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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4篇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4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乡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4篇,供大家参考。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4篇

篇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xx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党委、政府及镇级各部门和村(社区)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干部。

 第三条

 “党政同责”是指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领导责任,所有班子成员接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

 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和所联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和所联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镇党委确定 1 名班子成员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政府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会主任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其余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成员单位为镇属各站所、村(社区)。

 第六条

 镇党委、政府要全面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和事权相一致的要求,认真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第二章 镇党委和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七条

 镇党委书记(兼任安委会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政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 次党政联席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经费、人员、保障等重大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力量,将素质高、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配备到安全监管岗位上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

 (六)监督、检查、指导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镇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及善后等工作。

 第八条

 镇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兼任安委会主任),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将安全工作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基本任务,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 1 次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本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到位。

 (四)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办法和措施。每半年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会;每季度主持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镇安委会全体成员),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 1 次。

 (六)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监督、检查、指导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制定本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备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制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及善后等工作。

 (九)因故外出时,委托主持工作的副镇长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第九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除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主持研究制定本镇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二)协助镇长每季度组织召开 1 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镇安委会全体成员),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检查安全不少于 2 次。

 (四)指导协调本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目标管理,组织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每月向镇长汇报 1 次本镇安全生产情况。

 (五)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按规定参与有关部门对本镇发生的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其它领导对分管范围和所联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和所联系村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负责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二)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每月向镇长汇报 1 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每月将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给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重大问题随时通报。

 (三)每月听取 1 次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协调、督促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安全不少于 2 次。

 (五)督促分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六)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工作。

 (七)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第三章

 镇级部门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镇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任、所长及站长)是本部门、本行业(领域)(以下简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本部门其他人员的分工和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保障工作开展需要。

 (三)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本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四)参加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般部门每月下村(社区)检查不少于 1 次;所涉重点行业(领域)部门每月下企业(重点项目工地、场所)不少于 2 次;交通、水利、林业等安全监管部门每月下检查不少于 4 次。

 (五)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治措施并限期整改。

 (六)组织编制办公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送备案。本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

 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村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村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村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督促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每次开会必讲安全、强调安全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 1 次“村两委”联席会,讨论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各项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全村(社区)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 4 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做到:(1)发现问题,不留死角;(2)及时上报,控制有力;(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五)村(社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指挥救援及善后等工作。

 第十三条 村(社区)主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在本村(社区)组织实施。

 (二)将安全工作生产工作纳入村(居)委会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每月召开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 2 次以上,研究解决本村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困难。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全村(社区)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 4 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做到:

 (1)发现问题,不留死角;(2)及时上报,控制有力;(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工作。

 (四)制定本村(社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指挥救援及善后等工作。

 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各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及其镇级部门干部要按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主动做好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一)发生一般事故时,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同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镇党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全面了解、掌握事故现状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二)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一般事故,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属地党支部和村委会主要干部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施救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三)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镇党委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或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牵头,召集其他分管领导一同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施救。特殊情况按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办理。

 (四)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责牵头,由事故发生所涉对应分管领导组织此事故调查处理、上报工作。并对上级调查的事故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 村(居)委会干部、有关部门干部及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等工作。

 (一)切实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中,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对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分工尽职尽责,全力确保社会秩序稳定。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党政领导干部要立即协调各方力量对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待相关领导到位后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二)千方百计抢救伤员生命。对重伤人员的抢救实行人盯人的抢救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一名重伤人员有 1 名医生和 1 名护士专门医护。本地医疗救治单位技术力量不能满足救治需要时,镇政府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请求给予支持。

 (三)全力保障应急救援经费。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原则上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村(居)委会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协调解决;镇政府处置事故工作中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第六章 激励约束和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奖惩制度。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镇级部门干部和领导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档案,并与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挂钩。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评为先进的,给予奖励;考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年度内各类评先评优和提拔晋升资格。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镇级部门干部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在推荐评定先进、优秀、劳模和晋升之前,应征求镇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牵头考核单位要将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批,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三早三卡”、警示通报和诫勉约谈制度。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干部...

篇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dquo;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副职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技术规定。

 2、对全项目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制定和审查年度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项目技术改造等方案设计。

 4、组织制定和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等,并监督安全治理措施的实施、落实情况。

 5、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技术更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负责推广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6、组织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重大技术问题,并安排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7、审签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8、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公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协助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掌握安全形势,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9、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配合上级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对措施规程不完善、不明确导致事故的负技术责任。

 三、各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一)各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对全项目的安全及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严格执行事故追查制度,坚决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竞赛活动。

 5、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现场、重点安全防范目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责令被检部门、队组限期整改落实。

 6、互相监督,检查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及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7、参与新职工安全教育、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8、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规章制度。

 9、对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完善而安排工作导致的事故负管理责任。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物资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依据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检查所购的物资、机械设备、试验仪器的安全管理情况。

 3、依据合同,按照公司经理会的指示,购置符合安全标准规定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并认真建档。

 4、对购置的安全设备、器材、劳保用品规范存储管理、发放并认真建档。同时对煤仓、筒仓的安全装卸和存储工作。

 5、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财务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在计划、资金上给予落实和保障,并监督其经费的合理使用。

 3、实施、督促安全费用计划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的奖罚决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办公室“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并加以贯彻落实。

 2、负责项目部、库房、施工人员宿舍、水、电、暖、安全设施等的安全保障。

 3、做好炊事机具、输电线路、伙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定人、定岗,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4、做好职工宿舍、食堂、办公设施以及其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并保证安全运行。

 5、处理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管理处置和预案编写工作。

 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除做本岗位的日常工作外,也要管行政、技术方面的操作和指导性工作。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上绝不违章指挥,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为群众树立榜样。

 4、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帮助员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5、工作积极上进,努力专研,争取为公司的生产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6、增强全局意识,努力为公司培养后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建设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4 日

篇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街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中省市县工作部署,现就我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办事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党委、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推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生产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

 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安全整治监管力度,推动街道辖域各条战线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过渡。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范围为办事处党政领导成员、各村(社区)干部、各职能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职责内容

 1.街道党委书记职责: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

 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街道主任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安监办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布置对全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隐患。

 3.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职责: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主要领导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受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所分管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重大问题,督促所分管单位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好有关安全检查,同时负责联系全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治理、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组织领导对有关事故查处工作。

 4.街道其他负责人工作职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级研究安

 全生产重大问题;支持分管行业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督促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分管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督促指导分管行业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5、(社区)干部职责:全面负责所包村、所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和本级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社区实际,督促所联系村(社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计划,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助村(社区)抓好群众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搞好安全防范,组织开展辖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和事故。

  6、街道机关职能办成员职责:党政办、经济办、宣传办、社会事务办、维稳办、经济综合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项目办、国土所、财政所、学校等根据职责规定,全力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全办事处安全工作大局,协助分管领导和主管负责人完善业内安全制度和措施,

 加强横向安全工作互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实效性

  1、东站街道全体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尽职尽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别抓,全体干部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对于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领导共同负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并将列入年度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安全生产不力,效能低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属地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因失职、失察、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和联挂责任的党政干部要通报批评,对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严厉惩处。

篇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ldquo;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凤阳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临淮第二中学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针,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通过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全面实施,增强全体教职工岗位安全意识,促进学校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到位,努力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的工作局面,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岗位职责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指教职工无论从事什么岗位都要担当起安全职责,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在做好本岗位的管理工作的同时,又要切实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从而营造人人参与管理的氛围,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统一协调”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学校于 2015 年 11月成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正松 副组长:张世银

 李金豹

 朱磊 成

 员:付华翠 黄维新 汤国银 张正斌 朱兆安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付华翠任主任,成员为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

 四、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分析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研究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师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二)副组长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指导协调所管处室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组员职责: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本处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出谋划策、修订完善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员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

 (四)班主任职责:

 1.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4.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6.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7.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公约,并做好公约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孩子校外安全。

 8.组织班级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9.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0.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1.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五)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课前 3 分钟到教室候课,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班主任,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6.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前,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7.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校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8.遇突发情况,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体育教师。

 1.掌握教学班学生体质状况,在体育教学中合理安排相关学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2.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结合体育项目特点,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带领学生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强化学生相互保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4.遵循体育运动规律,严格按照体育教学要求上好每节课,不违规操作。特别是体操教学,要做好“保护与帮助”的示范动作,教会学生如何进行“保护与帮助”。

 5.严格教学过程管理,把控学生动态。认真、及时解决好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或纠纷。

 6.掌握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及程序,严格按照学校“学生体育教学及体育课外活动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增强意识: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学校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校园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

 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广大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3、充分发挥学校校长室的牵头作用。由校长室牵头制订各具体岗位的安全责任状,并与各分管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部门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签安全工作责任状。

 (三)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处室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每学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一次。

 2.各处室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一岗双责”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01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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