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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背景下高中生具备的 有机化学知识基础探析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有机化学 探析 新课程 具备 基础

摘要 高中化学新课程有机化学的内容分别设置在“化学2”必修模块和“有机化学基础”等选修模块中。2007年新课程化学高考大纲将“有机化学基础”定为选考模块,新课程高中生学习的有机化学知识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哪些改变,能否满足他们在大学学习的要求,对此,作者从高中课程标准、高考大纲、中学化学教材和大学化学课程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新课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初步论证了高中化学新课程中学生获得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与高考选拔和大学课程学习需要之间的适切性。

关键词 高考 新课程 有机化学

高中化学新课程有机化学的内容分别设置在“化学2”必修模块和“有机化学基础”等选修模块中,2007年新课程化学高考大纲将“有机化学基础”定为选考模块,针对目前有人提出如果学生不选考“有机化学基础”模块,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将比较薄弱,进入大学后不能满足大学的基础要求,学生的学习将会遇到困难。为此,笔者专门对3个版本高中化学各模块教材中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大学化学教材中有机化学知识内容,结合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对大学开设化学课程的情况作了统计。现将分析的结果作如下总结。

1 对高中化学新课程有机化学知识内容的分析

高中化学新课程中除选修模块“有机化学基础”之外,有3个模块的课程标准涉及有机化学知识内容,一个是必修模块“化学2”,另2个是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和“化学与技术”。相应的,各版本的教材也都在这几个模块中专门设置了相关的学习内容,同时,考虑到学生学习的选择性和全面性需要,其他5个模块的教材实际上也都设置了一些有机化学的知识内容。笔者结合课程标准及2007年高考大纲中的相关条目对教材中的有机化学知识点进行分析、编码和统计,得到各模块(“有机化学基础”除外)3个版本教材中包含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点统计图。

可以看出,各版本教材在编写时都考虑了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而在模块之间进行了知识融合,因此,学生在选修过程中无论学习哪个模块,他们所学习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都将高于必修模块的知识水平。

1.1 对必考模块中有机化学知识基础的分析

2007年新课程高考化学考试大纲规定“化学1”、“化学2”及“化学反应原理”3个模块(课程标准中前2个为必修模块,后一个为选修模块)作为学生化学学科考试的必考内容,并基于化学的学科体系和特点将必考内容划分为5个方面,其中之一为“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具体要求与课程标准中对这3个模块的与有机化学相关的内容标准相一致。“有机化学基础”模块为选考内容,基于课程标准,新课程考试大纲对该模块的要求分4个主题进行说明,相对于必考内容而言,更加系统、全面和深入。

根据课程标准,《化学1(必修)》主要是无机元素化合物知识和化学概念原理知识,不含有机化学知识内容。《化学2(必修)》有专门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主要是按照典型有机物的组成、性质、用途线索展开介绍的,其中涉及了烷烃、烯烃、芳香烃、醇、羧酸、酯、糖类、蛋白质、油脂、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等类有机物的代表物。同时还涉及到了一些基本的有机反应类型。例如,取代反应、加成反应、酯化反应、水解反应、聚合反应等。在《化学反应原理》教材中只涉及少量有机化学知识,较其他选修模块中的有机化学知识要少很多。

如果对照原来化学教学大纲(2002年4月版)来分析,新课程必修化学模块中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确实有所减少,依据新课标编著的必修模块教材侧重于从以下几点讨论有机化学知识:

首先,对有机化合物代表物的组成、性质及用途进行介绍,但并未基于其所属有机物的类别(官能团)来阐述,同时也未涉及同系物的概念,相应的,学生在学习之后对有机物的认识主要也是基于这些代表物,暂时还不能扩展到其类别。此外,课标和新教材未涉及乙炔、苯酚、乙醛和溴乙烷等代表物的相关内容。

其次,新教材未呈现有机化学基本类型中的消去反应实例及概念。

此外,新教材中未强化官能团的概念,因此,学生对有机反应的认识还不能深入到官能团转化的角度。

1.2 对选考模块中有机化学知识基础的分析

2007年新课程高考化学考试大纲规定学生要在“有机化学基础”、“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4个选考模块中任选一个模块答题,这给学生的高考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性,更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这在我国高考历史上是一次重大的转变。学生根据自身选修课程模块的不同在化学这个科目上的考试内容可以不同,将出现几种组合方式,现将所有可能的组合方式中涉及到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逐一进行分析。

如果学生选考内容为“有机化学基础”模块,那么,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至少将包括必考模块及“有机化学基础”模块中的有机化学内容,进入大学学习时,他们的有机化学基础应是相当扎实的。由于课程标准中对“有机化学基础”模块的内容要求明显高于原教学大纲,因此,这部分学生的有机化学基础比原来课程体系下的学生肯定要高。

以山东科技版教材为例,“有机化学基础”模块的教材内容完全覆盖了课程标准及考纲中相关内容的所有条目。该教材将“结构决定性质”这一主线凸显并外化出来,从而建立起结构、性质、反应及合成之间的有机联系,并将多种有机化合物的性质和反应、合成和应用串联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基于此,教材一方面增加了“有机化合物的结构与性质”、“有机化学反应类型”、“有机化合物的合成”等3节以往教材(非实验区现行的人教版教材)中所没有的内容;另一方面,在物质系统中增加了有关酮的基本知识并对醛酮的性质进行了拓展。其他2个版本教材的编写中也增设了有机物的结构、有机物的合成等。

如果学生选考内容为“化学与生活”模块,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至少将包括必考模块和“化学与生活”模块中的有机化学内容。后者在课程标准中的部分内容标准明显涉及了有机化学。例如,“说明氨基酸、蛋白质的结构和性质特点,能列举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举例说明常用合成高分子材料的化学成分及其性能”等等。那么,如果学生选考内容为“化学与技术”模块,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至少将包括必考模块和“化学与技术”模块中的有机化学内容。后者在课程标准中的部分内容标准也明显涉及了有机化学。例如,“通过调查讨论煤、石油和天然气等综合利用的最新进展”;“举例说明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的特点,了解有关生产原理”等等,那么,学习这4个模块的学生其有机化学知识基础相对于必考模块要高出一些。

如果学生选考内容为“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至少将包括必考模块和“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中的有机化学内容。后者的课程标准未明显涉及有机化学内容,但对教材深入分析后会发现其中有部分内容仍涉及有机化学,只是相对于其他选修模块来说要少一些。此外,从实验区开课现状看,选择学理科的学生一般都会学习“化学反应原理”模块和“有机化学基础”模块,少数地区开设“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高三复习时,学校一般集体统一复习的模块除了必考模块之外,都会优先保证“有机化学基础”,由于“物质结构与性质”属于学术模块中内容较为抽象的,目前各学校实际开设该模块课程的较少,学生选择这个模块作为选考的也不如选考“有机化学基础”模块的多,即使考试中没有选考“有机化学基础”而选考“物质结构与性质”的学生,其有机化学知识基础不会差。

在2007年高考大纲中没有将“实验化学”模块作为学生的选考内容,主要原因是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中学实际开设“实验化学”课程的学校甚少。假如在以后的高考中也把“实验化学”作为选考模块之一,且国家加大实验设施的投入,学生的基础将至少包括必考模块和“实验化学”模块中的有机化学内容。

综上所述,4种可能的考试组合方式中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相对必考内容的有机化学知识来说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如图4所示),除了“物质结构与性质”模块外,其他3个选考模块的有机化学内容知识点总量都在35以上,犹以生活模块和技术模块较为突出。那些与必考模块重复的知识点在呈现方式及内容编排上也是不一样的,有利于学生对相关知识进行巩固和加深。

2 对大学开设有机化学课程情况的分析

经过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大学所开设的专业及其课程进行分析,文科专业几乎不开设化学课程,如果开设化学课程一般多为“化学与社会”,理科非化学相关专业开设的化学课程一般为“普通化学”或“大学化学”,化学相关专业开设的化学课程一般包含有“有机化学”课程,化学专业开设的基础课程包含有“有机化学”课程。表1是对北京大学等8所高校的相关数据统计。

从大学专业设置和开设有机化学课程的情况可以看出,需要学习化学课程的专业在理科专业中大约占40%~60%,有部分大学理科专业根本不开设化学课程,大部分专业开设的化学课程一般为“大学化学”和“普通化学”,其内容基本上是化学基本概念和原理内容。

学习有机化学课程的专业在理科专业中大约占15%~25%。可见,进入大学学习的理科学生,最多只有四分之一的人需要学习有机化学课程,而有的大学理科专业中10个学生仅仅有1~2个学生需要学习有机化学课程。因此,实际上进入大学后需要学习有机化学课程的学生人数是比较少的,如果我们要求所有的理科学生在进入大学前都要学习同样多和相同难度内容的有机化学知识,让他们都具有相同的学习基础,这实际上是不必要的。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通过必修化学课程中的有机化学内容学习和其他1~2个选修模块中涉及到的有机化学知识内容学习,基本可以奠定在大学学习相关化学课程内容的知识基础。

另一方面,相应地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均有不同的适用教材,通过分析部分大学化学教材发现,各种专业版本的教材很多,大致可分为3类,见表2。

通过对相关大学化学教材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大学文科类学生来说,化学课程所需要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比较低;对于理科类学习普通化学的学生来说,学习中涉及到的有机化学内容较少,需要学习有机化学课程的学生理论上并不需要相关的知识基础,因为这类教材中有机知识内容几乎可以说是从零起点开始的。

4 讨论

综上所述,笔者分别从新课程高中化学教材内容、高考可能的选择组合、大学开设专业及课程设置、大学教材内容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的有机化学基础进行了分析,这些分析数据及结果表明在新课程背景下学生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与以往发生了改变,虽然经过不同模块学习的学生知识基础有所差异,但在中学阶段打好共同的基础是能够满足大学学习要求的。

对于报考理工科的学生来说,无论是哪种选择组合的考生都能够保证他们具有相当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学生进入大学学习后,如果不学习有机化学课程(如前述,大部分理科考生都如此),他们就没有必要非得在高中阶段接受学科系统性很强的“有机化学基础”模块学习;如果需要学习有机化学课程(如前述,只有小部分理科考生如此),即便没有在高中阶段选修“有机化学基础”模块,通过必修课程学习及其他选修模块学习的有机化学知识也可以满足这些学生学习起点的要求。

通过这项研究,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有机化学知识基础应该作为全体高中生的化学科学素养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每一个高中生都应该获得必要的有机化学知识基础。这并不因为高校是否开设有机化学课程而改变,换言之,将来上大学修读那些不开设有机化学课程专业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更应该学习一些基本的有机化学知识。但是另一方面也表明,不同发展取向的不同学生确实没必要在高中阶段学习相同程度的有机化学知识,更应该采用适合他们的学习风格和线索(比如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等)。由此看来,高中化学新课程设定的共同必修+1个选修模块+1~2个任意选修模块的结构模式是具有积极价值和合理性的。

应当指出,考试大纲对高中化学新课程的模块开设必定具有导向作用。目前正处于高考改革的过渡期,受我国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有的学校为了学生能够更好地应对高考,可能仅仅开设考纲要求的4个模块课程(“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和某一个选修模块);某一地区及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学校可能会直接规定开设某些模块的课程,本地区的学生没有选择模块课程学习的权利,这就使得部分学生学习的选择性受到限制,将有可能导致高中化学新课程中的一些模块设置成为虚设而无人问津。我们认为,这些是很不利于新课程的推进的!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还很有必要在考试方案的多样性上进行研讨改进。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2007年高考考试大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21-13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 王磊,陈光巨主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第2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4] 王祖浩主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5] 宋心琦主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6] 唐有琪,王夔主编.化学与社会.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7] 同济大学普通化学及无机化学教研室.普通化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8] 林辉祥,李基永主编.工科化学.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1996

[9] 尹冬冬.有机化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0] 汪小兰.有机化学.第3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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