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合文秘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浅析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论争中的个人与国家关系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论争 自由主义 浅析 人与 社群

【摘 要】 文章叙述了自由主义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的认知,社群主义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方面的论争,阐述了两者论争的现实意义。认为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两者不可偏废,肆意突出任何一面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背离。

【关键词】 新自由主义;社群主义;个人;国家

20世纪70年代,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正义论战胜功利主义推动了新自由主义的发展。二战后通过对新自由主义批判社群主义逐步得以发展,它们在个人、国家以及个人和国家的关系等方面的论辩,深刻影响了当代政治学的发展。西方政治学围绕自由与秩序的论争,形成了一整套关于国家、社会、个人关系的学说。人类的生存离不开社群,社群主义的兴起,打破了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垄断,形成三足鼎立的态势。但是,不同主义的政治主张却泾渭分明,作为当代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也是如此,他们对国家与个人间关系的探讨同样惹人深思。

一、自由主义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的认知

先前的哲学家、政治学家对自由的追求及表达论证,使得欧洲文明一直烙印着自由的特征。拉斯基曾在《欧洲自由主义的兴起》一书中所说:“在晚近的四个世纪以来,自由主义一直是西方文明的核心内容。”[1]虽然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自由主义不过是由形形色色的思想家、观点、制度及运动之间的类似物构成的松散家族,而据此就会出现无法确定的多个自由主义,没有一个可以自称是唯一具有权威性或正宗的自由主义”,[2]但是,自由主义仍然有其固定的价值本质。我们可将其概括为:自由、平等、个人主义、自由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国家学说。

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的权利与自由需要政府的保护,如同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阐述的,自由是有边界的,对个人权利和自由最好的保护需要一个维持秩序的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人类对自由的追求不仅是政府存在的前提,更是政府存在的价值所在。政府存在的意义在于保障这些权利,而不是剥夺去公民的相应权利。但单薄的个人面对整个国家机器时又显得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掌握国家统治机器的国家政权随意抹杀个人权利的话,单薄的个人作为个体根本无法与其抗衡。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实现不得不依靠国家但同时又提防国家。“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3]自由主义所倡导的“弱国家”观就是国家“不应当做什么”。在自由主义理论看来,面对“必要的恶”的政府,权力分立和相互制衡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最有效方法。在自由主义视野下,在涉及公民个人时,国家应处于消极的角色。不能以一般的善和公共利益为借口来抹杀公民个人权利。绝对的权力相伴随而来的是绝对的腐败,权力的制衡是约束权力的最有效手段,对权力的约束是对政府和公民的双重负责。正是基于对人性和权力的双重不信任,自由主义构建了现代政治文明的制度底线。

二、社群主义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方面的论争

社群主义认为,自由主义过度重视个人与国家关系中个人主义价值的实现,而忽视了在其中起很大作用的社群。自由主义没有重视到社群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所起的衔接作用。自由主义对社群价值的忽略导致了政治参与冷漠搭便车公民责任感的下降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社群主义以社群为本位、公共利益优先为出发点,主张通过公共精神的振兴来寻求新的伦理基础。社群主义强调公共利益和普遍的善。社群主义认为正义与道德的基础是公共利益与价值。所以,不仅个人生存离不开社群,个人所追求的自由与价值实现也离不开社群。社群是个人权利的基础,个人和社群是难以分割的有机整体。社群主义将公共利益作为人类的最高价值。在追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对共同体的共同任务的贡献相关的赏罚概念,为有关非正义和德性的判断提供了价值和基础。所以,个人自由选择的实现和种种个人权利的建构都是以个人所在的社群为基础的。个人离不开社群,社群也离不开个人,两者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正因如此,公共利益才是使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石。社群主义秉持与自由主义截然相反的国家观:“弱国家观”。针对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中立和不作为原则,社群主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自由主义国家中立原则是公共利益实现的绊脚石。公共利益实现的基础在于公民的善行和美德,但这并不是与生俱来自发产生的,而是通过长期的教育学习获得的。国家是建立公民正确观念的基础性力量。其次,国家中立原则是对政治合法性的践踏。在社群主义视野下,对共同价值的认同是个人自由和价值实现的基础,国家作用的缺失只会导致个人自由和价值沦为幻觉。而且公民权利清单的任意扩充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彰显导致了西方的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危机。“守夜人”的政府与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有所弱化,必要的行政引导,社会福利政策等的,丰富了国家的内涵,这不是损害个人自由与民主政治,只是在公平与公正之间,更倾向于了公正,有能力实现自我的人,给与充分自由去自我发展,而没有自我实现能力的人,则帮助他去实现自我。再次,自由主义一直对公民参与社会公共政治事务持消极态度而社群主义者则倡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政治生活。社会公共政治生活的丰富是公民自身价值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也是培育社会公共精神的重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塑造现代公民。历史和实践都已经表明,只有存在参与性的社会才能建立良性运转的正义制度。同时,在这种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中,民主社会所包含的价值内核才能真正得以形成。社群主义坚持认为国家应该通过积极的作为来实现公共的善,进而增加公民的个人利益。

三、两者论争的现实意义

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两者不可偏废,肆意突出任何一面都是对现代民主政治的背离。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关于强弱国家问题的区分是公益政治和权利政治论争的具体表现。新自由主义的与社群主义的分别所秉持的“弱国家”和“强国家”立场在保障个人权利的同时,但也有可能潜在的威胁到了公民个人权利。自由主义过分强调政府的“守夜人”角色,从而为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秩序失衡、人居环境恶化等多种问题埋下了隐患。同时,社群主义所潜藏的最大危险是善优先于权利。国家为了普遍的善可以牺牲个人利益,有可能作为专制主义历史残渣泛起的相应理论依据。

在自由民主社会里,个人越来越自我化,自由至上的价值观伴随而来的是个人地位的绝对化,自由主义是个人中心主义得以存在的理论基础,以个人为基点是自由主义理论建构的原点,以个人为基点伴随而来的则是无可约束的个人主义,而这种个人主义成为了解构社会的重要推手,是造成各种社会危机的潜在威胁。面对社会分裂的事实和多元主义价值观的冲突,在社群主义看来,为个人提供归属感的有效方式就在于以情感为纽带的社群的构建,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理论之间存在着争锋相对,但也不乏理论的张力。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补充,互为表里。社群主义是在个人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尽管社群早已存在,但它在个人自由主义发展面临瓶颈时显示了其独特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 HaroldJ.Laski.The Rise of European Liberalism[M].Allen and Unwin,1962.

[2] 约翰·格雷.自由主义[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3] 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作者简介】

梁超伟,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读硕士研究生.

王婷婷,女,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