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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创新支持湖南高新产业发展研究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湖南 产业发展 高新 金融创新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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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技金融创新是当前的难点、热点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章首先对湖南投融资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国内外科技金融创新的成功案例,深入探讨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提出科技金融创新支持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具体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金融创;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投融资;技术创新

“科技金融”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93年。[1]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科技金融创新,无论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问题上还是保证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过程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产业发展、加强科技金融结合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湖南科技金融创新、高新产业的发展现状喜中参忧,通过借鉴国内外科技金融创新的成功案例,深入剖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当务之急,对症下药提供良策是现实的必然选择。

一、湖南投融资现状分析

科技金融创新的现实意义。科技金融创新是支撑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武器,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湖南的战略选择,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的明智选择。科技金融创新为自主创新战略提供了技术资金保障,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现状分析。湖南高新技术企业90%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湖南经济的重要基础,而它们一直面临各种各样的融资难问题。目前湖南近3000家高企,国有银行支持很少,各种金融机构面对高风险产业,大多不愿贷款,因此高新技术产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高新产业融资环境离不开湖南科技金融的发展现状。截至2013年8月,湖南30多家企业共计实现私募股权融资超过15亿元;小额贷款公达167家,创业投资类企业超过了300家,注册资本超过了500亿元。湖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末,到2012年底,全省获得融资性担保许可证的机构已达194家,资本金208亿元,政府出资占25%,过亿元的担保机构76家,其中各级政府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43家。2012年共为15748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589.5亿元,年末担保责任余额322亿元。2013年末,湖南共30家有贷款权的省直银行单位,73家上市公司,41家省直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快于全国平均水平2%,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全年新增贷款690.9亿元,同比多增140.8亿元。2013年1-11月,湖南省社会融资规模3862.6亿元,同比多增841.8亿元,直接融资新增587.2亿元,同比多增134.2亿元。[2]湖南省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的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2007年湖南成立的首家省级国有独资创业投资机构,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公司4家,主导或参与设立36家基金管理公司和专项基金,总规模近200亿元。集团累计直接投资14.46亿余元,支持200余项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带动社会就业5万余人。2013年10月后,湖南长沙、湘潭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揭牌开业,这是以科技金融为主体,涵盖“投、保、贷、补、扶”五要素于一体的金融服务中心。

二、国内外典型案例

“十一五”以来,中关村国家高新区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值得推广,同时应该借鉴美国“硅谷银行”模式。

中关村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198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中国第一个高科技园区);2012年,国务院发改委等九部委和北京市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中关村将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并购重组、技术产权交易、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为渠道的科技金融创新体系。[3]截至2012年底,股权报价转让系统累计挂牌企业达234家,占到“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总数的近87.9%;除转板企业外,示范区39家股权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定向增资累计融资额达到21亿元;中关村每年发生的投资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上市公司总数达233家,其中境内145家,境外88家,62家企业在境内创业板上市;园内科技担保公司合计为企业提供了686亿元的融资担保;有18家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专门为高科技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和信贷专营机构,银行贷款达到4333亿元;替67家企业争取200亿元的信用保险和10亿元的贸易贷款;所有银行机构合计投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12.7亿元;为150家企业发放股权质押及信用贷款14.8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40.5亿元。

美国“硅谷银行”模式。美国的高科技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与其独有的融资体系支持密不可分。成立于1983年的美国硅谷银行,[7]目前资产拥有50亿美元,该行为风险资本以及创业企业提供了26亿美元的贷款。硅谷银行规定所服务的客户对象必须是有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投资目标主要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向早期创业企业发放贷款并收取较高的利息,并通过协议获取企业部分认股权或期权;由母公司硅谷银行金融集团持有股权或期权,在企业上市或被购并时行使期权获利;对于前景看好的创业企业,硅银集团也会让旗下硅银创投以风投方式介入,以获得资本增值。在确定一家初创公司是否值得提供信贷服务时,硅谷银行跟客户签定合作条款,客户必须以技术专利作为抵押担保,根据协议,如果客户不能还款,企业的技术专利将由银行进行处置,处置后所得款项优先偿还贷款,然后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清算。硅谷银行实际上是金融创投服务公司,公司主要瞄准那些新创的、发展速度较快、被其它金融机构认为风险太大而不愿提供帮助的高新产业身上。成本低,贷价高,利益丰厚是硅谷银行的成功经验。

三、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

高新技术产业是指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具有国际性和前景良好的市场需求的先导型产业,它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但也存在不少主要问题。

1、发展现状

自1996年执行高新产业统计以来,湖南该产业规模一直保持着20%以上的发展速度。[5]湖南高新企业1999年仅470家,到2013年达到2939家,实现产值从352.95亿元增加到13736.5亿元[5],实现增加值从108.3亿元增加到3989.2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从448.45亿元增加到12777.30亿元,实现利税从47.95亿元增加到1163.22亿元。2013年,长株潭衡岳益郴七个省级以上高新区实现高新产业增加值1807.51亿元,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由上年的43.8%上升为45.3%。其中长沙高新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10月,经过多年发展,其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105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14位,综合创新能力名列第9位,中部第2位。2009年以来,长沙高新区先后获批国家级首批9个创新型科技园区之一,国家三个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高新区之一。企业累计授权专利超过万件,2013年新增专利授权773件,增长47%,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数居全国高新区第2位。该区构建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设立创投引导基金1亿元,发起成立总规模1.5亿元的湖南首支麓谷高新天使投资基金;累计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200多家,注册资金300多亿元,率先在湖南麓谷设立建、中、农行等科技支行;“新三板”工作全国领先,上市公司总数30多家,占全省40%。

2、主要问题

(1)科技金融创新步伐太慢。目前湖南高新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滞后,科技企业孵化数量较少,科技投入体系不足,科技创新参与主体偏少,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机构太少,科技金融创新体系还在探索起步阶段。科技保险、银保结合、统筹统还等模式业务量很小,支持效果不明显;科技金融融合度不强;科技银行网点罕见、发展太慢,且仅限于高新区,数量屈指可数;科技担保公司偏少,融资担保数量有限。高新产业缺少灵活机动的信用贷款机制,缺少科技金融创新的组织体系,缺少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缺少适合科技创新发展的融资渠道,缺少民间融资的政策支持,导致科技金融创新步伐太慢,距离金融超市较远,融资产品非常罕见。目前金融资本及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的兴趣不太浓厚,科技创新项目贷款还未萌芽,融资路演、专利保险几乎还是一片空白。

(2)金融创新产品太少。知识经济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服务的细分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已不能适应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近年来,湖南高新技术产业辖区各金融机构虽然已突破了传统的信贷、汇票等金融产品,开发了质押、保函等新的融资产品,但适合大多数中小型高新产业的金融创新产品并不多,知识产权抵押、信用专利权质押刚刚起步,风投、创投、私募基金等方面的产品仍很小,保理、福费廷、信用证业务尚未开发,信托投资、金融产品超市尚未出现,债权、股权等融资方式没有开拓力度,各种各样的集合、组合金融创新产品还未进行实践,金融期货期权产品呈现一片空白。

(3)融资难问题突出。高新产业需要分阶段、多层次、多功能的资金供给方式。目前高新技术产业面临抵押难、担保难、贷款程序复杂等困难,各种金融机构参差不齐,面对高风险行业,存在普遍惜贷现象。尤其是创业期和成长期的高新产业,急切需要大规模的信贷资金难以解决;[6]科技财力投入不足,风险投资发展滞后,融资渠道不畅,缺乏完善的中介组织;资本市场不发达,融资门路少;民间资本未开放,很难调节资金余缺;上市公司门槛高,无法获取股市资金;财政资金投入太少;高新产业自身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融资难问题突出。

(4)投融资环境较差。目前湖南中小型高新技术产业风险大、信誉度低;没有政策保障投融资者的资金安全、高额获利回报;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在内的企业征信体系、市场融资担保体系比较缺乏;民间金融尚未全面开放等等。这充分说明投融资环境不尽人意。

(5)湖南综合科技水平各项指数排序滞后。2008一2013年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果显示:湖南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进步环境、活动投入与产出、高新产业化指数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国排序等相对滞后,具体数据见下表1。

(6)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科学技术进步滞后,技术产权交易成交额逐年下降。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我省创新能力均居全国第十位以后(除2012年外);科学技术进步相对滞后,如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示:5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湖南只有1项)、5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湖南仅有1项)以及15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湖南仅有2项);2013年袁隆平等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13项,其中湖南占1项,二等奖120项,其中湖南占仅1项;2012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1项,其中湖南占两项(湖南无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44项,其中湖南只占四项。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偏少,技术产权交易成交额逐年下降,即从2008年的47.7亿元下降到2011年35.4亿元。2012年湖南输出技术成交额42.24亿元,全国排名19位,吸纳技术成交额56.82亿元,全国排名25位。

(7)、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能力较弱,R&D经费投入严重不足。2008-2012年湖南主要科技指标(见下表2)说明:高技术产品进出口额太小,占全国份额比重较小、名次较为落后。R&D经费投入严重不足,2008-2012年我省R&D经费占GDP的比重太小,R&D经费占全国名次较为落后。

四、科技金融创新支持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如下:

(1)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目前,我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从多方面出台了金融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科技金融服务文件,如《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促进湖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要建立国家、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引导和支持金融资本及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指导地方科技部门建立高新产业数据库,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需求对接;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建立多渠道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快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努力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构建符合科技创新特征的保险业务,抓紧实施高新企业信用信贷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拓宽科技创新信贷资金来源,探索金融资本与科技计划项目结合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建立科技创新项目贷款的推荐机制;建立和培育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平台,推动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企业改制服务、融资路演、数据增值服务、科技项目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联动合作,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定制化投融资解决方案。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法律会计服务等机构,为高新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积极推进专利保险工作,有效保障高新产业的创新发展。

(2)不断丰富金融创新产品。目前,长沙高新区在湖麓谷设立长沙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等科技支行,融资产品覆盖了科技企业从初创、成长到成熟的整个过程,充分满足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色融资需求。在不出现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深度合作,开创交叉性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控合作机制。全面推动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逐步扩大仓单、订单、应收账款、产业链融资以及股权质押贷款的规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广保理、福费廷、信用证,信托投资、金融超市产品;研究开发风投、创投、私募基金等方面的产品;积极推行并购债、可转债、内外债、各种股权等产品;;动员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功能,支持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科技企业并购、国内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建议湖南金融机构可以开发各种各样的集合、组合金融创新产品、金融期货期权产品、“集群融资产品”、“信贷+债券+创投+专利权”、“抵押+质押+保险+股权+债权”组合担保产品等,既可以分散银行风险,还可以实现对企业的快速审批。

(3)积极拓宽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信贷投入为示范、风险资本投入为核心、民间资本及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和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千方百计解决融资难问题。不断增加各级财政对高新产业的投入。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与产业化,尽量争取各级财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将创业投资款投入初创期高新产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高新产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支持满足条件的高新产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定;鼓励高新产业上市公司实施兼并重组,拓宽融资渠道;利用“新三板”股权交易融资;鼓励高新产业通过债券市场筹资[8]。支持高新产业通过发行企业各种债券、集合票据等产品进行融资。对符合条件的高新科技产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科技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探索利用各类产权交易机构为非上市高新科技产业提供股份转让渠道,建立健全未上市科技股份公司股权集中托管、转让、市场监管等配套制度。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规定投资非上市高新科技产业股权、债券类等实体资产,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高新科技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高新产业发放贷款和股权投资。加强同国际跨国公司、上市公司、财务集团公司的合作。欢迎众多的跨国公司来湖南地区设立技术和业务机构。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引导其资金流向高新产业。切实解决高新产业自身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树立良好信誉,获取信用贷款。

(4)努力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各级党委、政府、科技及金融机构等要切实加强对高新产业的指导;要把发展高新产业纳入湖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新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增强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手续、加快审批、降低自主创新的时间和机会成本,实行承诺服务,努力为高新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市场、服务、信誉环境;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高新企业和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收费和摊派一律取消。建立和完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法规体系。抓紧研究制定有关推动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评估、技术保密、科技人员持股等法规,为高新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的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和退出机制,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

(5)切实提高湖南综合科技水平。高新产业要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水平,提供良好的科技进步环境,不断增加科技活动投入,要在科技活动产出、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上很下功夫,要在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种子基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主要用于对创业前期研发项目的资助。进一步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组建高新产业化促进机构,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项目受理、技术服务、配套对接、绩效评估等工作,加快高新产业化步伐。加大对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企业提高科技投入力度;围绕项目实施主体,支持配套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和升级,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配套,提升高新技术产业链竞争力。

(6)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逐步增加技术产权交易成交额。湖南要进一步提供更好的科技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不断扩大科技孵化器数量,积极推广高新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支持各类投资广泛参与高企技术创新,帮助其规避技术创新风险;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成熟技术的推广及规模化应用示范,增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购买技术专利进行开发或者对老产品进行改造等,不断推陈出新,持续保持企业的生命力。实施品牌战略,以机制创新推进产品创新,产品研发逐步从满足用户现实需求向引导潜在市场发展。设立并增加专利奖励基金,对于企业申请、授权专利给予奖励。鼓励重点领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产学研用的融合,提升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协同创新整合科技资源,积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加快国防科大先进军工技术成果在湖南省实现民用产业化,依托国防科大组建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建立了省政府与国防科大以及中央驻湘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协同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清华、北大、浙大等20所国内一流高校在长沙成立了首家中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长沙联盟。

加快发展统一的区域性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湖南加强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增加技术产权交易额。随着科技计划成果数量的不断增长,大量的科技成果通过技术市场实现成功转化。通过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的技术交易密集区,带动湖南地区技术交易活动蓬勃发展。支持主办国际性高层次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功能多元化,完善交易规则与制度,[7]引导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交易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公开公正有序交易,逐步增加技术产权交易成交额。

(7)不断提高高新产品进出口竞争能力,逐渐增加R&D经费投入。湖南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推行各种办法,不断提高高新产品进出口竞争能力。坚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支持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产品向国外销售,鼓励技术出口、优质名牌产品出口,鼓励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R&D投入占社会总投入的比重。通过政府投入的“杠杆效应”逐步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水平,应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投入,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撑和带动地区、行业科技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发展循环经济,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入、重复研究。

参考文献:

[1] 康晓蓉,石兰英,赵越,甘森.科技金融:双核驱动进步—专访四川大学副校长赵昌文[N].西部广播电视,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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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报告(数据报告)中关村指数2013分析报告[R].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2014-03-3)[2014-10-12].http:///document/.

[4] 邱旭东.成都高新区科技金融探索与实践[EB/OL].投资界.(2014-5-13) [2014-8-13].http://people.pedaily.cn.

[5] 刘峰.2013年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J].决策咨询,2014(3).

[6] 谢瑾岚.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12):39-40.

[7] 李香才.六部门联合推动科技金融服务[N].中国证券报,2014-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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