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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局党组关于XX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和教育系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局党组关于XX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和教育系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局党组关于XX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和教育系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局党组关于XX届县委优化营商环境和教育系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2年XX月15日至2023年X月17日,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X月21日,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目标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推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党组集体研究制定了《中共X县XX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社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存在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完善的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主动请示,确保整改问题件件落实。在整改落实期间,局党组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40条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深刻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了巡察专题MZ生活H。党组及党组成员形成了对照JC材料,开展了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改进措施,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针对整改中需长期坚持的事项,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以整改促发展,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二、具体落实情况

(一)对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重视不够,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不到位。

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

(1)学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方面的学习不到位。

落实情况:3月29日召开营商环境巡察反馈意见专题党组会,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和研究,会后对《关于印发2020年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措施》《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进行补学。为进一步加强对营商环境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3月29日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学习,并围绕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专题研讨。6月7日县人社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关于印发X县营商环境大宣传、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的营商环境文件进行补学,对人社局牵头指标重新认真梳理学习,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二是根据任务分工,将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具体化、定量化,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制定工作分工台账。三是明确2023年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压实各股室单位责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有偏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

(1)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识有偏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具体。

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2023年县人社局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抓D建责任清单和D建工作目录,要求各责任主体对照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稳、抓牢、做实。二是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3月29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6月层层签订2023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意识形态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2)谈心谈话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重新进行谈心谈话。4月19日县人社局对受党纪处分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帮助违纪人员正确认识错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纪律审查的综合效果。二是加强党纪学习。3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党支部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本年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规范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政治生活开展到位。

(二)优化营商环境履职方面主要存在工作不主动,措施不精细,服务不精准的问题。

1.谋划研究工作不深入,保稳岗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1)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不力,就业效果不明显。

①创业培训工作中,人社部门针对市场用工调研少,存在专业设置不合理,实用性不强,不能满足企业岗位需求。

落实情况:一是对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进行了解分析,了解到县域重点企业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二是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对专业设置进行科学的合理规划,根据我县产业发展现状和企业岗位的实际需求,去对接产业设置专业,对接职业标准设置课程,对接生产过程组织教学,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的紧密结合。

②对培训机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就业和人才中心对涉及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销毁不实宣传资料,今后所有宣传资料都要进行备案。二是组织所有培训机构召开了巡查整改专题会议,要求所有培训机构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上述问题的发生。三是不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③对学员培训情况不了解,未进行及时跟踪服务,群众就业效果不明显。

落实情况:一是承训机构突出就业导向、效果导向,积极主动为参训者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引入企业招聘、向企业推荐就业。二是对参训学员进行回访,收集参训人员满意度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提高培训质量,了解掌握参训人员培训后就业创业有关情况及就业需求。三是引导学员个人和用工企业通过聊城公共招聘网PC端、手机端两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通过相关信息版块,依托大数据和网络,学员与招聘企业实现交流互动,使高效便捷的就业信息与技能培训成果实现有效的对接。

(2)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

落实情况:一是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X县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增强了办法的实际可操作性。二是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公益性岗位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常态性自查工作制度。三是督促镇街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根据需求制定符合镇街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并认真落实;
督促第三方公司认真履行巡查职责,提高了巡查频次;
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益性岗位招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

(3)高校毕业生见习促就业不明显,高校毕业生挂职见习成效不佳。

落实情况: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和就业推荐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机会,2023年4月发动9家见习基地,征集就业见习岗位289个,通过聊城智慧就业平台,聊城市XX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岗位需求。

(4)企业自主评价工作指导不够。

①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效果不明显。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园区、街道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企业及职工了解了企业自主评价相关政策。二是在人社服务企业交流群发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对技能人才政策进行了解读,组织了17家企业进行了企业自主评价备案申请,已备案3家企业进行了企业自主评价考核鉴定工作。

②对备案企业自主评价的规划引领不够。

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我县企业备案情况,对各镇街及备案企业进行了督导,通过深入企业一线、召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管理人员培训会等方式帮助企业建设了自主评价工作平台规范评价流程,积极推动备案企业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考核鉴定。二是自主评价企业进行评价考核前到县人社局备案时积极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服务水平不高,打造利企便民的营商环境还有欠缺。

(1)便民化服务水平不高。

①在推进“智慧就业平台”建设上存在差距。

落实情况:一是摸清重点企业底数,然后让企业安排专人负责智慧就业平台的注册、信息录入、招聘的标准。把这项工作定为经常性的工作,只要有招聘需求,就在智慧就业平台发布信息。二是督促镇街、零工市场加大宣传力度,让求职者注册智慧就业平台,在平台上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三是结合重点企业、零工市场制作电子求职卷,发放到求职者手中。

②社保办理不便捷。

落实情况:一是社保经办业务岗位严格按照内控要求梳理,以岗定人,所有岗位权限按市社保中心要求设置,岗位调整由市社保中心审核设置。二是服务人员经办水平进一步提升,帮办代办窗口协助各项业务办理。三是集中力量提升企业社保业务“网上办理”量,推进“统模式”征缴。

③“一次办好”有差距。

落实情况:对省、市下发“清数”数据,按要求及时整理到位,逐步完善历史业务档案,新业务档案资料全部按社保经办信息系统要求扫描进系统,持续提高办事效率。

(2)社会保险服务不便捷。

①人社局社保医保联合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转接过程中,工作交接不清,耽误群众办理时间的现象。

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局对接、交接、快办等社保经办工作制度规定,督促关注台账和系统提醒,确保工作人员请假期间各项业务正常办结。

②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不够。

落实情况:每年出台文件分解任务,制定征缴宣传方案,联合各镇街人社所多方面、多方式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突击月”活动,进一步加大社保征缴、工伤预防宣传力度,提高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全年扩面征缴任务完成率。

③社保稽核、征缴力度不够。

落实情况:根据企业缴费情况,开展参保企业社保缴费稽核,对正产生产经营企业,有缴费能力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移交税务和劳动监察部门催缴。

(3)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

①人才政策宣传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深入企业一线,采取面对面送政策方式,宣传人才政策,了解企业人才现状,为下一步人才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在古云化工园区、鲁西经济开发区召开座谈会,集中优质企业进行人才政策宣传。三是开展“人才政策百企行”活动。深入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制造冠军企业、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及有人才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高层次人才需求、人才引育、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职称申报政策宣传。四是做好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组织辖区内XX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立信集团参加在XX大学举办的2023年“青聊有约走进高校”XX大学专场引才活动,现场向大学生们介绍我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发放政策宣传材料。

②社保政策宣传方式较单一。

落实情况:督促参保企业依法依规按月缴费,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纳入各镇街人社所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征缴和人社所长微信群,定期、不定期发布缴费信息和公告,督促按时足额缴费。

3.合力推动监管工作不力,劳动保障体系建设不完善。

(1)劳动监察发挥不到位。

①对用工单位监督指导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建立了欠薪预警和部门间快速联动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多渠道收集欠薪线索,依法依规快速处置各类欠薪问题。二是利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功能,细化预警功能,及时消除各类欠薪隐患,加强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按上级文件精神,扩招劳动监察员公益岗,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强网络化网格化建设,力争执法检查全覆盖。

②部门联动效果发挥不充分。

落实情况:一是在案件处理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主动指导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联合处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全程跟踪处理。对用工单位建立监管机制和长效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案件的发生。二是对务工人员欠薪情况进行了排查,采取电话排查、问卷排查、深入工地、企业车间实地走访,确保取得实效,在管理体制、运行保障、整体联动上建立专班,以发挥监管职能。

③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监管缺失。

落实情况:一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二是利用“X县人社”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宣传推送,规范招工、用工途径。

(2)监管机制建设不到位。

落实情况:一是监察、仲裁联合办公,“一口受理”,提质增效。在劳动监察大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设立联合受理窗口,监察、仲裁工作人员同时值班。二是结合投诉举报线索情况,确定最佳处置适用程序,快速受理和及时处置,有效提高了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企业诚信评价机制未建立。

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诚信评价,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根据上级诚信评价有关文件要求,联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制度情况,逐项细化分解及量化得分标准,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评分进行数据共享互通。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目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活动也在有序进行中。

(三)部分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扎实。

1.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部门联动效果不明显。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不力。

①劳动用工备案率低。

落实情况:一是在人社服务企业交流群发布要求劳动用工备案的通知和用工备案操作手册,提醒用工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二是根据省人社厅《全省劳动关系数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省级和市级清理出的问题进行核对整改,确保用工备案系统单位和人员信息真实有效,为后续用工备案工作夯实基础;
三是与劳动保障监察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结成队子,加强协作,共同深入企业,对企业进行业务指导。

②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工作进展缓慢。

落实情况:一是将《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发布到人社服务企业交流群,让用工企业了解国家政策和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与劳动保障监察股、职业能力建设股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引导用工企业与职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③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工作缓慢。

落实情况:一是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和企业比较集中的镇街为重点,逐步推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二是关注省级和市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信息,引导组织企业派员参加学习,不断提高全县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能力强、基层力量足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2)优化工伤认定服务不够主动。

①提高办事效率没有落实。

落实情况:对用人单位申报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全部在7日内完成认定,对于个人申请的案情复杂的案件,尽力压缩认定时限,全面提升工伤认定服务水平。

②工伤认定主动性不足。

落实情况:一是对事实基本清楚但未参保的案件,评估双方调解可能性,对有调解可能的通过释法说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促成当事人双方调解。二是提高服务意识,优化调查手段,对伤势没有痊愈、行动不便的伤者,主动到医院或伤者家里进行上门调查取证,开展上门服务,方便群众。

(3)部门协作监管作用发挥不力。

①居民养老金部门未与公安户籍部门、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未对村居协办员形成考核机制。

落实情况:一是已与公安户籍部门、医疗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23年3月份,我们以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与职工退休人员信息比对为重要依据,由各村(居)委对这些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实行确认生存状态、张贴公示、重点认证等办法,完成了本年度首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防范了违规冒领居民养老金行为,确保了基金安全。二是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流程》具体要求,制定了《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协办员考核办法》,压实村级《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报表》的上报责任,降低了领取人去世后,其家属冒领居民养老金的风险。

②社保基金管理信息沟通不通畅。

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处置疑点数据。所有省、市下发疑点数据,均按要求逐一核查并通过稽核系统反馈结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每月与居民养老保险核对发放信息、集中安排稽核各参保企业和个人上报去世待遇领取申报信息。

2.个别班子成员MZ生活H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问题查找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以及问题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3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MZ生活H若干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严格执行MZ生活H制度,把开展好MZ生活H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年度MZ生活H、专题MZ生活H。对没有认真撰写MZ生活H对照JC材料的相关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该同志主动作了检讨,对自己行为上的错误在思想上进行了深刻反省,并且严格按照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MZ生活H方案进行深刻剖析并重新撰写剖析材料。二是2023年4月县人社局党组严格按照要求召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巡察整改专项MZ生活H,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已责成经办人员补充定额发票明细,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度以来的报销单据进行全面清查,对费用明细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二是进一步规范报销管理制度,原始凭证应明确填明单据张数、金额,要求任何金额发票均需要明细清单。三是组织开展局机关工作人员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加强财务审查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公用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①报销单据与通知要求时间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经办人员对报销单据与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做出说明。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销凭证与通知内容保持一致,对口头安排与实际内容不一致的,如经办人员不能提供切实佐证材料,一律按通知要求报销费用。三是进一步规范报销程序,今后局各项费用支出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完整报销凭证,由局财务股审核报销凭证是否完整、合理,经财务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继续履行报销手续,报销凭证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报销。

②报销差旅费无正式会议通知。

整改措施:一是经办人员补充了会议通知:聊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下发的《关于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主任会议的通知》,按照规定程序将佐证材料整理入账。二是进一步严格报销程序,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完整报销凭证及附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后,方可继续履行报销手续,报销凭证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报销。

2.固定管理不规范。

(1)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3月31日完成了对遗漏的固定资产的补记工作。二是自查自纠,全面清查账目以及对应固定资产情况,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漏记。三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精准把控固定资产标准和范围,对凡是应纳入登记范围的固定资产及时予以登记。

(2)固定资产没有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填制固定资产卡片,明确资产名称、使用部门、使用地点、使用人,对所有固定资产均粘贴固定资产卡片。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行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保管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

3.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已在委托代理协议上加盖了甲方、乙方法人签章,并补充了专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签署栏由各方单位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方可执行。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对县人社局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公平公正、有依有据。

4.合同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上述合同已加盖公章并经负责人签章。二是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格遵循先审核、后签订、再履行的办理流程。三是落实合同履行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合同动态履约管理,形成合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合同依法依规履行。

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经查2022年1月25日局党组第五次会议研究了退休人员春节福利发放问题,会议纪要在记账时已附在记账凭证最后面,存在记账凭证整理装订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记账凭证的整理装订标准。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标准和程序,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杜绝违规或不合理的支出,保证财务支出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人社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落细整改任务。把整改压力传导到各股室单位,把问题是否解决、情况是否落实作为评价标准,对已完成、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
对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目标、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确保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融入人社工作全过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人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全力落实人社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以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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