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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思考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文明建设 哲学 生态 思考

[摘要]在生态伦理的探讨中,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从本体论的高度为环境伦理提供合理性依据,从而使环境正义理念注入人们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中。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实践观对生态问题进行分析可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并解决好生态问题,应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基础,以普遍联系和系统整体观为方法论指导,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使人类的实践活动按自然生态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途径是消除异化,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彻底结束人与自然的“对抗过程”;而平衡人与物的尺度、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理性选择。惟有如此,才能使生态文明的持续、和谐发展成为可能。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危机;环境正义

[中图分类号]N031;F124.5 [文献标志码]A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基本内涵。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既追求人与生态的和谐,也追求人与人的和谐。生态文明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也是人类实践的重要成果。

在目前关于生态文明的研究中,环境伦理学掌握着话语权和主动权,而当代环境伦理学并没有解决生态文明的本体论问题,甚至可以说当代环境伦理学是“无根”的哲学——这就需要使环境伦理上升为生态哲学。生态哲学的任务就在于从本体论的高度为环境伦理提供合理性依据,从而为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并为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寻求理论支持,使环境正义理念在思想上和实践中真正成为人类社会走向持续、和谐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对生态文明理论根基的探讨,是我们当前进行生态文明研究、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和谐发展所面对的重要课题。

就必要性而言,20世纪中叶以来,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出现使传统工业文明向现代生态文明的转变成为必然,“建设生态文明”的观念既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规律,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把“生态文明”写入中央文件,这是我们党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方面的又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深入探讨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基础,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实践观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方位的哲学思考,以期为该论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一种视角。

一、尊重自然规律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不仅承认自然界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而且强调在实践的基础上去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因而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真正把握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首先,人是自然的产物。“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因此,人是自然之子。其次,人是自然存在物。那些“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再次,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人离不开自然界,必须依靠自然界生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自然界对人类具有优先性和基础性,人靠自然界生存发展,人的精神生活的充实和物质生活的满足都以自然为基础。

生产实践是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中,人与自然不是抽象的统一,而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生产实践是人与自然对立的基础,也是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自然界是个有缺陷的存在物,人不能像动物那样直接生存在自然界,人要想从自然界获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人与自然之间还需要一个变换过程,这一变换过程只能是能动的实践。人类通过能动的生产实践,把自然事物对象化、人化,使自然界成为现实的自然、属人的自然;自然界通过人类生产实践充分显示了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使自身的本质力量得到了确证。这一过程同时也深刻揭示了人类实践的两重性:人类实践既可以成为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中介,又可能以异化形式造成人与自然对立,成为破坏自然的力量。人类工业革命以来的实践表明,那种一味强调以人类为中心、无视自然规律的工具理性的过度膨胀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对立,最终导致了地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罔顾环境正义理念而仅为满足人类私欲的实践不仅破坏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发展及其辩证统一关系,而且带来了危及人类生存的生态危机。根据辩证唯物论,合理的实践只能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因此,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应以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为指导,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关爱自然、保护自然、建设自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是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的统一、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反思,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再认识。因此,唯物辩证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论,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哲学指导。

马克思主义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是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整个世界是由联系着的事物构成的整体之网,而每个事物都是普遍联系之网上的网结,完全孤立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想象的。“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虑自然界或人类社会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生态文明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不仅生态环境内部的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之中,而且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也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因破坏生态而带来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并影响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荣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全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中各要素之间的普遍联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各种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着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

环境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将唯物辩证法之普遍联系的观点贯彻到生态建设和生产实践之中。

系统科学的产生为唯物辩证法普遍联系的观点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所谓系统是指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按一定方式组成的统一整体,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的特征。生态系统是一个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有着错综复杂的普遍联系的整体,是在一定时空共存的所有生物及其环境之间由于不断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循环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建设生态文明,就要以唯物辩证法的整体论观点为指导,深刻把握和认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整体性以及各系统之间的普遍联系,使人类的实践活动按自然生态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进行,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关系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做到发展与环保并举。

三、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是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

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对于解决生态问题至关重要。在生态问题中,认识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是永恒的研究主题。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合理的实践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不合理的实践则起阻碍作用。20世纪至今,生态问题首先在经济发达国家愈演愈烈进而成为全球性环境问题,直接危及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这一问题上,悲观主义和盲目乐观主义的错误在于他们把认识与实践对立起来或分割开来,从而走向抛弃认识、崇拜实践的歧途。

实质上,所有生态问题的出现都与认识上的偏差有关,要解决生态问题,必须加强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把两者辩证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们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我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发展观,包含了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科学发展思想。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党执政理念的又一次升华,更是我们对工业文明割裂认识与实践关系进行反思的结果。

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着人类文明进步的程度。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人类从依赖自然到畏瞑自然再到征服自然的变化,人类文明也相应地经历了从原始文明到农业文明再到工业文明的发展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开始注意调整发展策略并将环境正义的理念注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具体实践中。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它都是人类的希望所在。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将之定位于彼此平等的朋友关系,而不再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所体现的是一种更广泛更深远意义上的平等,即人与自然的平等、代内的平等、代际的平等。这种平等观更加关注环境正义理念,它意味着人类不仅承认自然的工具价值而且承认自然的人文价值,要求人类既关心人又关注自然,在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下正确把握认识与实践的关系,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改造和利用自然,在改造和利用自然中保护和关爱自然。这种平等观旨在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牵手、生物与非生物的同行、过去与现在的统一、现在与未来的对话,以及时间与空间的协调,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及和谐发展。

生态文明的自然观与后现代的整体有机论是融通的。后现代的整体有机论认为,世界是一个包括人类在内的、具有内在关联的活的生态系统,它呈现为一个不可机械分割的有机整体。“世界的形象既不是一个有待挖掘的资源库,也不是一个避之不及的荒原,而是一个有待照料、关心、收获和爱护的大花园。”生态文明从文明重建的高度重新定位人在大自然中的地位,重新树立人的“物种”观念,把关心其他物种的命运视为人的一项道德使命,把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相处,视为人的一种内在精神需要和人类文明的一种新的存在方式。

四、消除异化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涂径

人类社会是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的,但又离不开自然界,两者以实践为基础既对立又统一;社会由具体的人构成,而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通过实践而成为社会的产物。这是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基本关系,正确认识这种关系对于正确处理生态问题至关重要,因为生态问题表面上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问题而实际上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生态危机表面上是“天灾”而实质上是“人祸”。

人与自然从原始的和谐到近代的对抗再到现代重新努力走向和谐,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在原始社会,人与自然总体上处于原始的和谐状态,不存在对抗及生态危机问题;在农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出现了局部的紧张,但生态系统还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人与自然仍保持着总体的平衡与和谐,没有出现全球性生态危机。进入工业文明之后,人类运用“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工业一起变革了整个自然界,结束了人们对于自然界的幼稚态度和其他幼稚行为”。特别是在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与技术成为历史的双刃剑,人类以自我为中心开始了对自然的全面征服,造成了资本对自然的最普遍的占有和掠夺,彻底改变了自然界,使自然界祛魅,也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紧张,最终造成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态危机。

人类发展史给人类留下了太多的教训。1847年德国植物学家和农学家、慕尼黑大学教授卡尔·尼古劳斯·弗腊斯在《各个时代的气候和植物界,两者的历史》一书中指出,文明是人与自然之间不可避免和无法解决的“对抗过程”,对此人类只能有两种选择:一种是终止经济的发展,回到蒙昧的原始状态;另一种是以损害自然环境为代价,继续推进文明的发展。这是一道世纪性的难题。川马克思指出,人类文明之所以同自然生态发生对抗,其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的逻辑。“生产上利用的自然物质,如土地、海洋、矿山、森林等等,不是资本的价值要素。只要提高原有劳动力的紧张程度,不增加预付货币资本,就可以从外延方面或内涵方面,加强对这种自然物质的利用。”唯利是图是资本家的本性,“每个人都知道暴风雨总有一天会到来,但是每个人都希望暴风雨在自己发了大财并把钱藏好以后,落到邻人头上。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这就是每个资本家和每个资本家国家的口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一方面无限制地从自然界掠夺、攫取自然资源,把自然界当做“资源库”;另一方面大量地排放废弃物,把自然界当做“垃圾库”。这必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正常的物质交换系统遭到破坏。马克思根据西欧和北美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状况得出结论:“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

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根据唯物史观,要解决上述问题,消除人与自然的紧张与对抗、消灭人与自然的异化,推进经济发展与人类文明进程而又不以损害自然环境为代价,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彻底结束人与自然的“对抗过程”,从而破解“世纪性难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解的社会。恩格斯直接以“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来表述未来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那里,“人类同自然的和解”意味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会彻底消除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异化,人们将关爱自然并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利用和改造自然,由控制自然、支配自然到服从自然,自然将获得解放;“人类本身的和解”则意味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会彻底消除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异化,人真正全面地占有自己的本质。“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异化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和解”意义上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充分而全面的发展,从而从根本上消除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这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途径。

五、平衡两个尺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理性选择

马克思强调,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没有人便没有社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极其重视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他把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看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崇高目标。人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创造主体和直接受益者,也是生态文明的创造主体和直接受益者。

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主体的理论对于认识当前的生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生态问题研究中存在着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激烈争论。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视为主人,把自然界视为奴隶,把自然界当做“资源库”和“垃圾库”;非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看做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强调为了保护自然界的完整、稳定和美丽,应该对人类的活动加以限制,甚至停止改造自然。人类中心主义提倡人为自然立法,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自然为人立法。这两种“立法”导致的结果,要么是人类做自然的主人,要么是人类做自然的奴隶,二者秉承的都是单向度的思维方式,都“拘泥于从哲学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视角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及其解决之道,都停留在抽象地争论走出还是走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问题”,所以它们不可能找到克服生态危机的出路。

人是实践的存在,也是超越性的存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有两个尺度,他既要按照自己的目的活动又要按照所有物种的尺度活动,这就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合规律性就是要求人对自然“有所不为”,合目的性要求人对自然“有所为”,合理的实践只能是在“有所不为”与“有所为”之间寻求两全之道。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强调人为自己立法,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围绕人的生存、发展而展开,但任何实践活动都要遵循客观规律。片面强调“以人为尺度”会使人在自然面前为所欲为,罔顾自然规律和对自然的关爱与保护,引发环境危机;片面强调“以物为尺度”会消解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无法实现。总之,人类既不能征服自然,也不能成为自然的奴隶,只有坚持将“以人为本”作为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出发点,同时在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中注入环境正义的理念,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在人与物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与张力,关爱自然、建设自然,才能使生态文明的持续、和谐发展成为可能。这是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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