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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篇

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篇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x镇镇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篇

篇一: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xx 镇 镇 2022 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xx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长沙市望城区“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房屋建筑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提升、基础管理规范、顽瘴痼疾扫荡”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为主要抓手,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以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包保责任,集中利用 100 天左右时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打非治违”,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全力做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力维护全镇平安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 在 xx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开展,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惩戒,落实“打非治违”驻点督导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镇各村(社区)、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燃气、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并曝光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3·21”东航航空器坠毁事故和“4·29”特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xx〔2022〕xx 号)和 xx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贯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xx〔2022〕xx 号)贯彻落实情况。

 3.省委省政府、xx 市委市政府以及 xx 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省、xx 市以及 xx 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动员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部署、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部署、三年行动以来的

 重大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问题 1.烟花爆竹方面 (1)非法组织生产的; (2)非法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 (3)非法违法经营礼花弹等 A、B 级产品的;“黑老大”、“鱼雷王”、超规格“大炮”等违禁品的; (4)非法储存、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烟花爆竹产品的; (5)非法零售店、店外摆放、超量储存的; (6)打击仓库安全无“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各村(社区)

 2.危险化学品(含成品油)方面 (1)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成品油的; (3)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评价)和备案的; (5)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

 (6)非法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责任单位:第(1)(3)(4)(7)项由应急办牵头组织;第(2)项由派出所牵头组织;第(5)项由派出所及交管站等有关部门按有关法规分工牵头组织;第(6)项由环保站牵头组织)

 3.交通运输方面 (1)“两客一危一校”车辆“五不两确保”措施不落实的; (2)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快递快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全面排查省、县镇公路安全设施及警示标识和危桥危隧风险隐患; (4)排查渡口码头和客运船舶安全隐患; (5)涉水“签单发航”“六不发航”等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6)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7)非客运车(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的; (8)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9)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跨区域营运的; (10)客运车辆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驾驶员私拉乱运、异地经营的;

 (11)客车不进客运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 (1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法挂靠经营的。

 (13)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交管站、文化站、农机站、各村(社区)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交通领域 (1)严查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落实情况; (2)严查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情况; (3)严查客运企业落实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4)严厉打击超载、超员、超速违法行为; (5)严查逾期未报废的各类重点车辆并跟踪督办; (6)严查“一盔一带”“酒驾醉驾毒驾”。

 5.建筑施工和燃气方面 (1)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的;

 (2)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 (3)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的; (4)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的; (5)燃气及燃气管道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第(1)(2)(3)(4)项由规划站牵头组织,第(5)项由应急办负责)

 6.消防方面 (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辖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居民集中区以及车站、码头、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学校、敬老院、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配合)

 7.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应急救援通道的; (4)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责任单位:应急办、各村(社区)及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责任和实施时间 本次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既要全面摸清各自辖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底数,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和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又要全力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结合本镇制定的 2022 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全镇集中利用 100 天左右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由镇长 xxx 任组长,人大主席(分管领导)xxx 任副组长,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国土规划站、民政办、林业站、农机站、交管站、环保站、文化站、水管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由人大主席(分管领导)xxx 负责,成员由 xxx、xxx、xxx、xxx、xx、xxx、xxx 共八人的“百日攻坚”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按事故隐患“一单四制”制度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村(社区)要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联合惩戒,驻点督导。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落实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百日攻坚”联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大检查“百日攻坚”工作合力。对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三)点面结合,突出关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过往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要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利用广播、横幅、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强化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xx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x〔2022〕xx 号)文件精神,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镇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走过场或者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单位)存在的,要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定期进行通报讲评,根据情节轻重,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构筑长效机制。要将大检查“百日攻坚”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大检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把牢安全

 生产“第一道关口”。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二: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乡镇防汛救灾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 6 月 15 日全市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切实抓实防风险、治隐患、遏事故、减灾害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时间安排 2021 年 6 月 29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以坚定决心、超强力度,对全镇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加强灾害防范,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 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现“一控制、一防

 范、一遏制、双下降”, 即严格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风险,切实解决一 批制约全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重大问题和隐患,确保全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形势向稳向好。

 三、主要任务 此次百日攻坚战的范围为镇市所有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重点对自然灾害隐患点和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 防汛救灾方面: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遵义市正安县 XX 镇“6 • 12”特大洪涝灾害教训,一是突出小水库(山塘)度汛安全,每座水库、重要山塘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一问责”制度,水库要落实好 “三个责任人”和“三项基本要求”。对病险水库,要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二是切实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围绕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涉水工程等防御重点,加大巡查防守力度,强降雨期间要加派巡查力量、加密巡查频次。要进一步落实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完善预案体系,细化防避方案,强化基层组织,搞好监测预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重大隐患

 点、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排查,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三是抓好城市(镇)防洪 排涝。要把城市(镇)防洪安全摆在防汛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解决好城市(镇)防洪排涝薄弱环节问题, 进一步加强城市(镇)洪水风险管理,防止城市(镇)向洪水高风险区盲目扩张,防止城市(镇)建设挤占河道,防止市政建设截断排水通道,要逐一复核城区重要工程、重要地段和地下空间的防洪排涝能力,不能满足要求 的必须限期解决。四是一手抓防汛,一手抓救灾。如出现灾情,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迅速组织开展查灾救灾,要做好消杀防疫,及时调拨资金、食品、用品等救灾物资,严格按照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及时医治“五有” 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要重点开展生活救助,杜绝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及时抢通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与民 生息息相关的水毁基础设施,及时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2. 交通运输方面:深刻汲取浙江省温岭市“6 • 13”槽罐车爆炸事故和我市去年发生的 4 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 加大路面隐患排查力度,突出整治安全防护设施损毁、警示标识 标牌缺失等问题。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监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不漏管、不

 失控。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惩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 品、特种设备等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运输安全。

 3. 建筑施工方面: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酒店坍塌和贵阳市“3・27”厂区内山体滑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危旧房屋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密防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加强工地、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的巡视检查,针对山洪、滑坡、垮塌、泥石流等灾害威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4. 非煤矿山方面:要深刻汲取松桃县“5 • 1”事故教训,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要加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等的巡查检查,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事故发生。露天矿山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 流措施,严禁“一面墙”开采,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和边坡失稳等事故隐患。加强尾矿(渣)库排洪排渗设施的安全检查,充分发挥在线监测设施远程监控功能,密切监视坝体位移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5.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集中整治重大风险隐患。要突出高温天气对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来的安全风险,突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装卸 区、危险化学品罐区、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等重点部位、岗位、流 程、环节、检(维)修、特种作业、建设项目试生产、化工装置 开停车和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事 故隐患。

 6.:

 消防方面:深刻吸取黔东南天柱县“3 .8”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集中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群租房、老旧住宅等薄弱环节,强化执勤备战和应急预案演练,压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

 四、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年 6 月 月 30 )

 日前)。各村(社区)、各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髙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自 査 排 査 阶段(2021 年 年 7 月)。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再次对所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 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无遗漏、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自查自改、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 年 年 8 月至 9 月)。各村(社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攻坚任务和工作台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 逐项销号落实。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1 年 年 9 月 月 30 日前)。镇政府要对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各村(社区)、 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 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9 月 30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的长效制度报送镇安委会办 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 XX 书记、XX 省长等省领导近期关于加强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 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多起灾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抓实抓细抓具体,防止重大 灾害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愚。突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的目标,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害和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排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改,对可能产生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作业场所,要落实监测监控,一旦遇险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问题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一落实整治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和责

 任部门、责任人, 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四)突出部门联防联控。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密切应急、气象、 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 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灵敏,预报准确,预警及时, 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气象、水文预警关键作用,着力提高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水平,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

 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形势,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因素。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将全部人员撤 出危险区域。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整个攻坚行动期间,镇政府要定期开展督导, 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巡查督导,实时掌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随时研究解决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强化应急值守备战。坚持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的 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事故和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做到突发状 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同时,切实加强抢险救援各项 准备工作,时刻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 特别是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实战演

 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响应行动,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做 到有力、有序、有效,将事故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篇三:水利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及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和各类重大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安发〔2021〕x 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安委发〔2021〕x 号)要求,xx 经济开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严查失职渎职,严肃追责问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 xx 经济开发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二)成立 xx 经济开发区“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部部长 xx 担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重点范围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地临时建筑、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废处置、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安全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共性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

  2.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

 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3.严厉打击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

  5.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

  6.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

  7.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民爆物品的行为;

  8.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9.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

  10.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11.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

  12.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1.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排查整治非法小

 化工和出租场所非法建设化工生产线。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应急管理部牵头)

  2.建设施工: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抓好各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反工程规划许可、未办理手续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紧盯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排查冬季施工防冻防滑措施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安全隐患。(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3.工地临时建筑:对工地内临时建筑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工人宿舍推广使用集中供热、区域供热、空气能取暖等安全取暖方式,一律使用 36V 低压供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排查并拆除使用年限长、存在构件老化或损坏等结构安全隐患的临时建筑,拆除使用燃烧性能低于 A 级要求的材料搭建的临时建筑。加强工地内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足额配备消防器材,确保临时建筑逃生通道畅通。(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4.城镇燃气:严格按照省、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5.园区:按照《开发区(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存在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应急管理部牵头)

  6.危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煤改气”、清洁型煤燃用、渣土和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涉爆粉尘企业的风险隐患。(建设环保管理部牵头)

  7.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生产企业、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压力容器、电梯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

 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集中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牵头)

  8.冶金工贸:按照《冶金工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以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熔炼炉铝水出口自动控流、除尘系统控爆等环节部位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企业未落实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安全条件确认等违规违章行为。对照《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企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普遍开展一次精准执法检查。(应急管理部牵头)

  9.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集中攻坚年重点任务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结束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全省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紧盯商场、市场、医院、“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高层建筑,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播明派出所牵头)

  (三)责任追究重要内容

  1.依据《刑法》、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等条款规定,依法依规打击盗采资源、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凡违反“三违”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对直

 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监管部门、人员与违法违规企业、人员相互勾结、利益输送以及为利益集团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等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和其他责任的人员,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不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起底问题线索,重点对近三年来有举报、反复举报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进行起底汇总,建立专项台账,尽快处置,逐一销号。需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要依纪依法移交。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2022 年 1 月 10 日前)

  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同时,确定 1 名副科级干部作为专项行动联络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2022 年 1 月—3 月底)

  各相关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

 查;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系会议,组织督查检查,全面推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扎实开展。

  (三)综合督查、强化落实(2022 年 1 月—3 月底)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组织由处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并邀请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参加,对相关部门“百日攻坚”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

  六、保障机制

  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问题线索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问题、信息处置、移交办理、信息公开、提级核查、重点督导、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涉嫌犯罪的,按权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按权责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在营造打非治违消除隐患氛围上,公开透明,对交办问题清单和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四个一批”(整改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打击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案件、关闭取缔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作为评价集中行动开展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在责任追究上,开发区班子成员,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xx 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参照省、市“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应

 工作机制,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一)发现问题。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抽调专人负责接收处置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将群众举报和各行业领域主管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等渠道发现和收集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事故瞒报信息,梳理汇总,形成每日问题线索清单。

  (二)广泛发动。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制定《xx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举报奖励办法》,并在开发区网站等进行发布。财政管理运营部要对举报资金予以全力保障。

  (三)信息处置。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对每日问题线索清单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按照问题线索涉及的责任单位和归属地进行分类,形成问题线索交办清单。

  (四)移交办理。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按照问题线索交办清单,隔日向各相关部门进行交办。

  各相关部门在收到交办清单后,立即进行核实,如有异议,2个工作日内向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如无异议,要自交办之日起,7 个工作日之内向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反馈情况要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并签字确认。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

 (五)反馈奖励。对于办结的实名举报线索,由承办单位在办结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对于符合《xx 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举报奖励办法》中奖励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信息公开。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要与综合数据信息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在开发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对问题线索交办清单进行每日公布,对查处整改进展情况(包括 2021 年 11 月市政府安委办集中组织开展的攻坚年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大督查、大盘点、大起底发现反馈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每周公开,对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其中,办理结果重点包括“违法性质、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吊销证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级核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党纪政务处分、刑事责任追究”等 10 项内容。

  (七)提级核查。开发区“百日攻坚”办公室对交办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接而不办”、“虚假办结”等要提级核查,从重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八)重点督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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