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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10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换届 政策

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10篇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10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10篇

篇一: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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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日期:

 2014-12-20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以下简称 《选举办法》)

 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省办发(2014)

 40 号)

 的精神及市委、 市政府的安排部署, 我县将于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 月依法全面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县委、 县政府同意, 现就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 深刻认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 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城镇化进程加快、 流动人口增多, 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 农民群众多元化、 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强, 村委会换届选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 新问题、 新挑战。各乡 镇党委、 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 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 深刻认识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把依法、 有序、 扎实、 高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发展基层民主, 建设法治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扎实工作, 强力推进, 圆满完成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 统筹安排, 准确把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步骤和要求

 按照省、 市的统一要求和安排部署, 我县 318 个村的村委会要全部进行换届选举。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4 年 10 月 31 日之前)。

 在调查摸底、 掌握情况的基础上, 重点做好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形成选举工作方案及预案、 做好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宣传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重点做好以下五个环节的工作:

  (一)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并确定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选举细则;

  (二)

 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

  (三)

 提名确定候选人或一次直选;

  (四)

 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

 并公布选举结果;

  (五)

 在法律规定时间内, 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选举村民小组长、 村务公开监督机构,

 进行工作移交, 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 治安保卫、 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并确定村委会成员分工,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选举档案。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20 日)。

  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 并向上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县负责验收各乡 镇, 乡镇负责验收所属各村。

 在此基础上, 接受省、 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抽查和验收。

  三、 精心筹划, 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

 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

 县、 乡 镇都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

 乡镇党委书记担任同级领导组组长, 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相关领导和人员任选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

  (二)

 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各乡镇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 全面掌握所属村委会的状况, 认真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对城郊村、 城中村、 资源富集村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矛盾突出的村, 要实行分类指导。

 特别是对今年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之前, 全县摸排出的重点难点村, 要一村一策, 制定具体工作预案, 重点关注指导。

  (三)

 搞好换届选举动员培训。

 各乡镇都要及时组织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动员会, 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要集中时间、 集中精力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明确三个不得, 即:凡是不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 或者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县乡干部,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 一律不得解答村民的咨询、 不得接待村民的上访、 不得进村入户指导。

  (四)

 开展换届选举宣传教育。

 结合六五普法,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 特别是《村委会组织法》 和我省的《选举办法》,熟悉选举各个环节的规定和要求。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拟参选、竞选人员自觉遵守选举纪律,消除家族、 宗族、 派别等不良影响, 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

 搞好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要重视群众关切, 在全面完成对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基础上,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解疑释惑、 理顺情绪, 营造心平气顺的换届选举氛围。

  (六)

 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认真贯彻中办发〔2009〕 20 号文件精神和我省《选举办法》 第七条的规定, 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中宣传、 培训、 选举投票等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 周密部署,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

 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 是搞好村委会换届的根本保证。

 乡镇、村党组织都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掌握工作主导权, 切实增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和重点步骤、关键环节的驾驭能力。村委会换届工作要与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密切结合,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 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

  (二)

 切实实现好群众民主权利。

 这是搞好村委会换届的本质要求。

 要把换届选举的有

 关法律法规、 政策要求、 换届纪律、 时间安排、 工作步骤、 操作方法等, 原原本本地交代给群众, 以赢得群众的支持拥护和积极参与。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 村民代表肩负着神圣而特殊重要的职责, 为此, 必须加强对村民代表的思想教育和法制、 政策培训。

 村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决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的过程中, 要充分体现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依法依规, 遵从程序, 充分集中和体现民意。

  (三)

 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是最前沿、 最关键的选举工作机构。其推选产生过程中, 乡 镇、 村两级党组织一定要严加把关。

 既要严格依法办事, 又要保证把公道正派、 群众公认、 能够担当、 经验丰富的人选进来。

 要积极引导群众, 依法推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担负起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职责。

 村党组织书记拟竞选村委会主任的, 更要精心组织好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推选工作。

  (四)

 精心制定村级实施方案。

 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章程。在乡 镇换届选举领导机构的指导下,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拟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细则, 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实施方案要充分体现法治原则和村民意志, 既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又要切合本村实际, 既要有民意基础和可操作性, 又要有约束力和针对性。

 法律、 法规和政策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些重要规定和要求, 要在实施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

 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经过乡 镇选举领导机构审核把关, 严格履行报备程序。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要做到时间到天、 任务到人。

  (五)

 认真细致进行选民登记。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实际确定选民登记形式,按法定时间张榜公布、 确认选民名单、 发放选民证。

 未进行选民登记的, 当选无效。

 同时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对已经完成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 可以探索按居民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对村委会名称虽已改为社区居委会或者加挂社区居委会牌子, 但尚未进行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 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六)

 严把候(竞)

 选人资格条件。

 要把三有三带 (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 能带来希望; 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 能带领发展; 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 能带出和谐)

 作为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 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 积极引导党员和群众对照候(竞)

 选人资格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和投票选举。

 要建立和落实候(竞)

 选人联审制度, 即根据选举工作的需要, 对候(竞)

 选人在乡 镇初审的基础上, 由县纪委、 组织、 民政、 信访、 公安、 司法、 计生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按照省两办《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晋办发〔2014〕 40 号)

 精神, 具有下列十种情况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即:

 ①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

 未满 3 年的; ②因嫖娼、 吸毒、 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 3 年的; ③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 3 年的;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 2 年的; ⑤信奉邪教、 搞迷信活动、 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 3 年的; ⑥利用宗教、 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 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 3 年的; ⑦换届期间直接或指使亲友(他人)

 利用各种方式贿赂选民、 选举工作人员, 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⑧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 以谣言、 非法大(小)

 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 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⑨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 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 3 年的; ⑩选举前未按规定签订杜绝贿选承诺书的等。

 乡(镇)

 要将这些要求写进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并指导好每一个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

 对十种情况人员有意参选的, 乡 镇党委要主动联系或约谈, 劝导他们主动退出选举。

  (七)

 积极优化班子结构。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

 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拓宽选人渠道, 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 复转军人、 现任村干部、 团组织负责人、 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 农村经纪人、 乡村医生教师中提名推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土生土长、 素质好、 有见识、 有本事、 有业绩、 对家乡 有感情、 愿意回乡 服务的民营企业家、 企业管理人员、 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

 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工作在一年以上的,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可以进行选民登记。

 支持和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积极自荐报名, 主动参与竞职, 通过法定程序选进村委会班子, 力争使全县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比例有所提高, 力争全县每一个乡镇有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主干。

 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 定位产生制度, 努力确保每个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八)

 周密组织投票选举。

 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范印制选票, 采用村委会主任票专设一张, 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的形式, 杜绝一些人在选票上做文章操纵选举和贿选。

 严格规范投票现场组织工作, 严密组织投票选举, 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制度。

 严格规定委托投票条件,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使用。

 探索推行候(竞)

 选人现场回避制度, 选举日候(竞)

 选人先集中投票, 再集体回避, 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

 严禁在填写选票处拍照, 要科学设置唱票、 计票区域, 防止任何人掌握选举人划写选票情况。

 投票结束后, 要统一在选举大会会场公开开封检票、 核对选票、 公开唱票和计票, 选举结果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封存选票。

  (九)

 探索创新选举模式。

 探索推行先定事、 后定人、 揭榜竞选和先晒业绩、 后绘蓝图、再选班子的做法。

 在乡 镇党委的指导下, 各村要科学制定今后三年的发展规划和具体目标、任务, 组织候(竞)

 选人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承诺、 创业承诺、 辞职承诺等活动。

 规范竞职行为, 探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 在各个重要环节, 由参与竞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法定程序、 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通过创新选举模式, 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同时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 把那些对党委政府工作不支持、 主要精力不在村、 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 不在岗、 不作为人员拒之门外, 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十)

 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新一届村委会经选举产生后, 要在 10 日内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 推选或者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小组长; 20 日内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推选或者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机构。

 在 10 日内, 还要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

 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 由原村委会依法将印章、 办公场所、 办公设施和设备、集体财务、 账目、 固定资产、 工作档案、 债权债务(www. 69ls. com)

 及其它遗留问题等, 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

 一般情况下, 村级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对无故拖延移交的, 乡镇党委、 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 督促并组织移交。

 经批评教育仍拒绝移交的, 要依法强制移交。对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 依法依纪处理。

  村委会交接完成后, 在乡 镇党委、 政府的指导下, 各村要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 村委会联席会议, 制定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 建立健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 村务公开、 民主监督等, 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决策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明确村委会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 加强考核管理, 严格兑现奖惩, 激发他们

 的积极性、 创造性。

  五、 严肃纪律, 营造弊绝风清的换届选举环境

 严肃选风选纪。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篇二: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的通知 成民办〔2019〕23 号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成都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印发你们,社会服务机构有关会议可参考本手指引部分程序性条款。请参照执行。

  成都市民政局

  2019 年 2 月 26 日

  2

  成都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提高依法自治水平,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是指经成都市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本指引适用各级社会团体任期期满换届和对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长、监事等职务的选举。社会福利机构有关会议可参考本指引部分程序性条款。

 第二章

 换届筹备

 第三条 社会团体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筹备工作,一般应于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半年召开理事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包括:

  (一)成立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二)换届选举的工作安排[包括总结理事会工作、监事会(监事)工作、安排财务审计,起草章程修订和会费标

  3 准调整草案,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地点等];

  (三)换届选举的程序及办法;

  (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 换届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党组织代表、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成员数量由理事会决定,一般为单数,组长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不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可由理事会推选一名副会长担任。

  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成员主要由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组长一般由秘书长担任。秘书长不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的,由领导小组另行指定。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第五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如有修订章程和调整会费标准的议题,应充分听取会员(会员代表)意见。

  第六条 社会团体负责人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应坚持“先报再选”原则,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规定履行审批或报备手续后,方可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

  4

  第八条 会员(会员代表)可推荐或自荐理事、监事候选人,换届筹备工作小组汇集理事、监事候选人推荐或自荐情况,提出新一届理事、监事候选人初步名单,由换届筹备领导小组讨论,提出理事、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

  第九条 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在理事、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的基础上,经民主协调、充分酝酿后,提出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监事长候选人建议名单。

  行业协会商会会长一般由会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的秘书长应当实行聘任制,由新一届理事会聘任。

  第十条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因故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在负责人中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并在章程中予以载明。

  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应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60 天前,将以下材料分别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一)会议议程;

  (二)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

  (四)财务审计工作安排;

  (五)章程及章程修订说明;

  (六)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调整说明;

  (七)候选人名单和选举办法;

  (八)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九)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社会团体汇总相关部门意见后,应当召开理

  5 事会,表决产生新一届候选人名单,审议通过换届选举材料。

  第十三条 社会团体应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 15 日前,将新一届候选人名单向全体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

  第十四条 公示无异议后,社会团体应在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一周前,告知全体会员(会员代表)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监事长、监事,调整会费标准,应当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或表决。

  第十六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应当制作选票,选票须载明会议名称、届次以及选举形式(等额选举、差额选举),被选举人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拟任社会团体职务和选举意见(赞成、反对、弃权)等内容,同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第三章

 换届选举

 第十七条 社会团体应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八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一般应遵循下列会议议程:

  第一阶段: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报告;

  6

  (四)听取和审议协会章程修订说明(如涉及此项议题);

  (五)听取和审议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理事、监事选举办法;

  (七)听取和审议换届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理事、监事候选人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以上 7 项内容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逐项举手表决通过

  (八)听取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调整说明(如涉及此项议题);

  (九)听取理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以上 2 项内容由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逐项无记名投票表决

  (十)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理事、监事名单,以及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表决结果。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休会

  第二阶段:召开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一)召开理事会

  1、听取和审议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2、举手表决通过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3、听取和审议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4、无记名投票选举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

  7

  5、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6、主持人宣布新当选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名单;

  7、实行秘书长聘任制的社会团体,一般由新当选会长提名、理事会举手表决聘任秘书长。

  (二)召开监事会(适用于设立监事会的社会团体)

  1、听取和审议监事长选举办法;

  2、举手表决通过监事长选举办法;

  3、听取和审议监事长候选人名单及产生情况说明;

  4、无记名投票选举监事长;

  5、总监票人宣读计票结果;

  6、主持人宣布新当选监事长名单。

  第三阶段:继续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一)主持人宣布新当选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名单;

  (二)当选会长作就职演说;

  (三)大会闭幕。

  第十九条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清点人数:总监票人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大会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

  (二)介绍选票:总监票人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检查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监票人需当场打开,检查是否空箱,经会员(会员代表)确认后,当场封箱;

  (四)发放选票:严格按照“一人一票”、“一家会员单位

  8 一票”原则,并统计、公布实发选票数,剩余的选票应封存或当众销毁;

  (五)填写选票:填写选票应当清晰准确,并按规定的符号填写;一张选票中所选总人数多于应选总人数的为无效票,等于或少于应选总人数的为有效票;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总监票人判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收回选票总数;

  (六)投票:有会员(会员代表)资格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其他人员依次进行投票;

  (七)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箱验票计票,计算出收回选票数,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本次选举有效;

  (八)宣读计票结果:汇总计算票数后,由总监票人向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宣读计票结果。

  第二十条 理事会、监事会选举会长、监事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参照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社会团体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根据表决结果,形成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理事会、监事会决议。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和实到人数,按章程规定本次会议是否有效,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如:通过上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章程修改、通过会费标准、新一届理事和监事人数及表决方式等。

  理事会、监事会决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

  9 和实到人数,按章程规定本次会议是否有效,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如:新当选的秘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以上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常务理事人选、监事长人选及表决方式等。

 第四章

 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社会团体应在换届选举结束后30日内将所需变更登记或到期换证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到期换证手续。

  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的换届选举结果,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后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或到期换证手续,通过成都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http://182.150.60.215:8188/login.aspx)网上办理。

 第五章

 延期换届和届中调整

 第二十四条 社会团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通过成都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向成都市民政局申请办理登记证书有效期延续手续。社会团体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 社会团体届中需调整或增补理事、监事的,应当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的出任人届中进行调整,由理事会或监事会确认。

  社会团体届中需要调整或增补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

  10 书长(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常务理事、监事长的,根据社会团体章程规定执行。新调整或增补的社会团体会长、监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需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 30 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产生的内部纠纷可按下列程序处置:一是建立内部纠纷调解机制,在理事会中协调解决。二是引入人民调解机制,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

  第二十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给予全程指导,必要时现场监督。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由成都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指引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篇三: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于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的突出问题,县委决定把推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基层党组织换届“应换未换”问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执政的基础。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 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贯彻执行党章、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必然要求。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

 遵循的总规矩。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中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我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基层党组织没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问题,个别支部甚至自成立起从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这一问题必须坚决加以解决和纠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高度,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 . 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基层党组织不坚持按期换届,就不能有效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弱化了对领导班子的有效监督,影响了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必须通过换届选举,严格党内生活,发展党内民主,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团结协调、充满活力。

 3. . 搞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X 。

 转型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县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

 全力推进“十三五”建设、奋力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设X 的关键时期。全力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关键在党的各级组织,关键在广大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不坚持按期换届,就会削弱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通过换届选举,选出一个好班子,形成一个好规划,使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得到群众信赖,使党的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接续奋斗,不断巩固和发展 X 的好形势。

 二、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搞好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要以党章为准则,严格执行党内有关规定,以谋划和推动改革发展、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履行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努力把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成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领导核心和坚强战斗堡垒,为 X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的目标任务是:到 10 月底,除乡镇(场、区)、村和社区党组织外,其他领域所有“应换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都要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

 水平;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组织、强班子、强队伍,提高推动改革发展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维护党的制度权威,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到届满即换;进一步扩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活动成果,为各项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严格把握政策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依据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现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相关政策规定重申如下:

 1. . 关于基层党组织的任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党的基层组织的任期确定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必须报批准的党组织审批。

 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其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2. .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 党员不足 7 名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 1 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名;党员超过 7 名、不足 50 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 3 至 5 名,设书记 1 名,党员较多的可设副书

 记 1 名。

 党员在 50 名以上、不足 100 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为 5 至 7 名,一般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

 党员 100 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 5 至 9名,一般设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

 3. . 关于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构成比例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既要考虑先进性,也要考虑广泛性,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高于三分之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先进模范人物等基层一线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一,要注意推荐工人(含农民工)、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

 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本单位妇女党员所占党员总数比例,且高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时的比例。

 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单位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比例。

 4. . 关于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时,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

 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 20%。书记、副书记一般实行等额选举。

 实行差额预选时,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切实加强领导 这次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程序性强,必须投入足够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大力加以推进。

 1. . 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本着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场、区)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把换届选举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整改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即知即改、善作善成,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挑选政治可靠、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干部参加换届选举的筹备和组织,把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周全,把困难估计充分,把工作做深做细。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扬担当精神,投入足够精力,精心研究和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 . 坚持照章依规办事。严格遵守党章,认真贯彻党的基层

 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认真进行换届人选的推荐和考察,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和基层党组织意见,听取纪检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科学制定选举办法,认真做好换届人事安排说明,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造有利于党员、代表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

 3. . 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搞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传,讲清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党员、代表把发挥党内民主与贯彻党组织的主张统一起来,贯彻党组织意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注意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 严格换届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换届选举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坚持原则、带头正风肃纪。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严防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各种干扰破坏选举的现象,严肃处理违反换届选举纪律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换届工作的情况,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汇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中共 X 县委组织部

  X 年 8 月 17 日

篇四: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关于做好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年底即将召开的党代会做好组织上的准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 、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为 9 月 12 日至 9 月 28 日。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党总支部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高效精干的原则。党员人数为 50 人以上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为 5 人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各 1 人委员 3 人党员人数为 50 人以下的党总支 委员会成员为 3 人 一般设书记或副书记 1 人委员 2 人。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得到群众公认。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4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起开展工作。

 6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有三年以上党龄。

 7新提名的党总支正、副书记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学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中有关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办法

  2 1选举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集中、上下结合的方式酝酿推荐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党总支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 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上报校党委同时将党员民主推荐候选人原始情况按得票多少排序附表上报。待校党委审核同意后再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2召开党员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党总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确认党员的选举权通过选举办法见附件三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大会选举统计并公布选举结果。党员大会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

 3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应及时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并对党总支部成员进行分工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分工应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密等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4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书面报告校党委审批见附件七 。

 二、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1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产生后由新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实施。

 2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党员人数在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或副书记 1 名委员 2 名支部委员的分工参照 50 人以下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分工办法。党员人数为 7 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或副书记 1 名。

 3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条件、换届选举的程序和办法参照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换届选举程序和办法进行未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也在本次换届选举范围之内。新提名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应符合学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4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报党总支审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总支审核汇总报校党委审批后再进行选举。

 5全校各党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均须在 10 月 15 日前完成。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 1我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党总支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2各党总支要以此次换届工作为契机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工作找出差距提出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3各党总支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和

  3 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自觉遵守选举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减少和变更规定的程序不得搞非组织活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各党总支上报校党委的材料请统一送交组宣部汇总。联系电话86265322联系人顾晨、白纯。

 附件一、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日程安排表 二、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参会人员登记表

  三、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四、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 、委员候选人情况呈报表

  五、党总支部大会选举程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选票(样式)

  七、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及成员分工情况呈报表

  八、党总支所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情况呈报表

 中共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中共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8 年 9 月 12 日

篇五: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农村相关政策介绍JiCengNongCunYouGuanZhengCeJieDuHappy Everyday2014-8-9

 村支部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村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发展新党员有关条例发展新党员有关条例HappyEveryday2014-8-9农村实施危房改造最新政策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Part 1村支部换届选举相关政策

 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依据2014年永定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区委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农村“四培四带” 活动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全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张定办发〔2014〕 2号)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一 推二 推选 举两 推 一 选目前全国各农村党组织实行最广泛的一种换届选举方式, 2014年换届从1月开始, 到3月结束。2014-8-9组织党员推荐村党支部班子初步人选组织群众测评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组织党员推荐村党支部班子初步人选组织群众测评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村支部换届选举程序2014-8-9村党支部召开村党员大会, 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 村党支部成员述职, 全体党员民主测评, 以无记名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员, 一般应多于村党支部成员所定职数的1倍。

 党员可以自荐。党员推荐结束以后, 乡镇( 街道)党( 工)

 委和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 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测评。

 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或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分两轮进行, 党员大会选举委员,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再等额选举书记、 副书记。

 6召开党员大会分两轮选举召开党员大会分两轮选举,首先, 差额选举委员, 4人中选举3人最终成为委员。然后等额选举1名书记。

 职数3人的班子原则上不设副书记。

 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 提倡村支部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XX村支部现有班子3名,下届原则上确定3名职数,上届班子组织召开党员大会, 无记名投票提出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后,召开村民大会测评, 赞成票不足一半的将淘汰, 若无淘汰,村支部将6名候选人报XX乡党委考察, XX乡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的要求,淘汰2人, 最终确定4人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如:

 XX乡XX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案例。

 1、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 威胁、 欺骗、 贿赂、 伪造选票、 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 妨害党员和村( 居)

 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砸毁票箱、 撕毁选票、 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参与和指使他人操纵选举、 避会抵制、 跟踪监视、 虚假委托、 张贴大字报、 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 诽谤中伤他人, 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以送钱送物、 封官许愿、 违规承诺等形式, 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 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 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 报复;严禁借换届之机, 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 滥发奖金、 补贴和纪念品, 进行公款旅游、 公款吃请等行为;严禁在换届前频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突击发展党员;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 不交账本、 不交档案、 不交村( 居)

 务;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 社区)

 “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严肃换届纪律“十个严禁”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对收到违反换届选举纪律问题的举报实行“查核专办” 制度, 严肃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典型案件。

 Part 2村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2014年永定区村委会换届选举, 区委、 区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永定区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张定办发〔2014〕 11号)

 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举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办法

 1234村委会选举按4个步骤进行2014-8-9组织发动阶段选举准备阶段投票选举阶段建章立制总结阶段

 选举准备阶段推选村民代表确定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审查推选村民委员会完成选民登记候选人竞争村民小组推选, 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 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 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2000人以上村的村民代表不得少于60人, 妇女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7‐11人单数组成, 由民主推选产生, 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应退出选举委员会。1、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 本人表示参加本村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 本人申请参加本村选举, 并且经村民会议同意参加该村选举的公民。村民委员会职数3‐5人, 2000人以上村设主任、 副主任各1名, 委员3名; 2000人以下村设主任1名, 委员2名。

 成员至少1名女性。

 候选人以过半数选民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 当场宣布投票结果。这些不能列为候选人:

 1、 199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经审查, 将符合条件的正式候选人于正式选举7日前予以公告。

 投票选举阶段确定选举投票方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确定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和培训总监票人、 监票员等, 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和选举办法同时公布正式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若干投票站使用流动票箱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进行, 不得先选举委员, 再由委员推选主任和副主任。设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设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投票(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 否则不能使用流动票箱投票)选票凭《选民证》 发放, 本村有选举权的可代投, 接受最多不超过5人。

 当场颁发《当选证书》建章立制验收总结严肃纪律依法选举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2014-8-9投票结束后, 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乡镇、街道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乡镇、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村选举工作验收。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因工作不到位、 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的,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 诫勉谈话处理, 情节较重或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Part 3《党章》 中关于发展新党员的条例

 发展新党员第五条介绍人, 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 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 品质、 经历和工作表现, 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 义务和权利, 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 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进行严格的审查, 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 要派人同他谈话, 作进一步的了 解, 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的了 解, 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 党的中央和省、 自治区、 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第七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 除了没有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 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 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可以延长预备期, 但不能超过一年; 不履行党员义务,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 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或延长预备期, 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党员的党龄, 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申请入党的人, 要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

 Part 4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

 永定区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基本原则补助内容相关程序实施要求

 危房改造坚持坚持政府引导、 群众自愿、 自主建设的原则, 新建住房符合农村建房占地政策要求, 取得由规划部门颁建房占政策要求, 取得发的《规划许可证》 。

 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 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 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和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要公示。规划部门颁

 补助内容补助对象 2013年以前, 基本重点扶贫对象如:

 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为补助对象, 2014年, 将一般扶贫对象, 如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 包括有一定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低保户等也纳入了补助范围。补助标准 无房或确需拆旧重建新的重点帮扶危改对象新建房屋, 每户补助2-4万元; 修缮加固的重点帮扶对象每户补助8000元; 低保户和一般贫困残疾家庭、 贫困计划生育家庭、 贫困地质灾害户等每户补助1万元, ; 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6000元, 修缮加固的一般帮扶对地质灾害户等每户补助 万元, ; 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补助元, 修缮加固的般帮扶对象每户补助3000-4000元。资金管理按照《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湘财社[2011]27号)

 文件要求, 实行专项管理、 专帐核算、 专款专用, 严禁截留、 挤占和挪用。

 坚持按建房对象的建房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进度由各乡镇、 街道办事处提供。

 一般主体工程完工后补助50%, 项目经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相 关 程 序• 本人向村(居)

 委会书面申请, 村(居)

 委会初步审核拍照, 初步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召开村支两委会, 评议初步确定的对象并进行公示, 组织初步确定的对象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申报表》 , 村(居)

 支部书记实名签字、 盖章, 将名单报所属乡 镇、 街道办。• 各乡 镇及街道办对初步确定对象的危房组织鉴定, 召开党委会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党委书记实名签字、 盖章。• 民政部门对补助对象的贫困类型及等级进行审核; 计生部门对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进行审核; 残联对残疾人状况进行审核; 规划部门对严格控制范围危房新建进行审核; 建设部门对危房鉴定结果审核(重点是D类危房)签暑审核意见危房)

 , 签暑审核意见。• 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综合村(居)

 委会、 乡 镇街道办及各部门意见, 审核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确定补助资金数额。• 乡 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与危房改造对象签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协议书》 , 督促危房改造对象实施工程建设。• 相关部门应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 评议、 审核、 审批意见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在乡 (镇)

 、 村两级张榜公布, 并设立投诉电话,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每年12月上旬检查验收任务完成情况, 12月中旬, 通过“一卡通” 发放补助资金。

 Part 5退耕还林相关政策

 退耕还林有关政策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00〕 24号)退耕还林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的原则

 退耕还林政策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4〕 34号)

 , 原则上将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

 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 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2007年2007年, 国务院再次出台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 25号)

 , 湖南省根据这个通知, 结合本省实际, 出台了《湖南省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08〕 15号)国务院再3国家每年根据退耕面积核定各省退耕还林还草所需粮食和现金补助总量。粮食和现金的补助年限,先按经济林补助5年, 生态林补助8年计算, 到期后可根据农民实际收入情况, 需要补助多少年再继续补助多少年。21最初, 实行退耕还林以粮食补助为主,国家一定时期给予现金补助, 按退耕面积每年每亩20元计算,补助年限与粮食补助年限相同。4

 ZUIXINZHENGCE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 中央财政将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

 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 与管护任务挂钩。

 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按8年统一规划安排, 逐年下发。

 继续补助的期限为:

 还生态林补助8年, 还经济林补助5年, 还草补助2年。

 根据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兑现补助资金。

 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 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 2007年及以后到期的, 从到期后的次年起发放补助。明文字

 退耕还林的工作程序 计划的申报批复。

 需要退耕的农户凭土地承包合同和书面申请向当地村委会申报, 村汇总后向乡镇书面申报, 乡镇组织技术人员对各村申报面积的可行性进行核实, 并将符合条件的面积汇总后向县里申报, 县里向市递交申请报告, 市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和各乡镇申报面积综合平衡后下达退耕还林计划; 规划设计。

 将任务、 树种、 栽植模式、 完成时间、 质量标准等落实到田间地块和每个农户, 并形成设计材料; 签订退耕还林合同书;项目按规划设计实施并制定后期管护措施 项目按规划设计实施, 并制定后期管护措施; 检查验收; 政策兑现; 退耕还林合格面积兑现的资金, 经公示确认后, 由区财政部门审核, 采取银行一卡通方式, 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2002年, 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 第57条、 58条, 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退耕还林活动中违纪违法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坚决查处克扣挪用和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永定区永定区自2005年后, 未再实行新的退耕还林项目, 之前实行的履行管护义务的仍可享受补贴政策。

 谢谢观看谢谢观看THANK YOU2014-9-9

篇六: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说明 一、 换届选举范围和完成的时间 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任期为两年的要求, 县级机关直属党委、 总支和支部2004 年 10 月 1 日 前成立或选举的党支部, 都要进行换届选举, 以后成立或换届的党支部待下一届一并选举。

 二、 党支部选举工作程序和选举大会的有关要求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程序为:

 1、

 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选举工作的准备情况。

 党支部委员 会在选举前, 要向 县级机关工委递交书面的《关于召 开中 共xxxx 支部党员 大会的请示》( 党总支下辖的党支部, 须由党总支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届党支部委员 会的成立和届满时间, 拟于何时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改选; 下届党支部委员 会的委员 、 书记及副书记名 额、构成原则、 提名 和选举办法等等。

 在接到县级机关工委批复后, 即可着手准备选举工作。

 ⑵下发召开党员 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 大会的请示获得上级党组织批准后, 应根据党支部委员 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精神, 起草下发关于召开党员 大会的通知。

 通知内容一般为:

 召开党员 大会的时间, 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委员 会委员 名 额、构成原则、 条件、 酝酿推荐办法, 对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提出要求和希望。

 ⑶起草党支部委员 会工作报告。

 党支部委员 会向党员 大会报告工作, 是党章规定必须履行的职责; 听取党支部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 也是党员 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

 因此, 在党员 大会召开之前, 党支部委员 会应十分重视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

 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依据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检查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 以及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检查党支部自

 身建设的情况; 总结党支部工作的经验教训; 对下届党支部委员 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另 外, 还要对本届党支部委员 会任期内党费收缴情况作出报告。

 起草工作报告之前, 党支部委员 会要分工进行调查研究, 广泛听取党员 和群众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 党支部委员 会要认真回顾总结本届支部委员 会的工作, 肯定成绩, 找出差距, 总结经验教训。

 并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 结合党支部的实际, 提出今后工作的意见。

 然后, 研究、 确定工作报告的内容, 并指定专人起草。

 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 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尔后提交委员 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

 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选举前, 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 着重对党员 进行三个方面的教育:

 一是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以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正确地实行集中; 二是进行党的干部标准的教育, 使党员 积极参加候选人的酝酿工作, 把真正优秀的党员 选进党支部领导班子; 三是进行党员 义务和权利教育, 使党员 正确行使表决权、 选举权, 从而保证党员 大会的顺利进行。

 ⑸酝酿候选人。

 根据《党章》 规定, 机关正式党员 50 人以下 3 人以上的, 成立党支部。

 支部委员 人数根据支部党员 人数的规模而确定。

 党员 7 人以上的党的支部, 设立支部委员 会, 支部委员 会由党员 大会选举产生, 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为宜, 最多不超过 7 人。

 通常, 党员 7 至 15 人的,支委会由 3 人组成; 党员 在 15 人以上的, 支委会可由 5 至 7 人组成。

 党员 不足7 人的党的支部, 不设支部委员 会, 只设书记 1 人, 必要时增设副书记或支部干事 1 人。

 党的支部委员 会和不设支部委员 会的支部书记、 副书记, 每届任期2 年。

 候选人的差额 20% 以上。

 选举前, 党支部要提出候选人的条件, 组织党员 认真讨论, 统一认识。

 经过民主推荐和反复讨论, 党支部委员 会根据多数党员 的意见, 确定候选人名 单并报党总支和县级机关工委审查和审批, 经过党总支和县级机关工委同意并批

 复后才能开会选举。

 ⑹起草选举办法( 草稿)。

 党支部委员 会应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 指定党支部组织委员起草党支部大会选举办法( 草稿), 经党支部委员 会讨论通过。

 同时, 酝酿提出监票人建议名 单。

 监票人一般设 2- 3 人为宜。

 ⑺印刷、 制作选票, 准备投票箱。

 党支部可以根据实际条件, 印刷、 制作选票。

 选票要整齐划一, 不得编号或作任何标记。

 候选人名 单, 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同时, 列出与应选人名 额相等的空格, 供选举人另 选他人时填写。

 另 外, 党员 数量较多的党支部, 在选举开始之前, 还要准备好投票箱。

 ⑻布置会场 会场要庄重、 整洁。

 会场前方正中悬挂党旗。

 有条件的党支部, 可以在党旗上方悬挂会标“中国共产党 xxxx 支部党员 大会”。

 2、

 选举大会的程序 选举, 是党内的一项严肃的工作, 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件大事, 要求全体党员 到会, 不得无故缺席。

 召开党员 大会选举党支部委员 会, 一般由上届党支部委员 会主持, 不设党支部委员 会的党支部, 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选举大会的一般程序是:

 ⑴清点到会的党员 人数。

 说明党支部共有多少名 党员 , 实到会多少名 , 其中正式党员 、 预备党员 各多少名 , 有选举权、 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党员 多少名 , 缺席的党员 多少名 。

 如果实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 数超过党支部有选举权党员 数的 4/5, 则可以进行选举。

 ⑵全体起立, 奏《国际歌》。

 ⑶听取和讨论上届党支部委员 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情况的报告。

 ⑷通过选举办法。

 宣读党支部大会选举办法( 草稿), 然后请党员 审议。

 如果大家没有原则

 性意见, 则以举手的方式通过。

 ⑸宣布新一届支部委员 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 单。

 要逐一、 如实地介绍候选人的自 然情况、 简历和现实表现, 并对党员 提出的问题, 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使选举人进一步了 解候选人情况, 以便于作出正确的选举。

 ( 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方法的单位只需宣布支部委员 会委员 名 额、 构成条件、 产生原则等)

 ⑹推选监票人、 计票人, 经过有选举权、 表决权的党员 酝酿后, 以举手的方式通过。

 ⑺监票人清点并宣布党员 出席情况。

 ⑻计票人当众打开票箱, 监票人检查后, 分发选票, 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⑼选举人填写选票, 按一定顺序投票。

 ⑽清点选票, 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⑾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⑿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 单。

 监票人应向大会宣布收回票数、 废票数和有效票数, 然后, 宣布候选人、另 选人分别获得的造成票数和按规定当选的支部委员 会委员 名 单。

 宣布选举结果时, 候选人、 另 选人和当选的支部委员 会委员 名 单, 分别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采用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方法的, 在超过实到会党员 人数半数以上的得票人中按得票数从多到少依次取足名 额)

 ⒀封存选票。

 选举结束后, 监票人要把选票密封后, 交给新产生的党支部委员 会归档保存, 以备复查。

 3、

 选举结果 ⑴关于选举的有效性。

 在选举过程中 , 如果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 的选票数( 即投票人

 数), 则选举有效, 否则, 选举无效, 应重新选举。

 ⑵关于选票的计算方法。

 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的人数, 选票有效, 否则, 选票作废。

 个别党员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参加选举,不得提前填写选票, 也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非候选人得票超过了 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 的半数, 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当选人数之内的, 即为当选。

 4、

 选举后的工作 ⑴选举后要及时召开新的支部委员 会会议, 选举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 并进行分工。

 采用竞职演讲方式选举支部书记( 副书记)

 的选举程序如下:

 ①采用无记名 投票方式选举出支部委员 和支部书记 ( 副书记)候选人 2 名 ;

 ②当选的两名 候选人就如何切实履行支部书记职责、 更好地开展党组织工作发表竞职演说;

 ③全体党员 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 投票选举。

 ④当选的支部书记召开新一届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 对委员 进行分工, 对工作进行部署。

 ⑵将选出的支部书记、 副书记名 单和支部委员 的分工情况, 报请县级机关工委审批( 总支下属党支部须先报总支审查)。

 ⑶接到县级机关工委批复后, 党支部应及时向全体党员 公布新班子的组成情况。

 在选举中, 凡有违反党章规定行为的, 必须认真查处,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 给予有关党组织、 党员 批评教育, 直至给予组织上的处理。

 ⑷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随着党内民主的逐步扩大和差额选举办法的普遍实行, 在选举中, 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

 因此, 选举工作结束后, 党支部委员 会要针对落选人的不同情况, 及时地做好思想工作。

 防止影响落选人的工作积极性或造成其它矛盾。

 三、 党支部选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党支部选举工作十分复杂, 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

 为此, 要根据有关

 规定, 妥善处理。

 1、

 对党员 大会应到会选举人的解释。

 一般情况下, 除了 预备党员 和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 没有选举权之外, 所有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 ,都应视为应到会的选举人。

 当然, 外出 6 个月 以上和因病长期卧床不起或丧失正常思维能力的党员 , 可不作为应到会人数计算。

 2、

 选举中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或少应选名 额时的解决办法。如果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 额时, 可按得票多少为序, 得票多者当选。

 当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 额时, 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重新选举; 也可以根据情况保留缺额, 不再不选。

 在补选缺额时, 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再次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第二次投票仍然不足缺额, 经党员 大会同意, 可留待以后补选, 或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减少名 额,不再补选。

 3、

 牵涉到干部职级待遇要向县委组织部履行报批手续后进行选举( 具体待组织部确定后进行)。

 4、

 因工作变动, 党的总支部委员 会缺额或届期已满尚未进行换届选举的的, 可以结合党支部换届选举对缺额的委员 进行补选或对总支进行改选, 选举办法参照党支部选举的方法进行, 总支委员 一般设 5—7 人, 设书记 1 人, 副书记 1 人, 每届任期 3 年。

篇七: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层党组织组成

 基层党委一般由 5-7 名委员组成,党总支一般由 3—5 名委员组成,党支部一般由 1—3 名委员组成。基层党组织一般设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卫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

 二、基层党组织任期 基层党委、党总支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每届任期两年。

 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任期届满都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的换届,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 500 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基层党委、党总支操作实施;党支部的换届工作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操作实施。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换届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换届的请示报告 基层党组织进行选举前,应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并用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在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方可进行。

 基层党组织换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召开换届选举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时间、选举形式以及下届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还应包括代表的名额、选举办法和分配原则。

 2、制定换届的实施计划 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换届选举后,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工作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当规定选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实施的具体

 步骤和目标,指定每一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本届委员会在选举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应在选举前经委员会集中讨论后起草,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确定换届选举的形式。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组织,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及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4、选举前对党员进行动员并组织学习。

 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前,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选举前基层党组织应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届委员会及个人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总结。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应组织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5、选举产生党员代表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要选举产生党员代表。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代表的名额以及代表名额的分配,应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确定。

 代表的产生程序分为三步:第一步,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提出候选人名单。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 按照多于代表 20%以上的比例,确定代表人选。第二步,代表人选应经过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第三步,以党支部为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员代表,代表经过资格审查通过后,获得正式资格。

 五、酝酿和确定候选人 1、基层党的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班子结构合理,是指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性别结构等,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

 2、基层党的委员会候选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负责人、群众组织党员负责人及其他党员构成。在候选人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选。

 3、基层党的委员会应先提出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在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推选,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也可以先进行预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4、基层党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产生,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提出候选人,

 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5、基层党的委员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 20%。

 差额选举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 20%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在正式选举前先进行预选,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预选必须差额,获得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

 基层党组织无论采取何种具体形式进行选举,都应事先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同意后,并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选举的实施

 1、基层党组织选举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主席团由上届委员会、党员行政领导、部分党员代表组成。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或党员代表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或党员代表人数。

 (1)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或党员代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党员或党员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会前请假。

 (2)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在党员重新登记中未办理登记手续和缓登记的党员,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内:

 ① 患有精神类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

 ③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

 ④ 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未归的;

 ⑤ 虽未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⑥ 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⑦ 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3、基层党的委员会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4、大会选举前,基层党组织或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员或党员代表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作出负责的答复。

  5、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必须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代表中推选,经全体选举人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下一届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基层党组织或主席团指定。

  6、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7、投票结束后,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不超过应选委员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委员数的,为无效票。划写选票时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

 选举结束后,应当场封存选票,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查阅、销毁。

 9、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0、大会主持人或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11、选举结果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新一届的委员会即正式成立。

 七、监督和纪律

 1、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实施。

 2、基层党组织选举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凡有违反党章和本细则行为的,必须严肃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八、本实施细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本实施细则自校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共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 年 4 月 26 日

篇八: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中国地质大学委员会文件

 地大党发〔2018〕47 号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关于印发《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各学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现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 2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学院办学主体作用,有效推动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地大党发〔2018〕11 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学院党委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一般在本院内部进行,必要时可在校内外公开招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 5年,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 2 届。

 第五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要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聘期考核结果运用紧密结合。

 第六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八)结构合理原则。

 第二章

 干部职数 第七条

 根据学院规模,教职工人数在 60 人以下的,一般可设院长 1 人,副院长 3 人;教职工人数在 60 人以上的,一般可设院长 1 人,副院长 4 人。

 第三章

 任职条件 第八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除须具备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地大党发〔2018〕11 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尊重老师,关爱学生,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勇于担当;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了解学科发展现状和前景,具有国际视野、大局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熟悉高等教育规律,熟悉有关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办事,能够科学谋划事业发展; (三)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构成应考虑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院长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是学院主

 - 4 - 要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能够任满 1 届。副院长提任人选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2 周岁。

 第九条

 应注意优化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结构,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组织提醒。针对行政领导班子即将任期届满的学院,党委组织部提前 6 个月印发通知单,提醒学院党委准备启动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第十一条

 动议。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启动行政领导班子任期届满换届工作。

 第十二条

 沟通酝酿 (一)在院内沟通酝酿。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沟通,分头深入系(室、所、中心)听取意见建议。内容主要包括:现任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现实表现情况,下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推荐意向人选,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大会召开时间建议等。广泛听取本院教职工意见建议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再次进行沟通协商,形成初步意见。

 (二)向学校汇报请示。学院党委、行政将形成的初步意见,及时向联系校领导汇报,听取联系校领导的意见建议。如

 果涉及增加中层干部职数、拟调整学院院长等重要事项,学院党委还应及时向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汇报,同时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协商。

 第十三条

 召开学院党委会。经过反复沟通酝酿,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学院应先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并形成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

 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在学院党委会的基础上,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具体研究制定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

 提交请示。学院召开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后,拟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请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呈报联系校领导签字同意后,附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时提交请示电子版材料)。

 请示内容主要包括:拟召开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时间;下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如需增加中层干部职数,需单独提交论证报告);在符合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地大党发〔2018〕11 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根据本单位实际提出正、副职干部另需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撰写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见附件 1)。班子述职报告由学院党委把关,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联系校领导审阅后,提交党委组织部。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由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任职未满 1 年的行政领导班子成

 - 6 - 员原则上不进行述职。

 第十七条

 协助做好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人选信息报送工作。学院党委根据下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需要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汇总形成《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人选信息表》(见附件 2),并于学院召开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大会 1个月前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核。

 第十八条

 党委组织部批复。党委组织部综合准备工作情况,经请示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校长、书记同意后,书面批复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请示。

 第十九条

 党委组织部准备民主测评票和民主推荐票。党委组织部印制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测评票,同时根据审核结果印制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票。

 第二十条

 召开换届大会 (一)召开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大会,参会人数一般不得少于本院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测评一般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推荐一般由党委组织部主持。

  (二)院长代表本届行政领导班子作任期工作报告,正、副院长分别作个人任期述职报告。

 (三)党委组织部现场发放和回收民主测评票、民主推荐票。民主测评票和民主推荐票由党委组织部带回办公室后会同纪委、人事处联合统计结果。

 (四)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不涉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调整的,可采取行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测评、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等额民主推荐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

 确定考察人选。在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考察、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第二十二条

 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考察以个别谈话方式,面对面听取学院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教授、学科带头人、分工会主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等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

 研究决定。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比对、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就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组成人选在学校党委常委中进行酝酿并形成建议方案。

 学校党委常委会听取党委组织部关于学院新一届行政领导班子组成人选的建议方案,研究决定组成人选。院长人选先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提出,提交学校党委全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 条

 公示发文。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发文聘任。新提任中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 1 年。若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需进一步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如需调整拟任人选,须由党委常委会重新研究决定。

 第二十五条

 材料归档。换届工作完成后,相关材料由党

 - 8 - 委组织部牵头进行梳理、归档、装订成册、形成卷宗。

 第五章

 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换届组织实施单位要按照“九必须”组织原则和“九严禁”纪律要求,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换届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干部、师生有权向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七条

 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党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直属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届满考核述职表 2.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人选信息表

  附件 1

 中 国 地 质 大 学 (武汉)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届满考核述职表

 单

 位

 ——考核述职内容——

 - 10 -

 班子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联系)校领导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届满考核述职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单位

 职务

 任职时间

 分管工作

 个人述职报告(思想、工作、学习、廉政情况)

 - 12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党 组 织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分管(联系)校领导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 2 学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推荐人选信息表

 (按三级单位排序)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 学位

 职务

 职称

 三级单位

 备注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印发

篇九: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 州、 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省军区党委, 省委各部委, 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 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的规定, 2005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特作如下通知:

 一、 深化认识, 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关系到维护好、 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

 2002 年, 我省在广大农村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 成功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3 年来, 全省 26000 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 做好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 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方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各级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 14 号)

 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选举, 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二、 精心准备, 营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会氛围 各级党委、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 广泛宣传, 家喻户晓。

 在选举前, 要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 使农村广大党员、 干部和群众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 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 方法和步骤; 在选举期间, 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方式、 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 在选举后, 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教育、 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 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 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

 通过宣传教育, 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以点带面, 探索经验。

 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人口流动、 村组合并等新情况、 新问题, 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 总结经验, 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 解决选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全面展开选举工作做好准备。

 3、 民主评议, 夯实基础。

 换届选举前, 应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现任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指导开展村民委员会述职活动。

 述职的重点是任职期间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情况。

 同时组织村民和村民代表对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 并将满意和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公示, 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提名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4、 严格审计, 加强监督。

 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清理的指导和审计工作, 搞好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 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审计结果, 同时, 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 分级培训, 规范程序。

 要根据政府精简机构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 加大培训力度, 分级培训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使受 各市、 州、 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省军区党委, 省委各部委, 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 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的规定, 2005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特作如下通知:

 一、 深化认识, 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关系到维护好、 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

 2002 年, 我省在广大农村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 成功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3 年来, 全省 26000 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 做好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 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方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各级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 14 号)

 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选举, 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二、 精心准备, 营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会氛围 各级党委、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 广泛宣传, 家喻户晓。

 在选举前, 要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 使农村广大党员、 干部和群众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 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 方法和步骤; 在选举期间, 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方式、 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 在选举后, 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教育、 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 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 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

 通过宣传教育, 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以点带面, 探索经验。

 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人口流动、 村组合并等新情况、 新问题, 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 总结经验, 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 解决选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全面展开选举工作做好准备。

 3、 民主评议, 夯实基础。

 换届选举前, 应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现任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指导开展村民委员会述职活动。

 述职的重点是任职期间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情况。

 同时组织村民和村民代表对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 并将满意和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公示, 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提名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4、 严格审计, 加强监督。

 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清理的指导和审计工作, 搞好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 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审计结果, 同时, 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 分级培训, 规范程序。

 要根据政府精简机构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 加大培训力度, 分级培训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使受 各市、 州、 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省军区党委, 省委各部委, 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 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的规定, 2005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经省委、 省政府同

 意, 特作如下通知:

 一、 深化认识, 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关系到维护好、 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

 2002 年, 我省在广大农村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 成功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3 年来, 全省 26000 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 做好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 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方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各级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 14 号)

 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选举, 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二、 精心准备, 营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会氛围 各级党委、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 广泛宣传, 家喻户晓。

 在选举前, 要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 使农村广大党员、 干部和群众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 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 方法和步骤; 在选举期间, 要重点宣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和提名方式、 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以及具体投票程序; 在选举后, 要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 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教育、 引导村民特别是党员积极支持、配合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 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 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

 通过宣传教育, 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以点带面, 探索经验。

 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人口流动、 村组合并等新情况、 新问题, 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 总结经验, 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 解决选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全面展开选举工作做好准备。

 3、 民主评议, 夯实基础。

 换届选举前, 应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现任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指导开展村民委员会述职活动。

 述职的重点是任职期间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情况。

 同时组织村民和村民代表对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 并将满意和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公示, 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提名和投票选举打好基础。

 4、 严格审计, 加强监督。

 要加强对村级财务清理的指导和审计工作, 搞好村级财务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 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审计结果, 同时, 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

 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 分级培训, 规范程序。

 要根据政府精简机构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 加大培训力度, 分级培训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使受 各市、 州、 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省军区党委, 省委各部委, 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 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的规定, 2005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 经省委、 省政府同意, 特作如下通知:

 一、 深化认识, 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关系到维护好、 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

 2002 年, 我省在广大农村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 成功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3 年来, 全省 26000 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 做好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 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方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 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各级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 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 14 号)

 文件精神, 切实加强领导, 充分发扬民主, 严格依法选举, 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

 二、 精心准备, 营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会氛围 各级党委、 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 广泛宣传, 家喻户晓。

 在选举前, 要认真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 法规, 使农村广大党员、 干部和...

篇十:关于换届的政策说明

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三篇

 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三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产生感想之后写下的文字,主要作用是用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种读书和学习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字。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一篇

 为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xx 市 xx 区立足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打出四个一组合拳,掀起换届纪律学习热潮,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及时督促各镇、街道组织学习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春节第一天上班,11 个镇、街道及所辖 87 个村(社区)在年后收心会上集中学习了换届纪律要求,通过督促学习、预先提醒,让领导干部熟知、干部群众了解有关要求,提前筑牢严守纪律的思想防线,为换届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组织全区组工干部进行换届纪律专题培训,对照换届纪律要求,逐条逐句研读,正确把握内涵,务求吃透精神,特别是把十个严禁、十个一律作为组工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切实增强组工干部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目前已对 36 名区镇两级组工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

  开设一批宣传平台。依托区政府网站、区先锋网开辟换届工作专栏;

 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上级党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有重点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知晓率,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印制一份提醒卡。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制定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提醒卡,发放至每一名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手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截止目前,已发放提醒卡 220 份。

 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二篇

 xx 市 xx 区:从严监督换届风气从实保障风清气正

 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xx 市 xx 区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从严从实做好学习教育、专项检查、综合监督等各项工作,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坚决动真碰硬,弘扬清风正气。

 精准细化监督安排。区委结合实际制定《xx 区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换届风气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换届教育宣传、监督检查、查核处理等具体措施。成立 6 个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和区级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核查组,对 17 个乡镇党委换届进行集中督查调研,重点监督检查指导专题学习、凡提四必双签

 字、任前事项报告、全程纪实等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严办违纪问题,报告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着力抓好专题学习。扎实开展印发一份学习资料、印制一张提醒卡、召开一次学习会、观看一次警示片专题活动,及时印制《触不得的十严禁》《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等学习资料 2500 余份,发送区乡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学习。各乡镇党委和与换届工作有关的职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警示教育会等 50 余场次,深入学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观看专题警示片,确保十个严禁入脑入心。

 推深做实谈心谈话。区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的针对性,实行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换届考察组成员、换届拟提名人选、重点岗位干部四类人员必谈,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103 人次。及时召开区委工作会、换届工作专题培训会、科级干部集体谈话会、严肃换届纪律专题会,加强换届政策宣传,督促严守换届纪律,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抓早抓小苗头问题。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人员开展承诺活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400 余份,引导和督促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强化定期分析排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通过专项检查、四不两直调研、实地暗访等形式,每周抽查 1 次专题学习教育情况、督查 1 次信访和突发事件办理情况、报告 1 次换届纪律执行

 情况,每月对换届风气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 1 次盘点,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区换届考察组在考察期间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核查组落实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区委交办的问题快查严办,及时形成核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三篇

 xx 市 xx 区:坚持三个贯彻始终严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风气监督关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xx 市 xx 区精心谋划,始终坚持三个贯彻始终,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是把严肃纪律贯穿始终。区委成立 2 个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指导组,全程跟踪督促指导乡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换届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区、乡镇两级采取一对一面谈、双向约谈等方式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准确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建立分类承诺机制,组织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换届工作人员分别做出承诺。

 二是把警示教育贯彻始终。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组织换届纪律专题学习 21 场,观看《镜鉴》《警钟》等警示专题片。制作换届纪律提醒笔筒 500个、书签 2000 张、提醒卡 1000 余份、台卡 100 个,将十严禁

 换届纪律要求融入领导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方面。借助乡镇红话筒等载体,开展换届纪律宣讲活动 10 余场。

 三是把风气监督贯穿始终。实行立项专办、分类办理、快查快结,将换届风气监督贯穿到每个环节中。成立换届风气监督组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细化 4 大项 20 小项任务,指导乡镇排查换届风险点 5 个并逐一制定预案。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周报机制,健全电话、信访、网络、意见箱多渠道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并查核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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