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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何以切入“规范”主题?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切入 马克思主义哲学 规范 主题

摘 要: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亟待从“生产”主题转向“规范”主题。凯尔森援引康德的先验逻辑论证“纯粹规范”的纯粹性,为“规范”主题提供了一个初步的形式,但他在“基础规范”的证成上却陷入了困境。如果基于“哲学拓扑学”的视角,将“生产”主题与“规范”主题视为康德哲学的“拓扑学”形式,则不仅可以回应凯尔森“基础规范”的证成性疑难,还可以走出《资本论》哲学的当前阐释误区,进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打开一个全新的理论空间。

关键词:

生产;规范;资本逻辑;马克思;政治哲学

中圖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20)01-0001-10

Howto Get into The Norm Theme with Marxist Philosoph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opology of Philosophy

WANG Shizhong

(College of Philosophy,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China, 300350)

Abstract:

The study of Marxist philosophy needs to be converted to the Norm theme from the Production theme. Kelsen invoked the transcendental logic of Kant to demonstrate the purity of the Pure Norm, providing an elementary form for the Norm theme, but he was stuck in proving the Basic Norm. If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opology of philosophy, taking the Production theme and the Norm theme as the topological forms of Kant’s philosophy, then not only can the dilemma of Kelsen’s Basic Norms be responded, but also the misunderstanding of Capital may be clarified, and furthermore, a new theoretical space for the study of Marxist philosophy is opened correspondingly.

Key words:

Production; Norm; capital logic; Marx; political philosophy

一、为什么关注凯尔森: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题转换

目前,在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中,如何为马克思哲学与现代政治哲学、法哲学与道德哲学之间的沟通确立一个最大公约数,以真正彰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主题,已经成为一个必要且紧迫的前提性问题。但正如有论者所言,谁想找到马克思法律理论的入口,并因此求教于历史与辩证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都会遇到一个特殊的困难,原因在于,“马克思与恩格斯并没有提供一个封闭的、系统的法律理论,而只是在全部作品中不完整地与分散地展示了批判市民社会的法律之初步倾向”[1]428 。

最初,马克思是将“生产劳动”视为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从“生产”的视角来理解社会结构与历史发展,而政治哲学则是关乎“规范”“正义”与“法权”等主题,两者既具有联系,也具有差异。但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政治层次的法权与规范被明确视为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而仅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正面阐发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要困难,首先就要说明,从“生产”主题到“规范”主题的转换何以是必要的?其次需要论证,从“规范”方面展开的政治哲学何以依然是马克思主义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之所以如此强调“生产”的主题,一方面是根源于生产活动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是源于对当时占据主导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其实,与“生产”相比较,“规范”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处于更重要的地位:任何社会都需要规范,任何人都处在不同的规范当中。反过来,生产活动也只有基于某种规范之中才能正常、有序地展开。从这个意义上说,较之于“生产”,“规范”更具有前提性意义。但由于“规范”活动涉及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如何从哲学的高度抽象出类似于“生产一般”的“纯粹规范”,进而展开对规范之来源、特征的分析,既是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视角的根本性问题,更是推进目前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前提性问题。

但是,国内有论者无视“生产”主题与“规范”主题之间的差异,试图对马克思《资本论》直接做政治哲学的阐释,将《资本论》视为马克思的“规范论”“正义论”。这种观点依据《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与《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著作,结合新时代理论建设的需要,认为《资本论》中对“资本”的批判就包含着政治意蕴,同时,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社会乃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而其中所包含的“自由”便存在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进行阐发的可能性。但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原因至少有三:第一,就理论主题来说,马克思《资本论》关注的是“生产活动”,而政治哲学中的主题则指向“规范”与“权利”论题,前者主要处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后者则主要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如从“事实”不能直接推理到“价值”一样,在“生产”与“规范”之间存在着根本差异,需要我们仔细辨识并加以细致考察。第二,就理论指向来说,马克思《资本论》所蕴含的政治指向,即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固然蕴含着某种规范性,但这只是理想的,而非现实的。如若忽视两者的差异,则可能导致理论的谬误,进而是现实的悲剧,因此,寻求一种现实性的“规范”理论的构建,应是当务之急。第三,就理论方法来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刻画“资本逻辑”之“自我增殖”特征的方法是一种“消极辩证法”,而政治生活中的人是自由能动的主体,表述这种能动性的方法应该是一种“积极辩证法”,两者不能混同。[2]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研究必须充分意识到“生产”与“规范”两种视角的差异,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凯尔森“纯粹法”理论对于“规范”的阐释与论证,就进入了我们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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