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合文秘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最新)(完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最新)(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最新)(完整)

 加强金融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 x 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区民营经 济发展推进会工作部署,发挥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和政府 服务的协同作用,打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促 进全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货币政策支持措施 (一)落实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政策。从 x 年起,在符合宏观 审慎经营标准的前提下,对上年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增量占比或上年 末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余额占比达到 1.5%、10%的相关地方法人金 融机构,其存款准备金率可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基准档基础上相应下 调 0.5 个百分点、1.5 个百分点,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资金实 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二)实施再贷款正向激励措施。向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投放力度,金融机构借用 支小再贷款期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对其发放的支 小再贷款总量,在借用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期间,累计发放的涉 农贷款和扶贫贷款应不低于借用的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金额;切 实落实再贷款降低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成本举措,借用支小再贷 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低于借款机构运用其他资金 发放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运用支农再贷款和扶

  贫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必须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三)优先办理小微企业再贴现。优先为小微企业签发或背书的 票据办理再贴现,优先为 500 万元以下的票据办理再贴现。金融机 构用于办理再贴现票据的贴现利率必须低于其同期同档次贴现加权 平均利率。(责任单位: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强化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小微企业信贷政 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作为宏观审慎评估、再贷款、再贴现发放的重要 参数,对评估结果优异的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将评估结果报送人民银行总行,并通报相关政府部门。(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

 二、财税政策支持措施 (五)鼓励银行开展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进一步完善小微企 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风险补偿金增信作用,将小微企业风险补 偿贷款业务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范围,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 下允许小微企业提供不高于 80%的有效抵押或担保。(责任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非公经济服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重点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科技金融专项,对科技型 中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对企业科技保 险保费给予保费补贴;与有关市县共同通过科技型中小微贷款风险补 偿专项,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科技项目 300 万元—500

  万元融资需求的支持;通过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创业担保基金扶持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融资。(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七)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将小微企业融资担 保代偿风险补偿金规模扩大到 9000 万元,完善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 制,推广“5221”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财 政厅、金融工作局、非公经济服务局)

 (八)实施融资租赁和保险补贴。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 生产设备以及通过售后回租形式盘活资产的企业,给予每年 2 个百 分点最高 300 万元的补贴。对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实收保费不超 过 2%的,给予保险机构承保额度 2 个百分点的保费补贴。(责任单 位:自治区财政厅、非公经济服务局)

 (九)推进股权融资。探索建立企业股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股份制企业通过股 权质押融资。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业给予每户 10 万元的奖励, 自治区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可优先纳入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库,按照市场 化原则进行运作。(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局、非公经 济服务局)

 (十)暂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自 x 年 12 月 1 日至 x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 工商户发放单户授信小于 100 万元(含)或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 款余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 x 年 1 月 1 日至 x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责任单位:x 国税局,自治区地 税局)

 三、监管政策支持措施 (十一)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 要强化“六项机制”,落实“四单原则”。在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 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含) 的小微企业贷款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 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原则,合理设定小微企业 贷款利率,进一步主动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 成本。(责任单位:x 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二)落实差异化监管指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银监会每 年度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小微企业贷款按 照 75%的风险权重计量风险资产,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 除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 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管理,努力将全口径 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 2 个百分点 的水平。要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 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银监发〔x〕x 号)要求,制定和完善具备 可操作性、符合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并严格执 行。(责任单位:x 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三)优化续贷业务管理流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续贷 政策落实力度,按照《银监会办公厅关于 x 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 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x〕29 号)的要求,在守住 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贷办理流程, 支持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融资周转“无缝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 构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 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对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含) 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采取 自主支付方式。对自主支付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经过合理的审 核流程,发挥相关岗位的制衡作用,加强贷后管理和检查。(责任单 位:x 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四)提升外汇管理水平。扩大跨境担保资金使用范围,允许 企业通过借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内保外贷项下境外融资资金调回境 内使用,补充境内企业流动资金。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 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企业将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用于企 业自身生产经营,缩短出口货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 任单位: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政府服务支持措施 (十五)试点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构建全流程线上政府 采购融资模式,通过对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府采购 信息互联共享、融资需求实时推送、涉贷采购合同资金闭环运行的全

  流程线上融资模式,为参与政府采购的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 务,提高融资可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 行 x 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六)搭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托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 络、环保共享信息平台和信用 x 等信息平台,开发适宜金融机构和中 小微企业使用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行政处罚、商业、融资 等信用信息的一站式查询,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责任单位:

 自治区非公经济服务局,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七)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采取“一对一”定向辅导方式, 加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培训辅导力度,完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 行文件,缩短发行待审时间,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资产 证券化,盘活小微企业信贷资产,减少金融机构资本占用,提高小微 企业信贷投放能力。(责任单位:人民银行 x 中心支行、x 银监局,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