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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4篇

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4篇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3项) (一)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4篇,供大家参考。

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4篇

篇一: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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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3 项)

  (一)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27 项)

 1.加强组织领导。

  (1)仔细贯彻降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分降落实责任,催促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规范选人用人。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规定。

  (5)加强对集团公司人员、权属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

  (6)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和降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7)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定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

 常治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觉、早教育、早查处。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9)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折不扣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度。

  (11)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作风教育,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2)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及时查处,坚定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3)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仔细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4)健全完善集团公司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15)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洁齐鲁交通”品牌。

  (16)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17)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注重在利益输送上查寻廉洁风险点,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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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

  (18)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严肃查处党员和领导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制造良好条件。

  (20)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1)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降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22)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完善载体,积极支持和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6.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3)仔细贯彻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工作降实。

  (24)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降实情况。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6)降实党内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7)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业的榜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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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15 项)

 1.加强研究部署。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降实具体措施,及时举行部署和安排。

  (2)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从业意识和法纪观念。

  (3)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仔细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3.加强监督指导。

  (8)全面了解掌握集团公司、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状况,仔细降实诫勉谈话制度,发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觉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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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积极支持纪委工作。

  (10)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11)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2)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3)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14)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5)抓好班子、管好队伍,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作好表率。

  (三)其他党委常委及经营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清单(11 项)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降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降实。

  2.加强催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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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经常性督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6)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7)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严格廉洁自律。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0)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教育治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觉提醒,并催促整改。

  二、降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42 项)

  (一)协助党委降实主体责任清单(10 项)

 1. 协助抓好工作部署。

  (1)协助党委依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协助抓好工作降实。

  (3)协助党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责任分工。

  (4)加强工作督导,催促责任单位仔细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5)协助党委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6)仔细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协助抓好检查考核。

 (7)协助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集团公司降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8)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催促整改降实。

 (9)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按照治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4.加强调查研究。

  (10)加强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定维护党的纪律责任清单(5 项)

 1.确保政令畅通。

  (1)尊崇党章,维护党内法规。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集团

 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降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格纪律监督。

  (3)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执纪问责。

  (4)坚定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保证执纪到位。

 (5)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实施问责。

  (三)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5 项)

 1.仔细降实有关规定。

  (1)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降实,对降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惩治力度。

  (2)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加大明察暗访、问题调查、惩戒问责等工作力度,发觉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4)协助党委加强降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省有关要求的配套制度建设。

  (5)加强监督治理,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责任清单(6 项)

 1.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按照人员治理权限,坚定查处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坚定惩治腐败行为。

  (2)协助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查处涉及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

  2.加强案件治理。

  (3)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4)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线索处置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

 3.做好重大案件剖析。

  (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适时通报案件查办情况,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清单(6 项)

 1.加强监督工作。

  (1)严格降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特殊是主要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举行监督。

  (2)加强对权属单位纪委降实监督责任的检查,深化绩效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治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洁净、担当的纪检监察

 “铁军”。

  2.加强预警防范。

  (4)坚持抓早抓小,对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觉、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对苗头性问题采取及时约谈、函询等方式。

 (6)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新选拔任用人员举行廉洁谈话。

 (六)纪委书记第一监督责任清单(10 项)

 1.履行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

 (2)抓好主业主责,及时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发觉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加强巡察指导。

  (4)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行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催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6)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两个为主”的降实。

 3.严格查办案件。

  (7)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

 发觉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严格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带头廉洁从业。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身体力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守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底线。

  (10)以上率下,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篇二: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篇三: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市政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15 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情况汇报

  2015 年,市政协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源头防腐,开拓创新,在抓深入、抓巩固、抓落实、抓提高上狠下功夫,在促进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市政协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协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协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政协特点,研究制定了市政协党组 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市政协党组书记与党组

 成员,市政协分管副主席与分管办公室、各专委会、委员联络处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一般党员干部制定了廉政承诺书。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同志各负其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政协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注重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强化主体责任,注重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20**年以来,党组专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以下带上,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增强抗腐防变能力。党组书记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研究制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活动,时常教育提醒政协机关的领导干部、政协委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常怀自律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思想上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坚持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党组成员的责任,又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机关规范运行。一是严格财经纪律。按照《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机关财务实行“三审制”,即支出发票先由财务人员审核,看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再由主管财务的副秘书长审核,最后由主管办公室的市政协领导核报,使有限的经费真正使用到工作上。严格执行《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规定》,明确了接待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二是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政协机关考勤和请假制度》,贯彻执行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机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管理,规范从政行为,促进作风转变,维护良好形象,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了市政协机关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廉述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人民群众是

 否满意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根本标准,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改会风、变文风、树廉风。一是在召开的市政协十届五次全体会议上,转变作风,勤俭办会,压缩会议时间,压减工作人员,取消了横幅标语、摆放花卉、拱门宣传、发放纪念品、工作人员会餐等;在组织召开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参加的迎新年茶话会上,取消了会餐、水果等,清茶一杯,使全市各界人士明显感受到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来的新变化。二是在调研、视察、接待、公务活动中,进一步减化程序、减少开支、减少工作陪同、改进工作方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全年的调研视察过程中,集中统一乘中巴车,减少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尽量当天返回,不给被调研视察单位增加负担。市政协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参与政协调研视察活动的同时,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重点开展了走访委员、维稳督导、企业联点、精准扶贫督导、困难群体帮扶等活动,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为民务实的作风。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有关规定,没有擅自出席、参加一般性庆贺、剪彩、观摩活动等现象。四是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封存,没有公款出国、公款旅游现象。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市政协党组坚持把深化防腐倡廉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着眼把握政治方向,强化党的纪律约束;着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着眼增强防腐自制能力,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着眼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文化建设,在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认真学习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措施要求,大力加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坚定不移的反对腐败,全面推进政协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牢了政协机关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等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历史文献纪录片《筑梦中国》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紧紧抓住学习宣传教育这个重点,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机制,优化宣传教育形式,做到“四个结合”,即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示范教育相结

 合,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清政教育相结合,做到了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根据机关《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落实机关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抓好年度任务落实,全力推进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监督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廉政承诺等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员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

 (七)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从 5 月份开始。在市政协机关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领导干部。一是按照专题教育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出“不严不实”方面的问题 7 条,围绕市委重点解决十个方面的问题和市政协查找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列出了整改任务,责任到人,下大力气进行

 整改落实,目前,已整改落实 7 项。二是党组书记紧扣“三严三实”要求,紧密结合市政协实际,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带头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党课,为专题教育开好局。三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重点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同时,以焦裕禄、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以周**、薄熙来、毛小兵及我市这几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四是开展了五次专题研讨,每个专题确定 2 名党组成员、2 名处级干部做重点发言,其他党组成员和处级干部踊跃发言,交流观点、分享体会,通过专题研讨,达到了相互启发、形成共识的目的。通过专题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努力做到了忠诚、干净和担当。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签订责任书中,明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正确认识形势,坚定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分辩是非、抵御风险的能力,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工作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克服了年纪大了、干一点是一点、能少干尽量少干、等着退休的思想,领导班子成员想工作、谋划工作、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在政协的调研视察中广泛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使每一篇调研视察报告、每一篇发言材料、每一件提案,都力求做到了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反映各族各界群众的呼声,所提意见建议,都能切合实际,启发思路,有利于解决问题。20**年,市政协开展“爱心助学助困”活动,筹集资金 40.2 万元,共资助 48 名大学生和 81户贫困家庭。

  (三)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一是领导干部能够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强化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自觉性,筑牢反腐保廉的思想防线,上级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较好执行。二是坚持讲实话办实事务实效,能较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民主决策进一步增强,做到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大额财务开支由集体讨论决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领导班子成

 员能认真学习、执行两个《条例》、中央和省、市委规定措施,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行为。在作风建设活动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过程中,未收到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四)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开展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政廉政、法律法规、作风纪律等教育学习,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依制度、依规定办事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习教育特别是廉政宣传教育做得不够,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学习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制度的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诸如在上下班制度、强销假制度等方面还需严格遵守。

 3.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

 四、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贯彻党章和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权力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加强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2.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市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3.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并加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4.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责任制有关规定,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5.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认真开展协商民主,更好的履行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继续选派政协机关干部、委员作为部分单

 位、行业的民主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强化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篇四:政协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清单

21 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用版本)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

 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 次, 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 1 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

 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

 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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