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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3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

篇一: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1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x号)和《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7〕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确保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二、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和沟塘。

  三、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乡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担任一级副“河长”。

  (二)村级河道。河道所流经村的包村组长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镇美好办牵头落实)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

  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畜牧站牵头落实)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环保部门牵头落实)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工业办落实)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镇城建办牵头落实)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宣传办牵头落实)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镇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和断面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

  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和断面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督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级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包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篇二: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5篇)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篇1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

  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照法律法规上限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阶段(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按照《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

  县法院、检察院: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及时依法批准立案侦办。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配合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

  县安监局: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安全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配合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公路的管理,查封、驱逐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

  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

  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严肃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提供保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

  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三)广泛宣传,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篇2一、编制依据

  1、翻身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图纸;

  2、有关技术及安全操作规范;

  3、南京市渣土运输、堆弃管理等有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上坊新孙家头泵站及河道治理工程范围西起外翻身河交汇处东至沧麒路,线路全长440余米。本工程构筑物包括进水口、格栅段、前池、泵房及出水口等单体。工程施工范围主要包括泵站主体结构、设备安装调试、河道清淤扩挖、岸墙砌筑、土方回填、管线复建、及景观绿化与周边综合建设开发等。

  三、清淤施工方案

  1、泥浆泵清淤施工方法

  根据翻身河河道具体情况,经过实地查看及清淤方案论证,我单位确定采用泥浆泵清淤,并结合长臂挖掘机挖掘施工。

  施工顺序按照顺河流方向,自上而下施工,具体施工步骤如下:

  ①机械准备:15KW泥浆泵两台,箱式运土车四台,普通双桥车辆四台,长臂挖掘机1~2台(视实际情况定),普通挖掘机两台。首先沿河道两侧修建临时施工便道,靠近施工便道的淤泥用普通挖掘机挖掘装车外运,较远处则用长臂挖机挖掘装车外运,河道中心处则用高压水泵冲搅后再用泥浆泵抽至箱式运输车内外运。

  ②河道清淤按照自上游至下游、先中央后两侧的顺序施工。

  ③首先进行河道中央的淤泥挖掘。我标段河道现状宽度在45米至60米之间,施工时挖掘机不能一次将河道中央的淤泥挖至河堤上,故河道中央的淤泥需经过2~3次倒运方能至河道两侧,然后将淤泥挖至河岸箱式运土车上外运。

  ④由于采用水中清淤,淤泥含水量大,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道路及周边环境污染,因此一部分淤泥挖至岸边需经过晾晒后方可外运。

  2、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

  ①淤泥运输

  渣土运输将严格按照南京市有关渣土运输的有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散落污染市区道路及周边环境。

  为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的乱倒、乱弃问题,在施工过程中我标段将采用开挖现场与弃土场双向签票的办法,坚决杜绝渣土乱倒、乱弃。

  为保证车辆运输不对市区环境造成污染,在渣土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土块、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

  ②弃土场管理

  翻身河河道整治工程弃土方,土方:25304m3、淤泥:40144m3;结构物基坑弃方,土方:15300m3;共弃方量80748m3。

  拟定弃土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上坊镇东南部,弃土场为一片低洼地,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平均弃土高度为2.2m,弃土场共能容纳33万方土方。

  运输距离:从地块的中点到弃土场沿行车路线总共距离为:19.9公里。

  为配合弃土场管理,安排普通挖掘机一台在弃土场,协助运输车到土、平整土场等。弃土高度严格按照规划高度,禁止超区域、超高度弃土。

  四、施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

  1、施工机械配备

  长臂挖掘机

  二台

  普通挖掘机

  二台

  装载机

  二台

  20t自卸车

  十五辆

  交通车

  一辆

  2、劳动力配备

  根据现场需求,我单位拟投入劳动25人,分别安排在清淤现场、弃渣场。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篇3一、概况:

  根据新区管委会精神,要求龙湖工程6月份蓄水,业主根据拆迁和工程实际情况,初步拟定采用老魏河作为蓄水通道。经现场查看,拟自中州大道魏河桥起,至唐庄村仓库南侧唐庄桥东侧,清淤长度约米。

  工期12天:准备工作1天,计划每天清淤长度200米,河底平整、拆除围堰1天。

  二、方案:

  弄清老魏河上游正常时期来水流量,沿途桥梁、管线等基础设施的具体位置、走向,河道内淤积物沉积深度等情况,根据清淤工作量和工期要求组织人力、机械,同时考虑防洪度汛的要求,进行物资准备。

  1、组织:魏河改线工程与老河道相距较近,施工现场有大型施工机械,可用于老魏河清淤疏浚的工作。拟采用多台履带挖掘机分组分段进行疏挖,疏挖过程中必须保持老魏河正常通水,半幅清淤半幅保持流水;先疏挖南半幅河道,再疏挖北幅河道。

  2、围堰:中州大道桥下游设置带有两个活动闸门的厚500mm砖砌体围堰,与魏河桥桥台基础顶面平齐,可兼做魏河改线工程与老河道顺接时的围堰(闸门宽3米,木质结构)。下游围堰根据清淤长度分段设置,拟在钓鱼协会南侧和唐庄桥下游分别设置,高度以高出水面0.7米为宜。下游围堰采用土质结构,外侧覆压防水材料(如宽幅彩条布等)。

  3、排水:围堰修筑完成采用污水泵将河道内积水排至围堰下游河道,沿老河道底口边线开挖纵向集水沟,将河道内积水汇集到下游围堰前。在围堰上游开挖集水坑,用大功率污水泵将积水排到围堰下游。

  4、清淤:以三台挖掘机为一组,组合成阶梯队列。河底一台挖掘机在前方,边开挖边将河底淤积物向南侧清理,尽可能将淤积物放到边坡上方,同时在河道南侧底口线位置开挖出深度50cm左右的集水沟;第二台在边坡上方,将第一台挖掘机挖出淤积物以及边坡上草皮树根等清理到河道南侧滩地内,第三台在最后

  方,将第二台挖掘机挖出的淤积物收集。南半幅清淤全部完成,采用同样的方法清理北侧河道内淤积物,此时,积水已集中在河道的南半幅,不需要再在北侧河底口线开挖纵向集水沟。清淤完成,将河底平整。

  5、清理:滩地内淤积物经晾晒脱水,采用密封良好运输车将淤积物清运业主方至地点。

  6、围堰拆除:中州大道桥围堰预留有活动闸门,可满足正常通水,待魏河改线工程与老河道顺接完工后再拆除,恢复河道通畅。下游围堰在该围堰上游清淤工作完成即可拆除,恢复河道畅通。

  7、防洪度汛:依据《魏河清淤防洪应急预案》,在接到洪水预警信息时,立即停止清淤,进行防汛动员,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洪准备工作。接到确切信息后,30分钟内所有施工机械撤离河道,疏挖下游围堰,确保河道畅通。

  三、注意事项:

  1、清淤前配合业主需办妥相关手续;

  2、沿途清淤工作面范围(如边坡、滩地)有部分农作物,提前协调铲除;

  3、淤积物暂堆放到滩地后期也得清离现场,实现运输车辆通行临时道路;

  4、道路桥梁下清淤需要对原有交通设施进行防护或保护;

  5、调查清楚清淤河段内管线(如国防光缆、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管线)分布走向、埋深、具体位置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在现场做出明显标志;

  6、污泥运输时做好防漏措施,驶离现场清晰车辆,防止污染道路;

  7、加强对河道两侧绿化植被保护,不得恶意河道两侧破坏树木;

  8、隔离栅栏清淤完成恢复原状,四、人员机械:

  1、人员安排:管理人员4人,技术工人6人,普工16人,机械操作手40人。

  2、主要机械:挖掘机6台,自卸车12辆,装载机2台,推土机2台。

  3、污水泵6台套,潜水泵4台套。

  “河长制”河道治理实施方案篇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和河道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城区河道环境明显好转。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河道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部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沿岸旱厕、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污染河道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的提升。为进一步防治城区河道污染,改善定西城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河道污染源基本情况

  定西城区河道主要由祖厉河水系关川河及其一级支流西河和东河组成,城区内河道总长17.4公里,其中东河河道长6公里、西河河道长7公里。西河、东河在城区西北气象桥北侧汇入关川河,至王家窝窝河道长4.4公里。

  定西城区河道内共有污水排放口130个,其中企业排污口18个、生活排污口112个;垃圾倾倒点23处,其中生活垃圾倾倒点11处、建筑垃圾倾倒点12处。

  (一)企业排污口。共18个(东河12个、西河6个),其中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10个,分别为薯乡淀粉公司、市政料场、宏煊淀粉公司(南川厂区)、金龙路口、陇海乳品公司、超兴淀粉公司、马家岔沟口、宏煊淀粉公司、陇朊乳品公司、清源污水处理厂各1个;未接入管网的8个,分别为陇海乳品公司3个、超兴淀粉公司1个、张家湾王岗养殖场1个、原锌厂隔壁3家小型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点3个。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需要整改的是宏煊淀粉公司排污口。

  (二)生活排污口。共112个(东河50个、西河6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9个(水冲式公厕2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37个),未接入管网的73个(旱厕27个、水冲式公厕1个、其他生活污水排污口45个)。

  1.旱厕。沿河共有旱厕27处(东河14处、西河13处),分别为南川市政料场后1处,凤翔镇派出所楼西1处,超兴淀粉公司所属院内临河2处,南山新村4处,东中后临河1处,木材市场临河1处,永定桥附近1处,祥龙小区后2处,丁老四洗车行附近1处,友谊村所属清水桥侧和老西河桥侧2处,人行家属楼对面4处,公园桥移动公司附近6处,江夏名城对面1处。

  2.水冲式公共厕所。共有3处(其中进入管网的2处、未进入管网的1处)。永定市场公厕为免费公厕,中华桥头西侧公厕为收费公厕,两处公厕均已接入生活污水管网。区园林局所属玉湖公园公厕未接入管网。

  3.其他生活排污口。共有82个(其中接入生活污水管网的37个、未接入管网的45个,涉及500多户2000多人)。未接入管网且河道污染比较严重的有:凤翔镇居民所属10个,主要分布于西川园区机电学校至公园桥沿河居民居住区;永定路街道居民所属29个,主要分布于南山新村至永定桥沿河居民居住区;中华路街道居民所属6个,主要分布于解放桥至中华桥沿河居民居住区。另外气象桥两侧居民及餐饮业随意将污水泼入河道现象比较严重。

  (三)垃圾倾倒点。共有23处,其中生活垃圾11处、建筑垃圾12处。

  1.生活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1处。东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5处,分别是南山新村塑料厂后面、南山新村旧环卫站后面一直到鬃毛厂、市电信局对面、祥龙小区后面和中华桥头东端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西河生活垃圾倾倒点共6处,分别是84514部队附近、西川园区附近、机电学校附近、玉湖公园隔壁、安居工程河道对面和东河水管所右边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附近居民乱倒造成的。

  2.建筑垃圾倾倒点分布情况。共有12处。东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4处,分别是马铃薯综合交易中心后面、金龙路口、南山新村附近和飞天路口靠河边一直到驾校考训场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威远路业修路、附近居民搞建筑造成的。西河建筑垃圾倾倒点共8处,分别是西川园区对面,西川园区内,西川园区河道,西川园区东端,84514部队对面,西水湾南侧,友谊七队、八队河道附近和气象新村附近河道各1处;垃圾主要是由园区内部、附近住户搞建筑造成的。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划分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相结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宏观监管和协调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市、区住建、工信、水务、发改等职能部门及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工业污水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配合,相关企业实施。

  1.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把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加强巡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力争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企业废水必须要做到三级沉淀。对达不到沉淀标准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8月底前建成治污设施;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对偷排工业废水的企业,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

  2.对未进入工业污水管网的6户企业,实行责任包干,由市区有关部门督促限期将污水接入工业管网。区工信局负责督促陇海乳品公司在5月底前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督促宏煊淀粉公司对自由街南侧入网支管进行改造,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管网。区畜牧局、凤翔镇政府负责督促张家湾王岗养殖厂在5月底前

  接入污水管网。区环保局负责原众星锌业公司隔壁的3家小型塑料袋回收加工点在4月底前完成治理。坚决杜绝工业企业生产污水向河道直排现象。

  3.安定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已接入工业污水管网的管线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网管接口不符合标准的,要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改造,防止由于接口管径过小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疏通管网,确保工业污水管网的畅通。

  4.市工信委和安定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定西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地将原分散于城区各处的污水排放企业逐步迁入工业园区,做到工业废水集中处置和达标排放。

  5.安定区政府牵头,尽快启动实施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网向北延伸,对定西城区到口沿线的企业污水逐步统一收集到工业管网集中处理排放。

  (二)生活污水治理

  1.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制定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督促责任单位将有条件进入管网而尚未接入管网的生活污水,尽可能在年底前全部接入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集中进行处理,将城区河道内生活污水排放量降到最低程度。

  2.由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启动实施清源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实行雨污分流,解决居民小区生活污水污染河道的问题。特别是对南山新村、气象新村、公园桥沿河等几个平房散住片带,居民生活污水要收集到生活污水管网或工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严禁直排。要配合安定区政府搞好马家岔沟口和自由街南侧两个排污口现有集排洪、排污一体的管道改造,保障污水接纳能力。

  3.由安定区政府牵头,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环卫站配合,制定治理沿街小餐馆向街道乱倒污水的具体管理办法。要求沿街小餐馆、食品摊贩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理,与环保部门认可的垃圾回收单位签订责任书,由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对泔水统一进行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拒不改正者,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严防小餐馆直接将泔水等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化学需氧量居高不下。

  (三)沿河旱厕治理

  由安定区政府结合城区发展规划,责成相关部门在3月底前提出关于旱厕的治理方案,市、区两级财政筹措经费,适当给予补助,8月底前全面完成沿河旱厕的拆迁和改造。

  (四)沿河垃圾整治

  安定区政府负责协调和组织凤翔镇政府、中华路街道办、永定路街道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片区承包责任制和各类垃圾处置办法,确保各类垃圾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填埋;加强对沿河居民、单位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依法制止居民向河道内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五)河道综合管理

  区水务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严厉打击向河道内乱倒垃圾、乱采滥挖、影响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督促和确保企业在采砂后负责填平遗留的沙坑,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沿河居民的安全;增加开闸次数,防止污水聚集和污染;积极实施城区河道堤防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拟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文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领导和安定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河道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安定区政府和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市政府,并负责抓好落实。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依法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惩。同时要杜绝其他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和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河道污染问题。

  (三)齐抓共管,联合作战。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既各负其责,又互相配合,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小组的督查、验收工作要全面、彻底,不遗漏任何一个对水质产生影响的问题。对限期治理、整改的企业,必须拿出具体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严惩。____年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各实施单位要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后,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保局和安定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9月初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政府进行通报。

  (五)立足长远,防止反弹。综合治理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坚决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一方面,坚持高标准、快节奏,把每项工作做实做好,确保全方位无缝隙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城区河道污染治理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必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整套城区河道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政府河道污染治理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和治理措施,在广播电视或报纸上对城区河道整治方案进行公告。在综合整治阶段,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保护河道的重要性。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使群众主动参与到城区河道的治理活动中。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宣传和深入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西城区河道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已以文件形式印发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予公告。

篇三:乡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中共宜秀区委办公室宜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

  庆市宜秀区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乡、村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水库(以下简称河湖)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结合我镇河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绿色罗岭、生态罗岭、宜游罗岭”为战略目标,以水污染治理为主线,以“两湖三河”(菜子湖、岱赛湖、大沙河、凤凰河、梅溪河)水系治理为重点,在我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强化河湖综合治理。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

  20xx年9月底前,建成镇、村(居)两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镇全部河湖。到2022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虽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退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力争我镇“两湖三河”水质优于in类比例达到90加上,全镇黑臭水体控制在1以以内。

  到2030年,全镇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虽显著提升,全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9如上,区内黑臭水体总体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分级设立河长。设立镇级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镇政府常务副镇长担任。各湖泊与水系所在村(居)分段设立二级(居级)河长,由所在村(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河长由驻村(居)点长担任,村(居)和镇直部门协助开展工作。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由镇总河长、副河长、镇河长、二级(居级)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镇财政所、镇文明办、镇建设办、镇城管执法队、镇经发办、镇水利站,镇计生办、镇派出所、镇国土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镇级总河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调度河长制实施情况,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设立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政府,镇政府分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内河湖与水系的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河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协助河长制单位或部门职责。镇级各成员单位负责全镇的河湖及水系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现场处置,并报告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河湖及水系所在村(居)及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河长会议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定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按时办结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镇文明办:负责组织河湖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河湖管理保护信息的发布。镇经发办: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

  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呵护管理保护有关问题

  镇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镇建设办:负责整治乡村黑臭水体,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镇农业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及农田废弃物综

  合利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镇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和防浪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行为。镇水利站:负责河湖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管理,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清理整治,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镇城管执法队:负责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等工作。建立镇级河湖管理范围内保洁机制,落实河湖水域常态化保洁。对本区域内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和向河道、湖面倾倒、抛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镇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湖泊治理项目用地保障,组织、指导、监督、河湖水域岸线等河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镇派出所:负责对涉水违法事件采取强制措施。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物,落实河长、副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对协助河长单位或部门报告的事项及举报事项及时处理,对处理结果跟踪问效。五、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xx〕49号),严格考核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虽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安徽省节水用水条例》,开展全民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

  推进节水型单位、学校、企业、灌区等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空虽和限制排污总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对入河湖排污虽超出限制排污总虽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湖排污口。(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河湖管理,对占用城乡水域的必须在同一水系占补平衡。加强河湖采砂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市《安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

  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湖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治理。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虽。加快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治理,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资源目标管理。按照《安庆市水功能区划》确

  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虽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湖水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资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定实施退耕还湖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垣等阻水障碍,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湖泊要拟定和公布保护名录,划定保护红线,不断恢复河湖水域面积、河湖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加大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等重点地区水生态保护力度,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以及生态修复力度,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六)加强执法监管

  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湖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加大河

  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单位应积极配合。

  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米砂、米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型水利工程、跨界河湖节点等进行视频实地监控,逐步实现河湖监管信息化。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安排,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20xx年6月底前,出台罗岭镇工作方案、工作制度、考核办法。(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对河长交办或受理事项及时落实。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强化规划约束。涉河湖及时项目要与流域综合规划相协调,所有规划须与流域综合规划相衔接。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业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H水而

  行、因水制宜、强化规划约束。(四)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附件:镇级总河长、副河长、各村(居)二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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