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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8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记账 规范 业务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8篇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财务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8篇,供大家参考。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8篇

篇一: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 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 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篇二: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

 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 安心本职岗位, 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

 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事, 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 不为利益所诱惑, 不弄虚作假, 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

 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

 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

 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勤学苦练,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 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

 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领导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 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 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 若接受客户的委托, 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 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 资料编号, 交接日期, 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

 依据企业特点, 根据实际需要, 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3)

 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 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 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 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

 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 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 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 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 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

 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

 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 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 单价、 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 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 无收款单位签章, 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 单价、 金额, 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 应及时与客户联系, 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 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 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 坚持原则。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 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 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 变卖、 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 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 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 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 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 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

 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 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 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 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 请求查明原因,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 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 内容完整, 填制及时, 书写清楚之外, 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 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

 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 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 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 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 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 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 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 加计合计数, 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 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 以便于日后查对。

 6. 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 并填写在编号栏内。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 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 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

 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 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

 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 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 金额是否正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 摘要是否清楚, 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 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 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 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

 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 内部传递交接、 与监管部门传递交接:

 (1)

 与客户传递交接:

 A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 资料编号, 交接日期。

 B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 双方签字盖章, 注明交接日期。

 (2)

 内部传递交接:

 A 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 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 核对无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 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 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 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 资料编号。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 注明交接日期。

  (3)

 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 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 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 如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 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

 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 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11. 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

 在填写写“摘要”时, 既要简明, 又要全面, 清楚, 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 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明确记账责任, 在启用账簿前必须与客户沟通, 以便设置具体账簿。

 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户的记账人员完成,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 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用表。

 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

 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

 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 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 启用活页式账薄, 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 以示慎重和负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 以示严肃。

 (4)

 当记账人员或客户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 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 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 并加盖公章。

 13.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 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 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

 内容准确完整。

 登记会计账薄时, 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 编号、 业务内容摘要、 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 做到数字准确、 摘要清楚、 登记及时, 字迹工整。

 对于每项会计事项, 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 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

 账薄记录中的日期, 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

 作为记账依据的, 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

 此外, 负责登记账薄的记账人员, 在登记账薄前, 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 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

 如果登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 可以向填制记账凭

 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 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 可暂停登记, 及时向记账业务负责人反映, 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

 在任何情况下, 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

 登记账薄要及时。

 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 没有统一的规定, 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

 本记账单位针对账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时间登记账簿, 如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每十五天登记一次, 月底结出余额, 与客户核对。

 其余账簿每月初开始登记上月的记账凭证,每月 20 日前登记完毕。

 (3)

 注明记账符号。

 登记完毕后, 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 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 表示已经记账。

 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

 书写留空。

 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 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 不要写满格, 一般应占格距的 1/2。

 这样, 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 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 同时也方便工作。

 (5)

 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

 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在会计上, 数字的颜色用错了, 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

 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

 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 下列情况, 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

 A 按照红字冲账凭证, 冲销错误记录:

 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 登记减少数; 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 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 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

 顺序连续登记。

 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 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 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 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

 结出余额。

 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 结出余额后, 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 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一般来说, 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 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

 过次承前。

 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 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

 页”字样; 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10)

 定期打印。

 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本记账单位根据需要按账簿的不同做了规定, 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 每月月末打印一次, 便于与客户出纳核对。

 其他账簿年终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

 之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 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强, 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 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 对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14. 发现记账错误时的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 在制证记账编表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错误, 发现记账错误时, 根据账薄错误的具体情况可采取三种不同的更正方法:

 (1)

 画线更正法。

 凡在结账前发现账薄记录中文字或数字错误时, 可采用此法。

 更正时, 在账薄中错误文字或数字上划一红线, 以示注销。

 划线时, 要划去错误数字的整个数码, 不能只划去其中个别数码, 然后, 在红线上方空白处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 并由更正人员在更正处旁边盖章以示负责。

 (2)

 红字更正法。

 当记账凭证中使用会计账户错误, 或借贷方向错误, 或金额记录错误, 并且已经登记入账从而造成账薄记录错误的情况下, 可采用此法。更正时, 首先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凭证完全相同而金额是红字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注明“更正 XX 号凭证错误”, 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 冲销原有的记录,然后, 再用蓝字填制一份符合经济业务内容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3)

 补充登记法。

 记账以后, 虽然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账户没有错误, 但所填金额小于应填写金额时, 可采用此法。

 更正时, 按照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发登记入账, 这样就补记了少记的数字, 使全部金额符合实际。

 采用此法时, 必须在补充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内注明补充哪个月的哪一号记账凭证。

 15. 账实不符的处理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务人员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 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 由于管理不善, 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 在账薄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由于有关凭证未到, 形成未达账项, 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 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根据以上情况主要进行以下处理:

 (1)

 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

  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 然后再与现金日...

篇三: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为规范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加强内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XX 省会计管理条例》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公司研究,现制定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如下: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履职 1.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当拒绝,不得违反办事原则。

 (二)核算质量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独立执业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服务合同”。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3.会计人员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要严格保密,不出现泄密事件; 4.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要耐心解释,热情服务。

 (七)资料管理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代理记账业务流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告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5.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

 (二)告知委托人履行相应义务 签订委托合同后,本公司要告知委托人履行下列义务:

 1.告知委托企业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受托人退回的,应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要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完成代理记账资料交接。

 (四)确定会计人员,办理委托业务 签订委托合同且委托人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后,本公司会计人员开始办理委托业务,具体是: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办理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1.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职责 (1)审核相应会计资料,确保会计账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审核相应税务资料,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核实企业的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利于代理会计和企业出纳的相互监督; (4)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2.记账会计职责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整理会计记录资料,协助管理会计档案; (3)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委托人的财务情况说明,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解答委托企业在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的日常问题; (5)填写各项税务报表及附表,办理纳税申报,包括电子申报和语音申报; (6)根据委托企业的营业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7)协助委托人办理发票购领、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四、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五、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一)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义务,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企业,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

 (二)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合同、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三)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及时向公司业务负责人和机构负责人报告,并报告委托机构负责人,请求查明原因,依法处理。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四)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五)内部调阅会计档案由公司业务负责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法律、法规规定有档案查阅权的部门查阅会计档案的,应依法积极配合。

 六、会计工作交接办法 1.本公司与委托记账单位终止委托关系时的交接。本公司将所保管的委托企业的会计资料(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移交给委托企业。由经办委托单位会计事项的主办会计整理好所需移交的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经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对所移交物件进行清点,经清点无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的交接。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经公司业务负责人、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3.公司业务负责人调动或离职的移交。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移交手续需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或调动手续。

 移交清册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七、电脑记账操作管理 1.操作人员运用会计记账软件时必须通过系统功能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2.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定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操作会计软件; 3.防备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4.对涉密的计算机和有重要资料的计算机,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5.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6.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在软件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

 7.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8.使用正版软件,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XX 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

篇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理记账业务规范 Agent Accounting Norms 为建立规范的代理记账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服务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如下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 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 法规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受托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2、 委托人、 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 真实、 准确、 完整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 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4、 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5、 会计档案的保管、 交接要求及相应责任;

 6、 委托人、 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 委托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依法经营, 强化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保证原始凭证资料的真实、 合法、 准确、 完整、无遗漏。

 2、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委托方应当正确填制或者依

 法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资料。

 3、 委托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要求收集、 整理、 保管好所有的原始凭证资料。

 负责做好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 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 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包括但不限于应收应付账款、 预收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应付款)

 等基础性工作, 并接受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

 4、 委托方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 5 日前为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 合法、 准确、 完整的原始凭证资料, 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对账单等。

 还应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相关财务信息资料。

 5、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补充的原始凭证资料, 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补充。

 6、 做好会计凭证资料传递过程中的交接、 登记、 保管工作。

 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 5 日前, 委托方有责任将该月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 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交接地点进行交接, 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自觉接受代理记账机构指导, 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 委托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

 如需代理记账机构帮助, 其费用自理。

 8、 应及时准确地将收到的工商、 税务部门文件、 信函、 传真等资料复印件和电话内容转交或转达代理记账机构。

 9、 委托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和信息:

 ⑴相关的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

 ⑵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

 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

 ⑷国税、 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⑸验资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⑹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⑺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及纳税专户帐号;

  ⑻企业报税的计算机代码;

 ⑼分管税务局、 所(税务专管员)

 联系电话;

  ⑽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⑾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出纳的联系电话;

  ⑿内存不小于 4G 的 U 盘一个(用于申报纳税或拷录相关资料);

 ⒀其他。

 10、 委托方应为代理记账机构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并责令各有关业务人员积极支持、 配合其工作。

 在申报纳税期间或向有关部门报送财税资料表单时, 委托方应响应代理记账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行政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人名章等相关印鉴。

 11、 按本合同规定及时、 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2、 合同终止, 及时到税务机关更改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备案手续。

 13、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 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 根据委托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 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开立会计帐户, 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 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 做好凭证签收工作, 指导委托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档案资料。

 4、 按有关规定审核委托方提供的原始凭证, 填制(录入)

 记账凭证, 登记(输出)

 会计账簿、 核对账目, 及时编制(输出)

 会计报表, 同时执行审核程序, 并及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5、 负责及时、 按规定程序、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月度、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做到数字真实、 计算准确、 内容完整、 说明清楚。

 6、 对委托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 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可以依法拒绝。

 7、 代理记账机构应建立代理记账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代理范围内的属于委托方的所有会计资料。

 8、 对因工作便利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财务机密, 应当严格保密, 不得随意向外透露、 出示和传递。

 9、 分析委托方税收、 财务处理是否合理、 合法。

 10、 负责解释委托方在会计核算、 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就有关经营管理、 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 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并可根据委托方的愿望提供管理建议书、 财务分析报告。

  11、 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会计核算真实可靠, 提高委托方经营管理效益(费用另计)。

 12、 协助对委托方往来帐进行核对, 并对委托方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13、 协助委托方处理其他有关财税问题。

 14、 代表委托方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会务费由甲方承担)。

 15、 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 代理记账机构有权查阅委托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 查看业务现场和经营设施。

 16、 对委托方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下达禁令, 并提出整改意见。

 17、 承担《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四、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热爱会计工作, 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 尽心尽力, 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做老实人, 说老实话, 办老实 事, 执业谨慎, 信誉至上, 不为利益所诱惑, 不弄虚作假, 不泄露秘

 密。

 3、 廉洁自律。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公私分明, 不贪不占, 遵纪守法, 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端正态度, 依法办事, 实事求是, 不偏不倚, 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熟悉国家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始终坚持按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勤学苦练, 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 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 努力钻研相关业务, 全面熟悉委托方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协助委托方负责人决策, 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

 要求代理记账人员树立服务意识, 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责任意识, 努力维护和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1、 代购空白的常用表单、 记账凭证、 账簿及财务报表;

 2、 开立会计帐户, 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

  3、 到国、 地税报到进行税种鉴定和核查, 办理备案手续;

  4、 协助收集、 归类、 整理及审核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资料;

 5、 编制(录入)、 审核记帐凭证和科目汇总表;

 6、 登记(输出)

 会计帐薄、 核对账目;

 7、 编制(输出)、 审核和报送会计报表;

 8、 填制(输出)

 纳税申报表;

 9、 整理、 装订和保管会计档案;

 10、 分析委托方税收、 财务处理是否合理;

 11、 解答委托方在会计核算、 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12、 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会计核算真实可靠, 提高委托方经营管理效益;

 13、 协助对委托方往来帐进行核对, 并对委托方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14、 协助委托方处理其他有关财税问题;

 15、 代表委托方参加相关工作会议。

 六、 代理记账的各岗位责任 采取“ 1+3 ” 模式, 设置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外勤会计、 主办会计、 稽核会计等四个工作岗位, 人员以代理记账业务量多少灵活增减。

  1、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 ①最终审核记账凭证, 确保会计帐务处理的原始单据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②最终审核财务报表, 分析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③最终审核纳税申报表, 分析税收处理是否合理, 确保纳税申报所有资料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④解答委托人在会计核算、 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⑤协助解决委托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疑难和困惑;

 ⑥协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审计前的自查和审计中的配合工作;

 ⑦协助委托人做好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工作;

 ⑧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2、 外勤会计 ①外勤会计应及时、 主动地与委托方联系取得原始会计资料, 使用票据交接清单接收票据;

 ②及时对原始凭证进行初步审核、 归类整理, 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相关规定处理;

  ③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 由外勤会计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报送;

 ④到税务部门办理纳税申报, 并就纳税情况与委托机构沟通;

 ⑤根据委托人的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情况, 办理税收减免和退税的申请;

 ⑥协助委托人办理发票购领、 税务局对发票的检查和发票缴销;

 ⑦协助委托人做好税务专项检查和临时稽查;

 ⑧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应税务沟通, 税务行政复议及申诉事项;

 ⑨由外勤会计整理会计记录资料, 将会计资料送回委托方存档,指导委托方管理会计档案; 或者由外勤会计负责将会计资料归入代理记账分户档案盒;

 ⑩初步解答企业在会计核算、 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3、 主办会计

  ①将外勤会计传递来的经外勤会计初步审核、 归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资料, 再次进行审核和整理;

 ②然后采用手工或利用计算机财务软件编制记账凭证; 由主办会计将通过审核的凭证打印整理出来。

 ③编制科目汇总表, 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编制单科目汇总表和会计科目汇总表;

 ④登记会计账簿, 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根据审核过的会计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

 ⑤核对账目, 由主办会计对账簿、 账户记录进行核对;

 ⑥错账更正, 若有错误, 按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进行更正;

 ⑦编制(输出)

 会计报表等;

 ⑧填写(输出)

 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并负责办理纳税申报, 包括电子申报、 语音申报和邮寄申报等。

 同时协助外勤会计做好税务方面工作, 并就纳税情况与委托机构沟通;

 ⑨全面解答委托人在会计核算、 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⑩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委托人经营的财务情况说明, 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4、 稽核会计

 ①负责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 确保原始凭证资料的完整性、 合法性、 规范性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②手工帐时, 对会计科目汇总表进行审核, 并协助主办会计做好账目核对的工作;

 ③负责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确保财务报表;

 ④负责对纳税数据进行审核, 确保税款计算的合法性、 合理性;

 ⑤清查委托方的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有利于监督委托方出纳工作;

 ⑥协助清查委托方重要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确保委托方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会计核算真实可靠, 提高经营管理效益;

 ⑦协助对委托人往来帐进行核对, 并对委托人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评估。

 七、 代理记账工作流程规范 1、 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接触洽谈, 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等有关事项, 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建立客户档案。

 2、 接票。

 根据委托方业务量的大小确定交接票据时间, 一般是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 5 日。

 由委托方提供原始单据, 外勤会计使用票据交接清单接收票据。

 要求外勤会计应及时、 主动地与委托方联系取得原始会计资料, 接收票据时应使用票据交接清单, 清单上至少应注明:

 清单编号、 交接时间、 票据张数、 票据金额、 交接人员签章。

 3、 会计业务处理。

 根据委托方业务量的大小确定会计业务处理时间, 一般是在每月底最后一日至次月 10 日。

 ①审核归类整理原始凭证。

 由外勤会计及时对原始凭证进行初步审核、归类整理, 对于违反规定或不合规范的原始凭证按照 《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相关规定处理;

  ②编制记账凭证。

 由主办会计将外勤会计传递来的经外勤会计初步审核、 归类整理好的原始凭证, 再次进行审核, 然后采用手工或利用计算机财务软件编制记账凭证;

 ③审核记账凭证。

 由稽核会计负责对记账凭证进行审核, 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进行最终的审核;

 ④打印整理凭证。

 由主办会计将通过审核的凭证打印整理出来;

 ⑤编制科目汇总表, 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过的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⑥登记会计账簿, 由主办会计根据原始凭证、 记账凭证登记明...

篇五: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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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觃范

 .

 目彔

 一、前 言 ................................................................................................... 2 二、代理记账合同 .................................................................................. 2 (一)合同内容 .......................................................................................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 2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 4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 5 (一)服务内容 ....................................................................................... 5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 5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 6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 6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觃范 ............................................................ 7 (三)档案管理制度 .............................................................................. 8

  一、前 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觃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0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亍讣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觃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觃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 5 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贩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幵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丏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觃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戒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觃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业会计准则》四川省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觃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觃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幵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觃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幵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代理记帐内容。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觃定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亍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诚实人,说诚实话,办诚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讣识国家法律法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丏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劤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讣识本单位经营活劢和业务流程,主劢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劣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劤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一)服务内容

 1、协劣客户税务报道,根据客户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用财务软件建账。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4、填制纳税申报表幵申报。

 5、凭证/报表/账簿打印、装订与保管。

 6、以微信、电话等方式提供财税咨询服务。

 7、其他:如工商年检、汇算清缴、一般纳税人申请等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1、外勤会计

 对亍新成立公司的客户,带客户税务报到;每月 1-5 号到指定客户处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幵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交主办会计做帐。主要负责代理记账客户票据的收取和初步整理。

 2、主办会计

 根据外勤会计从客户处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贩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银行回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彔,填写记账凭证、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打印、装订凭证,定期打印账本。主要负责做帐和凭证整理与装订,打印账本。

 3、总账会计

 审核主办会计的凭证和账表,复核无误后,办理网上纳税申报、网上税款缴纳、协劣企业处理相应税务沟通、配合企业做好税务丏项检查和临时稽查。定期向客户提供财务报表、解答客户财务知识、幵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主要负责报税、客户沟通和维护。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觃范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代理记帐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

 2、接票(时间:每月 1 号-5 号)

 对亍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劣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戒我公司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幵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3、做账(时间:每月 5 号-10 号)

 主办会计对客户票据进一步整理,编制会计分彔,填写记账凭证、计提税金及折旧,月末结转损益。

 总账会计对主办会计做帐结果进行审核,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帐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对票据存在的问题与客户及时沟通,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帐的核对、幵对客户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

 4、报税、缴纳税款(时间:每月 10 号-15 号),

 总账会计在所有帐务审核无误后,给客户发财务报表,幵就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在税务局网站上填制纳税申报表,网上缴纳税款。

 5、打印装订凭证、整理申报资料、客户回访(时间:每月 16 号-30 号) 。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觃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丏业会计人员。

 2、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账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幵加以改正。

 3、依法制止客户示意做不当的会计处理戒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戒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4、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5、承接代理记账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

 6、代理记账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7、会计人员工作调劢戒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劢戒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讣真接管移交工作,幵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觃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幵由丏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账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彔。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记载不明、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幵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报告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篇六: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 条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设置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一致决定设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 条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1、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业务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

 报、季报和年报。

 2、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办证、乱账整理等各项服务费一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写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及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公司内部任何人员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应交到财务负责人处开取收据后及时入账,收取的服务费由威宁县金鼎财务公司专门负责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存入公司账户,经股东商量同意方可顺延 15 个工作日。

 4、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收取的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收取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的服务费总和扣除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提取 5﹪的业务提成,提成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核算兑现到业务人员手中。

 5、代理办证、乱账整理、其他各项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每一项代理收取的服务费提取 10﹪的业务提成,该项提成业务人员在办理完成把资料交到客户手中收取服务费开据收据后可以立即提取业务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资金交到财务开具收据后(收据备注应写明提成及收取费用分别是多少)限

 3 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提取的提成可不经公司任何一个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据公司法规定为了便于公司财务管理及公司股东及时有效的掌握公司内部情况,明确公司的一位股东负责公司的资金收入、支出、印鉴的管理,由另一位股东在开户银行预留电子银行转账提示信息。

 7、为了加强公司顺利的向前发展,公司明确一位负责人管理公司的一切事物,在管理期间内计提公司净利润的 20%作为管理费用,在管理期间内若存在应收或未付的款项待该项资金结算清楚后在给予计提(管理期限必须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在另行商议是否在进行以后的会计年度的管理权)。

 8、若公司任何一位股东不同意负责管理公司平常业务,那么在每月 1-15 内股东之间股东提前联系商定时间共同到公司进行报税处理,尽量在每月的 10 日之间把公司一切报税事物处理完毕,若在报税期间内任何一位股东推诿不到公司处进行报税业务,每次给予50-100 元的罚金作为公司平时支出(在商定时间内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半个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另行商定时间),股东之间任何一个人接到业务可以通知公司任何一个人员到客户所在地进行一切谈判业务,所谈业务一次性就完成的按照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 10%的佣金,所谈业务是长期进行的就按照每月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15%的佣金(只能提取一个月的佣金),所谈业务需要外出的按照路途的远近及谈判业务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助,在威宁县城内每次给予 30 元的油料补助,在 30-60 公里以内给予 100 元的油料费补助,在 60-100 公里范围内给予 150 油料费补助,超出 100 公里以外给予 200 元的油料费补助,每次在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接待费、油料补助到公司写明出差事由及出差地点给予报销,公司股东出差其中一个股东出差必须另一位股东签字方可报销。

 第三 条

 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控制

 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账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账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第四 条

 代理记账业务所涉及的咨询 服务

 1、在代理记账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地理记账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 条

 代理记账业务管理

 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第六 条

 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内容的保密

 本公司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第 七节

 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

 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账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账业务所需保留档案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账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查阅代理记账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 END —

篇七: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

 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 接受客户的委托 (1)

 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

 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 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

 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

 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 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

 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 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

 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 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号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

 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

 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

 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

 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如果记账凭证是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一般按照如下编号:

 现收 01、现收 02… 现付 01、现付 02… 银收 01、银收 02…

 银付 01、银付 02… 转 01、转 02 依此类推。

 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 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

 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包括二级或明细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

 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

 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

 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

 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

 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

 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 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各单位在制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规定其传递时间时,通常要考虑以下两点内容。

 (1)根据各单位的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组织,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从完善内部牵制制度的角度出发,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次及流程,使经办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及时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

 (2)根椐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必要时间,同相关部门人员协商制定会计凭证在各经办环节的停留时间,以便合理确定办理经济业务的最佳时间,及时反映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易于辩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 0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或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4)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5)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发币 101.50 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1001.25,汉字大写金额应写壹仟零壹元贰角伍分。又如¥1500.38,汉字大写就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叁角捌分,或人民币壹仟伍佰元零叁角捌分.

  11.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

 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会计人员在启用账薄时,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

 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

 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

 当记账人员或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经管人员一览表如下:

 单位名称 合宗号 账薄名称 目录号 账薄页数 自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案宗号 使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管期限

 单位领导人签章 会计主管人员签章 经管人员职别 姓名 接管日期 签章 移交日期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会计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记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会计主管人员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总的来说是越短越好。一般情况下,总账可以三五天登记一次,明细账的登记时间间隔要短于总账,日记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一般一天就要登记一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收付款记账凭证随时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经营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专门人员,必须每日掌握银行存款和现金的实有数,谨防开出空头支票和影响经营活动的正常用款。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 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薄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不亚于数字和文字的错误。

 (6)特殊记账使用红墨水。对在登记账薄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依倨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可发用红色墨水记账:A按按照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B 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

 中,登记减少数;C 在三栏式账户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D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7)顺序连续登记。各种账薄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避免在账薄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8)结出余额。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一般来说,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9)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0”应当放在“元”位。

 (10)过次承前。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

 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根据不同需要作了规...

篇八: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1

发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本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

 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力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委托本公司在委托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本公司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派人到委托所在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四)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

 (五)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六)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本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多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力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委托本公司在委托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三)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本公司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派人到委托所在地办理会计核

 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

 (四)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

 (五)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六)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翱翔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

 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

 2、按照银行制度的的规定,加强存款的现金管理。

 3、办理发票报销时所有发票必须由主管人员签名,方能付款。认真做到:单据财物不符不报销、涂改单据不报销、领导未批不报销。凭证应日清月结,及时作好移交手续。

 4、严格拆迁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登记好现金帐和银行往来帐;严格掌握银行库存余款,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开空头支票。

 5、每日一次核对帐,核实是否相符,对暂借款项该冲的冲转,该追回的追回,不得长期悬挂。

 6、领用支票须向校长请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下属完小)不得同时领用两张支票。

 7、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暂领款在 500 元以上,须经校长批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管好钱。

 8、树立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积极工作,努力为全体师生服务。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

 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4.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5.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6.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7.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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