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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控管理办法(7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控管 办法 经营

篇一: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最新最全的风控管理办法

  第一篇:最新最全的风控管理办法

  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控制、化解、处理发生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为消除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控。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从而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控部是指公司风险控制部。

  第四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规避和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涵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和环节中,贯穿于每项业务全过程。通过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二)有效性原则

  在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下,建设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该体系能有效指导业务,并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防范和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努力在前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的事前预防和统筹管理。并能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识别和处理

  (四)独立性原则

  本部门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确保

  监督检查工作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

  风险管理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公司保持足够的风险投入,以降低风险损失。同时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多余步骤,提高处理效率。

  第六条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流动性的原则;

  (二)贷款安全性的原则;

  (三)贷款效益性的原则;

  (四)贷款风险分类原则;

  (五)股东资本责任原则;

  第二章

  部门工作职能:

  第一条

  制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指导原则,检查审批环节和审查内容,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第二条

  完善风险管理办法及合理优化风险管理相关各项操作规程、业务流程;负责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控制评估报告》,明确风险防控措施;

  第三条

  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借款人及贷款项目的优势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条

  根据公司业务的流程,做好“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复核”的工作。即在业务初步受理阶段,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鉴定;在业务调查阶段,参与相关电核、实地考察和合同的起草、谈判、修改、签订、公证、登记等过程,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在放款阶段,做好相关程序和手续的复核;防止错漏;在贷后阶段,对客户贷款的贷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

  第五条

  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第六条

  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资本运营,特别重大经济活动,草拟相关合同文件,参与相关的谈判,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意见;

  第七条

  配合公司的有关安排,在公司内普及相关知识,增强3职员的风险意识;

  第三章

  贷款风险划分

  第一条

  贷款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各项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和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公司可能遭受资金的损失。参照银行业贷款风险的划分原则,主要划分为政策、经营和操作风险三种。

  (一)政策风险主要来抵质押物贷款业务,受到国家、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后,出现不按抵押原价值偿还所借入贷款金额。

  (二)经营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而形成的违约和义务的不履行,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内部控制和对借款人所获取或了解掌握信息不对称因素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员工职业道德因素以及违反操作规程形成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风险。

  第四章

  贷款风险预测

  第一条

  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种贷款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识别和测定。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的重要内容;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的确定、贷款额度的控制、贷款的方式选择基本依据。

  (一)政策风险预测。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贷款风险可行性情况的空间,而对贷款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二)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甄别和预测。

  ⑴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衡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

  ⑵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

  借款人的信用分析进行分析和预测。

  第十一条

  操作分析预测。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岗位的业务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公司贷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能全面覆盖公司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适宜和完善的信息采集及管理手段等。

  第五章

  贷款风险预警

  第十二条

  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多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公司或区域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

  第十三条

  政策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调整、变动。

  第十四条

  经营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

  (一)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或有较大变动。

  (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是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

  (三)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

  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

  (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收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

  第十五条

  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本公司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贷款岗位责任不明确、贷款档案不规范、客户资料不全面以及贷款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贷款监管制度不落实、贷款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贷款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

  第十六条

  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要建立微观和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机制。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土地、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系统、关联个人资产、经营状况、家庭背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来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

  第六章

  贷款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应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

  第十八条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

  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担保、抵押、质押等贷款方式,慎用信用贷款方式和其他不成熟的保证类别品种贷款方式。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本公司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借款凭证、有关合同填写要素完整、一致、做到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

  第二十条

  董事会应不定期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稽核。以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严禁逆程序操作。

  第二十一条

  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嫁本公司贷款的风险。

  第二十二条

  接纳具有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拓宽贷款业务面,转嫁本公司贷款风险。

  第七章

  贷款风险化解

  第二十三条

  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经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有选择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

  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向担保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赔偿、诉讼等措施,化解补偿贷8款风险。

  (一)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保证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和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处置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置,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三)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依法诉讼。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故意逃废本公司债务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依法清收。

  第二十六条

  操作风险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贷款监管制度不落实,贷款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

  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

  第七章

  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

  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滴评价和反9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第二十八条

  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预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质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因素。

  第二十九条

  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由公司风险管理和财务会计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要求进行统计。

  第三十条

  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等,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

  第三十一条

  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行业、高危品种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和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

  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

  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本公司工作业绩的考核重要内容。

  第八章

  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

  公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公司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议意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人审批。

  第三十五条

  明确落实业务部贷款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的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管分析、评价与考核;业务部财务管理岗位要按照贷款规定科目核算反映,执行统一口径统计和生成报表上报;财务管理负责人对贷款风险管理工作真实性、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第三十六条

  公司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违规操作,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贷款调查岗责任:未按贷款三查规定操作,导致所放贷款出现风险损失的,此岗位人员负全责。

  ①没有按相应期限去跟踪回访,导致客户在贷款期间产生异变而没有察觉并采取相应处理,令所放贷款出现损失的人员给予罚扣奖金。

  ②对违反风险管理制度的负责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责任人员降薪降职、解除其职务、除名辞退等处理,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③对有违法行为的负责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免责:贷款调查岗,认为条件较差,不符合贷款条件,不同意贷款,但贷款有权审批人同意并坚持发放的贷款,出现风险损失的,贷款调查人员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风控部经理是风险控制审核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之一,对公司贷款资产质量负责,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违规违法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含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终止劳动关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负领导责任。

  ①贷前调查报告的内容不真实,借款人不具备借款资格,借款用途不合理,无偿还能力等应该审核发现而未审核发现,使贷款出现风

  险的;

  ②对借款合同等法律文本审查不严,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的;

  ③贷后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对危及公司贷款安全因素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而使贷款出现风险的。

  ④对风险道德失误,违规违法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风控部经理与贷款负责人员,可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降薪降职、解除其职务、除名辞退等处理,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和共同承担清收。

  免责:对风控部经理和调查人员不同意贷款,而有权审批人坚持放贷造成贷款风险损失的,谁批准谁负责,风控部经理、调查人员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违规违法等原因致使公司业务出现风险的,其问责范围和追责程序按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责任解释、修改。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风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风控岗。

  第三条

  考核原则以正向激励为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四条

  考核方法绩效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第五条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考核组织和分工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和审议绩效考核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方案分工组织考评,承办人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考评结果。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七条

  绩效考核

  1、考核主体风控部考核

  2、考核主体风控岗由公司风控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共同负责考评。

  3、考核结果应用风控岗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分配和晋升、降级、任免及调整的依据。

  4、月度考核

  风控岗的季度绩效考核主要针对财务绩效制定指标和管理绩效定型指标构成,财务绩效定量指标为资产质量,管理绩效定性指标作为日常工作表现。

  5、月度绩效分配

  风控岗月度绩效按月以绩效工资形式分配,未审查出违规行为作为绩效工资的否决项,其中如产生一起未查出违规行为,月度绩效工资停发,待纠错完成后次月重新考核。风控岗月度绩效工资具体算法如下:(1)当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值在60分以下时,当月无绩效工资。

  (2)当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值在65分以上~70分,风控月度绩效工资为纠察违规200/件

  (3)当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值在70分以上~80分,风控月度绩效工资为纠察违规300/件。

  (4)当月度绩效考核总分值在80分以上~95分,风控月度绩效工资为纠察违规500/件。

  6、考核

  (1)风控岗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即为年终考核分数,风控岗位年终奖=全年纠察违规件数x200/件

  (2)年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年终考核“优秀”,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优秀的风控人员有资格参与提高薪酬和职级晋升。年终考核得分

  65分以下为年终考核

  “不合格”,对于年终考核为

  “不合格”的风控人员人力资源部在参考风控部、公司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考虑下调薪酬、降职或不予续签合同。

  第四章

  申诉与处理

  第八条

  考核纪律

  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给予降职、扣分或扣除当月绩效奖甚至岗位津贴。第九条

  考核申诉与处理

  1、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2、部门主管接到被考核人的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薪酬小组申请组织考核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如有调整,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当期通知为准。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在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风控部管理办法

  风控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风控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置业务风险,根据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风控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规避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风控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本制度所称业务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操作准则而使公司遭受财

  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风控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管理机制,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防范业务风险的行为。

  风控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第六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风控管理制度与机制,使风控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风控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风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风控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风控管理从制度、组织和人员安排上保证风控管理的独立性,并按照双线分离、多线制衡的模式,使风控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一起积极促进与经营管理的有效制衡。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形成的管理方法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风控管

  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

  风控部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

  公司设立风控部,协助风控总监工作,对业务开展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监督检查、审查、咨询、教育培训等风险控制管理职能,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监管项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主要审核出质人或贷款人提供资料的完整性、贷款手续的合法合规性及项目调查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质押物来源的合法性、质押物价值的真实性,监督质押物价格的市场变动及发展趋势等;

  2、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项目的优势和存

  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拟写《风险分析报告》;

  3、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业务操作流程的建设及实施跟踪、完善。

  4、负责对监管期间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跟踪,及时反馈各监管点的动态信息;对监管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并参与风险事件的处置过程。

  5.组织相关部门学习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以及业务操作指南,协助人事部门开展对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

  6.编制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分析监管项目整体风险,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教训,思考风险管理新方法,促进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逐渐成熟,风险管理水平日趋一流,监管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7.审查公司业务合作协议合规性、合法性,监督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风控部下设风控总监1名,风控部经理1名,风控专员数名

  第一节

  风控总监

  第九条

  风控总监负责制定具体的风控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并监督执行,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控管理基本政策,建立健全公司风控管理组织架构,设立风控管理部门,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

  (二)制定具体的风控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三)明确风控部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司半、风控报告;

  (五)组织内部有关人员和部门对公司风控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风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职责。

  第二节

  风控部经理

  第十条

  公司风控部经理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风控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风控总监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定期对本部门风控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有效性及合规管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风控总监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风控总监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风控管理培训;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节

  风控专员

  第十一条

  公司风控专员的职责:

  (一)熟知并严格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

  (二)主动识别、控制业务风险;

  (三)拒绝执行违规的经营管理及执业行为,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主动、及时地向风控部经理或合规管理部报告。

  (四)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应主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查等合规支持;

  (五)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三章

  风控部部与其它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第十二条

  风控部与监管部、业务部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不同侧面分别行使内控管理职责,工作既有分工,又相互协作,并建立经常性沟通协作机制。

  风控部门协助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相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控制;对公司内控机制、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与评价,提出内部控制的改进建议,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改进。第十三条

  风控部与业务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作机制:

  (一)风控部负责识别、评估新项目的潜在风险,并将相关风险信息及控制措施抄报业务部;业务部也应将发现的风险事项及了解到

  的全部情况告知风控部,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其共同协调各方面并制定防控措施;

  (二)风控部与业务部协作,从不同的角度向管理层提供相关信息(例如项目前景、项目运营情况等)。

  第十四条

  风控部与监管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调机制:

  (一)风控部门对监管部管理的各项目进行有效性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及时抄报监管部及相关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可提出整改建议;

  (二)风控部可参与涉及到风控问题的专题复查、合规薄弱环节和违规问题的调查等。

  第四章

  风控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五条

  公司风控管理运行机制是指通过对风险的主动识别与评估、合规咨询与审查、风控知识培训、风控监督检查与监控、风险提醒、警示、报告与反馈等一系列活动来预防、补救和处置风险的过程。

  第一节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十六条

  风控部应当全面识别、评估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的各项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环境风险等

  第十七条

  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应用一定的方法评估其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的程度,对风险做出评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节

  合规咨询与审查

  第十八条

  风控部应及时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合规事项及时、主动的提出4合规建议;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申请人,持有最近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持续、正常

  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款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的客户,能提供财务报表;

  (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欠款记录;

  (四)、企业最近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悬而未决诉讼案件缠身;

  (五)、企业经营稳健,未曾发生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

  (六)、企业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著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企业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应为正,贷款到期时有能保证还款的现金流入;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九)、企业具备一定生产、销售规模;

  第十九条

  风控部在确认贷款企业基本资料齐全,反担保措施较好的情况下,与业务部、监管部相关人员联系,约定时间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第三节

  风控知识培训

  第二十条

  风控部应当与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订风控知识培训计划,开发有效的风控培训和教育项目,定期组织风控培训工作。

  风控培训应通过考试检测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培训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员工新入司、中层干部新聘,应当接受风控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第四节

  风控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二十一条

  风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目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准则的情况、项目风控管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违规事件的整改情况等。第二十二条

  监管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风控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日常和定期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向风控部提供风险信息和提交定期监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风控部应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有关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回复;对检查过程中发

  现的重大风险、制度或流

  程中的重大缺陷等还应及时向风控总监和公司总经办做出书面汇报。

  第二十四条

  风险监控的重点是监控业务项目操作中的某些行为以发现潜在风险的情况,主要包括强制出货、破仓出货、手续不齐、市场价格波动厉害、监管环境恶化等。

  第二十五条

  根据公司规定,风控部及风控专员有权对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和调查结论作出报告,报送公司。第二十六条

  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督办机制,对涉嫌违规事项或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监控和督办,以及时化解风险。

  第五节

  风险公告、风险警示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

  各级风控人员应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准则和风控制度规或流程定的变化,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提醒各部门及员工注意避免有可能产生的风险,提醒以公告的形式在公司范围内通知。

  第二十八条

  风控部通过文件检查、现场巡查、内控平台及其他系统监控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风险事项向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警示提醒和整改建议。第六节

  风控报告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

  风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监管部定期向风控部提交的监管报告和风控部巡查检查报告和中期及风控报告。

  不定期合规报告包括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报告。

  第三十条

  定期风控报告的报告人是负责履行风控管理职责的归口部门或岗位。不定期合规风险报告的报告人可以是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十一条

  就特定风险事项,各级风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首先向本部门或本层级负责人报告。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也可在同时报告的基础上,向更高层级管理

  人员进行跨级报告,跨级报告只能向上逐级跨越。

  第三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跨级报告:

  (一)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

  (二)已报告的风险事项没有得到上一级的有效处理;

  第四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各级风控管理人员可在分级报告的同时跨级上

  报:

  (一)发现突发紧急事件,已超出部门处置能力,不同时跨级上报可能会造成更严重后果的;

  (二)对本部门违规操作,同级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纠正;

  (三)发生重大有争议事件,部门内部意见存在分歧,需要上级进行决策的;

  (四)上一级管理层指定要求上报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认为需跨级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定期报告或不定期报告应按照公司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送。

  第七节

  风控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风控档案的全方位留痕和档案管理制度。风控总监与风控部应将出具的风控审查意见、提供的风控咨询意见、风控监督文档、签署的公司文件、风险检查工作底稿、事件处理记录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

  第五章

  举报、问责与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

  建立违规举报制度,保障每一位员工都能够正常行使举报违规行为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理念,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规定和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明确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的程序,确保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时责任明确、措施

  及时有效。

  风控部协助风控总监,对风控部和监管部日常的风控管理能力和风控状况进行跟踪评价并计入考核。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风控总监和风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

  第六章

  风控部业务流程

  第三十七条

  风控部按照严格的风控流程,对所有项目进行风险把控与审核,做到来源可依,去向可查,流程可控。

  1、在业务受理阶段,回复市场部咨询的相关问题;在项目调查阶段,与市场部、监管部一起对申请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对市场部要求申请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提

  出建议;在收到市场部提交的《项目调查报告》、申请客户档案及监管部提交的《监管方案》后,结合实地调查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写出风险管理意见,对欠缺的资料通知市场部补齐;

  2、风险评估的重点与分析(1)调查申请人的合法性。

  (2)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要求,是否有遗漏。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的地方:

  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上的法人单位名称三者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核;

  ②税务登记证是否经过审验;

  ③股东(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本公司担保的期限、金额、用途、反担保措施及委托代理人等;是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股东(董事)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④贷款卡是否年审合格;

  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是否已经年审合格;

  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护照)、结婚证与户口簿上的有关要素(姓名、婚姻状况)是否一致,并与担保申请人作核对;

  ⑦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⑧其他有效证明是否已经盖公章或签名按右手印。(3)对申请人

  的调查与分析

  ①营运能力的调查。调查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内部组织机构、股本构成、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应重点调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反担保能力、反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A、申请人资格调查。反担保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主要分析反担保的保证人、抵(质)押人是否有合法担保资格、反担保人的代偿能力、抵(质)押物是否合法真实存在,抵押人、出质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分权;8抵押人、出质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时,是否经全体或法律规定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质押声明书。若反担保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股东会(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为借款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和提供反担保抵(质)押物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证明。

  B、担保能力的调查。审查贷款卡及其他相关信息,调查其反担保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抵(质)押物必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的,调查评估机构是否合法、评估依据是否真实;分析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测算抵(质)押率,作为确定担保额度的参考依据。

  C、调查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调查反担保手续是否合法,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董事会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及财产共有人的签字、手印、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必需时到相关登记部门验证抵(质)物所有权证书的真实性。

  ②申请人的社会关系调查。主要调查反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联关系以及与申请人、反担保人存在较多利益关系的第三方的关联关系,分析其有无代偿性的资金来源,有无可抵(质)押的财产,防止通过互保循环取得贷款。(4)对项目的风险分析

  ①对申请人的信用进行风险分析,就是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分析。对还款意愿,应注意通过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来考察

  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分析申请人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对还款能力,应着重分析其还款计划的可行性、企业(个人)的偿债能力和筹资能力等。

  ②对申请人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所在行业的风险分析。③对项目的财务、法律风险分析。

  ④对质押物保障力度的分析。就是分析一旦企业出现无力偿还贷款时,质押物是否易于控制,能否弥补质权人及本公司的损失;而且,质押物的选择及监管措施的设置是否能够使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足够高。

  ⑤对监管方案的风险分析。就是根据每一笔监管项目的状况来设置监管方案,并对设置的监管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多角度是否可控考虑,从而确定各过程的监控方法和监控内容。此外,本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和紧密配合,也是减低项目风险的重要措施。

  3、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审查。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监管的项目,待评审委员签字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最后审批决定;

  4、风控部在收到项目最终审批批复后,如属于同意监管的,按项目评审会方案要求,出具《同意监管通知书》给监管部,并协助通知市场部、监管部与申请客户、反担保第三人签订监管项目的有关合同,并完成相关抵质押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风控团队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北京荣盛信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托管的百金贷贷款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副总经理岗、风控岗、会计岗和客户经理岗。第三条

  考核原则

  以正向激励为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四条

  考核方法

  绩效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第五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分为月度、季度考核和考核。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考核组织和分工

  1、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和审议绩效考核方案,由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2、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方案分工组织考评,承办人向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考评结果。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七条

  绩效考核

  1、考核主体

  副总经理由管理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考评。

  2、考核结果应用

  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分配和公司决策、任免及调整的依据。

  3、团队考核

  季度考核内容由放款业务完成进度和资产质量指标构成,其中放款业务完成进度以放款进度完成率表示,计算方法如下:当月实际放款量*0.0003/团队人数

  4、季度绩效分配

  经理季度绩效按月绩效工资形式分配(即:按季考核按月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如下:每季度前两个月按绩效工资标准全额分配,第三个月按季度绩效收入补足季度差额,季度差额为负值时,则循环累计从其下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当月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作为绩效工资的否决项,当其中任何一项指标大于2时月度绩效工资停发,待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于恢复当季度最后一个月发放绩效工资时一并补发;

  公司考核依据目标责任状执行,管理公司设定年终奖金包作为对公司超额完成进度的奖励,公司超额完成目标责任状约定进度时,总经理根据部门管理提交绩效总结给与年终奖励。

  当公司未完成目标责任状约定进度时,管理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或免职。第八条

  风控考核

  1、考核主体

  风控岗由管理公司风险部门和公司总经理共同负责考评。

  2、考核结果应用

  风控岗的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月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分配和晋升、降级、任免及调整的依据。

  3、季度考核

  风控岗的季度绩效考核主要针对财务绩效制定指标和管理绩效定型指标构成,财务绩效定量指标为资产质量,管理绩效定性指标作为日常工作表现。

  4、月度绩效分配

  风控岗季度绩效按月以绩效工资形式分配(即:按季考核按月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如下:每季度前两个月绩效工资标准全额分配,第三个月按季度绩效收入补足季度差额,季度差额为负值是则循环累计从其下月绩效工资中扣除。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作为绩效工资的否决项,其中任何一项指标大于2时,月度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中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所占比例停发,待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恢复当月季度最后一个月发放绩效工资时一并补发,风控岗月度绩效工资具体算法如下:

  (1)当逾期率或不良贷款率小于3时,风控岗月度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度绩效工资=当月实际放款量*0.003+当月全勤奖励300+审查文件错误率为0时200元

  (2)当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均为0或少于2时,风控月季度绩效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季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标准当月实际放款量*0.0003+本月已回收款*0.0001)/团队人数+全勤奖审查文件错误率为0时300元

  5、考核

  (1)风控岗位月度考核平均分数即为年终考核分数,风控岗位年终奖=全年总放款量(2)年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年终考核“优秀”,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优秀的风控人员有资格参与与提高薪酬和职级晋升。年终考核得分65分以下为年终考核“不合格”,对于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风控人员人力资源总部在参考风险管理部、公司总经理意见的基础上考虑下调薪酬、降职或不予续签合同。

  第九条

  公司会计岗绩效考核

  待定

  第四章

  考核流程

  第十条

  考核流程

  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实施主体和工作内容参见附件。

  第五章

  申诉与处理

  第十一条

  考核纪律

  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考核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给予降职、扣分或扣除当月绩效奖甚至岗位津贴。

  第十二条

  考核申诉与处理

  1、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2、公司总经理接到被考核人的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薪酬小组申请组织考核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如有调整,以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当期通知为准。本办法由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在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风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稳健的开展

  业务,切实有效提高

  业务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

  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

  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风险管理目的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风险管理机制,及时识别、评估、处理

  业务运作中的各种风险,最大限度降低

  业务运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第三条

  风险管理目标

  交易业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

  交易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衍生品交易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该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并在此基础上促进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

  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将

  业务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遵循以下原则进行风险管理:(一)全面性原则。业务风险管理覆盖该业务所涉部门及相关岗位,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公司

  业务与衍生品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严格分离,公司设置完全独立于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该业务的风险进行监控和报告。

  (三)有效性原则。业务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规定,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规章的权利。

  (四)审慎性原则。业务风险控制应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目标。

  第二章

  业务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

  公司将

  业务风险管理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以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及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审计监察部)、业务部门的四级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严格分离,各司其职。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在严格遵守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等情况确定

  业务的规模整体风险限额等。

  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授权业务单元及分支机构具体开展

  投资,对

  投资过程中的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第八条

  首席风险官对公司

  风险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审查

  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对

  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

  风险控制部、法律合规部以及审计监察部作为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专门部门,独立于业务活动。

  风险控制部负责建立

  业务的风险控制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产品特征设计风险监控指标,对

  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监控,对

  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记录和预警,出具风险控制报告。

  法律合规部负责对

  业务相关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合规审查,对业务相关协议、文本进行审查和修改,提供业务合规咨询,对业务合规运行实施监督管理。

  审计监察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

  业务的运作进行稽核,检查各相关部门对业务的执行以及履职情况,评估制度流程的有效性,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稽核报告。

  第十条

  业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对

  投资进行研究分析、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

  第十一条

  业务部门合规风控岗负责

  业务风险的事前审查、事中评估与事后风险分析,对相关投资组合风险做出定量判断,定期制作风险报表,提交投资经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内控部门审阅。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

  业务的相关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

  财务资金部门负责

  业务的资金账户设立和注销、资金划拨、会计核算、报表核对等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

  业务风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保证系统数据的安全。

  第三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

  业务部门开展

  交易业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规模、占用公司资金额度、风险限额等。

  第十四条

  对

  采取分级监控制度,风险控制部金融衍生品风控岗对公司

  整体风险指标和业务授权进行监控,确保

  业务部门在监管层准许的范围和公司授权范围以内开展业务,业务部门合规与风险管理岗监控部门投资策略的各项风控指标,确保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第十五条

  当风险指标达到预警值时,由

  业务部门合规风控岗提示投资经理关注相关风险,确保

  交易在监管或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开展。

  第十六条

  业务部门在开展

  业务前应当制定整体的投资计划,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七条

  风险控制部定期独立对

  交易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对

  投资策略和套期保值方案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

  风险控制部对

  持仓衍生品的定价和估值方法进行确认。第十九条

  当公司

  衍生品持仓超过监管规定的持仓预警额时,相关部门应当配合将相关指标降低到监管规定范围以内。

  第二十条

  风险控制部将

  相关压力测试纳入公司整体压力测试体系中,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出具相应的评估意见。

  第四章

  操作风险管理

  第二十一条

  交易业务实行前中后台分离操作的原则,前台执行投资和交易决策,中台执行监控,后台执行清算,通过制定和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

  第二十二条

  业务部门合规风控岗按照授权书和相关

  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审核和监督前台交易的合规性,对

  投资业务的授权、额度控制、制度和流程执行有效性进行日常监督。

  第二十三条

  交易业务资金账户由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资金划转由财务资金部门专门岗位负责,剩余资金及时下帐,根据前台交易单据核对交易的具体信息,保证交易要素准确无误,以防范结算风险。第二十四条

  公司内控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

  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确保有关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五条

  订单委托系统生成的订单发送至交易所前必须有验资验券环节。

  第二十六

  条对于业务部门自行开发的程序化交易系统应根据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对程序化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备案、验证、审核和评估等职责,防范程序化交易操作风险。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内部建立复核机制,严格控制

  投资操作风险。第二十八条

  对于

  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衍生品投资额度申请,期权到期行权交收、期货交割、结算等环节,由

  业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当

  投资触发公司或监管规定的强平条件时,由风险控制部发起流程,风险控制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通过后由

  业务部门相关交易员操作至规定的范围以内。

  第三十条

  投资业务由于系统或人为等因素引发重大风险事故时,由

  业务部门合规风控岗及时通知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由

  业务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制定风险处置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当风险事故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由公司相关对接部门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公司以及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和市场情况,适当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第三十二条

  业务部门根据交易策略和市场交易情况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控。

  第三十三条

  业务部门与财务资金部门事先进行沟通作好流动性安排,防止

  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流动性风险。

  第六章

  风险预警和风险报告

  第三十四条

  风险预警按照风险程度分为:风险提醒邮件、风险提示书。业务接近或超过有关风险限额的情况时,风险控制部根据风险程度通过风险提醒邮件或风险提示书等方式及时向

  业务部门发出风险预警。

  第三十五条

  风险控制部将

  业务风险报告纳入

  业务风险控制报告体系当中,在实时监控或评估中发现蕴含较大风险隐患或违规问题时,风险控制部根据情况提交专项风险报告,风险预警和风险报告的发送范围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篇二: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运营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随时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与危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与框架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

  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

  保证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

  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四)

  保证公司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五)

  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第六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重要、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

  全面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风险管理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四)制衡性:风险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

  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七条

  全面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有环节,

  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环节:主要包括”三会"运作,”三会”和管理层的职权

  (二)股权环节:主要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诚信规范要求,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三)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环节: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四)

  对外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股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五)

  对外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六)

  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七)日常经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会计管理、全面质量管理、产品研发、人事管理等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内审部、法律顾问、各部门及子公司内设的有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除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职责外,还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制订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条内审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内审部下设风险管理职能,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险实施有效的事前评估和过程监控,有效化解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第十二条

  法律顾问承担公司的政策法律事务,为领导决策和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审核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防范法律风险;负责牵头处理公司诉讼事务和经济纠纷事务,代表公司对外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和和子公司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四章

  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是指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包括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经营发展计划、经营方案的事前风险评估。

  第十五条

  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应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对其中涉及风险管理的部分是否符合公司风险管理政策,要经内审部进行会签。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针对本部门业务的特点,制定本部门业务的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内审部会签确认后,按规定程序纳入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七条

  各部门制订的重大经营计划和创新业务方案应包含业务部门自身对于计划、方案的风险判断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由内审部、法律顾问联合进行风险评估.内审部和法律顾问对计划、方案的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

  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确认,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产生结果的影响

  程度进行评估,对计划、方案中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

  进行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第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积累机制.风

  险管理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置、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及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广泛

  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内审部对

  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设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十九条

  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

  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公司制定风险解决方案

  第二十条

  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

  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一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二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公司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二十三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二十四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二十五条

  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二十六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二十七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司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六章

  风险的监控报告与预警

  第三十条

  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使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资产的风险状况,相应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风险报告分为定期风险报告和不定期的专项风险报告。定期风险报告是对一个阶段公司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的汇总报告;不定期专项风险报告是对监控中或风

  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或风险隐患问题进行的专项报告。风险

  报告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报送公司领导、相关部门和履行垂直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在风险监控中发现问题时,内审部可以进行风险专项检查,必要时可进行重点审计或组织专项审计。对其它不属于内审

  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内审部可以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第三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各部门、子公司有责任及时、无保留地向公司内审部报告有关风险的真实信息。

  第七章

  风险与危机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建立灵敏高效的危机处理和应急管理机制,以降低风险损失.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内审部应立即与公司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并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当风险已经发生,风险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向公司内审部报告(可以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

  内审部应及时对风险进行初步的评判,确定是属于一般性内部风险,还是对公司声誉、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造成强大压力和负面影响的公司危机。对一般性风险,责成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处理;对公司危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危机处理程序:

  (一)

  成立风险和危机的处理机构

  危机发生后,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该小组应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发生危机单

  位的第一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内审部、办公室、行政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小组应配备小组秘书及后勤保障人员。公司董事会应授权危机处理小组为处理危机事件的最高权力机

  构和协调机构,有权调动公司可用资源.

  (二)

  制订危机处理计划

  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根据现有的资料和情报,以及公司拥有或可支配的资源来制订危机处理计划.计划必须体现出危机处理目标、程序、组织、人员及分工、后勤保障、行动时间表以及各个阶段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应包括社会资源的调动和支配、费用控制和实施责任人及其目标。计划制订完成并获通过后,应立即开始进行物质资源调配和准备,展开全面的危机处理行动。

  (三)

  危机处理

  1.对于尚未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在对危机事件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果断做出处理决定,以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2.对于已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应保持与社会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披露事实真相,以有助于对事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和评价。

  3。

  在处理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危机事件对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时按抚,避免出现纠纷。

  4.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危机处理小组均应与当地政府、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通报事件进展。

  (四)

  教训总结与责任认定

  危机事件处理完成后,危机处理小组应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如实反映事件的起因、发生过程、处理方法和结果、责任认定、反映的问题等,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以避免新的风险和危机发生。

  第三十八条

  对因决策失误、管理失职、行为失当等原因致使公司出现风险或危机,并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公司应追究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八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指对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持续监督与考核评价,包括对公司风险管理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风险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监督或考核的结果,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与提升.

  第四十条

  内审部对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在各部门和子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状态和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各类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第四十一条

  内审部负责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所发现的风险管理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据以修订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内审部应将有关风险管理资料抄送相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建立多层级风险责任机制。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一)

  公司及各子公司为第一级风险管理单位,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为风险责任承担人,全盘负责本单位的风险管理。

  (二)

  公司及各子公司按照组织架构细分二级风险单位,每个风险单位的第一负责人为风险责任承担人,全盘负责本单位的风险管理。

  (三)

  各子公司及其二级风险单位必须评估每一个操作程序所遇到的风险,再把每一个风险细分为次风险,据此制定风险管理的操作程序.

  (四)

  各级风险单位必须把风险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一环节的相关人员,真正做到风险控制到人。

  第四十三条

  年度风险管理考核指标与考核标准由内审部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沟通确定后,报公司批准下发执行。

  第四十四条

  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的设定,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或部门风险管理流程的建设工作按计划进度完成情况。

  (二)

  对公司或部门的重大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或预防的情况。

  (三)

  根据公司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部门有关风险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及实施的情况。

  (四)

  对公司或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清晰的界定和落实的情况。

  (五)

  风险相关报告和预警工作的及时、有效性情况。

  (六)

  超出预警范围的重大风险发生并对公司经营目标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对于违反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由内审部提出处理建议,报请公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落实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将风险管理文化融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在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培养按制度规章做事的习惯。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将对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各类风险案例教育和公司制度流程培训,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岗前和岗上的持续性风险管理培训。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履行相应的职责公司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流程.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内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篇三: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东北公司经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东北公司经营安全风险控制管理,进一步明确采购业务三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内容,根据神华集团《风险预控体系》的相关管理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东北公司采购业务各环节有关三方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安全责任部分

  (一)东北公司安全管理责任:负责石油化工公司原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对供货单位资质审查、货物质量、货物运输等安全管理环节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供货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负责东北公司各项采购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等工作,是货物质量安全和货物运输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

  (三)石油化工公司安全管理责任:石油化工公司是货物直接使用单位,对货物验收、入厂装卸等管理环节负有主要安全责任。

  (四)东北公司与石油化工公司以货物交接为安全风险划分界限。双方进行货物交接前(物资送货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至库房或生产中心没卸车之前)的安全作业风险由东北公司负责;双方完成货物交接后(物资送货车辆进入库区或生产中心现场之后)的安全作业风险由石油化工公司负责。

  第四条东北公司安全管理内容

  (一)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加强货物源头、货物运输及到货验收等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采购业务部门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认真核实供应商的安全生产或销售资质,并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采购业务部门进行化学品等危险货物采购过程中,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时必须签订《安、环、职、防条款协议书》,以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要求供货单位严格执行《合同质量风险控制和安全风险控制条款》。(协议书及风险控制条款必须作为一切化学品采购合同的附件一同签订。)

  (四)采购业务部门应要求危险货物供货单位提供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合格资质,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培训不合格和安全记录不良的人员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同时要对运输车辆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五)驻外项目部在与石油化工公司进行货物交接前,要按照《东北公司到货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对到货物资及送货车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得令其进入厂区进行货物交接,并责令运输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六)驻外项目部要加强送货车辆入厂安全管理,要协助送货人员办理入厂手续,并做好安全要求告知;要将到货2车辆安全带领至货物交接地点。

  (七)驻外项目部要在送货车辆及人员办理好入厂手续并进行安全检查后,方可与石油化工公司办理货物交接和安全交接,必须经石油化工公司货物交接人员在东北公司到货安全检查表签字后方可完成货物交接。

  第五条

  供货单位安全管理内容

  (一)供货单位确保生产及经营资质合法有效,要确保货物质量安全,确保所提供物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二)供货单位要确保货物运输单位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并确保运输车辆及人员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资质。

  (三)供货单位应与货物托运单位签订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四)危险货物供货单位要对运输货物和运输过程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供货单位要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和《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JT618-2004》。同时运输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危害、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地辨识,范围应覆盖从装载、运输到卸载的全过程。

  第六条石油化工公司安全管理内容

  (一)按照石油化工公司安全管理要求,为到货车辆及3人员办理入厂手续,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与东北公司项目部完成货物交接和安全交接。

  (二)做好货物验收工作,加强货物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安全。

  (三)做好货物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要确保危险货物装卸符合石油化工公司安全作业要求;确保装卸过程遵守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应急防护器材。

  (四)按照石油化工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外来到货车辆及人员在厂区的有关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是东北公司经营安全管理的规范和准则,一经颁布,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东北公司到货安全检查表》

篇四: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风控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加强内部风控管理,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置业务风险,根据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控管理的目标是通过构建风险控制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规避风险的长效机制,确保公司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控是指公司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行为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本制度所称业务风险是指公司或员工的经营管理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操作准则而使公司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风控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管理机制,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防范业务风险的行为。

  风控办理是公司办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第六条公司风险办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全面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在制度建设和业务流程设计上,通过完善相关风控管理制度与机制,使风控管理体系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所有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实用有效原则:公司风控管理的实施应从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发展状况、公司文化等实际出发,兼顾成本与效率,强化相关风控管理制度、流程设计的可操作性,提高风控管理的有效性。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风控管理从制度、组织和人员安排上保证风控管理的独立性,并按照双线分离、多线制衡的模式,使风控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一起积极促进与经营管理的有效制衡。

  (四)科学创新原则:在公司已构成的办理方法微风险办理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科学地通过制度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对公司风控管

  理的定位、组织、机制、方法、手段等进行创新,以更好地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风控部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风控部,协助风控总监工作,对业务开展和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监督检查、审查、咨询、教育培训等风险控制管理职能,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2、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项目的优势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拟写《风险分析报告》;

  3、负责在授权规模内对公司风险办理制度系统、业务操作流程的建设及实施跟踪、完善。

  4、负责对监管期间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跟踪,及时反馈各监管点的动态信息;对监管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并参与风险事件的处置过程。

  5.组织相关部门进修风险办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以及业务操作指南,协助人事部门展开对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

  6.编制公司风险管理报告,分析监管项目整体风险,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教训,思考风险管理新方法,促进公司风险管理制度逐渐成熟,风险管理水平日趋一流,监管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7.审查公司业务合作协议合规性、合法性,监督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执行情况;第八条风控部下设风控总监1名,风控部经理1名,风控专员数名

  第一节风控总监

  第九条风控总监负责制定具体的风控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并监督执行,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风控办理根本政策,建立健全公司风控办理组织架构,设立风控办理部门,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条件;

  2(二)制定具体的风控办理制度并监督其有效执行;

  (三)明确风控部门与其它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司半年度、年度风控报告;(五)组织内部有关人员和部门对公司风控管理

  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风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估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六)公司划定的其他合职责。

  第二节风控部经理

  第十条公司风控部经理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原则,监督办理本部门及员工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风控办理的有效性承担义务;

  (二)自行或根据风控总监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定期对本部门风控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有效性及合规管理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自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风控总监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风控总监报告,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义务追查,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风控管理培训;

  (六)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节风控专员

  第十一条公司风控专员的职责:

  (一)熟知并严格遵照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原则;

  (二)主动识别、控制业务风险;

  (三)拒绝执行违规的经营管理及执业行为,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主动、及时地向风控部经理或合规管理部报告。

  (四)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以判断的合规风险,应主动寻求合规咨询、合规审查等合规撑持;

  (五)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XXX与其它部门的分工与协调

  3第十二条风控部与监管部、业务部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从不同侧面分别行使内控办理职责,工作既有分工,又相互协作,并建立常常性相同协作机制。

  风控部门协助公司各级办理职员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相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办理控制;对公司内控机制、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按期的检查与评价,提出内部控制的改良建议,督促有关义务部门及时改良。

  XXX与业务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作机制:

  (一)风控部负责识别、评估新工程的潜在风险,并将相关风险信息及控制措施抄报业务部;业务部也应将发现的风险事项及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告知风控部,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与其共同和谐各方面并制定防控措施;

  (二)风控部与业务部协作,从不同的角度向办理层提供相关信息(例如工程前景、工程运营情况等)。

  第十四条风控部与监管部在工作中建立以下沟通协调机制:

  (一)风控部门对监管部办理的各工程进行有效性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及时抄报监管部及相关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可提出整改建议;

  (二)风控部可参与涉及到风控问题的专题复查、合规薄弱环节和违规问题的调查等。

  第四章风控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五条公司风控管理运行机制是指通过对风险的主动识别与评估、合规咨询与审查、风控知识培训、风控监督检查与监控、风险提醒、警示、报告与反馈等一系列活动来预防、补救和处置风险的过程。

  第一节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第十六条风控部应当全面识别、评估公司所有业务活动的各项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环境风险等

  第十七条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应用一定的方法评估其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的程度,对风险做出评级和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节合规咨询与审查

  第十八条风控部应及时对业务展开过程中触及到的合规事项及时、主动的提出

  4合规建议;审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申请人,持有最近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持续、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款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的客户,能提供财务报表;(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欠款记录;

  (四)、企业最近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悬而未决诉讼案件缠身;

  (五)、企业经营稳健,未曾发生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

  (六)、企业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著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企业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应为正,贷款到期时有能保证还款的现金流入;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九)、企业具备一定生产、贩卖规模;

  第十九条风控部在确认贷款企业基本资料齐全,反担保措施较好的情况下,与业务部、监管部相关人员联系,约定时间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第三节风控知识培训

  第二十条风控部应当与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制订风控知识培训计划,开发有效的风控培训和教育项目,定期组织风控培训工作。

  风控培训应通过考试检测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培训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员工新入司、中层干部新聘,应当接受风控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第四节风控监督检查与监控

  第二十一条风控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工程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原则的情况、工程风控办理机制运行的有效性、违规事件的整改情况等。第二十二条监管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风控办理的有效性进行日常和按期的自我检查和评价,向风控部提供风险信息和提交按期监管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风控部应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有关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回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制度或流

  5程中的重大缺陷等还应及时向风控总监和公司总经办做出书面汇报。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的重点是监控业务工程操作中的某些行为以发现潜在风险的情况,主要包括强制出货、破仓出货、手续不齐、市场价格动摇厉害、监管环境恶化等。

  第二十五条根据公司规定,风控部及风控专员有权对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和调查结论作出报告,报送公司。第二十六条公司通过建立合规督办机制,对涉嫌违规事项或风险隐患进行跟踪、监控和督办,以及时化解风险。

  第五节风险公告、风险警示与整改

  第二十七条各级风控人员应持续关注法律法规、准则和风控制度规或流程定的变化,根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提醒各部门及员工注意避免有可能产生的风险,提醒以公告的形式在公司范围内通知。

  第二十八条风控部通过文件检查、现场放哨、内控平台及其他系统监控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风险事项向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警示提醒和整改建议。

  第六节风控报告与反馈

  第二十九条风控报告包括按期报告和不按期报告。

  定期报告包括监管部定期向风控部提交的监管报告和风控部巡查检查报告和中期及年度风控报告。

  不定期合规报告包括一般风险和重大风险报告。

  第三十条定期风控报告的报告人是负责履行风控管理职责的归口部门或岗位。不定期合规风险报告的报告人可以是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十一条就特定风险事项,各级风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首先向本部门或本层级负责人报告。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也可在同时报告的基础上,向更高层级管理人员进行跨级报告,跨级报告只能向上逐级跨越。

  第三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跨级报告:

  (一)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

  (二)已报告的风险事项没有得到上一级的有效处理;

  第四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各级风控管理人员可在分级报告的同时跨级上

  6报:

  (一)发现突发紧急事件,已超越部门处置能力,不同时跨级上报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结果的;

  (二)对本部门违规操作,同级管理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纠正;

  (三)发生重大有争议事件,部门内部意见存在分歧,需要上级进行决策的;(四)上一级管理层指定要求上报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认为需跨级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定期报告或不定期报告应按照公司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报送。

  第七节风控管理的档案与留痕

  第三十四条公司建立风控档案的全方位留痕和档案办理制度。风控总监与风控部应将出具的风控审查意见、提供的风控咨询意见、风控监督文档、签署的公司文件、风险检查工作底稿、事件处理记录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

  第五章告发、问责与绩效查核

  第三十五条建立违规告发制度,保障每位员工都能够正常行使告发违规行为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理念,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规定和落实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明确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的程序,确保发现、处理违规行为时责任明确、措施及时有效。

  风控部协助风控总监,对风控部和监管部日常的风控管理能力和风控状况进行跟踪评价并计入考核。

  第三十七条公司对风控总监微风控办理职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查核,并根据查核结果决定其薪酬待遇。

  第六章风控部业务流程

  1、在业务受理阶段,回复市场部咨询的相关问题;在工程调查阶段,与市场部、监管部一起对申请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对市场部要求申请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提

  7出建议;在收到市场部提交的《项目调查报告》、申请客户档案及监管部提交的《监管方案》后,结合实地调查进行风险综合评估,写出风险管理意见,对欠缺的资料通知市场部补齐;

  2、风险评估的重点与分析

  (1)调查申请人的合法性。

  (2)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公司和金融机构的要求,是否有遗漏。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的地方:

  ①加盖的公章是不是清晰,与营业执照和贷款证(卡)上的法人单元称号三者是不是一致;若不一致,须到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进行查核;

  ②税务注销证是不是经过审验;

  ③股东(董事)会决议内容应包括:申请本公司担保的期限、金额、用途、反担保措施及委托代理人等;是否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签字人数;股东(董事)的签名是否真实有效;

  ④贷款卡是不是年审合格;

  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是否已经年审合格;

  ⑥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护照)、结婚证与户口簿上的有关要素(姓名、婚姻状况)是否一致,并与担保申请人作核对;

  ⑦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⑧其他有效证明是不是已经盖公章或签名按右手印。

  (3)对申请人的调查与分析

  ①营运能力的调查。调查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内部组织机构、股本构成、产物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分析反担保人的财政状况。应重点调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反担保能力、反担保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A、申请人资格调查。反担保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主要分析反担保的保证人、抵(质)押人是不是有合法担保资格、反担保人的代偿能力、抵(质)押物是不是合法真实存在,抵押人、出质人对抵(质)押物是不是拥有财产处分权;

  8抵押人、出质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时,是否经全体或法律规定的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出具同意抵押、质押声明书。若反担保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必须提供股东会(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为借款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和提供反担保抵(质)押物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证明。

  B、担保能力的调查。审查贷款卡及其他相关信息,调查其反担保能力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抵(质)押物必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的,调查评估机构是否合法、评估依据是否真实;分析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测算抵(质)押率,作为确定担保额度的参考依据。

  C、调查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调查反担保手续是不是合法,担保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董事会董事或股东会股东及财产共有人的签字、手印、个人的住民身份证是不是真实、有效,必需时到相关注销部门验证抵(质)物所有权证书的真实性。

  (4)对项目的风险分析

  ①对申请人的信用进行风险分析,就是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分析。对还款意愿,应注意通过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来考察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分析申请人借款用途的真实性及可行性;对还款能力,应着重分析其还款计划的可行性、企业(个人)的偿债能力和筹资能力等。

  ②对申请人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所在行业的风险分析。

  ③对工程的财政、法律风险分析。

  ④对质押物保障力度的分析。就是分析一旦企业出现无力偿还贷款时,质押物是否易于控制,能否弥补质权人及本公司的损失;而且,质押物的选择及监管措施的设置是否能够使借款人的违约成本足够高。

  9⑤对监管方案的风险分析。就是根据每一笔监管项目的状况来设置监管方案,并对设置的监管方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多角度是否可控考虑,从而确定各过程的监控方法和监控内容。此外,本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和紧密配合,也是减低项目风险的重要措施。

  3、提出风险控制意见,召开工程评审会,对工程进行审查。对同意或有条件同意监管的工程,待评审委员签字后连同相关资料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最后审批决定;

  4、风控部在收到项目最终审批批复后,如属于同意监管的,按项目评审会方案要求,出具《同意监管通知书》给监管部,并协助通知市场部、监管部与申请客户、反担保第三人签订监管项目的有关合同,并完成相关抵质押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1、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

  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

  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

  卫保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办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术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102、培训要求

  1)保安理论培训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诲,使保安建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职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4)工作技术培训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义务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政部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目标值:

  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篇五: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风一、接单初审制度

  控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部门接单、以及资料初审,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推动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加快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第二条

  接单

  部门内勤接单当天必须给分支机构回复意见,交换企业的基本信息;完善接单台帐报表,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

  第三条

  审核资料

  部门内勤对照融资担保业务材料清单理清贷款企业尚缺资料;同时与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联系,交换贷款企业基本情况,并督促分支机构负责人收集贷款企业尚缺资料;第四条

  企业准入标准

  部门负责人应当在审核资料后初审以下内容:

  一、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申请人,持有最近经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持续、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项目款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的客户,能提供财务报表,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提供审计报告;

  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无恶意欠款记录;

  四、企业最近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悬而未决诉讼案件缠身;

  五、企业经营稳健,未曾发生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

  六、企业管理者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显着的历史经营业绩、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企业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应为正,贷款到期时有能保证还款的现金流入;

  八、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九、企业具备一定生产、销售规模,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在确认贷款企业基本资料齐全,反担保措施较好的情况下,与贷款企业负责人和分支机构负责人联系,约定到企业调查的时间;让主办的融资专员履行签字手续,明确业务分配,以及审核人签字,去企业调查之前,在OA系统上填写外出单,并提交审批;

  二、调查工作制度

  二.一

  融资担保业务的调查工作尤其是现场调查工作是整个业务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规范融资调查专员的行为,从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升融资调查专员的综合素质,有效的防范风险;第一条

  融资调查专员必须在客户工作时间深入客户生产经营场所调查并拍照;生产经营场所包括:生产制作现场、施工现场、营业场所、种养殖基地、库房、办公场所等;拍照的内容包括:调查人员、客户名称、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生产制作情景等;第二条

  融资调查专员在调查过程中不得与客户谈判担保费率等问题,不得有要求客户将担保费、定金存入非我公司指定账户的行为;第三条

  现场调查完毕回公司后且客户必备资料收集齐备后2个工作

  日内出具调查报告并将资料和调查报告移交风控室;对财务数据、反担保、风险的分析及调查结论必须根据客户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分析意见、建议;调查报告应由调查人员A执笔、调查人员B复核后亲笔签名确认,不准将调查人员名字直接打印在调查报告封面,调查人员对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第四条

  收到风控室的复核意见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业务部门、客户;要求补充资料的督促业务部门、客户及时补充资料并每周跟踪一次落实进度,收到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移交风控室;建议退单的将退单意见反馈业务部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第五条

  融资产品管理室负责人对本部门成员违反上述规范的行为负管理责任,按对直接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0%承担责任;二.二

  调查规范

  保前调查:公司对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前评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条

  财务因素分析;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核实

  二、销售收入及利润核实

  三、营运能力分析;

  四、盈利能力分析;

  五、成长能力分析;第二条

  非财务因素分析;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关联企业、分支机构;二、企业历史情况:包括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及业绩、股权、注册资本等变动及原因、发展方向、发展战略部;三、企业管理:包括管理层素质及经验、管理层关系及稳定性、管理现状、企业人员情况;四、还款意愿:包括借款人信用记录;主观还款意愿等;五、人员素质评价:包括企业领导层的年龄结构、学历;企业法人的经营业绩、道德品质;企业职工人员素质等;六、行业风险: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的盈利性、周期性、竞争性;借款人在行业中的地位等;七、市场及经营风险:包括企业的规模及生产能力、产品竞争能力、产品的多样化、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市场需求分析等;八、技术风险:借款人的技术来源、核心技术控制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技术市场优势等;九、抵押资产状况:抵押资产的充足性、易保值性及易变现程度;反担保措施的可控性、合法性;二.三

  调查资料移交制度

  为了提高融资担保业务的内部时效,规范融资担保业务调查资料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第一条

  融资担保业务调查资料指我公司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调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包括调查报告、客户的主体资格资料、财务资料、经营资料、历史贷款资料、反担保资料以及其他资料等;

  第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完毕后,应将资料按以下类别分类整理以小铁夹分开:

  一、客户主体资格资料:贷款申请、客户简介、主要负责人简介、营业执照、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环保许可证、资质等级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二、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申报单;

  三、经营资料:生产经营场地权属证明、购销合同、出入库单、购销发票、银行流水、能源耗用发票、项目可行性分析、贷款用途资料;

  四、历史贷款资料: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抵质押物清单;

  五、反担保资料: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价值判断依据、保证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章程、财务报表、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财产线索等;

  六、其他资料

  第三条

  调查人员撰写调查报告后,将之与按照“第二条”整理的资料同时移送风险控制室复核,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

  风险控制室在复核的过程中,应对资料妥善保管,防止资料的散乱;项目通过贷审会审批后,将资料移送调查部门不包括调查报告,办理交接手续;第五条

  项目反担保资料归档完毕后,调查部门将调查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永久保管;三、审核制度

  三.一

  预审会制度

  第一条

  风险控制室负责对融资业务资料的复核、调查报告的核查,并将预审会的职能日常化;第二条

  风险控制室的书面复核

  一、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送风控室,风控室安排两名融资风控专员分别独立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统一报送风控室主任;二、风控室每天不定时召开项目分析会,确定每个项目应落实的问题、补充的资料,出具融资会议纪要,并指定一名融资风控专员跟踪该项目的融资会议纪要意见落实进度,将意见书传送业务部门、调查部门;第三条

  风险控制室的现场复核

  一、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项目,风险控制室在复核意见书中就要求融资风控专员现场复核;

  二、现场复核不同于调查部门的调查,必须带着问题去,有重点的复核;

  三、融资风控专员根据现场复核情况,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三.二

  贷审会制度

  第一条

  对于已落实复核意见的项目,风控室上报贷审会审批,并做好会议记录和跟踪;第二条

  贷审会审批同意的项目,风控室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业务部门和调查部门,跟踪项目的进度;第三条

  贷审会要求补充资料的项目,风控室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业务部门和调查部门,跟踪补充资料落实的进度,待资料补充完毕,再上报贷审会审批;第四条

  贷审会要求退单的项目,风控室及时将审批意见告知业务部

  门和调查部门,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四、办理反担保手续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部门反担保措施的办理,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推动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的发展,加快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的各项对外融资担保业务均需对方提供反担保;本办法所称反担保,以下统称为反担保措施;第三条

  反担保措施的各项内容必须符合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四条

  客户提供的抵质押保证,本部门融资专员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认真审查:

  一、抵质押物基本情况:包括抵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使用状况、保管情况、地理位置等;

  二、抵质押物权属情况,包括:

  1、抵质押物产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归属;

  2、以共有财产为抵质押物的,应审查其对该财产占有份额的证明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其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3、如果抵质押物权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应审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书面证明;

  4、抵质押物使用权及所有权的权属及同一抵质押物向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的情况,应到国有资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管理部门调查、落实;按法律规定,经登记后生效的,应依法登记;第五条

  以下列证券等为质押物的,首先确认其所有权,并重点审查:

  一、有价债券的发行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程序;

  二、国库券是否为凭证式国库券;

  三、上市证券、股票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认定登记的证明;

  四、其他可质押证券、股票由有关机构登记认定的证明;

  五、现汇质押的,现汇应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存单质押的,应对存款行出具的书面不予挂失承诺进行核保,或三方签定质押协议;

  六、承兑汇票质押的,应确认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第六条

  抵质押物的价值应与当事人协商议定或委托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应被公司审查认可;

  第七条

  客户提供的信用保证,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二、董事会、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提供保证的决议;

  三、连续两年盈利;

  四、有效净资产大于担保金额;

  五、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对提供保证的保证人的资信评估,依照公司业务操作规程对其调查、评审;

  第九条

  对客户提供的个人保证,必要时应要求保证人家庭主要成员签字;

  第十条

  在公司出具正式担保函、放款通知书之前,必须按贷审会批准的内容先办理、落实反担保措施;

  第十一条

  涉及抵质押物的,双方应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等手续;同时原则上要求被保证人对抵质押物办理与保证期限相适应的财产保险,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公司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同时保险单和他项权利证书由公司风险控制室执存;办理各项抵质押登记、保险等项手续费用由被保证人承担;第十二条

  客户与公司依法签定委托担保合同后,本部门融资专员负责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

  第十三条

  本部门融资专员在接到通过贷审会并且银行审批通过的融资担保业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合同的公证、反担保措施资料的准备,并将相关资料交由机构融资专员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本部门融资专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领取反担保相关资料;90个工作日内将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公证书、银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借据交至风险控制室;逾期不交者,由本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的罚款;第十四条

  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相关反担保措施,不能交至风险控制室的,本部门融资专员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特殊情况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情况说明交至本部门负责人处审批;五、签署合同

  第一条

  待贷款银行通知可以放款后签订合同;按照我公司标准的合同范本填写相关合同;涉及的合同包括:

  1、保证反担保合同个人

  2、保证反担保合同法人

  3、抵押反担保合同

  4、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5、委托担保合同

  6、质押反担保合同

  7、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8、公司委托书

  9、股东授权委托书

  10、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11、其他需要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

  在合同签订之前确认是否需要我公司开设保证金账户,如需开户,则需事先联系财务部外勤人员,由其负责开户,同时需联系风控室相关人员负责公章的携带;第三条

  与公证处公证员及借款人要求到场的相关人员联系,约定合同签订时间,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签订各项合同,贷款企业交纳公证费;

  第四条

  签订后的合同公证员拿回公证处备案,公证处给我公司和借款人出具公证书;属于借款人的公证书和相关合同由业务部门负责传递;

  六、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规范

  为加强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发生情况,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融资担保客户部业务、融资产品管理室业务、各地市分公司业务、产品管理部、其他融资产品相关部门;第二条

  巡查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融资专员在借款下放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将银行借款借据以及客户基础资料交到市场发展中心融资产品管理室内勤处,由市场发展中心融资产品管理室内勤统一移交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内勤;二、融资保后巡查小组在每月的前两个工作日之内节假日顺延安排好当月的巡查计划;三、巡查人员须在巡查前熟悉客户基础资料和调查报告,特别是针对性、的巡查方案以及反担保措施,并根据审贷会要求进行保后巡查准备工作;四、巡查人员为总公司融资巡查专员、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融资产品客户部业务员;第三条

  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方式

  一、现场巡查

  企贷:首月巡查重点了解、核实企业借款使用情况;采购、生产、销售及收入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状况;资金使用、新增负债和企业外部合作的情况;其中重点确认企业借款的真实用途及投向;个贷:重点核实借款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跟踪借款人第一还款能力的变动情况,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和变现价值的变化情况;二、报表巡查:是以传真、电子邮件、实地收集等方式采集客户财务报表,通过分析报表数据对比承保当期财务报表了解在保客户的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变动等相关经营信息;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财务信息的报表;三、电话巡查:专门针对个贷业务以及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客户,主要了解客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抵押物情况及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准备工作;四、个性化巡查:如贷款企业有在建工程等情况,须巡查了解在建项目相关证照办理情况,签订建筑合同履行情况等;第四条

  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周期规定

  一、首月巡查

  承保日起以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内勤收到银行借款借据为准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首月现场巡查;

  二、报表巡查

  首月巡查结束后每月二十日前都须收集客户上月财务报表及银行还息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报表巡查分析;三、现场巡查

  1、融资担保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业务保后现场巡查周期为首月巡查后每三个月巡查一次;2、融资担保客户部业务保后现场巡查周期为承包日起三个月,承保日起半年再次进行一次现场巡查;3、担保期限超过一年的融资担保业务在进行首月巡查后需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巡查,但当企业发生不良经营状况时,融资巡查员须及时缩短巡查周期,增加巡查频率;4、融资担保业务承保期满前两个月,巡查了解企业还款计划;融资担保业务巡查要求:必须按期完成在保融资客户的巡查任务;第五条

  融资担保业务报表巡查流程

  一、保后巡查报表分析员负责收集融资担保在保客户的月度财务报表、还息凭证等相关资料,根据报表内容分析完成当日内填写OA系统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情况表并进行发送;二、保后巡查报表分析员每月二十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前填制当月融资在保单位月报表收集统计表,上传资产管理部综合管理室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知会系统管理室产品管理专员;保后巡查报表分析员将融资在保单位月报表收集统计表作为附件上传OA系统企业内部电子文档OA传输流程表单模版,要求发送流程为:综合管

  理室负责人审批→系统管理室稽核专员知会;第六条

  融资担保业务现场巡查流程

  一、保后现场巡查员每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制定当月现场巡查计划表,作为附件上传OA系统企业内部电子文档OA传输流程表单模版,要求发送流程为:综合管理室负责人审批→系统管理室产品管理专员知会;二、保后现场巡查员须根据现场了解的真实情况,及时填写融资担保业务现场巡查表详见附件;三、保后现场巡查员在巡查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OA系统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情况表并进行发送;四、资产管理部负责人针对现场巡查上报的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现场巡查表,负责逐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及审核并按五分形态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汇总分析,每月30日前通过OA流程上报总经理室;第七条

  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规定

  一、融资担保业务承保期满前两个月,巡查员须进行现场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同时,与被担保方沟通还款或续贷事项;

  二、各分公司、郊县机构融资担保业务报表巡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由总公司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负责完成;三、融资担保客户部业务报表巡查和现场巡查工作由该融资业务所属客户经理完成,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负责监督;四、分公司和郊县机构融资担保业务相关业务人员,须协同总公司巡查员完成其负责区域的客户保后巡查工作含客户报表收集和现场巡查;五、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融资巡查内勤须建立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台账;台账内容须包括企业名称、贷款金额、承保日期、贷款到期日、首月巡查日期、现场巡查日期、企业状况是否正常;六.一

  个贷业务保后巡查规范

  为加强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发生情况,规范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工作;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范围

  一、融资担保客户部业务、各郊县机构业务、各地市分公司业务;二、以个人名义为企业贷款的情况,不适用于个贷业务保后巡查标准,适用于企业贷款保后巡查标准;第二条

  融资个贷业务保后巡查标准

  融资个贷业务巡查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经济状况;

  二、个人资产情况;

  三、抵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四、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第三条

  融资个贷业务保后巡查流程

  一、融资保后巡查员须根据现场了解的真实情况,及时填写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情况表个贷详见附件;二、融资保后巡查员须在现场拍摄反担保物反担保物为实物照片;三、融资保后巡查员在巡查工作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填写OA融资担保个贷业务保后巡查表,并将拍摄的反担保物照片以附件的形式插入并进行发送;四、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负责人针对上报的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情况表个贷,逐个项目进行审核并按五分形态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汇总分析;第四条

  融资个贷业务保后巡查相关规定

  一、融资担保客户部的个贷业务由相应的业务人员负责完成保后巡查工作,须严格按照融资个贷业务保后巡查流程执行;

  二、融资个贷业务只能以现场的方式进行巡查,报表巡查不能作为融资个贷业务的有效巡查方式;

  三、融资个贷业务的巡查周期、巡查计划拟定、风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保后巡查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须建立融资个贷业务保后巡查台账,台账的内容包括:贷款人姓名、担保期限、巡查时间、巡查结果的五分形态等信息;七、保后巡查协同规范

  为加强融资担保业务前端工作人员与后端巡查工作人员的工作信息流通,发挥协作精神,提升客户服务品质,提高保后巡查的时效性,节约公司资源,加强融资担保业务后期风险的有效管控;第一条

  业务范围

  适用于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融资担保业务,不包括客户部融资担保业务;第二条

  保后巡查协同流程规定

  一、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内勤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类,将本月的巡查计划通过OA融资担保保后现场巡查计划安排反馈表模板发送给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负责人;二、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负责人在一周的时间内,根据巡查计划的安排,告知相应的客户经理落实负责区域内贷款企业相关工作,确保巡查工作有效的开展;备注:贷款企业落实信息有:确保贷款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在巡查时在场,准备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还息凭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保后巡查需收集的相关资料;

  三、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负责人,在计划巡查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将落实的相关情况填写在OA融资担保保后现场巡查计划安排反馈表中“分公司、分支机构信息反馈”一栏,并发送;四、资产管理部综合管理室将根据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落实的情况,安排实际现场巡查的贷款企业;巡查计划信息反馈流程图表

  1、每月初整理好当月的巡查计划

  资产管理部各郊县机构、各地市2、将本月巡查计划在本月前五个工作日内

  1、根据巡查计划在一周内落实贷款企业相关工作;

  第三条

  处罚措施

  资产管理部1、根据反馈的信息,安排实际现场巡查的贷一、根据融资保后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郊县机构、各地市分公司若未按规定的时效要求上传贷款企业落实情况的信息,将承担协同责任,处以相应的客户经理100元/单的罚款,对应的负责人处以300元/单的罚款;二、市场发展中心融资产品管理室有义务配合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进行信息反馈工作的处理,若出现协同不及时、协同怠慢等情况,一经查实,融资产品管理室将加大业务的审核力度,对业务的办理时效进行控制;三、当初的客户经理已经离职的,由郊县机构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安排人员落实贷款企业情况;四、由产品管理部综合管理室协同财务部对未按要求、时效进行贷款企业落实情况信息的反馈人员实施相应处罚措施;八、风险应急处理措施

  第一条

  巡查员发现被担保企业存在还贷风险隐患时,须及时将相应

  的巡查资料上交产品管理部负责人,由负责人审查出具意见并上报总经理室决定是否即时采取应急措施;备注:从发现问题到意见上报总经理室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条

  针对存在风险的承保企业,产品管理部应制作相应的风险项目跟踪处置表,并将相应的处置措施填制在表格中,经产品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室

  第三条

  情况紧急时,现场巡查员可先采取合法应急措施,尽量保全资产,再及时向领导申请、汇报;

篇六: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那么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控制?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所以一般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1)投资主体对风险极端厌恶。

  (2)存在可实现同样目标的其他方案,其风险更低。

  (3)投资主体无能力消除或转移风险。

  (4)投资主体无能力承担该风险,或承担风险得不到足够的补偿。

  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事前控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损失的概率,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主要是为了减少实际发生的损失。

  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1)合同转移。通过签订合同,可以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一个或多个其他参与者。

  (2)保险转移。保险是使用最为广泛的风险转移方式。

  进行风险控制的方法: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

  (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有计划自我保险。指可能的损失发生前,通过做出各种资金安排以确保损失出现后能及时获得资金以补偿损失。有计划自我保险主要通过建立风险预留基金的方式来实现。

  在经营过程中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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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经营风控管理办法

  

  采矿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规范系各产业集团、各公司全面加强风

  险预警以及风险事故的危机处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保隙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进行经营活动中产生或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二章风险事件及预警

  第三条风险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财产严重损失、人员伤亡及对企业经营构成严重影响的紧急事件。

  第四条风险事件分为以下五类:

  (一)经营风险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威胁的事件;如:经济纠纷、合同违约、决策或操作失误、违规行为等,(二)财产及人身安全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或重大人身伤害事件;如财产丢失、被盗、损毁;员工发生工伤或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

  (≡)企业及其员工发生严重违法或刑事犯罪案件;

  (四)公关危机事件,包括对企业品牌和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较大危胁的不良媒体报道等;

  (五)对企业安全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件。

  第五条风险预警是指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变化,对企业未来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报警。

  第六条根据预发生或已发生的风险性质、风险危害程度、风险处理紧急程度,风险分为一级危机可称为红色预警、二级危机可称为橙色预警、三级危机可称为蓝色预警。

  (一)一级危机(红色预警):指对整体经营或品牌资产产生巨大影响或损失的突发重大事件。由控股公司总裁牵头组织处置。

  (二)二级危机(橙色预警):指对产业集团的经营或品牌资产产生局部影响或造

  成局部损失的突发大事件。由控股公司副总裁或产业集团总裁牵头组织处置。

  (三)三级危机(蓝色预警):指给控股公司或产业集团个别部门造成损失的随机性不良事件。由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或产业集团副总裁牵头组织处置。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及职责

  第七条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总裁、各三级实体公司(学院)建立风险管理小组,由第一经营责任人负责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的全面工作,日常工作由各公司法务人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八条控股公司成立“重大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副总裁任副组长,成员为财务总监及各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和协调重大及突发事件的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审计监察部。各产业集团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各自的应急管理机构。

  第九条风险控制实行双重领导、三层架构、独立专业管理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审批流程。

  在董事局领导下,实行经营主管;控股公司总裁、产业集团总裁、实体公司总经理;风险主管;监事会、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产业集团审计监察部和法务主管部门、三级实体公司风险管理小组、风险管理职能经理(可兼职);双层逐级对上负责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各公司(学院)应根据本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将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准确的分级和分类,提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控股公司与各产业集团要每周对经营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周务会汇报内容,及时解决存在的风险。

  各产业集团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每月形成风险管理报告报到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控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风险管理检查。

  第十二条控股公司与各产业集团应将投融资工作、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地获取、工程前期、工程建设、合同与招标管理、学生管理、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作为风险控制点的重点把控环节。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流程:

  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一进行风险评估一制定风险管理策略一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一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四章风险事件报告及处理

  第十五条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发生重大及突发性事件,第一发现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小时)逐级向上级主管单位和主管领导报告,特殊紧急事件可跨级报告,并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书面报告。

  第十六条发现可能导致资金损失、财产损失的风险苗头或重大事件,各公司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控制事态发展,并于当日上报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具体说明事件背景、处置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第十七条公司对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产业集团总裁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集团所辖范围内的重大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和上报。

  第十八条《重大及突发性事件报告》采用制式模板,内容应包括事件的简要描述、处理意见、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报告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

  第十九条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在收到重大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及时向重大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财产及人身安全事故、公关危机事件等由行政及公共事务部负责督办,涉及法律事务、重大经营风险和经营安全事件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督办,涉及财务、税收方面的事件由资金及财务部负责督办。

  第二十一条各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员工风险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定风险管理培训计划并做到全员培训不留死角。将风险管理知识学习与培训纳入高管与职能经理常规培训之中。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迟报、瞒报、谎报、和漏报重大及突发事件的,或存在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公司发生重大风险情况,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及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应对公司决策层人员、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降薪、降职、开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任何违法违规事项,无论是否造成损失,要彻底查明原因,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被撤换的,不得易地同级任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控股公司法务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公布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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