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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评星定级5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党员评星定级 定级 党员

党员评星定级5篇党员评星定级 党员评星定级参考标准考核项目基础分标准分值政治表现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rdq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评星定级5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评星定级5篇

篇一:党员评星定级

评星定级参考标准 考核 项目 基础分标准 分值 政治 表现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5 2.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5 3.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5 4.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 5.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带头批驳歪风邪气和不良舆论。

 5 执行 纪律 情况

 6.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工作。

 5 7.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 8.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

 5 9.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要求和市委安排,坚持明大局不糊涂、高标准严要求。

 5 10.坚持求真务实,对组织绝对忠诚,做工作脚踏实地。

 5 11.自觉遵守社会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准则,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5

  品德 表现

 12.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感染他人、凝聚共识。

 3 13.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有礼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14.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强化服务,积极提高业务技能。

 3 15.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爱家典范,主动调解邻里矛盾,推动形成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3 16.加强个人品德修养,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清正廉洁、克已奉公,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自觉抵制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主动纠正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乐于奉献、光明磊落,用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3

 17. 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主动关爱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保障支持等服务。

 5 18.爱岗敬业,提高业务技能,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无有效投诉。

 5

  发挥 作用 情况

 19. 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

 5 20.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能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准确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直面问题、务实肯干,在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科技创新、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够挺身而出,主动担当作为。

 5 21.在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作表率、当先锋,重点是在推进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5 22.自觉亮身份、作表率,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方式亮明身份,积极公开承诺践诺,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受到普遍认可。

 5 加分项

 表彰 奖励

 1.本年度党员获县级党委表彰得 2 分;获地(市)级党委表彰得 3 分,获省(部)级党委及以上表彰得 4 分。得分不累计。

 2.本年度律师获得市、省级表彰得 1 分;获得全国表彰得 2 分。得分不累计。

 3.本年度向省、市推选党建理论征文的,得 1 分;获 2020 年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鼓励奖”,得 2 分,“优秀奖”,得 3 分。得分不累计。

 第 1、2、3 项得分可累计。本条所称表彰指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1~9 分

 服务 大局 1.党员服务大局、服务为民,在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决战脱贫攻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援藏援疆援边、“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成绩突出,受到县级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批示或县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得 4 分;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批示或地(市)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得 5 分;受到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批示或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充分肯定的,得 7 分。得分不累计。

 2.律师参加市律师协会等组建的各类法律服务团的,得 1 分;参加省级的,得 2 分。同一类型团得分不累计;不同类型团得分可累计,最多不超过 2 分。

 第 1、2 项得分可累计。

 1~9 分

 扣分项

 处罚 处分 1.本年度律师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扣 1 分,受到罚款行政处罚的扣 2 分,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扣 4 分,受到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扣 8 分。扣分可累计。

 2.本年度律师受到训诫或警告行业惩戒的扣 1 分,受到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行业惩戒的扣 2 分,受到中止会员权利行业惩戒的扣 4 分,受到取消会员资格行业惩戒的扣 8 分。扣分可累计。

 第 1、2 项扣分可累计,上限 8 分。

 1~8 分

 违纪 问题 本年度律师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扣 1 分,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扣 2 分,受留党察看处分的扣 4 分,受开除党籍处分的扣 8 分。

 1~8 分

 不良 影响

 本年度律师拒不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参加宗教活动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传播错误言论的情况;有公开发表负面言论、参与炒作敏感案事件等违法滋事行为,引发负面舆情,损害宪法法律权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破坏司法公信力和律师行业形象等。

 一票否决项

  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员考评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党员姓名 自评 星级等次 主要事迹备注 1

  2

  3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篇二:党员评星定级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 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新时期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根据 xx 党委《xxx 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实施办法》 《xxx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现就开展 2020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参加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公司内的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进行定级。

 (二)评议内容

 1.能否坚定理想信念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

 2.能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足额交纳党费。

 3.能否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和工作。

 4.能否保持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5.能否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

 2 治规矩。

 6.能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评议内容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在上述评议内容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基层实际和党员特点,自拟、增加评议内容。

 (三)评定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

 1. 个人自评 。党支部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和具体评议内容,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报告被函询、约谈、提醒、诫勉、处分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存在问题和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严肃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

 2. 党员互评。

 。在党支部内进行党员互评,要重点摆问题、提建议,坚持讲真话、说实话。评议中,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其他党员互相开展批评,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

 3. 民主测评 。发放民主测评表,由与会党员和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外群众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情况

 3 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党支部掌握。

 4. 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5. 表彰和处理。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由党支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 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 (一)评定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评定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公司党委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中,预备党员参加考评活动但不进行评星定级,考评结果作为转正考察的重要依据。有以下情况的党员,经征求党员本人同意、支委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可不纳入评定范围:

 1.一年内连续外出(借调、学习、培训等情况)半年以上的党员; 2.长期病休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3.新发展和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未满半年的党员; 4.其他存在特殊情况的党员。

 (二)评定标准

 4 1. 政治合格方面。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2.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3. 品德合格方面。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崇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敢于同不良习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 4.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承诺践诺、创先争优;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注重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各党支部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围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服务群众、先锋示范、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结合党支部的实际和党员的特点,分别制定本支部党员评星定级评分细则和积分管理台账,要体现分类考评,具有可操作性,突出激励作用。

 (三)星级设定

 党员评星定级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以党员评星定级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星定级的依据,设置五个星级。

 1.“五星级”:考评总分≥95 分; 2.“四星级”:85 分≤考评总分<95 分; 3.“三星级”:80 分≤考评总分<85 分; 4.“二星级”:70 分≤考评总分<80 分; 5.“一星级”:60 分≤考评总分<70 分; 6.不予评定星级:考评总分<60 分。

 (四)考评程序

 党员评星定级工作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积分汇总、党员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结果公示、结果备案、反馈通报等七个步骤进行。

 6 1. 积分汇总。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及时做好党员平时参与组织生活及学习培训等各类活动的记录,并认真填写《党员评星定级积分管理台账》。要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结果作为评星定级一项考评依据。

 2. 党员自评。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党员要结合个人评星定级积分情况,对照《党员评星定级量化考评标准及评分表》进行自评;同时根据自评结果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的个人总结,善于发现不足。党支部统一收集汇总党员自评打分情况。党员自评结果可用作评定参考,但不占最终考评分值。

 3. 民主测评。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4. 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党员积分情况、自评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平时掌握情况,认真对照党员评星定级量化考评标准和评分细则对党员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评分情况确定党员星级。党员评星定级结果需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研究通过。

 5. 结果公示。在本单位范围内对党员的评星定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党员群众反映存在异议的评定结果,经查属实的,重新评定;对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责任。

 6. 结果备案。公示结束后,党支部要将公示结果记录在案,并将党员评星定级结果和开展工作情况向公司党委备案。

 7 公司党委要进一步对评定结果进行把关,必要时对党支部评定结果进行复核。

 7. 反馈通报。评星定级工作结束后,由党支部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党员大会上对最终评星定级结果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督导,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保证质量。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在处分期和处分影响期间内不予评为“优秀”。

 (二)做好评星定级结果运用。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党员,由党支部对其进行通报表扬,优先推荐参与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并作为其他相关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定为“三星级”的党员,由党支部结合其平时表现进行教育帮扶,帮助其进一步提升思想觉悟以及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评定为“二星级”“一星级”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切实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其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和促进转化;对未评定星级的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 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8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营造良好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级氛围,切实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面。党群人事部要密切关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展情况,注重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报送信息动态和评议结果。请于 2020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评星定级工作,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前将附件 1、附件 3、附件 6 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送 XX 党群部。

 附件:1.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4.党员评星定级量化考评标准及评分表; 5.党员评星定级积分管理台账; 6.

 年度评星定级结果统计表。

  中共 xxx 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联系人:x;联系电话:xxx)

 9 附件 1: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所在党组织及职务

 个人 总结

  (可另附页)

 自我 评价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10 民主 测评 情况 民主测评得票数 等级 票数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党小组 评定意见

 党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支部 评定意见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未参加 等次评定或不确定等次说明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纪检部门 复核意见

 纪检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 审批意见

 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 “个人总结”,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党员一年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党小组意见”,如没有设立党小组或没有采用召开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评议的不填;“支部评定意见”,指支部在个人自评、民主评议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并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所形成的正式组织意见。

 11 3.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党员所在支部、上级党组织、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 12 - 附件 2: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党组织名称:

  测评项目

 及评价

 意见 党 员 姓 名 评

 价

 内

 容 总体评价 政治坚定 执行纪律 道德品行 发挥作用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好 较好 一般 差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说明:请将对每一位党员的评价意见,在党员姓名右侧的相应空格内划“〇”。

 - 13 - 附件 3: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党组织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党员总数

 评为“优秀”人数 (优秀率)

 评为“合格”人数 (合格率)

 评为“基本合格”人数 (基本合格率)

 评为“不合格”人数 ( 不 合 格率)

 参与测评的党外群众人数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

  %)

 (

  %)

 (

  %)

 (

  %)

  说明:评议结果汇总表由各党支部负责汇总后报公司党群人事部。

 - 14 - 附件 4

  年度党员评星定级量化考评标准及评分表 党员姓名:

  党员所在党支部: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标准

 评分细则

 自评分

 考评分

 备注

 政治合格方面

 (5 25 分)

 10 1.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没有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扣 1-4分; 2.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扣 1-3 分; 3.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做到“两个维护”方面,为积极贯彻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视情况扣 1-3分。

  5 2.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

 参与封建迷信、赌博和邪教组织活...

篇三:党员评星定级

1 - 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 星级 评价指标 一星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基本要求,村级办公经费等到位及时,能够保障正常办公和为民服务;村干部任职补贴足额按时发放;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场所建筑面积达到 200 平方米且具备基本服务功能;村党组织书记全年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不少于 1 次,党员冬季轮训参训率达到 9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全年累计不超过 6 个月;有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基本要求,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 1‰,并建立台账。3.党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开展。4.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 60%以上。

 二星

 在一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有实效,村级办公经费等使用规范;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场所使用经常、管理规范;村党组织班子配备齐全;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2万元。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较好,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2‰,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30%。3.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制度。4.党员中无“村霸”和涉黑涉恶人员。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70%以上。6.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星

 在二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效果较好,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场所作用发挥较好;村党组织班子团结,有一定凝聚力和战斗力;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 5 万元。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力度大,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 3‰;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 35%。3.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组织制度规范、效果明显。4.无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活动。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 80%以上。6.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村”称号。

 四星

 在三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效果好,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场所作用发挥明显;村党组织班子战斗力较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 7 万元。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良好,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 4‰,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 40%。3.建立村级关爱帮扶困难党员群众机制。4.近 3 年集体或村“两委”成员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 90%以上。6.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村”称号。

 五星

 在四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三大三强”行动工作效果突出;村党组织班子结构合理,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不少于 20 万元。2.落实“两个带头人”工程突出,培养党组织带头人、致富带头人不少于本村人口的 5‰,其中致富带头人是党员的不少于致富带头人总数的 45%。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2 倍。4.近 3 年集体或村“两委”成员获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5.群众对村党组织满意度达到 95%以上。6.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村”称号。

 反向考评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零星级: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全年累计 6 个月以上的。2.现任村干部贪腐谋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3.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党务财务不公开的。4.经整治后仍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5.两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6.换届选举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程序和纪律的。7.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的。8.因村级党组织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突出,非访缠访闹访问题较多的。9.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10.活动场所面积低于 500 平方米或不具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服务群众等基本功能,设施不齐全,年久失修的(正在新建或规划拆迁的除外)。11.在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严重滞后;12.其他情形。

 - 2 - 附件1-2 县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 星级 评价指标 一星

 1.社区“两委”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能够正常开展工作;2.无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党员;3.社区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4.社区发展党员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总量调控计划落实到位;5.严格开展党员评星定格,正向激励反向评价举措具体、有针对性;6.社区直管党员党费及时足额收缴、管理规范;7.社区党务、居务、财务等按要求及时公开,真实规范;8.党员、群众对“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 70%以上。

 二星

 在一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流动党员“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2.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两委”班子每名成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3-5 天的集中培训;3.落实网格员管理要求,网格设置合理,网格员职责明确、制度健全;4.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健全、渠道通畅,群众监督制度落实;5.“四议两公开”运行有序,重大事项集体研究;6.社区阵地面积不低于 200 平方米,具备办事议事、党员活动等基本功能;7.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 80%以上;8.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星

 在二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党建联席会运行良好,机制完善,与地区单位共驻共建及“一书三单”推进有效;2.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网格(小区)党支部设置规范并实现对网格全覆盖,社区内新兴领域党组织组建力度大,作用发挥好;3.社区场所建设面积大、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4.建立“1+2+X”网格治理队伍,健全网格民情民意调查摸排、快速反馈、分析研判等制度,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和基础信息采集率到 100%;5.设立“社区服务站”,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6.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 85%以上;7.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社区”称号。

 四星

 在三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建立“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认领”机制,社区志愿者队伍结构合理,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不少于社区居民总数的 10% 。2.构建区域化党建体系,扩大城市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3.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为主导、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一元多核”的城市基层治理架构,依法开展社区协商;4.建立“红色物业”等党组织且实行交叉任职,依法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除外),实现社区服务与物业相结合,无重大物业纠纷事件;5.构建便民服务网络,打造“10 至 15 分钟”便民服务圈,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工程;6.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创新经验在地级市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推广或得到地级市主要领导肯定; 7.党员、群众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满意度达到 90%以上;8.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社区”称号。

 五星

 在四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创建有特色的党建品牌,党建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对党员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较大,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推广;2.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县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关于推行“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责任分工方案》(贺党办〔2020〕56 号)的情况;3.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平台,有效融合服务资源和工作力量,为开展区域化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提供保障和指导;4.便民服务网络完善,推行社区“网格+”党建模式,对管理辖区内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实行兜底管理;5.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实现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多网互动,网络化党建创新成果突出,服务居民群众成效显著;6.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作用突出;7.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社区”称号。

 反向考评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星级;有下列情形之二及以上的,视情节予以降星或评定为零星级: 1.社区“两委”班子不健全,发挥作用不力,党组织书记长期空缺的;2.发生社区居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3.出现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党员的;4.综治信访、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其中之一被上级通报的;5.支部党员有违纪违法的;6.年度考核未达标的。

 - 3 - 附件1-3 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评星定级考评基本标准 星级 评价指标 一星

 1.所在单位扎实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2.能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举措;3.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七一”前党组(党委)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党支部每年开展 1 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发展党员工作;5.党组(党委)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6.党组织设置科学、规范、合理,工作规范有序;党组织班子健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7.严格落实“三强十一严”基本制度;8.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程序规范;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党费使用程序、范围规范;9.按照“四个合格”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评星定格工作,正向激励亮红星,反向监督亮黄星;10.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达到全覆盖;11.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和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进行分析研判;12.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二星

 在一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所在单位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氛围浓厚、措施有力;2.党组(党委)书记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总支)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党组(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3.高质量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4.每季度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有台账和整改记录;5.有效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机关党组织每日参与度90%以上,干部网络培训参学率100%,结业率100%;6.注重加强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青春宣讲团、青年党员上讲台、理论大讲堂等活动不少于1次;7.持续开展“三进”下基层活动,每月按时到村、社区、企业开展结对共建工作;8.落实党员关怀帮扶机制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有关档案;9.认真贯彻落实《县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带头践行文明规范、带头引领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设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特色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0.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三星

 在二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党员干部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中创先争优、展现作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显提升;2.各级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党性原则强、群众威信高;3.创建党员先锋岗、设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岗位建功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4.常态化抓好工作纪律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5.把党的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 ;6.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四星

 在三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坚持运用“三基本”工作法、“三个一线”工作机制和“四个清单”制度,“马上就办”“大抓落实”工作主旋律全面形成,所在单位被命名为创建模范机关达标单位,创建成效明显;2.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党组织在业务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督促落实、监督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业务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4.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五星

 在四星基础上,达到以下标准: 1.紧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和“一高三化”等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带动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2.所在单位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党建品牌认可度高,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机关影响力进一步提升;3.获得省部级以上党内表彰奖励;党建工作在省部级以上党内会议、刊物上作经验交流;党建特色亮点、工作经验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认可、表扬、批示 ; 4.党员带头遵守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争创“文明单位”称号。

 反向考评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星级;有下列情形之二及以上的,视情节予以降星或评定为零星级: 1.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巡察、督查、调研指出的重点事项,以及上年度在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中查摆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虚假整改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一定影响被通报批评或问责的。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有 1人(含 1 人)以上违反党纪受到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党支部所管理的党员 2 人(含 2 人)以上违反党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3....

篇四:党员评星定级

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1、政治坚定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教育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思想信念,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纪律星: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3、业务素质星:积极钻研业务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组织下达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作风星: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

 5、开拓创新星:坚持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意识,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确定新的思路,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新的举措,不断开拓工作的新局面。

 6、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格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工作纪律,不做有损组织、单位形象的事情。

 党员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一、党支部每年年初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农村工作实际确定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明确职责。党员围绕岗位职责作出公开承诺,为开展党性定期分析评议确立目标。

 二、结合平时开展“三会一课”教育活动,党支部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践行承诺、党性表现等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扬,对落后的进行批评和督促。

 三、党支部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对每个党员党性表现情况进行集中分析评议。分析评议包括学习动员、民主评议、组织评定等步骤。

 四、党支部根据党员集中分析评议情况和年初确定的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评星定格”,并设置监督台公示。经评定得 10 颗星的为优秀党员,得 8—9 颗星的为合格党员,得 6—7 颗星的为基本合格党员,得 5 颗星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

 五、党支部对评定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党员,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进;对不合格党员,向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效果不好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评星定级会议记录 一、评比内容 未来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二、评比程序

  1、组织动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评比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评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农户进行认定审定,确定每户的星级。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县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篇五:党员评星定级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2022 年基层党支部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引导全体党员自觉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支部实施党员量化定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量化定级活动,引领全体党员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强化党员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形成规范、协调、实用、有效的建设“四优”党员队伍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长效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评比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考核评比标准 根据“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四优”共产党员基本要求,划分“思想品德、政治生活、遵章守纪、业务能力、创

 新创效、结对帮扶、落实执行、担当奉献、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十大指数,制定评分标准,实施百分制考核。由党小组负责日常考核。

 四、考核评比程序 采取“月度评议、季度评议、评定公示”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1.月度评议。由党小组结合日常动态考核情况,对党员进行月度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党支部。

 2.季度评星。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互评、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群众测评,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小组 3个月的评议结果(平均值)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定公示。党支部结合党小组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及组织考评成绩,评定出季度星级党员。党支部对评定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党员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要进行复核。

 五、考核评比类别 1.评星定级考评总分为 100 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五星”党员,评定为“优秀”,党组织要进行通报表扬,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评定为“五星”党员每季度*名。

 2.80~89 分为“四星”党员、70~79 分为“三星”党员,

 评定为“合格”,党支部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60~69 为“二星”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支部采取谈心谈话提醒、日常沟通纠错等手段,对症下药、限期整改,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4.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为“一星”党员,评定为“不合格”,党组织要通过结对帮扶、转化教育,及时消除不合格表现,帮扶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或不在乎其党员身份、不认知其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被评为“一星”党员。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的;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 (4)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受到组织处理,或虽未受到组织处理,但影响较坏的; (5)个人发生严重“三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的; (6)违反计划生育、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规定的。

 六、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为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努力使评星定级活动成为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激发动力、提升水平的过程。

 (二)确保公正实施。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特点和党员岗位等情况,制定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实施方案,各党小组结合各自岗位情况,对考核标准进行细化量化,重点突出“三会一课”参会情况、党员学习及笔记记录情况。严格做好党员日常积分记录,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做到每月一汇总、一审核、一公示,按照季度进行党员量化赋分、评星定级,对评定过程、评定结果进行公开量化,通过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中心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参与“走帮服”连心活动,进一步深化“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通过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日常表现和作用发挥的过程管理,将党员义务明晰化、作用发挥公开化、考核评价定量化,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在开展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着力把握三条原则: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考评的积极性,及时公布评星定级的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二是科学规范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

 照程序对党员实行纪实管理,量化考核打分,确保考核过程和考评结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三是务实管用原则。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简化考核程序,明确党员该做什么、怎么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确保考评工作务实管用,防止形式主义做法。

  三、考核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省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意见》、《**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项目和评星项目两大类。考核总分为 100分,其中基础分 60 分,主要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评星分 40 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基本职责义务,专业技术,业务钻研,以及在“走帮服”连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五、考核步骤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依据。考评适

 用于全体党员,个别年老体弱党员经申请可不纳入管理,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一阶段:党支部测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同时邀请群众代表参与(一般为党员数的 20%)。对照考核细则,由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中测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上报评分结果。

 第二阶段:党工委复审。党工委根据支部评分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初拟星级党员人选并上报党(工)委。原则上,党员所得共性分低于 50 分的,取消评星资格。星级评定三星级起评,考核总分不低于 70 分。五星级党员占党员总数的 10%左右、四星级占 15%左右、三星级占 20%左右。

 第三阶段:党工委定星。对于连续三年被党(工)委或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党(工)委可适当放宽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员比例。审批同意后,由基层党组织及时公示考评结果。

  六、结果运用

 (一)正向激励

 对获评三星级以上的党员,在参加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时,可作为优秀党员人选优先考虑。党支部可以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七·一”党员表彰大会等方式,对星级党员给予相应的表彰奖

 励。

 (二)反向鞭策

 对考核总分低于 60 分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不足,帮助明确努力方向,并要求限期改正。对考核总分低于 50 分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将对其进行“双预警”,经帮助指导后仍无转化提高的,及时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约谈受到“双预警”的党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督促帮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党党小组要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把此项工作列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强化组织实施,明确专人督察督促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小组要加强对社区党员“星级评定、量化考核”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发挥机关党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激发党员创先争优内在动力。

 三要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大力培树星级党员典型,依托“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加大对星级党员的宣传力

 度,通过设置星级党员的光荣榜,积极营造向党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对未评到星级的党员,可选派党员骨干对其加强引导,帮助其早日成为星级党员。对被预警的党员,要和党员本人结成帮扶对子,对照标准、严格整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实施党员队伍提质工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有效性,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基本、强化导向,融入日常、严在经常,量化考评、务求实效。

 第三条 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党员积分管理、评星定级工作信息化和精准化水平。

 第二章 参加对象

 第四条 组织关系在***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积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纳入积分管理,不参与评星定级。

 第六条 当年新发展党员和市外新转入党员纳入积分管理,不参加评星定级。

 第七条 因年老体弱、身患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工)委(指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备案,可不参加积

 分管理、评星定级。

 第三章 积分管理

 第八条 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设置基本分和加减分两个部分。基本分 100 分,围绕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设置具体指标,其中过好组织生活积分 35 分、参加学习教育积分 25 分、执行管理制度积分 20 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分 20 分。围绕奖惩情况、个人信用等级等方面,设置加减分事项。

 第九条 对未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的党员,视情予以扣分。党员因公请假 6 次及以下的不扣分,6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因私请假 4 次及以下的,每次扣 1 分,4 次以上每次扣 2 分。

 第十条 对不具备使用“党员 e 家”APP、参加支部微信群讨论、参与“学习强国”“***干部学院”在线学习能力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不扣相应分值。

 第十一条 积分管理按年度进行,积分周期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二条 党支部负责党员积分管理,依托“党员 e 家”智慧平台更新维护党员日常活动数据和审批党员申报信息,对党员积分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积分审核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未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积分

 录入工作,由党支部“党员 e 家”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 党员个人积分及排名在“党员 e 家”APP 上实时显示。党支部每月在党员活动日公布,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

 第四章 星级评定

 第十五条 党员评星工作一般于每年 1 月进行。

 第十六条 年度积分 9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五星级党员;8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四星级党员;70 分以上的党员,可参评三星级党员。其中,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人数分别不超过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总数的10%、30%、40%。支部参与积分管理、评星定级的党员人数在 10 人以下的,可申报评选 1 名五星级党员。

 第十七条 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学习教育、执行管理制度等基础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得参评四星级、五星级党员。

 第十八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排名情况,研究提出党员评星的意见,提请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进行公示。其中,拟评定为四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拟评定为五星级党员的须报上级党(工)委审批,报批前应做好沟通。

 第十九条 评星工作纳入“党员 e 家”智慧平台记实管理。

 第五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条 评星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应从四星级、五星级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对星级党员举行授星仪式,并采取适当形式展示先进风采。

 第二十二条 对四星级、五星级党员,在教育培训、激励关怀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党内表彰推荐人选,原则上从五星级党员和民主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 党员年度积分低于 60 分且无特殊原因的要进行警示,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一般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积分清零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第六章 责任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书记应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党员 e 家”管理员做好积分录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党员积分数据真实、信息维护及时、结果客观公正。积分生成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第二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督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造成党员积分不准不实的,视情对党支部书记、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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