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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视角下的《诗》《书》关系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视角 关系 论文

[摘 要]先秦典籍常见的《诗》《书》并称现象说明,在《诗经》和《尚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从历史渊源看,二者具有相同或近似的历史起源;从现实功用看,二者在西周时代的礼乐活动中共同发挥着近似的作用。从文学视角探究《诗》《书》关系,可以揭示先秦诗歌和散文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乃至相互转化的关系,这对认识先秦时代《诗经》与《尚书》的生成与功用,对认识《尚书》的诗化特征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尚书》;《诗经》;文学视角;《诗》《书》关系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5-0008-08

[收稿日期]2014-07-0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尚书》文学论”(13FZW055);山西省姚奠中国学教育基金项目(2012GX06);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阶段性成果。

先秦文献多《诗》《书》并称的现象。择其要者,如《论语·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墨子·公孟》:“孔子博于《诗》《书》,察于礼乐,详于万物。”《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记·王制》:“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荀子·劝学》:“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识志,顺《诗》《书》而已。”《韩非子·难言》:“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由此可见,在春秋战国士人的观念中,《诗》与《书》具有同等的地位、相同或相近的意义和作用,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作为两部前代流传下来的最重要的经典,《诗》《书》受到了诸子学派,尤其是儒家学派的高度重视和推崇,成为儒家学派的思想理论源泉,二者在思想意识方面的联系是显而易见的。从先秦典籍中可以发现,《诗》《书》并称的现象从西周时代就已经存在,这说明在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深层的发生学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二者的历史形态和早期功用所决定的。那么,在《诗》《书》之间究竟存在怎样的历史渊源呢?它们之间的这种联系又对《尚书》的文学性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

一、《诗》《书》关系的历史渊源

《尚书·尧典》载,有舜帝任命夔为乐官时的一段命辞:

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偕,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这段话的来历虽然不一定要上溯到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但其中“诗言志,歌永言”等说法,显然有着久远的历史,可以认做我国古代最早的文学思想与文学观念。《毛诗正义·诗谱序》引郑玄说:“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歌永言”道出了上古时代诗与乐之间存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而“诗言志”在先秦时代成为广泛流传的成语,许多典籍都有近似的说法。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赵文子之言:“诗以言志”,《庄子·天下》有“诗以道志”,《荀子·儒效》有“诗言是其志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也有“诗亡隐志”的说法。后世文论家对“诗言志”说有着多种多样的解释和阐发,此处不拟详论,要而言之,“诗言志”堪称我国古代文论的发端,对后世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诗言志”的理论引申义不等同于它的原始义。从语源来看,“诗言志”的“志”经历了较长的发展演变过程。闻一多先生认为,“志”的意义有三个发展变化的阶段:首先是“记忆”,其次是“记录”,最后是“怀抱”。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中论及的“诗言志”只不过是“志”发展变化的最后一个阶段,“志”实际上指作者的主观“怀抱”而言。闻一多先生认为:“志”从止从心,“本义是停止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故《荀子·解蔽篇》曰:‘志也者,臧(藏)也’,注曰:‘在心为志’,正谓藏在心。《诗序疏》曰:‘蕴藏在心谓之为志’,最为确诂。藏在心即记忆,故‘志’又训‘记’。《礼记·哀公问篇》‘子志之心也’,犹言记在心上;《国语·楚语上》‘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导我’,谓背诵之记忆之以纳于我也。《楚语》以‘诵志’二字连言尤可注意,因为‘诗’字训‘志’最初正指记诵而言。诗之产生本在有文字以前,当时专凭记忆以口耳相传。诗之有韵及整齐的句法,不都是为着便于记诵吗?所以诗有时又称‘诵’”。他举《诗经》作品《节南山》“家父作诵”,《崧高》及《烝民》“吉甫作诵”为例,证明“诗有时又称诵”。[1](p.185)诗最初指记诵,这一点在先秦文献中保留了足够的证据。《周礼·春官》“保章氏掌天星”,郑注:“志,古文识;识,记也。”《国语·晋语九》:“《志》有之曰:‘高山峻原,不生草木’,韦注:“《志》,记也。”“志”“记”二字在先秦古籍中通用。可以推断,“诗言志”的本义应该就是“诗言记忆”,诗就是以歌唱的方式传递对遥远过去事物的追忆。在这个意义上,远古时代的“诗”也就等同于口诵历史,承载着先民的遥远记忆和精神寄托。但这只是文字尚未产生之前的情况,到了文字产生之后,文字便代替了口耳相传的歌唱,成为记诵的主要载体。《管子·山权数》:“诗者,所以记物也”、“诗记人无失辞”;贾谊《新书·道德说》:“诗者,志德之理而明其旨,令人缘之以自成也。故曰:诗者,此之志也。”至此,“诗言志”的“志”由“记忆”演变为“记载”,“诗言记忆”也相应地转化为“诗言记载”“诗言记录”了。

既然在文字产生之后,“诗言志”的“志”不再是口述形式的“记忆”,而是文字形式的“记载”,那么,这种“志”便应和“书”一样,是当时一切文字记录的统称。《说文解字·叙目》:“著于竹帛谓之书”。在进入文字时代以后,文字逐步代替了瞽矇的口头传诵,“书”成为传承历史,记载记录的主要载体。广义的“书”指一般的简册文字,而特指的“书”指史官记录的君王在重大场合的言行,是后来《尚书》的早期形态。考察先秦典籍可以发现,“志”与“书”往往同义互训。《左传·文公二年》:“《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杜注:“《周志》,《周书》也。”此语出自《逸周书·大匡》,可知《周书》在先秦又称《周志》。《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杜注:“《志》,古《书》也。”可见,“志”与“书”一样,在当时是一切古书的泛称。《国语·晋语四》:“夫先王之法志,德义之府也。”韦注:“志,记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有“《诗》《书》,义之府也”之言,可知所谓“法志”即《诗》《书》。《国语·楚语上》:“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韦注:“故志,谓所记前世成败之书。”《周礼·春官》:“小史掌邦国之志”,郑众注:“志谓记也,《春秋传》所谓《周志》,《国语》所谓《郑书》之属是也。史官主《书》。”由以上五例可见,“志”与“书”所指相同。与“书”一样,广义的“志”也就是“记”,即“著于竹帛”者,指一般记录在简册上的文字;专指的“志”即《书》,指《尚书》一类古代史籍。而从语源上看,“诗”与“志”也往往同义通用。《广雅·释言》:“诗,意志也。”王念孙《疏证》释云:“诗、志声相近,故诸书皆训诗为志,无训为意者。《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贾子《道德说》篇云:‘诗者,此之志者也。’《诗谱正义》引《春秋说题辞》云:‘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淡为心,思虑为志,诗之为言志也。’《书大传》注云:‘诗,言之志也。’《说文》及《楚辞·九章》注并云:‘诗,志也。’”[2](p.140)《左传·昭公十六年》载郑六卿饯晋韩宣子于郊,六卿赋诗皆为《郑风》作品,宣子喜曰:“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可知《郑志》即“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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