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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4篇

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4篇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方案 申报单位: 乐 昌 市 人 民 政 府 申报时间: 2015 年年55月 110日 申 报: 初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4篇

篇一: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

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方案

  申报单位:

 乐

 昌

 市

 人

 民

 政

 府

 申报时间:

 2015

 年 年 5 5 月

 1 1 0 日

 申

 报:

 初评(

 √

 )复评(

 )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2 2012 年 年 3 3 月

 说

 明 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督[2012]3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 号)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定的。

 二、本《方案》既是县(市、区)申请国家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申报书,也是撰写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自评报告的依据。

 三、本《方案》包括六部分:(一)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二)公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情况;(三)自评报告;(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意见;(五)市人民政府推荐意见;(六)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育厅意见。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一)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广东 省 韶关 市

  乐昌 市

  报送时间:

 2015 年 年 5 月 月 10 日 日

  报送单位:

 乐昌市人民政府 (盖章)

  省级督导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导室 (盖章)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

 表 表 I I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 市 、区) ) 基本情况

 X X 县 自然情况 经济情况 普通中小学校数 (所) 特殊教育学校数 (所) 小学教学点数(个) 教学班数 (个) 在校学生数(人) 教职工数 (人) 人口总数 (万人) 农业人口数(万人) 乡镇数(个) 行政村数 (个) 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元) 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 (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小学 一贯制学校 初中 完中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小学 初中 合计 其中专任教师数 合计 其中专任教师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L12 L13 L14 L15 L16 L17 L18 L19 L20 L21 L22 全县 总计 51.68 29.03 17 195 25479 1486 10436 18758 31 11 12 1 1 42 793 335 32698 15028 1995 1904 1475 1343 注:1、小学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 0 所,企业办学的有 0 所,民办学校有 0 所。

  2、一贯制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 0 所,企业办学的有 0 所,民办学校有 0 所。

  3、初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 0 所,企业办学的有 0 所,民办学校有 1 所。

  4、完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 0 所,企业办学的有 0 所,民办学校有 0 所。

 表Ⅱ-1: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生均校舍 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场地 实验室 (科学教室)

 计算机 教室 音乐美术教室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生均图书册数 班额 师生比 教师学历达标率 生均 公用经费 综合 评估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L11 …

 小学 达标学校总数 38

 38

 42

 42

 41

 42

 42

 26

 42

 42

 42

 42 达标学校比例(%)

 90%

 90%

 100%

 100%

 98%

 100%

 100%

 62%

 100%

 100%

 100%

 100%

 初 中 达标学校总数 21

 18

 22

 23

 23

 23

 23

 18

 23

 23

 23

 23 达标学校比例(%)

 91%

 78%

 96%

 100%

 100%

 100%

 100%

 78%

 100%

 100%

 100%

 100%

 注:①小学总数:31 所

 初中学校总数:

 11

 所

 九年一贯制学校 :11

 所

  完全中学:1 所 ②此表须包含非建制区,请罗列:_______区内小学:_____所,初中_____所,九年一贯制学校_____所,完全中学_____所。

 ③其他特殊原因,请注明原因及学校数:_____

 表Ⅱ-2:

 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分学校)

  学校名称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体育活动场 实验室(科学教室)(间)

 计算机教室(间)

 音乐美术教室(间)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元)

 生均图书册数 班额(人)

 师生比 教师学历达标率 生均公用经费(元)

 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 田径场 篮球场 其他运动面积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指标值 省级评估标准 L1 L2 L3-1 L4-1 L3-2 L4-2 L3-3 L4-3 L5 L6 L7 L8 L9 L10 L11 L12 L13 L14 L15 L16 L17 L18 L19 L20 L21 L22 … 小学

 ≥5.1

  2

  ≥1710

  1

  1

  各1

  ≥550

  ≥20

  ≤45

  ≥0.043

  100%

  ≥省标

  庆云镇中心小学 6.5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1068

 ≥550 24 ≥20 35 ≤45 0.079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老坪石中心学校 8.7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1006

 ≥550 49 ≥20 40 ≤45 0.091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九峰镇中心小学 6.3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1159

 ≥550 32 ≥20 38 ≤45 0.071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大源镇桥头小学 8.9

 ≥5.1 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826

 ≥550 40 ≥20 5 ≤45 0.641 ≥0.043 100% 100% 1940 ≥省标 1 乐城镇第一小学 6.0

 ≥5.1 50 ≥200 2 2 / ≥1710 1 1 2 1 2 各1 620

 ≥550 20 ≥20 62 ≤45 0.043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城镇第二小学 5.3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22

 ≥550 22 ≥20 54 ≤45 0.052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城镇第三小学 6.0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95

 ≥550 21 ≥20 49 ≤45 0.05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城镇附城小学 5.1

 ≥5.1 50 ≥80 / 2 3880 ≥1710 1 1 1 1 2 各1 1000

 ≥550 26 ≥20 47 ≤45 0.05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城镇西联小学 5.0

 ≥5.1 100 ≥80 / 2 1740 ≥1710 1 1 1 1 0 各1 717

 ≥550 26 ≥20 39 ≤45 0.052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城镇铅锌矿小学 7.8

 ≥5.1 80 ≥80 / 2 3000 ≥1710 1 1 1 1 2 各1 690

 ≥550 24 ≥20 47 ≤45 0.056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廊田镇中心小学 6.7

 ≥5.1 300 ≥200 4 2 / ≥1710 2 1 2 1 2 各1 692

 ≥550 21 ≥20 47 ≤45 0.05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中心小学 5.3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859

 ≥550 24 ≥20 58 ≤45 0.045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育才希望小学 5.7

 ≥5.1 15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14

 ≥550 23 ≥20 53 ≤45 0.044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三和希望小学 5.3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18

 ≥550 38 ≥20 28 ≤45 0.057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流山小学 9.6

 ≥5.1 2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61

 ≥550 23 ≥20 31 ≤45 0.049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鹧鸪塘小学 5.2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10

 ≥550 23 ≥20 34 ≤45 0.054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大富小学 7.6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34

 ≥550 30 ≥20 25 ≤45 0.064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群英小学 5.3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60

 ≥550 40 ≥20 21 ≤45 0.079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大坪小学 10.4

 ≥5.1 2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49

 ≥550 28 ≥20 33 ≤45 0.047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城昭希望小学 5.6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03

 ≥550 38 ≥20 37 ≤45 0.046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铜山小学 5.1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53

 ≥550 24 ≥20 31 ≤45 0.053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梅花镇清洞小学 5.9

 ≥5.1 1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72

 ≥550 22 ≥20 20 ≤45 0.082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坪石镇金鸡小学 5.1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2 1 2 各1 660

 ≥550 22 ≥20 55 ≤45 0.046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坪石镇坪南小学 7.4

 ≥5.1 80 ≥80 / 2 2206 ≥1710 1 1 1 1 2 各1 749

 ≥550 22 ≥20 48 ≤45 0.048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坪石镇坪北小学 7.3

 ≥5.1 15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14

 ≥550 25 ≥20 34 ≤45 0.069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沙坪镇中心小学 6.9

 ≥5.1 130 ≥80 / 2 4600 ≥1710 1 1 1 1 2 各1 668

 ≥550 31 ≥20 37 ≤45 0.044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云岩镇中心小学 6.6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968

 ≥550 24 ≥20 37 ≤45 0.055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乐昌小学 5.6

 ≥5.1 200 ≥200 3 2 / ≥1710 1 1 2 1 2 各1 655

 ≥550 30 ≥20 57 ≤45 0.048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坪梅小学 3.0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23

 ≥550 24 ≥20 50 ≤45 0.05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长来镇中心小学 4.1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631

 ≥550 22 ≥20 46 ≤45 0.051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五山镇中心小学 6.9

 ≥5.1 100 ≥80 / 2 3500 ≥1710 1 1 1 1 2 各1 773

 ≥550 49 ≥20 31 ≤45 0.093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第三中学(小学部)

 10.9

 ≥5.1 4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966

 ≥550 29 ≥20 40 ≤45 0.05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两江镇中心学校(小学 部)

 10.7

 ≥5.1 200 ≥80 2 2 / ≥1710 2 1 1 1 2 各1 1398

 ≥550 31 ≥20 28 ≤45 0.101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第四中学(小学部)

 4.5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874

 ≥550 24 ≥20 45 ≤45 0.059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第五中学(小学部)

 8.1

 ≥5.1 200 ≥200 2 2 / ≥1710 1 1 2 1 2 各1 1119

 ≥550 31 ≥20 48 ≤45 0.058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北乡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7.0

 ≥5.1 2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88

 ≥550 28 ≥20 40 ≤45 0.085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三溪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10.0

 ≥5.1 2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1031

 ≥550 36 ≥20 25 ≤45 0.092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黄圃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6.6

 ≥5.1 200 ≥200 2 2 / ≥1710 2 1 1 1 2 各1 805

 ≥550 26 ≥20 43 ≤45 0.051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秀水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6.2

 ≥5.1 20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927

 ≥550 26 ≥20 51 ≤45 0.046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白石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7.9

 ≥5.1 60 ≥80 2 2 / ≥1710 1 1 1 1 2 各1 775

 ≥550 44 ≥20 38 ≤45 0.110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新时代学校(小学部)

 6.2

 ≥5.1 200 ≥200 3 2 / ≥1710 3 1 1 1 2 各1 1628

 ≥550 26 ≥20 55 ≤45 0.046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关春中学(小学部)

 22.9

 ≥5.1 200 ≥80 3 2 / ≥1710 1 1 1 1 2 各1 1270

 ≥550 41 ≥20 28 ≤45 0.084 ≥0.043 100% 100% 950 ≥省标 1 初中

 ≥6.8

  2

  ≥1710

  各1

  1

  各1

  ≥850

  ≥25

  ≤50

  ≥0.055

  100%

  ≥省标

  长来镇中学 13.8

 ≥6.8 400 ≥200 3 2 / ≥1710 3 各1 1 1 2 各1 895

 ≥850 25 ≥25 38 ≤50 0.119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五山镇中学 6.8

 ≥6.8 200 ≥200 2 2 / ≥1710 3 各1 1 1 2 各1 868

 ≥850 25 ≥25 40 ≤50 0.124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九峰镇中学 17.1

 ≥6.8 200 ≥200 3 2 / ≥1710 3 各1 1 1 2 各1 887

 ≥850 49 ≥25 42 ≤50 0.154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庆云镇中学 42.5

 ≥6.8 100 ≥200 2 2 / ≥1710 1 各1 1 1 2 各1 1292

 ≥850 160 ≥25 22 ≤50 0.236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廊田镇中学 7.6

 ≥6.8 300 ≥200 3 2 / ≥1710 8 各1 2 1 2 各1 1040

 ≥850 57 ≥25 51 ≤50 0.099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梅花镇中学 8.7

 ≥6.8 200 ≥400 3 2 / ≥10512 3 各1 3 1 2 各1 982

 ≥850 27 ≥25 46 ≤50 0.075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沙坪镇中学 7.6

 ≥6.8 200 ≥200 3 2 / ≥1710 3 各1 1 1 2 各1 1012

 ≥850 35 ≥25 53 ≤50 0.078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云岩镇中学 9.3

 ≥6.8 200 ≥200 3 2 / ≥1710 3 各1 1 1 2 各1 2044

 ≥850 37 ≥25 45 ≤50 0.074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乐昌实验学校 6.8

 ≥6.8 200 ≥200 2 2 / ≥1710 3 各1 2 1 2 各1 882

 ≥850 26 ≥25 49 ≤50 0.073 ≥0.055 100% 100% 1550 ≥省标 1

 ...

篇二: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2020 年 6 月底,国家将对我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验收。为扎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省督导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以迎接省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凝神聚力,上下齐心,扎实自查,认真整改,进一步巩固提高我校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办学质量,顺利通过省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国家对校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动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下设办公室,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地点设学校行政办公室。

 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综合性材料组:XX 综合性指标组:XX 义教均衡组:XX 教育经费组:XX 化解大班额组:XX 专家检查时各块负责的行政随时跟从检查,回答问题要快,思路要清,资料要能准确找到,及时放到领导手上。

 1、资料准备 按照《XX 学校责任分解表》及《XX 学校两督责任分解》落实责任,由校长负总责,行政除负责本职工作外还负责督促指导及落实迎检的所有准备工作。

 2、现场准备 (1)认真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要加强学生卫生常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饮水等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力度。食堂卫生要严格按要求达标,环境要干净,食物摆放要上架,熟食要有防护罩,从业人员要有证照、工作服。商店食品要符合质量要求,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要建立食品留样及台账。要预

 防流行病发生,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健康监查,发现流行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要对学校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扫,坚决消灭卫生死角,尤其是办公室、功能室、仪器室、师生寝室、厕所、食堂、教室等。

 (2)要切实搞好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门班子进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烂门窗、烂课桌、烂玻璃、烂墙壁、运动场地坑洼、设施设备破损等进行修复,特别要对校舍进行危房排查,坚决杜绝存在师生使用 D级危房、接送车超载、校舍不符合建筑安全标准、教学设施设备破损、消防设备严重老化缺少、紧急疏散通道不畅通、值班值勤不到位、食品不卫生等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好学校周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注意汛期学生安全,排除学校一切安全隐患。

 (3)切实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对学校 200 米以内网吧、电游室、书店要坚持予以整治关闭;杜绝学校旁边流动摊点、校门口棚店,切实排除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黑车接送学生。

 (4)课堂教学准备。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按照课堂教学改革的要求,精心准备好一堂课,充分展示课改特色。

 (5)做好师生养成教育、迎检培训工作。要对全校师

 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进校园讲普通话、以礼待人、讲究卫生、不乱丢果皮纸屑等。要就学校当前存在的困难、教师们共同关注的问题与师生进行必要的沟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班主任)。

 (6)抓紧时间做好校园、校貌、校舍绿化美化工作,完善教学、生活设施。校舍面积、生均公用面积、学生班额、功能用房、教学和生活用房、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学生课桌椅、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校园环境卫生等都要符合规定要求。

 (7)扎实整治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控制作息时间、课外作业量,严格规范学生用书、考试次数和科目。严格执行《新宁县教育科技局关于严肃查处学校、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乱购资料和有偿家教家养收费问题的通知(新教科通〔2018〕12 号)等文件精神,无违规乱补课、乱收费、乱订资料、有偿家教家养现象。要做好清书包、清办公室、清教室、清寝室的工作,不留违规办学痕迹。

 (8)亮化特色项目。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思路,在发展教育、服务师生、学生活动、教学改革、成果展现上多出特色。通过校园文化墙充分展示学校变化和学校特色。

 (9)注意细节。学校迎检工作要尽可能细,日常工作中凡与数据有关的,都要确保与迎检资料不发生矛盾。如校务日志、教师考勤等(全体行政及各功能室管理员)。

 ( 10 )迎检路线:1 1 、学校校门→迎检办公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校园文化长廊→科教楼→运动场→迎检办公室

 迎检路线:2 2 、学校校门→科教楼→运动场→校园文化长廊→功能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迎检办公 室

 ( 11 )解说员:负责导检及解说。

 ( 12 )后勤接待员:

 3、具体分工 (1)教室、公共区卫生:各班班主任 (2)功能室:科学实验室、仪器室:

 计算机室(语音室):

 多媒体室:

 图书室:

 阅览室:

 体育器材室:

 美术室:

 音乐室:

 劳技室:

 物理实验室:

 化学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

 (3)迎检办公室:

 (4)教师办公室:教师本人负责 (5)学生食堂:

 (6)门卫室:

 (7)行政办公室:各行政人员自己负责 (8)绿化养护:各班主任 (9)校产维修保管:各班主任 (10)车辆规范停放:

 (11)楼栋负责人:

 科教楼:

 宿舍楼:

 学生食堂:

 大操场:

 (12)校园文化:

 (13)班级文化:各班班主任 (14)满意度调查: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说明:

 1、以上分工各组第一人为组长; 2、负责卫生及布置等工作;

 3;所有准备工作在 6 月 14 日前完成 4、检查时功能室人员要提前到岗到位,要有礼貌,要熟悉各室的情况,准确快速流利回答专家的提问。

 XX 学校 2020 年 6 月 6 日

篇三: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教督〔2017〕6 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陕办发〔2019〕22 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总体规划

  (一)发展目标。2020 年,我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20 年 12

 月完成学校总数 20%的达标任务;2021 年 12 月完成学校总数 20%的达标任务;2022 年 12 月完成学校总数 30%的达标任务;2023 年 12 月完成学校总数 20%的达标任务;2024 年 9 月完成学校总数 10%的达标任务,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 月通过市级验收;2025 年 3 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具体规划见附件 1),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规划安排。全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时间安排为:2020 年,县第三小学、桥镇中心小学、下寺湾中心小学、劳山中心小学;2021 年,杨家砭小学、道镇九年制学校、县第四小学、高哨小学;2022 年,麻子街小学、下寺湾初级中学、王坪中心小学、石门九年制学校、姚店小学;2023 年,县初级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2024 年,县创新中学、县创新小学。到 2025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并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年内,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复查和监测。

  三、主要任务

  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个方面 32 项指标(详见附件 2、3)。我县要严格对照各项指标评估标准和

 规划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 4.5 平方米以上、5.8 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 7.5 平方米以上、10.2 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 2000 元以上、2500 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 2.3 间以上、2.4 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 12 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 1 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要落实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 号)、《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省政府令第 222 号)要求,建设装备符合标准的教学、运动、生活和附属基础设施、设备。从 2020 年起,制定逐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非标准学校的工作计划,对标加快升级改造和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占地面积、场馆建设、功能部室配置等达到国家标准。

  (二)加强政府保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

 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 人;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 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 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 8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小学、初中招生全部实现就近划片入学,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小学每班不超 45 人、初中每班不超 50 人,杜绝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 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 95%以上;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

 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 4.2 人以上、5.3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 1 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 0.9 人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落实教师“县聘校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

 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增加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

  (五)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大投入,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全面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县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更新配备,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

 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由教科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设立材料组、综合组、督查组、财务组、设施配备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1.材料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及材料,收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过程中的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汇编成册。

  2.综合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科体局、县委编办、经发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公安局、司法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室主任任组长。督查指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4.财务组。由财政局、教科体局、税务局、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好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设施配备组。由教科体局、财政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按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为各学校增配仪器、器材、图书等设施设备,按时完成预算、招标、采购、安装任务。

  6.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政府办、网信办、教科体局、融媒体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宣传部,由一名副部长任组长。搞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简报及专题片,宣传、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乡镇(街道办)、本学校实施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不足 100 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 6000 元。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的使用。加强财政统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发现创建工

 作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及时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齐抓共管,夯实创建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验期间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县经发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教育发展项目。县审计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指导落实完善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和校园安全“三个 100%” (学校封闭化管理、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专职保安配备),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县委编办、人社局:负责做好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组织招考补充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按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等。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做

 好各学校修建项目...

篇四: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

代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总体规划 (2021- -8 2028 年) )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 号)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围绕“教育强区”建设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切实缩小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 2028 年通过国家验收认定。

 二、工作目标 到 2028 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教育质量、师生素质、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力争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全区义务教育达到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办学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 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调整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教育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通过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以及妥善分流生源,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反弹,破解“大校额”问题。

 2. 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生均公共经费基准定额统一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建设工程进展,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资金分配向城郊学校和城区小规模学校倾斜,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3.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市基础教育资源数字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运用,加强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加强区域内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不断提升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二)着力提升师资水平。

 4. 统筹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全区教师资源配置。依据中小学师资配备需求,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偏远学校交流制度,实现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5. 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 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 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层次,采取面试前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招聘,严禁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 100%。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实现教师 5 年

 360 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 100%。推进区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6. 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落实班主任津贴标准政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偏远学校教师教育培训的倾斜力度,选派骨干教师赴省内外高水平培训机构研修学习。落实全区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适当向偏远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教师向偏远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7. 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劳动实践等课程落实,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加强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向市教育局推送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推动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8. 健全教育评价制度。积极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加快

 构建高质量义务教育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机制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监测和调查结果使用。高标准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8 年前,全面参与并完成一个轮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 0.15,持续推动监测结果运用。

 9. 规范办学行为。贯彻执行好教育部“五项管理”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十五条”要求,健全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校内提质增效减负、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10. 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落实省教育厅等 11 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高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建设紧密型义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薄弱学校精准托管和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发挥优质资源优势,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办好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深化“三类学校”创建培育工作,落实学生发

 展核心素养,丰富与完善学校课程,推进课堂教学方式与组织形式变革,激发教师成长的活力和潜能,营造家校合作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课程、教学、教师、管理等领域整体改进,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

 11. 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统筹规划学校文化,实现学校文化育人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2. 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科学制定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保持政策稳定。实施特殊儿童少年关爱服务计划,完善控辍保学部门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农村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3. 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加快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丰富家庭教育课程资源,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扩大家长参与度和覆盖面,将中小学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和家校沟通能力提升纳入教师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和家长委员会协同作用,密切家校联系,

 强化学校、教师、家长联动机制,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14. 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持续开展覆盖全体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活动,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学校通过问卷调查、访谈座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摸清全区教育工作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将提升教育群众满意度与推进教育改革创新相结合,提升全区教育发展品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制定总体规划(2021 年 12 月)。

 建立完善教育、发改、财政、机构编制、人社、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推动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动员准备。

 (二)创建、整改达标(2022 年 1 月-2027 年 12 月)。

 各责任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创建工作,对重大、难点问题,制定分年度解决方案,分步落实,逐步达标。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进行实地查验、全面评估,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限期整改,保证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全面完成,实

 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全面评价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督促各相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申请达标验收(2028 年 1 月-2028 年 12 月)。

 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验收,迎接省市、国家级评估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相关责任单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要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试点”,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并积极推广,确保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三)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四)强化监督问责。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建立督导整改问责制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区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履职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其列入督学责任区重要内容;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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