一)重新规定实践与理论的关系

重新恢复古代的实践哲学,这意味着在伽达默尔看来,实践哲学是真理的重要源泉,它应该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洪汉鼎先生说:“在当代诠释学的发展中,‘实践智慧,(phronesis)这一概念日益显示出其不可忽略的巨大作用,以致我们今天甚而可以再度启用‘实践哲学’这一名称来概括当代诠释学的后期发展。”然而,实践是否如近代以来所规定的那样是与理论相对立的东西呢?

邵华在其博士论文中认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praxis)一词具有三个不同层次的意义:第一层次指既适用于人又适用于动物的标示生物本性的活动;第二层次泛指人的活动,既包括伦理政治的活动,也包括制作、沉思等活动:第三层次仅仅指人的伦理政治活动。当然,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与政治学的著作中谈及实践概念时主要是采用第三层次的意义。伽达默尔特别指出,实践一词不应予以狭隘的理解,例如不能将实践只是理解为科学理论的实践性应用,这实质上是近代以来科学方法论崇拜所造成的一种狭隘的思维习惯。他说:“‘实践’还有更多的意味。它是一个整体,其中包括了我们的实践事务,我们所有的活动和行动,我们人类全体在这一世界的自我调整——这因而就是说,它还包括我们的政治、政治协商以及立法活动。我们的实践——它是我们的生活形式。”由此可见,与亚里士多德相近,伽达默尔认为,“实践”即:意味着全部实际的事物,以及一切人类的行为和人在世界中的自我设定,构成实践的就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生活”,它实际上就是人的整个生活世界,因而在伽达默尔这里,实践概念有着十分宽广的意涵,没有人可以站在实践之外。

因此,伽达默尔认为理论本身就是一种实践,一种生活形式。今天我们倾向于把实践定义为和理论对立的东西,实际上是受近代科学主义的误导。近代科学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丰厚物质成果,同时也让自然科学对于人类有一种完全新的规模、新的意义上的统治。伽达默尔指出:“在伽利略和惠更斯的机械学中获得巨大成果并在笛卡尔的方法概念中得到其哲学表述的方法的优先性,从根本上改变了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理论从此脱离实践成为一种方法论,以至于人们平常在用实践一词时就有着一种反教条主义的意味,即怀疑自己对某些还没有任何经验的东西仅有理论或生搬硬套的知识。显然伽达默尔并不是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根据他的考察,“理论”(theoria)这个词在古希腊人那里最初的意义就是指观察,但是观察并非单纯地看,并非单纯地确认现有存在的东西或者贮存信息,因而人们可以借此征服一个对象或使其为我所用,而是一种人人都能参与或介入其中的活动。实际上,在古代“理论研究者”(theoros)就是指节日代表团的参加者,即参与到节日活动中来,与他人共在、同在。伽达默尔说:“theoria(理论)并不首先被设想为主观性的一种行为,即设想为主体的一种自我规定,而是从它所观看的东西出发来设想的。Theoria是实际的参与,它不是行动(tun),而是一种遭受(Pathos),即由观看而来的入迷状态。”由此可见,理论并不是指一种置身其外、毫不关己的中立性观察,而是一种人人都参与其中,并且超越个人的主观意图的实践活动。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就是要用一种“参与的”理想,来补充或者说超越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独断的“客观性”理想。伽达默尔争辩道:“我的观点刚好相反,‘精神科学,中最关键的不是客观性,而是与对象的先行关系。我想该知识领域用‘参与’(Teilhabe)理想——如同在艺术和历史里鲜明形成的对人类经验本质陈述的参与——来补充科学性道德设立的客观认识理想。在精神科学中参与正是其理论有无价值的根本标准。”

总之,理论本身就是对生活的一种参与或介入活动,理论归根到底就是一种实践,而并不仅仅是一种用来研究真理和搜集新知识的工具论。生活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并且最终统一于实践这个最宽广的概念。伽达默尔还认为,理论是而且首先是同自己的距离,一个具有理论意识的人会同时考虑他人的立场并寻求对集体和共同体的相互理解,所以他把理论生活亦看作是人类的基本能力,只不过他所谓的理论能力并不仅仅是指沉思的生活。伽达默尔对理论的赞美也即是对实践的赞美。“这里再一次表明,具有理解的人并不是无动于衷地站在对立面去认识和判断,而是从一种特殊的使他与其他人联系在一起的隶属关系去一起思考,好像他与那人休戚相关。”每一个人的实践活动都与他人、共同体或者国家休戚相关,这就毫不奇怪,为什么伽达默尔晚年特别强调解释学是一种实践哲学了。

(二)实践智慧在技术时代中的应有地位

在我看来,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至少要批判两种狭隘的思想观点:一种是规范伦理学,即应当伦理学,它使得丰富具体的伦理生活变成抽象、枯萎、空洞的道德命令:你应当;另一种是技术统治论,虽然它关注具体的实践活动,但是它使得古代丰富的实践概念沦落为狭隘的技术概念。下面我们将分析伽达默尔对这两种思想的批驳,从而阐明实践哲学在今日这个技术的时代中所应有的地位。

伽达默尔晚年在与助手杜特的交谈中坦言,他的实践哲学矛头指向的是规范伦理学(应当伦理学),因为它根本忽视了伦理行为所发生的具体现实情境。伽达默尔自述说:“于是我提出了自己从一开始就苦苦求索的问题:什么是实践哲学?理论和反思如何才能指向实践的领域?因为在实践的领域中绝不能容忍距离而是要求义务。这个问题在开初是由于克尔凯郭尔的存在激情(Existenzpathos)而吸引着我。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的典范为根据的。我力图避免那种关于理论及其应用的错误模式,这种模式从近代科学概念出发对实践概念作了片面规定。”由此可见,伽达默尔对理论与反思的琢磨终究是要指向生活世界的广阔实践领域。尽管伽达默尔成长在新康德主义注重方法论、认识论建构的浓厚氛围之中,但是他已经敏锐地感受到来自克尔凯郭尔存在哲学的强烈冲击下所带来的“实践感”与“生命感”,这是前者所没有的。

普遍的伦理规则如何才能落实到具体的现实生活中呢?这是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所要解决的难题,而他最终从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典范论证中找到了解决难题的钥匙。

首先,伽达默尔澄清了规范伦理学对实践哲学的一个误解。该误解认为,实践哲学只是关注现实的具体内容,但是现实情况是变化无常的,因而实践哲学在处理现实情况时由于缺乏普遍的规范指导而流为相对主义、自相矛盾,最终毁灭了伦理或道德。伽达默尔辩驳说:“实践就是行动,——而且它还是一种清醒的意识。行动不只是做。人是一种自行动的东西。在其行动中有自我调整、自我检验以及榜样的作用。故此:德性不是没有逻辑,就像我在论述亚里士多德时所表明的那样!”实践哲学强调具体的行动,但是伽达默尔认为行动中并不是没有逻辑、没有思考、没有普遍理性的指引。伽达默尔说,伦理与逻各斯(理性)就像一个硬币不可分割的两面。人的实践行为不是漫无目的的、浑浑噩噩的植物性生长行为,而是一种带有主观的思虑、自由的选择的追求整体善的行为,所以其中就包含有对普遍逻各斯的思虑。因此,实践哲学并不是要使得伦理规范自我取消并且堕入虚无主义的泥潭,而是它本身就含有普遍理性的维度。伽达默尔指出:“实践的规范性特点和实践理性的功效也许‘在实践中’要比理论认为它所是的程度宽泛得多。”显然,在风俗习惯中所体现出来的伦理行为并不缺乏实践上的规范性。

其次,与规范伦理学的抽象普遍性不同,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所要发展的是一种具体的普遍性,而这种具体的普遍性是在生活世界的实践性教化中培养和塑造出来的。其实,实践智慧就是指导实践的理性,它类似于一种“普遍的感觉”,因为它既联系着普遍性又联系着现实的具体情境。伽达默尔说:“这一指导实践的理性被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实践智慧(Phronesis)。它只在具体的情境中证实自己,并总是置身于一个由信念、习惯和价值所构成的活生生的关系之中——即是说,在一个伦理(Ethos)之中。”普遍的理性只有落实到具体情境中才是真正的理性、有力量的理性。实践智慧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的、空洞的形式命令——你应该!我们可以在斯多葛主义和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找到这种规范伦理学的确当表达。

伽达默尔一再强调实践哲学或实践智慧总是在生活世界中起着作用,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这点,因为作为实践智慧源泉的传统、习俗、伦理、政治制度、文化样态等总是我们生活世界的构成要素。伽达默尔明确地说:“实践当然不仅仅依赖于一种抽象的规范意识(einem abstrakten Norm-BewuBtsein)。它总是已经受着具体事物的驱使,虽然带有偏见,但是同样召集到了对这些偏见的批判。我们总是已经受着各种惯例(Konventionen)的左右。在每一种文化中,一系列事物被认为是司空见惯的,但是人们不能完全清楚地意识到它们;甚至在传统形式、习俗和习惯最大程度的解体中,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决定每个人的程度仅仅是被掩盖住了。”可见,实践着的人并不是仅仅遵循抽象的道德律令,而是时刻被各种先人之见所牵引,受各种传统、习俗和习惯潜移默化的影响,乃至于人们实际上总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实践智慧,而自己却毫无觉察,可以说实践哲学这个“道”百姓日用而不知。但是,人们的不知与习以为常的使用,正说明实践哲学在人们生活世界中的基础性地位,它才是本源的、活生生的。显然,在伽达默尔看来,实践与理性反思之间存在着某种高度的辩证性,它们不是二元对立、彼此隔裂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互动统一体。

但是实践哲学与实践本身毕竟不能等同,实践哲学是一种哲学,换言之它是一种理论、一种科学、一种反思,并且是对人类生活形式必须是什么的反思,它本身不能取代实践。为此,伽达默尔强调实践哲学也是一种可传授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它跟技艺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这要求实践知识的传授者与学习者都与实践活动有一种稳定的关系,并且具有亲身的体验。“实践哲学的对象不仅是那些永恒变化的境况以及那种因其规则性和普遍性而被上升到知识高度的行为模式,而且这种有关典型结构的可传授的知识具有所谓的真正知识的特征,即它可以被反复运用于具体的境况之中(技术或技能的情况也总是如此)。因此,实践哲学当然是一种‘科学’,一种可传授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然而,它又是一种只有当某些条件具备时才可以成为科学的科学。它要求学习者和传授者都与实践有着同样稳定的关系。就这一点而言,它与那种适用于技术领域的专门知识反而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亚里士多德说青年人不适宜学习政治学,理由是年轻人对人生的行为缺乏实践经验,与实践没有稳定的关系,而且容易受情感的左右。沃恩克认为,与罗蒂用教化来替代、消解认识论不同,伽达默尔的教化总是与某种基础性的知识类型相联系,这种知识类型表现为得体(tact)、判断力(judgement)、趣味(taste)等形式,而所有这些就是“一种如何在好与坏、对与错、重要与不重要等等之间进行分辨的实践知识”。

规范伦理学是一种极端思想,而技术统治论就是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所要批判的另一种极端思维。如果说规范伦理学执著于抽象的、形式的道德律令而与实践隔着很远的距离,那么技术统治论就使得古代丰富的包含着理论规范在内的实践概念沦落为狭隘的技术概念。显然,这种技术统治论的思想以近代新工具论和科学主义的研究为先锋,它在19世纪孔德的实证主义那里获得了全面的理论表述,到了20世纪则泛滥成为国家治理的原则。在古代,尽管柏拉图思想中有浓厚的毕达哥拉斯数学主义传统,但是他还是限定了科学或技术应有的地位,在整个理念等级系统中,善的理念是最高的,就像太阳一样。虽然亚里士多德也曾表达沉思的生活是最幸福的,但是他也没有把技术置于最高的位置上。如今,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已被孔德的科学王理想所取代,这意味着古代的实践哲学传统在当代被忽视了。

何卫平先生说:“‘实践智慧’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中被置于一个核心的地位,他揭示了实践智慧与整个现代科学方法的对立。”的确,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就是要批判现代的整个科学方法论及其顶峰技术统治论,从而恢复实践哲学应有的崇高地位。伽达默尔指出:“我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得知希腊的科学这个概念,即Episteme,所指的是理性知识(Vernunfterkenntnis)。也就是说,它的典范是在数学中而根本不包含经验。因此,近代科学与希腊的科学概念即Episteme很少相符,它倒是更接近于Techne(技术)。”由此可见,近代的科学概念与古代的科学概念有着质的不同,前者是经验性的,后者是非经验的,它以数学为典范,因而前者更接近古代的技术或者技艺(Techne)概念。在一个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地把科学等同于技术的时代里,伽达默尔的这个看法是令人震惊的,他让人们看到了近代科学概念的褊狭,并给唯科学主义、技术崇拜敲响了警钟。戴维指出:“伽达默尔援引教化这个术语有一个策略目的,即去证明除了科学的和技术的知识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知识实体,这种知识不是证据和证实的结果,而是由传统、公认的智慧与实践经验积存下来的结果。”显然,这种知识就是实践智慧。

实践与技术有某种相似之处,那就是它们都关注现实的具体情况。正是因为这一点,人们常常不加区别地对待实践与技术。但是它们是有着重要区别的,亚里士多德对此曾给予了突出的强调。既然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以善为目的,那么实践与技术也不例外,但是技术的目的是一种外在的善、部分的善,而实践的目的则是一种内在的善、整体的善。技术是从现实经验中总结归纳出来的,它可学可教,是一种普遍的知识,然而技术的知识只仅仅局限在某个确定的具体领域。例如,造船术仅仅能应用于船舶的制造,而不适用于牙齿的保护。因此,技术的知识只是一种部分的善而不是整体的善。同时,技术追求的是一种外在的善,因为技术的目的是制作活动以外的产品,例如医术的目的就是人身体的健康。

实践的善与此不同,它是一种内在的、整体的善,因为实践哲学主要寻求的是伦理学与政治学意义上的善,例如它要追问什么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什么是最好的国家法规。这种善超越于技艺之善的具体领域而与个人或共同体的整体幸福联系起来,它的善体现在实践活动当中。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治学是研究城邦中最高善的学问,所以它是最权威的科学,其他学科或技艺都是以政治学为目的的。伽达默尔指出:“不管怎样,实践知识和政治知识从根本上说与所有那些可学到的知识形式及其应用的结构是不一样的。实践知识实际上就是从自身出发为一切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能力指示其位置的知识。这就是苏格拉底追问善的问题的含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坚持了这种做法。如果谁相信,科学因其无可争辩的权能而可以代替实践理性和政治合理性,他就忽视了人类生活形式的引导力量,因为唯有人类的生活形式才能够有意义并理智地利用科学和一切人类的能力,并能对这种利用负责。”

正是因为现代科学或技术在本质上只能探究一种部分的、外在的善,所以它对自身在共同体之善中的位置缺乏思考,只有实践哲学才具有指示一切其他具体科学恰当位置的知识。尽管现代科学技术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成就,但它仍然无法取代实践哲学,相反,科学技术需要实践哲学的指引才能成为为人类谋福祉的技术,否则它就会蜕变为反人类的东西,从而成为一种恶。在这里,实践哲学就是人类生活形式的引导力量,它使得人类对科学技术的应用承担相应的责任。沃恩克也认为,伽达默尔是从“善”这一概念的指向来恢复实践哲学的传统的,因此科学技术知识本身就应受到“善”这个概念的指导,人类理性的自然倾向就是追求善。在伽达默尔看来,技术专家治国或科学王的理想都是政治合理性的一孔之见,它不可能引领人类走向真正的善。相反,实践哲学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一种整体上的引导作用,它使得人作为行动的主体而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并时刻调整着人类的一切行为包括科学技术朝着合乎人类的最高善而进发。因此,实践哲学在一个技术的时代中更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

三、教化、修辞学与实践智慧

如果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是一种实践哲学,那么它就要面对具体的历史时空当中的具体事件和具体的感性活动中的个人。因此,伽达默尔在解释学中对于修辞学的着重强调绝不是偶然的,它包含着教化的实践智慧特征。无疑,伽达默尔并不是从一般的语法学、逻辑学层面而是从实践智慧的角度来看待修辞学对人类教化的重要意义的。他认为修辞学首先表示:它是针对具体情况的,它必须把握“情况”的无限多的变化;它对事情的说明并不是必须无条件地服从“铁一般的推论”,而是类似于一种得体感。这样,修辞学就有着反对自然科学方法独断论的意义。伽达默尔明确地认为:“修辞学的普遍存在是不受限制的。正是通过修辞学,科学才成为生活的一种社会因素。”能够在普遍与特殊之间构成合适的桥梁或中介,就是教化、修辞学与实践智慧的杰出功能。

在古希腊,修辞学就是演讲术、雄辩术,它通过令人信服的“绝妙讲话”说出真理,但这并非是一个逻辑强制性的领域,那种属于机敏的非逻辑论证性同样适用于修辞学。丸山高司指出:“本来修辞学就是在古希腊的社会实践生活中发展起来的。修辞学的活动空间是市场、法庭、议会等地方。修辞学落脚在‘实践的立场’上。”修辞学是本能性地、即时性地说出它的证据的,它是一种类似于“感觉”的东西。

雄辩术或修辞学在古希腊智者派那里有着广泛的应用,并且成为当时哲学思考的重要方式,无疑,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对话就带有这种色彩。只是由于智者的雄辩往往带有诡辩和兜售智慧的特点,因而遭到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一致贬斥,但是伽达默尔认为,这并不妨碍修辞学有说出真理的功能,即我们可以通过修辞学说出真理。其实,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柏拉图,他们都意识到“真正的修辞学家是劝导的大师”,“修辞的功能实际上在于影响人的灵魂”。正因为如此,柏拉图才在《斐德罗篇》中对修辞学进行了辩证法的加工和提高。显然,伽达默尔也认识到:“修辞学不能和辩证法分离,作为令人信服的说服是不能和真实的知识相分离。同样,理解也必须从知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归根到底,修辞学与教化一样,也要求普遍性,即成为真理。

修辞学要求教导真正的生活智慧,反对空疏的思辨,我们可以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学院派”科学的批判中看到这点。然而修辞学的作用不仅为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所低估,也被近代的唯方法主义哲学所忽略。维柯在对笛卡尔的方法主义的批判中重新维护了修辞学的地位并为或然性事物的权利作辩护,间接认可了这种新的真理概念。“修辞学自古以来就是真理要求的唯一辩护者,它相对于科学的证明和确定性要求捍卫了似真性、明显性以及对共同理性的阐明。”在伽达默尔看来,解释艺术的理论在很大程度上都取自修辞学,教化解释学和修辞学具有深刻的相似性,修辞学所捍卫的真理,也正是教化知识的真理性所在,它阐明的是一种人人皆有的共同理性,因而一切社会实践如果没有修辞学的作用而单凭科学的逻辑证明是不可想象的。

综上所述,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实践哲学,它要求用一种“参与的”理想来代替近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独断的“客观性”理想。教化与修辞学一样,也要求普遍性,即成为真理,但这种真理是一种实践智慧式的知识。伽达默尔的教化解释学无疑还有一种伦理、道德的积极考虑,它要求人们在团结、友爱中达成共识,从而最终增进人类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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