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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3年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XX市推进“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依据《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热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践行“四零”服务承诺。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实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不求人”,持续提升我县发展活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推动我县上善XX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实现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XXXX年X月XX日前,县公安、教育、卫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信、民政部门梳理本部门“办事不求人”事项,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布第一批“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以上部门认真总结“办事不求人”工作经验,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推广,初步形成“办事不求人”XX品牌效应。

第二阶段。到XXXX年底,各部门要边推进边总结,不断创新举措,使“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叫响“办事不求人”品牌。

第三阶段。到XXXX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上善XX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办事不求人”目标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查找问题,定向施策。各部门要重点围绕政策咨询、窗口办事、优质服务、投资落地、公正监管等“办事不求人”方面,认真查摆剖析“办事求人”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敢于亮丑揭短,梳理“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于XXXX年X月XX日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并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备案。

(二)借鉴典型,全面推开。充分发挥教育、卫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信、民政等部门典型引带作用,对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探索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各部门全面推行“办事不求人”提供可借鉴经验。

(三)简政放权,还权于民。加大削权、放权力度,政府不该管的,坚决还权于民。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参照全省建立的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权力公开,阳光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制链条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要及时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解读、咨询服务、进村入企到乡村(街道)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五)数据共享,推进落实。加快推进实现市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坚决打破数据壁垒,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共享开放。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动更多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推进自助终端、政务服务进“E概帮”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做到网上办事不求人。

(六)主动服务,提高质效。各部门要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样行”,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通办”;
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加强乡镇、街道“E概帮”窗口建设,做到窗口办事不求人。各部门要推出“我帮办”事项清单,全程、全面、全时高效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变“企业办”为“我帮办”。建立投资落地项目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对企业投资的重要建设项目制定有关负责人和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全程代办、无偿帮办,及时协调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投资落地不求人。

(七)文明执法,公正监管。各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

(八)加强供给,确保均等。加大教育、卫计、就业、社保、住房、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规范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

(九)完善体系,形成常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带头重承诺、守约定、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引领社会成员增强诚信和契约意识,推进国家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工作的落实。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参考。

(十)逐项检视,立行立改。以坚决遏制“任性的权力”为切入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各部门要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拓宽政务服务监督、巡察专项监督、人大、政协专门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社会信用监督、企业群众社会监督渠道,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营商环境大监督格局。通过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效应,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十一)接受监督,及时回应。通过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评价,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特邀监督员和“XXXXX”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版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

(十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舆论主阵地作用,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中省县直部门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营造群众关心、社会参与、积极践行的“办事不求人”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切身感受到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新变化新形象新作为,唱响“办事不求人”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主动谋划,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推进本部门“办事不求人”工作,在推动百大项目落实工作机制、招商引资落地服务、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各部门配合无缝对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切实把“办事不求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部门联动、沟通协调、上下互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破除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以上率下,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将先进理念、工作标准、业务规范向全系统普及,建立“办事不求人”基层联系点,深入一线持续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每季度末最后X个月中旬将该季度工作情况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三)强化考评追责。依据《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市场主体、群众满意度和巡察情况,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科学评价本区域营商环境,查弱项、补短板,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加大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
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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