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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村庄治理形态转换研究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集体经济 村庄 变迁 形态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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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个案研究的方式探究城郊村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文中呈现了在城镇化背景下的鲁北M村的集体经济形式从再集体化工业经济向集体土地非农化流转经济转变,以及村庄治理形态从干部支配型治理转向强人共治型治理的发展历程。在这一治理形态转换过程中,村庄权威从干部权威更替为强人权威,治理方式从专制转变为协商,治理载体从村委会转移到村代会。进一步的分析中,笔者发现,M村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与治理形态的转换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其内在作用机制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会直接带来村庄利益结构的重构,进而引发村民政治参与和村庄权威的重塑,并最终导致村庄治理形态的转换。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村庄集体经济形式变迁是影响村庄治理形态转换的核心因素。

【关键词】集体经济形式变迁;村庄治理形态转换;城郊村;城镇化;强人共治型治理;经济转型;政治转型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4997(2014)06-0074-10

一、导言

在转型经济学中,经济转型与政治转型的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研究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两者之间的联系十分复杂且影响广泛。经济转型主要涉及经济增长、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的转换三个方面。其中,经济体制转型的政治影响问题又构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领域。学者们在现代化理论框架下围绕国家层面经济体制转型与民主化、利益格局调整、政权更替和社会稳定的关联展开了大量研究。①但是,在探讨的过程中,学者们大多侧重于经济体制转型经济运行方式的变迁问题,而忽视了经济形式的转换问题。与此相应的是,学者们同样忽略了对作为经济形式变迁主要后果的治理形态转换问题的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形式只是构成了经济体制的一个侧面,不像经济体制的运作方式那样可以反映经济体制的本质问题,其变迁过程也很少引发剧烈的政治社会变动;与此同时,治理形态的转换问题并非政治发展领域的传统命题。两者自然很难得到重视分析宏大政治经济现象的比较政治学者的青睐。事实上,正是由于经济形式和治理形态两个因素的变化更多发生在微观层次,以及两者发生变化频次更高,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才构成了一个被该领域主流学者所长期忽视的重要研究命题。因此,本文重点考虑的问题是经济形式变迁会对治理形态或者政治形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经济形式与治理形态两者之间有何内在关联。

本文将以村庄为研究单位,研究城镇化背景下的城郊村集体经济形式变迁与治理形态转换之间的内在关联。这主要是因为,相对于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变迁,20世纪末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的迅速多样化对当今农村政治生活产生了更为直接的影响。城镇化建设正是这些经济社会变化发生的宏观背景。在城镇化的场域中,市场资本、土地流转、人口流动、非农产业等因素对传统村庄和村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不断改变着村庄的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熟人社会”逐渐蜕变为“半熟人社会”[1]的同时,村庄中也开始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经济形式和经济主体,它们改变着原有的村庄利益结构并对村庄的治理形态发生直接作用。已经或者即将进入到这种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数以万计。观察城镇化背景下村庄集体经济形式的变迁与治理形态的转换问题,可以发现比观察民主化、全球化浪潮下国家经济体制转型及其政治影响问题更为生动、细致和别致的研究样本。由于中国农村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不同类型村庄进行城镇化的时间节点、方式和发展方向都有巨大差异性。尽管如此,这些村庄很难绕开现代化的历史发展趋势。在这个历史发展趋势中,城郊村处于城镇和农村的交界点,其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变化通常最为剧烈,受到的城镇化冲击最大。而个案研究要求我们选取城镇化场域中这类最能展现理论张力的社会样本。所以,本文中我们将选取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郊村作为本研究的研究样本。

二、文献回顾

在文献梳理过程中,笔者发现既有研究大多在治理模式的语境下对村庄治理形态进行了类型学研究,并零散地探讨集体经济形式对村庄治理形态的影响。②

(一)村庄治理形态的类型学划分

从严格意义来讲,治理模式是由各种现代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而建立起来的若干治理机制的总和,并能够呈现出诸多治理特质。而在村庄层面的治理由于现实因素的限制而很少能够自觉运用现代治理手段和治理方式,但其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应该是相对稳定的。而在实践中,符合上述标准的村庄治理形态很少。所以,现有文献中所论及的村庄治理模式只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讲法。

由于中国农村社会的非均衡性,传统村庄治理形态显示出了巨大差异性。基于此,学者们根据村庄治理过程中所利用的传统资源和外部制度环境的特性对各类村庄的传统治理形态进行了初步的归纳和区分。张厚安、徐勇等(2000)在22个村的比较研究中,把村庄治理分为传统行政主导型、传统村落权威型、能人支配型、能人主导公众参与型、外在法治型、内化法治型六大类型。[2]贺雪峰、何包钢(2002)根据村集体资源情况,将村庄治理分为动员型治理模式和分配型治理模式。[3]卢福营(2004)以各村民群体参与村庄治理活动的状况为标准,将村民自治划分为干部支配型、能人主导型、群众自治型。[4]贺雪峰等(2009)以农民行动单位为关键变量界分出了宗族主导型村治模式、家庭联合主导型村治模式、原子型村治模式、小亲族村治模式、户族村治模式等。[5]李航(2009)在贺雪峰的村治模式研究的基础上,从公共权力主体等角度将农村的村治模式进一步概括为村委主导型村治模式、民间主导型村治模式、自生型村治模式。[6]韩小凤(2014)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将建国来村庄治理模式分为一元主体治理模式、二元主体治理模式和多元主体治理模式。[7]

在转型村庄的治理形态研究中,有学者按照发展类型对村庄转型模式进行了分类。如张艳明等(2009)将城市边缘区村庄城镇化发展模式划分为产业聚集型、商贸市场型和旅游特色型等三种典型的发展模式。[8]也有学者提出了城镇化进程中理想型的村庄治理模式。如李瑞昌(2009)主张将分散治理模式作为大城市城郊农村缓解人地矛盾的一条“半城市化”道路,即将村庄集体资产经营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分别由不同主体承担,设置不同的责任机制和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9]。杜胜利(2012)认为,农村社区分化背景下的村庄治理新模式应该根据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组织能力区别对待,先进村庄可采取自治型治理模式,中间村庄可采取合作型治理模式、落后型村庄可采取国家主导型治理模式。[10]张铭等在以个案的形式展现了城郊村从强控制治理模式向自我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之后,则提出了作为过渡阶段的“本土精英治理模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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