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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0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记账 财务会计 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0篇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0篇

篇一: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

 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

 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

 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如果记账凭证是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

 现收 01、现收 02… 现付 01、现付 02… 银收 01、银收 02…

 银付 01、银付 02… 转 01、转 02 依此类推。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流程,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2)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人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发币 101.50 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1.25,汉字大写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伍分。又如¥1500.38,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叁角捌分,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捌分.

  11.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

 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会计人员在启用账薄时,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

 当记账人员或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一览表如下:

 单位名称 合宗号 账薄名称 目录号 账薄页数 自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 使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

 单位领导人签章 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经管人员职别 姓名 接管日期 签章 移交日期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记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一般情况下,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账,日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经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专门人员,必须每日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有数,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款。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按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

 中,登记减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10)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

 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根据不同需要作了规...

篇二: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 条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设置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一致决定设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 条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1、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业务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

 报、季报和年报。

 2、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办证、乱账整理等各项服务费一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写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及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公司内部任何人员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应交到财务负责人处开取收据后及时入账,收取的服务费由威宁县金鼎财务公司专门负责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存入公司账户,经股东商量同意方可顺延 15 个工作日。

 4、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收取的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收取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的服务费总和扣除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提取 5﹪的业务提成,提成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核算兑现到业务人员手中。

 5、代理办证、乱账整理、其他各项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每一项代理收取的服务费提取 10﹪的业务提成,该项提成业务人员在办理完成把资料交到客户手中收取服务费开据收据后可以立即提取业务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资金交到财务开具收据后(收据备注应写明提成及收取费用分别是多少)限

 3 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提取的提成可不经公司任何一个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据公司法规定为了便于公司财务管理及公司股东及时有效的掌握公司内部情况,明确公司的一位股东负责公司的资金收入、支出、印鉴的管理,由另一位股东在开户银行预留电子银行转账提示信息。

 7、为了加强公司顺利的向前发展,公司明确一位负责人管理公司的一切事物,在管理期间内计提公司净利润的 20%作为管理费用,在管理期间内若存在应收或未付的款项待该项资金结算清楚后在给予计提(管理期限必须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在另行商议是否在进行以后的会计年度的管理权)。

 8、若公司任何一位股东不同意负责管理公司平常业务,那么在每月 1-15 内股东之间股东提前联系商定时间共同到公司进行报税处理,尽量在每月的 10 日之间把公司一切报税事物处理完毕,若在报税期间内任何一位股东推诿不到公司处进行报税业务,每次给予50-100 元的罚金作为公司平时支出(在商定时间内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半个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另行商定时间),股东之间任何一个人接到业务可以通知公司任何一个人员到客户所在地进行一切谈判业务,所谈业务一次性就完成的按照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 10%的佣金,所谈业务是长期进行的就按照每月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15%的佣金(只能提取一个月的佣金),所谈业务需要外出的按照路途的远近及谈判业务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助,在威宁县城内每次给予 30 元的油料补助,在 30-60 公里以内给予 100 元的油料费补助,在 60-100 公里范围内给予 150 油料费补助,超出 100 公里以外给予 200 元的油料费补助,每次在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接待费、油料补助到公司写明出差事由及出差地点给予报销,公司股东出差其中一个股东出差必须另一位股东签字方可报销。

 第三 条

 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控制

 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账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账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第四 条

 代理记账业务所涉及的咨询 服务

 1、在代理记账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地理记账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 条

 代理记账业务管理

 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第六 条

 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内容的保密

 本公司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第 七节

 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

 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账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账业务所需保留档案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账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查阅代理记账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 END —

篇三: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为规范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加强内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XX 省会计管理条例》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公司研究,现制定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如下: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履职 1.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拒绝,不得违反办事原则。

 (二)核算质量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3.会计人员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出现泄密事件; 4.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要耐心解释,热情服务。

 (七)资料管理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告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5.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二)告知委托人履行相应义务 签订委托合同后,本公司要告知委托人履行下列义务:

 1.告知委托企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受托人退回的,应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要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完成代理记账资料交接。

 (四)确定会计人员,办理委托业务 签订委托合同且委托人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后,本公司会计人员开始办理委托业务,具体是: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办理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职责 (1)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账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2.记账会计职责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协助管理会计档案; (3)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委托人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解答委托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和语音申报; (6)根据委托企业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7)协助委托人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四、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五、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一)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义务,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企业,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二)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合同、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三)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及时向公司业务负责人和机构负责人报告,并报告委托机构负责人,请求查明原因,依法处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四)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五)内部调阅会计档案由公司业务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的,应依法积极配合。

 六、会计工作交接办法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关系时的交接。本公司将所保管的委托企业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移交给委托企业。由经办委托单位会计事项的主办会计整理好所需移交的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所移交物件进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的交接。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经公司业务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3.公司业务负责人调动或离职的移交。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手续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七、电脑记账操作管理 1.操作人员运用会计记账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2.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3.防备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4.对涉密的计算机和有重要资料的计算机,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5.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6.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

 7.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8.使用正版软件,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XX 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

篇四: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 安心本职岗位, 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 不为利益所诱惑, 不弄虚作假, 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勤学苦练, 刻苦钻研,不断进取, 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领导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 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 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 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 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 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指导各项财务活动, 考核生产经营成果, 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 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 奖金、 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 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11. 监事会是公司的财务监督主管部门, 负责从业务上对公司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 指导、 检查、 监督.

  12. 公司的财务部部长, 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a) 主持财务部的工作, 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b) 制订财务计划, 搞好会计核算, 及时、 准确、 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 考

 核计划执行情况, 定期提供数据、 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c) 参与投资、 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d)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 主持清查财产;

  e) 执行财经法令、 制度、 决定, 坚持原则, 增收节支, 提高经济效益;

  f) 监督、 检查资金使用、 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 单

 证, 杜绝贪污、 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3.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 费用、 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4.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各司其职, 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

 经济活动。

  15. 记帐、 算帐、 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 数字准确, 帐目清楚, 内容真实, 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每月 10 日之前将上月财务报表送至每位股东各一份.

  16.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17.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 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 报表、 帐目、 款项、 公章、 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二、 内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 规范会计工作, 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 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 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 维护资金的安全,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

  3、 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 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 保管和使用, 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 实施检查的责任。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 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 做到制度化、 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 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

 填制凭证的日期、 编号、 业务摘要、 会计科目、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填制人、 复核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 真实性、 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 报表时, 应由专人复核, 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 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 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 保证账证相符, 账实相符, 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 会计账薄、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

 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 业务规范制度:

  (一)、 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 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 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 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委托人、 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 委托人、 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

 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 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 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

 对本公司退回的, 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补充的原始凭证, 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补充;

  (5)

 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 中约定的责任。

  2、 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依法履行职责;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3)

 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

 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 中约定的责任。

  四、 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 非会计专业人员, 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 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 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 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 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加以改进。

  4、 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 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 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 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 代理责任、 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 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 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 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五、 现金、 费用支出审批管理

  1、 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 资金、 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 防止损失, 杜绝浪费, 良好运用, 提高效益。

  2、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 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转帐套现。

  3、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 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4、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 3 章分管并用制。

 即:

 财务章由出纳保管, 总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5、 公司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 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未达收支, 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 电汇、 票汇(含自带票汇)、 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 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

 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7、 公司日常经营性开支, 业务往来及营销差旅费用, 均以节俭和控制成本为原则, 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再合理支配使用。

  8、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 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 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 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9、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

 代付款的, 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10、 领用空白支票, 必须注明限额、 日期、 用途及使用期限, 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四十条审批规定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本制度所涉及的范围包括:

 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审核, 以及对收入记帐、 支出报销、 费用收支、成本核算、 资金划拨及各项利润税金的解缴等会计事项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的会计在从事报销业务时, 要严格按有关《财务报销制度》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对于违法的收支, 应当制止和纠正; 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对其它会计业务的处理也要认真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办理。

  3、

  出纳在复核需要经办的凭证时, 对不真实、 不合法、 不规范、 不正确的凭证有权拒绝办理, 并同会计人员提出拒办理由。

 必要时要向财务负责人反映。

  4、

  会计电算化人员, 负有全面稽核的责任, 对于不真实、 不合法的会计凭证、 帐簿记录和会计报表, 有权要求更正补充, 对严重违反财会制度的经济事项, 应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5、

  会计人员、 复核人员、 稽核人员, 对于违法的收支, 不予制止, 不予纠正, 又不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的稽核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a)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单位的稽核制度, 促使稽核工作的有效全面的展开。

 b) 确定定期稽核、 日常稽核的时间、 建立健全企业财产清查制度, 是确保帐簿记录与实物、 款项相

 符的需要, 同时强化了会计工作的反映控制能力。

  2. 第二十四条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方面的存在的问题, 健全

 财产的保管和核算制度, 以及保护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3. 第二十五条

 财产清查便于核实各项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情况, 避免损失,

  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

  4. 第二十六条

 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

  a) 所有的固定资产、 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未完工程及其它物资。

 b)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贷款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c) 各种结算款项等。

  d) 在途材料、 发出商品、 委托其它单位加工或保管的材料物资。

  e) 受托加工或保管的财产物资。

  5. 第二十七条

 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专项清查、 日常清查。

 财产全面清

 查一般在年终决算时进行。

 专项清查主要是各种贵重物资或流动性较大的物资进行的清查, 以及有针对性的清查。

 日常清查重要指现金出纳人员每日清核, 银行存款每月一次的核对。

  6. 第二十八条

 全面清查与日常清查可定期开展, 而专项清查既可定期开展,

  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7. 第二十九条

 我单位的财产物资实行“实地盘存制”。

  8. 第三十条

 财产清查的组织

 a) 建立由单位负责人、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保管人员组成的清查小组,

  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b) 制定有关的财产清查计划, 确定财产清查的对象、 时间范围, 配备必要

 的工作人员, 并明确各个职责。

  c) 财会部门应于财产清查前, 对财产物资帐目作一次全面清理, 保证帐帐

 相符、 帐证相符、 帐表相符。

  d) 准备好各种必要的检测工具和检测标准, 同时准备好有清查表册。

  9. 第三十一条

 财产清查的方法

 a) 对于库存现金的清查可采用实地盘点法。

 在出纳人员在...

篇五: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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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觃范

 .

 目彔

 一、前 言 ................................................................................................... 2 二、代理记账合同 .................................................................................. 2 (一)合同内容 .......................................................................................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 2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 4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 5 (一)服务内容 ....................................................................................... 5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 5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 6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 6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觃范 ............................................................ 7 (三)档案管理制度 .............................................................................. 8

  一、前 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觃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0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亍讣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觃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觃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 5 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贩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幵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丏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觃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戒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觃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业会计准则》四川省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觃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觃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幵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觃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幵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觃定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亍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讣识国家法律法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丏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劤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讣识本单位经营活劢和业务流程,主劢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劣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劤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一)服务内容

 1、协劣客户税务报道,根据客户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用财务软件建账。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4、填制纳税申报表幵申报。

 5、凭证/报表/账簿打印、装订与保管。

 6、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7、其他:如工商年检、汇算清缴、一般纳税人申请等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1、外勤会计

 对亍新成立公司的客户,带客户税务报到;每月 1-5 号到指定客户处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幵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交主办会计做帐。主要负责代理记账客户票据的收取和初步整理。

 2、主办会计

 根据外勤会计从客户处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贩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银行回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彔,填写记账凭证、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打印、装订凭证,定期打印账本。主要负责做帐和凭证整理与装订,打印账本。

 3、总账会计

 审核主办会计的凭证和账表,复核无误后,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网上税款缴纳、协劣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丏项检查和临时稽查。定期向客户提供财务报表、解答客户财务知识、幵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主要负责报税、客户沟通和维护。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觃范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 1 号-5 号)

 对亍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劣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戒我公司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幵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3、做账(时间:每月 5 号-10 号)

 主办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编制会计分彔,填写记账凭证、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

 总账会计对主办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幵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

 4、报税、缴纳税款(时间:每月 10 号-15 号),

 总账会计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给客户发财务报表,幵就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在税务局网站上填制纳税申报表,网上缴纳税款。

 5、打印装订凭证、整理申报资料、客户回访(时间:每月 16 号-30 号) 。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觃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丏业会计人员。

 2、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幵加以改正。

 3、依法制止客户示意做不当的会计处理戒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戒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4、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5、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6、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7、会计人员工作调劢戒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劢戒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讣真接管移交工作,幵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觃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幵由丏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彔。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记载不明、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幵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报告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篇六: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丽市品恒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瑞丽市品恒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

 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

 简炼概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如果记账凭证是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现收01、现收 02…现付 01、现付 02…银收 01、银收 02…银付 01、银付 02…转 01、转 02 依此类推。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

 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流程,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2)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人

 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

 人发币 101.50 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1.25,汉字大写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伍分。又如¥1500.38,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叁角捌分,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捌分.

  11.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会计人员在启用账薄时,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

 当记账人员或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一览表如下:公司名称 合宗号、账薄名称 目录号、账薄页数 自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使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公司领导人签章 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经管人员职别 姓名 接管日期 签章 移交日期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记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

 登记,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一般情况下,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账,日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经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专门人员,必须每日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有数,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款。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

 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 按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10)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

 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

篇七: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一、

 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条 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 安心本职岗位, 忠于职守,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第二条 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不为利益所诱惑, 不弄虚作假, 不泄露秘密。

 第三条 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第四条 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第五条 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实施会计监督。

 第六条 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勤学苦练, 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 提高业务水平。

 第七条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领导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第八条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室管理, 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十条 公司的电话管理:

 本公司的电话, 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 开展业务之用, 员工打电话, 用语应尽量简洁、 明确, 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的印章管理:

 公司的印章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物件,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印章带出办公室, 公司印章一般由专人进行管理, 如成员需要使用印章,可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公司每星期二下午六点至七点召开例行会议, 且制定成员考核表,记录各成员的平时表现情况, 以此作为成员学期考核的依据。

 每个月末将对本月员工表现进行汇报, 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三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 员工的着装应简洁大方, 注意服装仪容。

 如有重大活动时, 必须穿正装出席。

 第十四条 公司考勤:

 主要是考查成员的迟到与早退情况, 以及公司各活动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人员的值勤:

 公司已制定好了值班分配表, 各成员只需按照分配表, 准时到公司值班。

 第十六条 公司的卫生管理:

 公司的清洁由各值班成员打扫, 要求地面干净,桌面文件摆放整齐, 为公司营造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

 并于每周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大扫除。

 第十七条 公司钥匙管理:

 公司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 各成员如需公司钥匙,需可申请。

 第十八条 公司电脑管理, 公司成员可以使用公司电脑, 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 降低消耗、 费用; 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 保养, 不熟悉的设备, 如打印机不能随意操作; 关机前应清理电脑桌面; 发现故障, 应及时报请维修, 以免影响工作; 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

 第十九条 公司资料管理:

 各成员负责代理记账业务、 代办工商登记、 代办工商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时, 应主动收集相关资料, 如相片、 登记表格等,且在业务完成后三天内交公司, 归档整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资料私自带出公司,尤其是各代理记账公司的各种凭证、 账簿。

 第二十条 购买物品需提前向经理申请, 同意后才能拿票据报销。

 第二十一条 购买物品所开具的票据上须有经手人的签字和购买物品的缘由。

 第二十二条 公司日常费用的开支实行月结制, 每月月末向指导老师汇报公司该月的开支方向并预支下个月的费用(暂定贰佰元)

 。

 第二十三条 使用公交卡时须填写公交卡登记表, 使用完后公交卡一律放还公司, 以便统一管理。

 第二十四条 收取会计证培训费等有关款项时时须做到收到现金必须先验钞开票, 没收到现金一律不能开票。

 三、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 规范会计工作, 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 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 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 维护资金的安全, 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

 3、 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 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 保管和使用, 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 实施检查的责任。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 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 做到制度化、 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 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 编号、 业务摘要、 会计科目 、 金额、 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填制人、 复核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 健全会计核算,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 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 报表时, 应由专人复核, 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 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 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 保证账证相符, 账实相符, 账表相符。

 7. 建立会计核算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 会计账薄、 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 并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 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四、

 业务规范制度 第二十九条 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 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 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 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委托人、 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 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 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 委托人、 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三十条 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 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 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

 对本公司退回的, 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补充的原始凭证, 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补充;

 (5)

 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 中约定的责任。

 2、 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依法履行职责;

 (2)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3)

 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

 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 中约定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 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 非会计专业人员, 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 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 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 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 提出合理化建议, 并加以改进。

 4、 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 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 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 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 代理责任、 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 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 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 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十二条 档案管理制度 1、 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

 处理完毕后, 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 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以备需查时用。

 2、 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 并由专人保管, 内容包括:

 用户概况、 代理记帐协议、 原始凭证、 会计凭证、 会计帐册、 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 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不得归档。

 对弄虚作假、 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 在不归档的同时, 应当予以扣留, 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 请求查明原因,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明确、 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员更正、 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 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 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

 错误较多的, 应当重新编报。

 5、 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五、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为了规范公司业务管理, 准确、 高效、 规范地完成各项代理记账业务, 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 各成员必须爱岗敬业, 认真完成指派的各项任务;

 各代理记账业务公司的所有相关资料不得带出公司办公室。

  2、 为保证代理记账业务核算的准确、 及时, 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实行项目负责制; 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3、 各成员必须按安排表中安排在每月月底前 10 天内与业务单位取得联系,索取票据, 了解业务单位意图, 向经理反映。

 4、 上月报表应在下月五日前完成做账工作, 经经理同意审阅后才可进行网上报税和去税务部门报税。

 5、 熟练掌握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每个月完成相关的任务后做好相关的代理记账业务反馈表。

 到税务部门报税时, 一定要关注税务部门的通知, 收集或索取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资料;

 第三十四条 各成员必须按安排表负责各自业务单位的工作, 一般情况下每个成员负责 2—3 个月的代理记账工作, 然后再换另一家。

 在做下一工作前一定要办好上一工作的交接事宜, 由此产生的工作过错由移交者承担。

 工作交接时要做好以下事情:

 1、 编制移交清册;

 2、 确定移交时间、 接交人、 监交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及代理记账部经理)

 ;

 3、 移交前能结出余额的要结出余额。

 4、 要建立新账的, 要在代理记账部经理及指导老师帮助下建立好新账。

篇八: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 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 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 热爱会计工作, 安心本职岗 位, 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 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 不为利益所诱惑, 不弄虚作假, 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 律。

 要求会计人员 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 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 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 觉性和紧迫感, 勤学苦练, 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 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领导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 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 的委托 ( 1)

 到客户 公司 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 与客户 的总经理及财务负 责人进行座谈, 了 解客户 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 的委托, 若接受客户 的委托, 则与客户 商讨具体操作事宜, 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 财务会计人员 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 1)

 双方经办人员 应列明资料清单, 资料编号, 交接日 期, 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 双方签字盖章, 注明交接日 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 的监督权限, 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 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

 会计人员 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 1)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 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 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 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 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 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 2)

 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

 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 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 容, 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 单价、 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 3)

 对原始凭证内 容记载含糊不清, 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 进行贪污作弊, 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 无收款单位签章, 开具阴阳发票, 进行贪污作弊, 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

 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 单价、 金额,或添加内 容和金额等。

 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 联系, 了 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 会计人员 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 坚持原则。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 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 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 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

 出借、 变卖、 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 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 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 会计人员 应拒绝办理, 对于内 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 会计人员 应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

 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 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 会计人员 在拒绝的同时, 应当予以扣留, 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 请求查明原因,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 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 容进行, 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 内 容完整, 填制及时, 书写清楚之外, 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1)

 “摘要” 栏是对经济业务内 容的简要说明, 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 2)

 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 容,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 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 , 账户 使用 必须正确, 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 的名称, 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 要填写齐全。

 ( 3)

 记账凭证中, 应借应贷的账户 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 应按所使用 的记账方法, 加计合计数, 以检查对应账户 的平衡关系。

 (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 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 以便于日 后查对。

 6. 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 并填写在编号栏内 。

 如果记账凭证是采用 收款凭证, 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

 现收 01、 现收 02… 现付 01、 现付 02… 银收 01、 银收 02… 银付 01、 银付 02… 转 01、 转 02 依此类推。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 可用 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 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 认真的审核。

 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 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 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 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

 (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的经济内 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 容相同。

 (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 ( 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 )

 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 3)

 记账凭证的项目 是否填制完整, 摘要是否清楚, 有关人员 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 1)

 会计账户 运用 错误。

 (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 失真, 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 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 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

 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 规定其传递时间时, 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 容。

 ( 1)

 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 企业内 部机构组织, 人员 分工情况, 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从完善内 部牵制制度的角 度出发, 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流程, 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 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 既

 符合内 部牵制原则, 以提高工作效率。

 ( 2)

 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 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 同相关部门人员 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 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 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 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填制会计凭证, 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 1)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 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 如人民币符号“¥” )

 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 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如人民币“元” )

 ( 2)

 所有以元为单位( 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 下同)

 的阿拉伯数字, 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 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 分, 无角 分的, 角 分位可写“00” 或符号“-” 有角 无分的, 分位应写“0” , 不得用 符号“-” 代替。

 ( 3)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 一律用 正楷或行书书写, 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 不易涂改的字样, 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 、 毛等简化字代替, 不得任意自 造简化字。

 (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 止的, 在“元” 或“角 ” 之后应写“整” 或“正” 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 分字后面不写“整” 字。

 (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 应当加填货币名称( 如“人民币” 三字)

 , 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 6)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 时, 大写金额要写“零” 字:

 如人发币 101. 50 元, 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 整。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 时, 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 字, 如¥1001. 25,汉字大写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 伍分。

 又如¥1500. 38, 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叁角 捌分, 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 捌分.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 容摘要必须真实。

 在填写写“摘要” 时, 既要简明, 又要全面, 清楚, 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写物要有品名、 数量、 单价:

 写事要有过程, 银行结算凭证, 要注明支票号码, 去向:

 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

 遇有冲转业务, 不应只写冲转, 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 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 也不能只写对账户 , 要求“摘要” 能够正确地, 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 切忌含糊不清。

 12. 启用 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 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明确记账责任, 会计人员 在启用 账薄时, 要填写账薄启用 表。账薄启用 表的填写要求是:

 ( 1)

 填写启用 日 期和启用 账薄的起止页数。

 如启用 的是订本式账薄, 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 启用 活页式账薄, 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 2)

 填写记账人员 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 姓名并加盖印章, 以示慎重和负 责。

 (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 以示严肃。

 ( 4)

 当记账人员 或会计人员 工作变动时, 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 并在启用 上明确记录交接日 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 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 一览表如下:

 单位名称 合宗号 账薄名称 目 录号 账薄页数 自 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 使用 日 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保管期限 单位领导人签章 会计主管人员 签章 经管人员 职别 姓名 接管日 期 签章 移交日 期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 保证账薄记录, 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 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 1)

 内 容准确完整。

 登记会计账薄时, 应当将会计凭证日 期、 编号、 业务内 容摘要、 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 , 做到数字准确、 摘要清楚、 登记及时, 字迹工整。

 对于每项会计事项, 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 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

 账薄记录中的日 期, 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 期; 以自 制的原始凭证( 如收料单领料单等)

 作为记账依据的, 账薄记录中的日 期应按有关自 制凭证上的日 期填写列。

 此外, 负 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员 , 在登记账薄前, 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 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 这是岗 位责任制和内 部牵扯制度的要求。

 如果记账人员 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 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 或其他人员 请教; 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 可暂停登记, 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 反映, 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 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 都不得自 行更改记账凭证。

 ( 2)

 登记账薄要及时。

 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 长, 没有统一的规定, 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 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

 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

 一般情况下, 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 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账, 日 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

 现金银行存款日 记账应根据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 终了 应结出余额。

 经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的专门人员 , 必须每日 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有数, 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 款。

 ( 3)

 注明记账符号。

 登记完毕后, 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 表示已经记账。

 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 应注明记账的符号, 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 4)

 书写留空。

 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 不要写满格, 一般应占格距的 1/2。

 这样, 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 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 同时也方便工作。

 ( 5)

 正常记账使用 蓝黑墨水。

 登记账薄要用 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 圆珠笔( 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

 或者铅笔书写。

 在会计上, 数字的颜色用 错了 , 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 6)

 特殊记账使用 红墨水。

 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 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下列情况, 可发用 红色墨水记账:

 A 按按照红字冲账凭证, 冲销错误记录:

 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 栏式账页中, 登记减少数; C 在三栏式账户 余额栏前, 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 在余额栏内 登记负 数余额; 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 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 7)

 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 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 或者注明“此行空白” 字样, 并由记账人员 签名或者盖章。

 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 8)

 结出余额。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 , 结出余额后, 应当在“借或贷” 等栏内 写“平” 字, 并在余额栏内用 “0” 表示。

 现金日 记账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必须逐日 结出余额。

 一般来说, 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 , 在余额栏内 标注的“0” 应当放在“元” 位。

 ( 9)

 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 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 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 并在摘要栏内 注明...

篇九: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记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得 职业道德 规范 、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就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得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得自觉性与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得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与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与提升会计职业得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与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主管协助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得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得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11.监事会就是公司得财务监督主管部门,负责从业务上对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12.公司得财务主管,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得财务工作。

 13.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与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得登记工作.

 1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与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15。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日清月结,按期报帐,每月 10 日之前将上月财务报表送至每位股东各一份. 16.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履行职责.

 17.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得,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得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法人代表主要职责如下: a) 执行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得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得财务计划、信贷计划与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得措施,对执行中存在得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 审核公司投资与效益得计算方案; c)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与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 监督公司得财务管理与活动;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得负责人得主要职责就是:

 a) 主持财务部得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得工作; b) 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与财务分析报告; c) 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得可行性研究; d) 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e) 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f)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二、内部 财 产物资 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得发展,提高公司得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与公司章程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任务与方法:

 1、筹集资金与有效得使用资金,监督资金得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得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得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得及时性与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得购建、保管与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与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与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就是公司经营管理得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得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得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就是公司发生得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得书面证明,就是会计记录得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得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得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得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与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得规定与会计业务得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得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得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得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得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与资料得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得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得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得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与其她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得规定进行保管与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得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得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得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得责任.

 2、会计凭证得传递程序与签收手续; 3、编制与提供会计报表得要求; 4、会计档案得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得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得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得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得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与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得原始凭证与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得,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得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得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得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与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得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得会计处理,提供不实得会计资料,以及其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得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得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得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得责任。

 四、代理记帐得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得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得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得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得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与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得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得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得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得,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得未了事项。

 五 、现金、费用支出 审批 管理

 1、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得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2、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得规定开设与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3、银行帐户得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4、银行帐户印鉴得使用实行 3 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总经理私章与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她人代管.

  5、公司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7、公司日常经营性开支,业务往来及营销差旅费用,均以节俭与控制成本为原则,报由经理签字批准后再合理支配使用。

  8、根据已获批准签订得合同付款得,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得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与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9、凡委托其她单位(人)代付款得,一律上报经理批准。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四十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业务费用得使用与支配,按利润得适当比例提取,由总经理掌握使用,提取得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12、严禁公司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得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得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4、有关资金使用得审批,当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六、 内部稽核制度 1、

 本制度所涉及得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与其它会计资料得审核,以及对收入记帐、支出报销、费用收支、成本核算、资金划拨及各项利润税金得解缴等会计事项就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

 2、

 公司得会计在从事报销业务时,要严格按有关《财务报销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违法得收支,应当制止与纠正;制止纠正无效得应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对其它会计业务得处理也要认真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得有关规定执行办理. 3、

 出纳在复核需要经办得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不正确得凭证有权拒绝办理,并同会计人员提出拒办理由。必要时要向财务负责人反映。

 4、

 会计电算化人员,负有全面稽核得责任,对于不真实、不合法得会计凭证、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权要求更正补充,对严重违反财会制度得经济事项,应向会计机构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 5、

 会计人员、复核人员、稽核人员,对于违法得收支,不予制止,不予纠正,又不向有关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得应承担相应责任。

 6、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企业得稽核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a) 负责组织制定与完善单位得稽核制度,促使稽核工作得有效全面得展开。

 b) 确定定期稽核、日常稽核得时间、内容、方法,并负责对稽核中出现问题进行处理,对各项责任得鉴定。

 c) 组织并参与不定期得抽查审核工作. d) 对于所接到得书面意见,必须要在10 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其决定承担责任。

 e) 签署各项稽查报告,并对报告承担责任。

 七、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 1. 建立健全企业财产清查制度,就是确保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得需要,同时强化了会计工作得反映控制能力。

 2.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方面得存在得问题,健全财产得保管与核算制度,以及保护财产得完整与安全。

 3. 财产清查便于核实各项应收应付款项得结算情况,避免损失,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

 4. 财产清查得范围包括:

 a) 所有得固定资产、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未完工程及其它物资. b)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贷款与各种有价证券等. c) 各种结算款项等。

 d) 在途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其它单位加工或保管得材料物资。

 e) 受托加工或保管得财产物资. 5. 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与专项清查、日常清查。财产全面清查一般在年终决算时进行。专项清查主要就是各种贵重物资或流动性较大得物资进行得清查,以及有针对性得清查.日常清查重要指现金出纳人员每日清核,银行存款每月一次得核对. 6. 全面清查与日常清查可定期开展,而专项清查既可定期开展,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

 7. 我单位得财产物资实行“实地盘存制”。

 8. 财产清查得组织 a) 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保管人员组成得清查小组,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b) 制定有关得财产清查计划,确定财产清查得对象、时间范围,配备必要得工作人员,并明确各个职责。

 c) 财会部门应于财产清查前,对财产物资帐目作一次全面清理,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d) 准备好各种必要得检测工具与检测标准,同时准备好有...

篇十: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的调查与研究 对规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的调查与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格局的形成, 特别是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化, 代账会计作为一种职业群体, 越来越多地为社会所接受。

 这一群体,成为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与税务等经济执法部门联系的纽带, 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由于代账会计对所代理账务的工商业户经营者负责, 同时所代理的会计核算情况, 又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征收的重要基础, 代账会计的素质以及会计核算的质量, 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税款申报的质量。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 一些企业和建账个体户的财务会计核算, 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个别的还相当严重, 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结合日常税收工作, 笔者就规范代账会计工作, 加强代账管理作了调查考察和客观分析, 现从代账会计队伍的主要特征、 当前代账工作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范代账工作及其管理对策建议三个方面进行分述, 提出个人的看法, 希望能为加强税收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 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

  一、 代账会计队伍的主要特征

 代账会计队伍的产生发展是企业改革深化、 经济结构调整中市场自我消化的结果, 社会主义经济的市场化也为代账会计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合适的土壤。

 应该说, 代账会计的产生, 为社会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 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对促进经济发展, 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代账, 即代理记账, 是指一些经营规模不大的企业, 尤以中、 小民营企业和已具规模的个体户为主体, 鉴于自己没有会计核算能力或没有时间做账, 雇用专职会计不合算,而聘用代账会计为自己做账的行为。

 通过调查考察, 笔者认为, 当前代账会计队伍主要呈现这样几个特征:

  一是来源渠道上的多样性。

 从代账会计人员的来源看, 主要有这样几种:(1)

 专业的财会服务公司派出的代账会计。

 经财政部门认可并注册的财会服务公司, 苏北某县级市目前仅有一家, 而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早几年就成立多家此类公司; (2)

 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指定的代账会计。

 一般是具有一定财会知识的亲戚、 朋友; (3)

 政府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少数人员推荐的代账会计, 多为通过工作或熟人关系向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推荐, 或代账会计求职人员, 托请政府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的熟人向工商业户推荐。

 (4)具有一定资质要求的人员自荐代账。

 不少人员借助网络, 发布代账会计的求职信息。

  二是人员构成上的多重性。

 从代账会计人员的构成看, 一是改制企业、 破产企业的财务人员; 二是在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或其他工作, 同时兼职从事代账工作的(相当一部分未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是财会专业毕业尚未谋到固定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企业下岗职工, 以及部分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这三部分人员约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是年龄结构上的阶梯性。

 代账会计人员, 从刚刚步出校门的青春年少, 到饱经风霜

 的古稀老人, 几乎每个年龄段上都有从事代账会计工作的, 尤以四十、 五十两个年龄段人员居多。

  四是覆盖范围上的广泛性。

 通过对所在的经济区域进行测算, 笔者发现, 聘请代账会计进行建账核算的纳税户竟然达到 70 左右。

 笔者做了这样一个统计, 某国税分局辖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848 户, 其中就有 625 户是聘用代账会计进行记账核算的, 占 73. 7,可见代账会计在会计领域的覆盖面比较宽。

  五是人员素质上的差异性。

 代账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代账的目的是谋取职业, 获得报酬, 解决基本生活或提高生活质量, 其素质参差不齐, 特别是财会业务水平, 相互间有较大落差。

 有一部分代账会计并不具备会计从业资质, 但从事着代账工作。

  二、 当前代账工作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毋庸置疑, 代账会计作为一种职业群, 在满足工商业户对会计工作的需求, 弥补社会上专业财会力量的不足, 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根据调查的情况, 我们也看到, 因纳税人法律观念淡薄, 会计人员地位不高, 权益得不到保障或会计本身水平不高, 会计工作缺乏社会监督等诸原因,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在会计代账的纳税户中尤为突出。

 稽查、 评估的有关案例足以说明这一点。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税务部门准确足额征税的基本前提, 会计信息的失真, 不仅影响到税收等信息的失真, 造成税款的流失, 同时使税收征管方面的耗费更大。

 当前代账会计工作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归纳起来,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代账管理秩序不规范。《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设置会计机构, 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 从苏北某县级市唯独一家财会咨询服务公司了解, 公司成立以来还没有一个单位主动委托其代理会计记账业务。

 事实上, 代账会计已形成一个职业群, 其代账基本上没有财税部门的从业许可手续(拥有的仅仅是资格证书) , 甚至有少数行政执法人员借亲属名义地下代账, 获取报酬, 或与少数代账人员形成一种默契, 我推荐你代账你给我好处, 从而中间牟利。

 据掌握的情况, 目前某国税分局辖区内, 一人代账户数最多的达十六户之多, 代账会计年龄最大的七十多岁。

 一人代账户数如此之多, 代账会计年龄如此之大, 既要按时做好账务, 又要代理购票业务, 还要按时报税, 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奔波在多家单位和税务部门之间, 就很难保证所代之账真实、 可靠。可见目前代账管理秩序不太规范, 财政部颁发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也未能真正得以实施。

  2、 代账会计素质不整齐。

 由于市场形势的不确定性, 一些企业经营存在不稳定因素,在经济欠发达地区, 代账可以说是一份不错的工作。

 加之从事代账工作基本不存在投资风险, 失业风险也比较小的情况下, 可以获得一定数额报酬, 因此, 吸引了一部分素质不具备人员, 挤进了这支队伍, 使得代账队伍良莠不齐。

 譬如小规模纳税人聘用代账会计, 无须税务部门审核从业资格证书, 一部分代账人员虽无资格, 但代账却堂儿皇之。

  3、 代账监督机制不健全。

 代账会计已经成为一种经济社会现象, 但国家关于代账会计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善, 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财政部虽然于一九九四年、 二○○五

 年先后颁发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但规范仅限于委托人和代理记账机构之间, 而现实中代账会计多为自由职业者, 代账也多为个人行为, 同时对委托人未按规定渠道委托代账, 办法中尚未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

 因此, 对代账工作还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

 另外, 企业、 个体经营户面广量大, 经营自主性比较强,随市场变化比较快, 经营上有一定隐蔽性, 其未经由专门代理记账机构的代账, 基本上是“四无” , 无委托合同, 无明确责任, 无传递手续, 无制度监督。

 对这部分的监督应该由谁实施, 目前不够明晣。

 客观上形成了管理的真空带。

  4、 相关会计责任不到位。《会计法》 明确, 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主体, 对国家法律负责。

 事实上, 一些经营者特别是聘请会计代账的经营者, 对此认识不足,相关会计责任难落实。

 从经营方考察, 一些经营者, 受经济利益驱使, 忽视甚至违背会计制度, 不注重或不愿意向代账会计提供真实的、 全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核算资料, 找会计代账实属于虚与应付。

 这类经济体中, 往往存在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 不依法建账, 会计核算违规操作, 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现象。

 从代账方考察,代账会计不参与代账对象的生产经营, 只能凭经营者提供的有限资料做账, 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会计的财务核算职能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从双方关系考察, 经营者与代账会计基本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 代账人员受制于经营者或受利益驱动, 往往按经营者的意图行事, 会计的财务监督职能难以正常有效发挥。

 从外部环境考察, 一些地方政府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发, 出台了相关的经济发展保护措施,如企业“绿卡” 制, 项目否决报备制等, 而少数经营者正是利用政府的善良愿望, 抵制财税等有关执法部门的会计监督。

  三、 规范代账工作及其管理的对策建议

 会计核算的可靠与否, 不仅影响到经济发展面貌能否真实反映, 而且也影响到税收秩序能否健康运行, 影响到税收收入能否足额入库。

 当前加强源纳税人会计核算和税源监控工作, 必须从规范代账工作及其管理入手, 切实解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可靠性,从而为税源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

  1、 健全完善代账工作及其管理的法律制度。

 针对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现状, 从规范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出发, 对现有的《代账记账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完善, 将所有代账管理事宜纳入法律调整范畴, 防止出现法律体外循环, 同时规定代账会计最大代账户数, 笔者认为以不超过 3 户为宜, 所代账企业规模较小的, 最多不超过 5 户。

 在相关法律规范中, 充分明确经营者与代账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 充分明确两者在会计核算监督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充分明确与会计核算相关的生产经营资料的传递程序要求,等等, 从而使代账工作及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的轨道。

  2、 赋予中介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律地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 但不具备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 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 因此规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 应当赋予中介代理记账机构在代账工作中的法律地位, 并通过代账许可制度来保障中介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律地位的实现。

 经营者聘请代账会计, 未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 代账人员未在中介代理记账机构注册, 受中介代账机构委派而擅自为单位个体经营者代账的, 都应当视为不合法, 乃至视为违法。

  3、 强化代账会计队伍建设。

 一是由相关部门通过实现有效的在岗培训, 加强代账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培养一支职业道德好、 业务水平高、 知识结构层次合理的代账会计队伍。

 二是充分发挥中介代理记账机构的教育管理作用, 规定代账人员必须成为中介组织成员, 并取得代账许可资格, 并接受中介组织的培训教育、 组织管理和业务委派, 方可从事代账工作, 改变现行代账人员对企业经营者的依附关系, 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并实现有效的会计监督。

 三是加强代账会计的专门培训。

 根据现行财税工作和会计反映的要求, 由财税司法等部门组织代账会计进行相关法律、业务、 计算机及新软件应用培训, 使代账会计素质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4、 实现代账会计工作的综合管理。

 可建立工商部门的代理机构注册制度, 财政部门的代账会计继续教育和备案制度、 代账资格许可否决制度, 税务部门的日常税收税收相关业务培训制度, 物价部门的代账收费监管制度, 司法部门的代账工作法律督察制度、 代账会计法律责任连带追究制等等, 从而保证代账会计及代账工作规范管理和运作。

  综上所述, 规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 是当前整顿经济秩序中应特别注重的工作,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对代账会计行业的整顿和队伍建设, 确保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会计核算准确合法, 会计监督切实有效。

 只有这样, 整个会计工作才能步入正轨, 经济秩序, 特别是税收秩序才会规范有序,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 快速地向前发展。

  《对规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的调查与研究》 对规范代账会计工作及其管理的调查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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