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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然”为本体:陆云诗学思想论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诗学 本体 自然 思想 陆云

关键词: 陆云;自然;本体;诗学;清省

摘要: 陆云诗学思想的核心是“自然”,而非“清省”或“清”。以“自然”为审美本体,以“清”为审美理想,以清工、清美、清利、清绝、清省、清约、清新、清妙为审美标准,既是陆云诗学思想的体系构成,也是其理论逻辑的三个基本层次。从渊源上说,陆云自然本体论远承道家,近嗣玄学;从影响上说,从兰亭雅集“以玄对山水”到陶诗追求的自然、适性、圆融的审美境界,无不受陆云自然本体论的影响。

中图分类号: I20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4)05056108

第5期刘运好: 以“自然”为本体:陆云诗学思想论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2卷自刘勰《文心雕龙·镕裁》提出士龙“雅好清省”的论断后,认为陆云诗学思想的核心是“清省”或曰“清”,几乎成为学界的共识①。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虽然“自然”、“清”与“清省”等等,都是构成陆云诗学思想的基本范畴,但是却分属不同的逻辑层次。以“自然”为审美本体,以“清”为审美理想,以清工、清美、清利、清绝、清省、清约、清新、清妙为审美标准,是陆云诗学思想体系的理论逻辑构成的三个基本层次。在理论逻辑上分析其诗学思想的构成层次,在学理源流上探讨其审美范畴的理论内涵,在批评运用中分析其审美标准的层递关系,并简要考察其诗学影响,是本文的主旨。

一、以自然为本体的审美转换

“自然”是陆云诗学思想的核心范畴。其《与兄平原书》第8书曰:“云今意视文,乃好清省,欲无以尚意之至此,乃出自然。”②因士龙言“乃好清省”,遂至后人误读。其实,陆云意

收稿日期: 20140520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魏晋经学与诗学关系研究”(08BZW032)。

作者简介: 刘运好(1955-),男,安徽六安人,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引用格式: 刘运好.以“自然”为本体:陆云诗学思想论[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561-568.

①以“清省”为陆云文学思想核心的观点,除刘勰《文心雕龙》外,前代尚有张溥《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五十《陆清河集题词》,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渭南文集提要》等;今人有萧华荣《陆云“清省”的美学观》,《文史哲》1982年第1期;傅刚《“文贵清省”说的时代意义》,《文艺理论研究》1984年第2期。亦有以“清”为为陆云文学思想核心的观点,见胡大雷《略论陆云的文学主张》,《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2年第3期。

②本文所引《与兄平原书》的内容及次序,皆依据刘运好《陆士龙文集校注》,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思是:云爱清省之文,非尚意之清省,乃强调出于自然。可知,“乃出自然”是文意的重心。以玄学眼光看,陆云论文,是以抽象的“自然”为审美本体。

由于“自然”的审美范畴是由哲学范畴逐渐转换生成而来,其理论高度抽象,而且受书信体的局限,陆云在《与兄平原书》中又没有任何理论诠释,所以要阐释审美范畴的理论内涵,就必须从学理的传承上寻绎。

陆云以“自然”为本体的文学思想,就其哲学渊源而言,远承于道家,近源于玄学。

《老子》言“自然”凡五见,有三层基本涵义:第一,道之本体。第25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1]514也就说,道以自然为本体钱穆《郭象〈庄子注〉中之自然义》引申河上公“无所法”之说:“道至高无上,更无所取法,仅取法于道之本身之自己如此而止,故曰道法自然。非谓于道之上,道之外,又别有自然之一境也。”认为道即自然。然此数句结构相同,句义递进,若释为道即自然,则与句格抵牾,故此取王弼注。。第二,自然之道。第23章曰:“希言自然。”河上公注:“希言者,是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也。”[1]511第三,物的本然之性。第64章曰:“是以圣人……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河上公注:“教人反本实者,欲以辅助万物自然之性也。”[1]550而老子所描述的事物之应然状态也属于本然之性,如第17章曰:“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河上公注:“百姓不知君上之德厚,反以为只自当然也。”[1]506其逻辑次序是:道以自然为本体,是宇宙本原;自然之道是宇宙万物运化的规律;万物本然之性亦即万物的自为变化,乃是万物存在的应然状态。可见,老子以道之本体为出发点,考察万物运化的规律,揭示万物的本然之性及其应然状态,最后又回归于道之本体,从而构成体、用、体的环形哲学结构。

《庄子》言“自然”,《内篇》凡两见,《外篇》凡六见。与老子不同,庄子并不刻意追寻宇宙万物的本原,而着重从人生哲学的角度,论述人的本然之性,故所言之“自然”主要指人的本然之性。其《德充符》曰:“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王先谦《集解》:“本生之理,不以人为加益之。”[2]本生之理,即人的本然之性。然而,庄子对人生哲学的思考仍以宇宙万物的运化为着眼点,而“道”则是宇宙万物运化的本原,“道者,万物之所由也”(《渔父》)。因此庄子所言的自然仍是以自然之道为基本内涵。而庄子又以“真”作为人的本然之性的表征,“真”乃“受于天”(《渔父》),是自然之道的体现。因此人的本然之性与自然之道构成了一种本末、体用的关系。可见,庄子以自然本体为出发点,考察宇宙万物运化的规律,最终落实到揭示人的本然之性,从而构成体—用的线形哲学结构。

概括地说,老庄自然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哲学本体看,老子以自然为道的本体,庄子以道为自然的本体;从哲学内核看,老子重视物的本然之性,庄子重视人的本然之性;从哲学思辨看,老子以自然为本体,推演万物运化;庄子以道为本体,直指现实人生。以玄学思维论之,老子是崇本息末,庄子是崇本驭末。而老庄的“自然”经过玄学的阐释与引申,则由探讨宇宙的本原而逐渐演化为探讨审美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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