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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水茫茫,南海明夜哨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南海 千里 茫茫 明夜哨

[摘要]六朝时期,“珠”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士民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被广泛用于各个领域;珠带给士民一种独特的文化印象。此时期,岭南合浦郡是重要的产珠地之一,合浦珠有多种消耗途径,如作为土贡送给中央政府、作为经济物产加以买卖等。六朝政权对合浦珠业的管理经历了“禁民采珠”到“抽取实物”的过程:采珠人员除当地农业人口外,还有乌浒、俚、僚等少数民族。采珠业与合浦社会经济密切相关,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合浦郡的经济命脉,并与交、广州的海内外商贸活动相互作用。

[关键词]六朝;合浦郡;珠印象;合浦珠业

中图分类号:K89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5)04-0053-07

六朝时期,合浦作为重要的海上贸易港口为士民所熟知。同时,合浦也因生产“真珠”而闻名遐迩。合浦所产珍珠在六朝时期的国家政治生活与士民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合浦采珠业的运作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六朝时代社会经济状况;合浦珠业深刻影响合浦社会经济,并与交、广州的海内外贸易活动相互作用。学界在以往研究南珠文化、合浦珠史时,对六朝时期合浦珠业虽有涉及,但少有细致、系统的研究。本文拟对六朝时期士民对珠的消费和珠印象;合浦珠的消耗途径;合浦珠业的经营方式及合浦珠与合浦郡、交州社会经济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六朝史、西南区域文化史有一更深入的认识。

一、六朝士民的珠消费与珠印象

中华先民对“珠”很早就有认识和利用。《尚书》曰:“淮夷蠙珠暨鱼。”可见,珠在上古时期已为人们所熟知。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已将“珠”用作装饰品,《晏子》日:“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银,连以珠,良玉之绚,其长尺,冰月服之以听朝。”此外,人们将“珠”与国家政治生活联系起来,《礼斗威仪》曰:“其政平,德至渊泉,则江海出明珠。”意味“明珠”显现是国家政治平和的表现。由此看来,人们不仅很早认识珠、使用珠,而且赋予珠以特殊的意象。进入六朝时期,士民对珠的认识和消费又达到了新的高度。

(一)六朝士民的珠消费

六朝是一个奢侈无度又崇尚风貌的时代,而珠恰恰是财富与俊美的象征。因此,“珠”在六朝特有的社会氛围中极大地扩展了利用空间。“珠”被看作一种财富,被人们囤积起来。如《晋书·食货志》:“永宁之初,洛中尚有锦帛四百万,珠宝金银百余斛。”同时,珠作为珍异之物,是重要的馈赠品。《晋书·武帝纪》载:泰始元年(265)冬十二月,“戊辰,下诏大弘俭约,出御府珠玉玩好之物,颁赐王公以下各有差。”珠不仅作为财富被士民囤积、转送,而且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消费品,被各阶层使用。《三国志·华覈传》载“宝鼎二年(267)皓更营新宫,制度弘广,饰以珠玉,所费甚多。”这是珠用于帝王的宫殿建设、装饰。此外,珠还被用于精密仪器制造上,如“元嘉十七年(440),(文帝诏太史令钱乐之)作小浑天,……以白黑珠及黄三色为三家星……”。除皇家用珠外,士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广泛用珠,如羊侃赴任衡州时,“于两艖?起三间通梁水斋,饰以珠玉”。另外,珠被用于士女的妆奁,如《拾遗记》载:“石季伦所爱婢数十人。季伦尝削沉水香如尘末,布象床上,使所爱者践之,无迹则赐真珠百琲”,想来石崇所赐之“真珠”应该主要于婢女的仪表装扮上。除士人阶层外,当时下层民众可能在日常服饰装扮上也较普遍用珠。《全晋文》载:“百工不得服大绛、紫襈、假髻、真珠啼耳、文屏、瑇瑁、越叠以饰路张乘犊车。……士卒百工不得服真珠珰珥。”此令颁布主要目的虽是为区分等级差别,但却从侧面充分反映了晋时珠较普遍的用于下层民众。

(二)六朝士民对珠的认识及印象

六朝时期,士民对珠有了深入的认识。人们将珠分为不同的种类,刘宋沈怀远《南越志》曰:“海中有大珠、明月珠、水精珠”;并将珠分为诸多的品质,徐衷《南方草物状》曰:“自蚌珠,长二寸半,在涨海中。其一寸三分,其光色,一旁小平,形似覆釜,为第一。珰珠凡三品,其一寸三分,虽有光色,形不网正,为第三。滑珠,凡三品”。沈怀远《南越志》曰:“珠有九品。大五分以上至一寸八九分为大品:有光彩,一边小平,似覆釜者,名珰珠;珰珠之次为走珠:走珠之次为滑珠;滑珠之次为磥石可珠:磥砢珠之次为官雨珠;官雨珠之次为税珠;税珠之次为葱符珠。”此外,六朝士民还赋予珠以特殊的文化意蕴。六朝是一个盛行品评人物的时代,此时所谓的名士们常常将高雅、俊秀之士喻为“明珠”,以突显所崇尚人物的品质。如晋时卫玢“俊爽有风姿”,其舅王济对人云:“与玢同游,同若明珠之在侧,朗然照人”;又如刘瑱曾喻其侄刘孺为“吾家之明珠也”。正是因為珠在士民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及人们对珠的崇尚,从而推动了六朝文士对珠的赞誉,产生了诸多颂扬、描述珠的文学作品。像晋代江统《珍珠铭》曰:“嗣兹阴景,系晷太阳,嘉彼令生,廉声以章。”梁代吴筠《碎珠赋》云:“明珠碎矣,于川之隗,视圆流而失转,见折水之亡迴,谢骊宫之瑞饰,粉灵蚌之神胎,若有人兮声茫昧,芳徽断兮明珠碎,明珠碎兮怆何宣,珠兮珠兮不复全”。

由上述可知,六朝时期,无论是王室、士人还是普通民众都较普遍的用珠于日常生活中,这推动了珠的大量消费。珠不但在物质生活中为人们所推崇,而且在士人的精神世界中被赋予了特殊意象,“明珠”是高雅、俊丽的象征,给六朝士民以美好的印象。正是在六朝这种特有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中,“合浦珠”得以凸显。

二、六朝时期合浦珠的品质与消耗途径

关于“合浦珠”的品质,晋人葛洪《抱朴子》有载:“凡探明珠,不于合浦之渊,不得骊龙之夜光也”;明人著作中记载古代合浦所产之珠有“照乘之珠”、“夜光珠”等,由此可见合浦珠质量之高、种类之多。但上述毕竟是极少数的优等珍珠,不能代表合浦珠的总体品质。清人屈大均对合浦珠的品质有过对比性的描述,其云:“合浦珠名曰南珠,其出西洋者曰西珠,出东洋者曰东珠,东珠豆青白色,其光润不如西珠,西珠又不如南珠”。所谓“西珠”,清代以前指产于爪哇以西印度洋沿岸地区的珍珠,清代中叶后指产于地中海地区的珍珠;所谓“东珠”,清代以前指产于加里曼丹及中国东北地区的珍珠,清代中叶后则专指产于日本的珍珠。可见,合浦珠的总体品质优于“西珠”与“东珠”。屈大均所云虽为明清之际合浦珠的品质情况,但六朝时期合浦珠的总体品质也应与此大致相仿,因六朝时期合浦采珠还远不如后代活跃,好珠应较后代为多。这也可以从南越王墓出土之珍珠得到印证。也许正是因为合浦珠品质高、种类多的缘故,六朝时期合浦珠通过众多途径被大量消耗。

钩沉史籍,可以发现六朝时期“合浦珠”主要有以下几个消耗途径:

1、作为土贡与奢侈品,上贡给中央政府。使用珍珠是一种尊贵的象征,因此珍珠被最高统治者大量使用,而合浦珠恰是六朝皇室所用珍珠的重要来源之一。如《吴志·士燮传》载:士燮任职交州时,“每遣使诣(孙)权致杂香细葛,辄以千数,明珠、大贝、流离、翡翠、玳瑁、犀、象之珍,奇物异果,蕉、邪、龙眼之属,无岁不至”,又如南朝齐永明七年(489),“越州献白珠,自然作思惟佛像,长三寸”。此外,所贡珍珠还被中央政府用于外交与贸易活动。如蜀国宋豫出使孙吴时,“孙权遗豫大珠一斛”。又如魏文帝曾向孙吴求取珍珠等南方经济物产,见于记载的就有两次:建安二十五年(220),“魏文帝遣使至吴,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斗鸭、长鸣鸡”。嘉禾四年(235)秋,“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玳瑁。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上述六朝中央政府所耗之珠可能不是全部来自合浦地方,但是绝大部分是合浦珠应该无疑。因为六朝时代南北对峙、东西隔绝,六朝政权欲从传统通西域之商路得到大量珍珠已不可能,故所得之珠除极少一部分是舶来品外,大部分当产自合浦地方。

2、被六朝于岭南任职的官员贪占用于个人消费,或作为“还资”被贩卖。所谓“还资”,即“当时之普通地方官吏,大都皆于其所宦之地,营谋货利;去宦时,拥戴而归”。这种谋取“还资”而归或贪占当地经济物产的现象在任职岭南的官员群体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如时人评陆胤“衔命在(交)州,十有余年,宾带殊俗,宝玩所生,内无粉黛附珠之妾,家无文甲犀象之珍。方今之臣,实难得也”。可见当时任职交州贪占当地物产(包括“珠”)已成普遍现象,如陆胤如此行为者则显非常。又如宋时檀毅卸任交州刺史职,“还至广州,资货巨万”。陈时阮卓出使交趾,“交趾通日南、象郡,多金翠珠贝珍怪之产,前后使者皆致之,唯卓挺身而还,衣装无他,时论咸服其廉”。合浦紧邻交趾又盛产珍珠,任职官员贪占合浦珠作为“还资”也就不足为奇,这些合浦珠一部分被官员本人及其家庭消费,但更多的是将其带到其他地区出售。

3、作为经济物产卖给往来于交州与各地间的商人。六朝时代岭南与其他地区有着频繁的贸易往来,且交易额很大。王献之《诗》有云:“客从北方来,言欲到交趾,远行无他货,唯有凤凰子,百金不我鬻,千金难为市。”又如当时广州南海郡“常有高凉生口及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即当时岭北与南海地区皆有与交广通商之活动。而在岭南与其他地区间频繁的贸易往来中,“商贾与贵戚官吏是重要的媒介人物”,如《晋书·义阳城王望传》载:其孙(司马奇)“好蓄聚,不知纪极,遣三部使到交、广商货……”他们往岭南商贸的重要对象之一应该就是“合浦珠”。如孙吴时“百姓唯以采珠为业,商贾往来,以珠贸米”。又如南朝人祖冲之《述异记》载:“合浦有珠市”。可见南朝时合浦郡已经出现了用于珍珠买卖的专门市场。六朝时期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或用金银或用实物换取合浦珠后,又将珍珠贩运到各个地区。

二、六朝时期政府对合浦采珠业的管理

六朝时期合浦珠作为奢侈品得到统治者的青睐,为保证合浦珠的供应,六朝各政权在不同时期对合浦珠业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大体经历了政府垄断珠业、禁民采珠到政府允许民众采珠、抽取实物这一过程。此时期的采珠人员除合浦郡民外,政府很可能使用了一定量的俚、僚等少數民族。

(一)由“禁民采珠”到“抽取实物”

有关孙吴时期政府对合浦珠业管理的具体情况,据吴人万震的《南方异物志》载:“合浦民善游,采珠儿年十余岁,便叫入水。官禁民采珠,巧盗者蹲水底,刮蚌得好珠,吞而出”。即吴时禁止郡民私自采珠,因而才会有郡民盗采现象。又《晋书·陶璜传》载,陶璜上晋武帝书曰:“合浦郡土地硗确,无有田农,百姓唯以采珠为业,商贾去来,以珠贸米。而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又所调猥多,限每不充”。可见,孙吴时期政府为获得上等好珠严禁百姓私采,并禁止自由买卖。在这种情况下,估计是政府垄断了合浦珠业,使合浦珠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官作场的性质。这从合浦郡郡名的改变上也可一窥端倪,《宋书·州郡》载:“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228),更名珠官,孙亮复旧”,“朱官长吴立‘朱’作‘珠’”。可以肯定吴改合浦郡为“珠官”与官府经营合浦珠业有着密切关系。同时,孙吴对合浦珠场的垄断性经营与三国时期官府作场的特性是切合的,唐长孺认为:三国时期手工业的恢复,“最显著的一点便是恢复的乃是官府作场”,而“官府作场的生产基本上是为了政府的自给自足”。

孙吴垄断合浦珠业生产的政策似乎在吴后期有所松弛,因为孙亮时重改“珠官”为“合浦”。但合浦郡珠产品分配方式完全得以改观,应在西晋时。《晋书·陶璜传》载陶璜建议晋武帝对合浦珠采取以下具体分配办法:“上珠三分输二,次者输一,粗者蠲除”。即视珠民所采之珠的品质和产量来收取实物。两晋、南朝时期,政府也应该是采取“抽取实物”的办法。《梁书·诸夷传》载:东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交州合浦人董宗之采珠没水,于底得佛光艳,交州押送台,以施像,又合焉”。即此时期合浦民是可以下水采珠的,而非孙吴时的“禁民采珠”、“珠禁”,但政府对每年的采珠活动应该是严密监控,以便能够按质、按量收取珍珠上贡中央政府。由于两晋、南朝时期史料的缺乏,我们不能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况,但通过唐代合浦珠池的运作可以给予一定佐证。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载:“每年太守修贡,自监珠户如池。”可见政府对采珠活动的监控程度。

(二)对六朝合浦珠业采珠人员的推断

关于唐代以前合浦采珠人员的构成,以往学者分析认为主要是合浦的农业人口。这种分析无疑是有道理的。但问题在于除了合浦农业人口外,是否还有非务农人口或是非在籍人口参与采珠活动?我想应该是有的,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充当了重要角色。

六朝时期合浦的采珠人员除了当地的农业人口外,很可能还有当地少数民族。当时合浦郡境的少数民族主要为乌浒;《南州异物志》载:“交广之界,民日乌浒,东界在广州之南,交州之北。”而合浦恰为交、广二州交界之处。此外,有俚、僚;《南齐书·州郡》载:“越州,镇临漳郡,本合浦北界也。夷獠丛居,隐伏岩障,寇盗不宾,略无编户”。而乌浒、俚、僚等少数民族有一个重要生活技能,即善于采珠。《异物志》载:“乌浒,取翠羽、采珠为产”。又《太平寰宇记》载:“陆州,秦象郡地,汉以来属交趾郡,梁分置黄州及宁海郡。……风俗:人采珠煮海为业,皆蛮獠、乌浒诸夷所居,不为编户……。”由此可知,当时活动于合浦地区的乌浒、俚、僚民族的一项重要生产活动就是采珠。

此外,六朝时期政府在岭南地区实行羁縻与征讨相结合的民族政策,且以征讨为主。政府对少数民族进行征讨的目的之一就是获取生口。这种情况在合浦地区同样存在,如刘宋时先以费沈、后以刘勔征讨“合浦大帅陈檀”;南齐时越州“刺史常事戎马,唯以贬伐为务”。其所征讨、“贬伐”的对象当然是当地的少数民族,每次征讨中往往获取大量生口,料想所获生口除部分被纳入政府编户外,绝大部分应被地方官吏占为私有人口。这部分善于采珠的私有人口很可能被用于合浦采珠业中,因为“合浦珠”是任职官员“还资”的来源之一,为获取珍珠而利用这部分拥有采珠技术的奴隶性质的私有人口从事采珠活动也顺理成章。官吏驱使民众采珠以自人的现象在汉代就存在,谢承《后汉书》曰:合浦“两千石贪秽,使民采珠积以自人”。这种情况在六朝时期也应存在,只是此时被驱使者除了“民”外,应该也包括征讨来的善于采珠的烏浒、俚、僚民族。而且,利用上述民族从事合浦采珠活动在孙吴时期应较多,因为当时政府禁止合浦民采珠,那么政府为收获珠会用什么人来采?应该利用了既善采珠又非在籍自由民的强征来的乌浒、俚、僚等少数民族劳动人口。

四、六朝时期合浦珠业与合浦郡、交州的社会经济

六朝时期合浦珠业是合浦郡的经济支柱,合浦珠长期以来是合浦的重要经济来源,与民众经济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合浦作为岭南地区对外贸易港之一,促使合浦珠业与交、广州的海内外贸易活动相互影响。

1、合浦珠业与合浦经济

合浦珠业长久以来是合浦郡的经济支柱,合浦珠的生产状况、合浦郡与外界的贸易活动深刻的影响合浦民众的社会经济生活。六朝时期合浦郡因土质较差、耕作技术落后等原因,致使粮食不能自给自足,不得不长时期从其他地区买进粮食。而合浦民众购得粮食的凭借物就是“合浦珠”。《晋书·陶璜传》载:“合浦郡土地硗确,无有田农,百姓唯以采珠为业,商贾去来,以珠贸米。”这种情况上溯至汉、下沿至清,无有太大改变。如《汉书·孟尝传》载:“(合浦)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趾比境,常通商贩,货籴粮食。”又清初广人屈大均《广东新语》载:“合浦人向有得一龙珠者,不知其为宝也,以之易粟”。由此可见,合浦珠是合浦民众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重要经济来源。

因为合浦经济严重依赖合浦珠业,所以一旦合浦珠生产、合浦的对外通商条件遭到破坏,合浦的社会经济必受严重影响。如“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乃至于唐,依然如此。如《旧唐书·懿宗纪》载:“廉州珠池,与人共利。近闻本道禁断,遂绝通商,宜令本州任百姓采取,不得止约。”可见,合浦珠生产深受人为因素影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正因为此,合浦珠民最终改变了单一依靠采珠作为经济来源的固有模式,开始兼事农耕。而且,这种兼采珠兼务农的情况在合浦可能是长期存在的。

2、合浦珠与交、广州的海内外贸易

六朝时代,合浦珠作为一种重要的装饰品为士民所推崇,如沈约《少年新婚为之咏诗》:“盈寸青铜镜,径寸合浦珠”。正因于此,往来交、广二州与其他地区间的商人贩运的重要商品之一就是“合浦珠”。如《晋书·宗室》载:义阳城王司马望之孙“(司马)奇亦好畜聚,不知纪极,遣三部使到交、广商货,为有司所奏,太康九年(288),诏贬为三纵亭侯”。想必司马奇往交、广从事商贸活动的目的之一就是为获得“合浦珠”。因而,合浦珠在某种程度上活跃了交、广州与内地间的商贸活动。同时,由上引《陶璜传》、《广东新语》等可知,长久以来合浦民“以珠贸米”,而前往贸米之地主要是交趾、南海地区。所以,合浦珠业的存在,合浦珠的流通也加强了岭南地区内部间的商业联系。

六朝时期,交、广州被认为是珍异所出之地,因此吸引了众多海内外商人,交、广州与其他地区的商贸往来不断。如《宋书·夷蛮传》载:“史臣曰:晋氏南移,河、陇复隔,戎夷梗路,外域天断。若夫大秦、天竺,迥出西溟,二汉衔役,特艰斯路,而商货所资,或出交部,泛海陵波,因风远至。”又《南齐书·东南夷传》载:“史臣曰:商舶远届,委输南州,故交、广富实,牣积王府。”从时人评论可知,当时交、广州的海外贸易极为发达。交、广之民凭借发达的海路贸易、买卖货物以致富,其中所卖物品之一就是珍珠。所以屈大均曰:“交、广昔时人少而物多。故南齐地理志称:‘民户不多,俚獠猥杂,捲握之资,富兼十世。’捲握之资,必龙珠之类也。”此所谓“龙珠”很可能即合浦所产之珠,而交、广之民将之出卖以获资财。“合浦珠”进而沿着交、广州与其他地区的海上贸易路线输往世界各地,如《梁书·诸夷传》载:“顿逊(国)之东界通交州,其西界接天竺、安息徼外诸国,往还交市”。其“往还交市”之物想必有“合浦珠”在内。

由上论可知,合浦珠因较高的社会需求吸引了商人前往合浦贸易,这种贸易活跃了交、广与内地及岭南地区内部的商贸活动;同时,交、广州以其重要海上贸易地位,推动合浦珠沿着交、广州与其他地区的海路贸易线输往世界各地。

五、结语

六朝时期,士民普遍用珠且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独特的“珠”文化印象。正是在此种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中,合浦珠以其高品质、多种类为士民所青睐,从而通过各种途径流人消费领域。也正是因为合浦珠拥有较大的经济和文化价值,六朝各政权为保证统治阶层获取上等珠,向来对合浦珠业生产进行严格管控,但也不得不考虑合浦经济的具体情况,故而政府对合浦珠业的管理经历了“禁民采珠”到“抽取实物”这一过程:此外,合浦珠池中的采珠人员除了当地郡民外,很可能还有俚、僚等少数民族,且在一定时期内是主要的采珠劳动人手。政府政策深刻影响合浦珠的生产与销售,而合浦珠业与合浦郡乃至交州的社会经济又有密切联系,合浦珠业长时期内是合浦郡的经济支柱,对合浦民众的社会经济生活意义重大:此外,对合浦珠的买卖行为活跃了交、广州的商贸活动,同时合浦珠也凭借交、广州与其他地区发达的贸易线流向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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