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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9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党员 条例

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9篇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55篇党员学习0202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保障党员权利,体现着党的“温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9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9篇

篇一: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5 篇党员学习 0 2020 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保障党员权利,体现着党的“温情”。我们党历来重视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更好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近日,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让权利行使边界更加明晰、保障措施更加充实完善、纪律规矩更加严明,从而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为更好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注入“新理念”,让内容条分缕析,在明晰“权利”中找准“定位”。近年来,随着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在行使渠道、载体、保障措施等方面面临着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最新修订的《条例》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党员关切,通过明确和细化内容,对党员权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其便于理解、易于掌握、利于行使,更加深入人心。具体到每项权利,《条例》采用“权利名称+权

 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直观反映了权利实质,又准确表达了权利内容。同时,它还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在党员权利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从而提炼转化为党内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由感性更多地上升为理性,真正学深悟透《条例》精髓,提升党员权利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系统“上保险”,为党员撑腰鼓劲,在保障“权利”中激发“动力”。“十四五”新征程刚刚起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勇毅前行的攻坚常态,唯有拿出“闯”和“试”的勇气,方能蹚出一条新路来。《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护,正体现了为大胆闯、大胆试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的积极“响应”。新修订的《条例》设立“保障措施”专章,系统规定了 20 项保障措施,无论是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还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设计,同时充分运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尽最大可能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对应、有效贯通,充分全面、有力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给他们加油鼓劲,不断激发广大党员投身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划出“硬杠杠”,助《条例》生威见效,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模范”。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

 求、严肃责任追究。《条例》第二章的章名由“党员权利”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把重音落在“行使”二字上,正是强调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切不可逾越边界,让权利的实现变形走样。新修订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矩的精神贯穿全篇,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让一系列“应当”“前提”“不得”构成了党员行使权利的“硬杠杠”,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履行义务、遵守纪律放在第一位,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性原则行使权利,在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以干事创业的全新动能,为新时代接续奋斗。

 【篇二】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共 5 章 52 条,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细化,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能够更好地保障党员的权利。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更要牢记义务、责任、纪律在前,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要以“绝对忠诚”铸品格。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必备政治品格。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对党忠诚,党才有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上下一心带领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党员才能一心一意地干好事,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对党忠诚就要绝对忠诚,无条件地、不掺任何杂质地忠诚于党。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地、不打折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具化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实践中锤炼“绝对忠诚”,以“绝对忠诚”不断指导实践。

 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党员的责任和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才能让人民的幸福、民族的复兴行稳致远。要“民”字为上,将人民置顶于心、倾注于情,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要“全”字当头,全神贯注听民声,尽心尽力解民忧,在为民事业中投入个人的全部精力。要“无”字打底,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

 怀,忘我工作,不计个人得失,甘于无私奉献,敢于牺牲小我成就人民需要之大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个人价值的追求,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奋斗。

 要以“自觉自律”守党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规矩,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守好规矩,才能更好享有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和严肃责任追究。在新修订《条例》的第四十六条,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 5 种情形。作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要不断提升个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时刻严于律己慎独慎微,不要低估权力的腐蚀力,不要高估自己的免疫力,不要无视纪律的约束力。同时,要敢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主动维护好党规党纪。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还要以榜样为镜,向先进学习,作清正廉洁表率。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党员,要想更好地行使权利,就要正确处理好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在辩证统一中行使好权利。

 【篇三】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坚定决心,将为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遵循,有利于保护并激发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热情,使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不但需要各级党组织强化纪律约束,强化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监督,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也离不开全体党员从我做起,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更好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主体意识,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拓宽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渠道,创新形式为党员参与民主监督提供有效方式和便利途径,行之有效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切实提高党内民主监督实效,凝聚全党力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

 依规依纪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激活党员的“细胞”活力,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此举是解决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保障权利的条例,其中却都是责任和义务,这恰恰是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不同于世界其他一般政党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权利。这让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使党员权利便于理解、易于掌握、利于行使,更加深入人心。

 形势任务在变化,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保障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严格以《党章》为依据,我们作为

 共产党员,也必须以《党章》为准绳,时刻遵守党内各项规定,遵守和履行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最重要的是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条件。

 【篇五】

 2021 年 1 月 4 日,中共中央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一则加强党的队伍建设、保障党员权利、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充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义务和权利相统一、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完善权利保障措施等原则,并且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每一名党员的合法权利。

 在新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就要落实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只有坚定这一思想,稳步前进,才能走出属于我们

 自己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面对当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我们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立足国情,坚持我们党的基本路线。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夯实队伍建设,不仅是对我们自身负责,同样也对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积极意义。就一名党员而言,我们更要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责任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懂得为谁服务,为谁当官这个基本道理。否则就会在各种社会上错误思潮的冲击下迷失自己,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抵御形形色色的腐朽思想和侵蚀。

 三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业务能力就是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养和本事。在革命战争年代,对一个统兵者的要求是智勇双全,如果有勇无谋必然要吃败仗。在和平年代,能力低下也必然政绩平平,或者造成损失,失去威信。新的历史时期,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强、水平高。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党组织对我们的关怀,我会认真地学习、宣传以及严格地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接受权利保障的同时,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以更

 高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工作之中,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信任与关怀。

篇二: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心得(5 篇)

 【篇一】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呾处理义务不权利、责任不担当、行使权利不遵守纨律癿辩证统一兲系。作为新时代癿党员干部,要珍惜自己癿民主权力,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癿亊业作出自己应有癿贡献。一、坚持权利不义务相统一癿原则马兊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癿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癿义务。”即权利不义务是一个统一体,这句话深刻癿说明了党员癿权利不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癿。因此,全体党员在维护自身权益,行使党员权利癿同时也要自觉履行义务,要始织牢记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癿职责呾义务,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癿宗旨,要把广大群众癿利益摆在首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坚持责任不担当相统一癿原则丌同时代有丌同癿任务,随着国际国内环境収生癿深刻复杂发化,新时代癿广大党员需承担癿责任也随乊収生发化。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癿历叱交汇期,一方面要保证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迚第事个百年奋斗目标,新时代共产党人癿责任使命可谓沉重繁巨,新时代癿广

 大党员干部要勇二扛起自己所肩负癿责任,鼓足担当乊勇,以担当诠释初心,以责任践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并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关。三、坚持行使权力不遵守纨律相统一癿原则党癿团结统一离丌开严明癿纨律呾觃矩,遵守纨律也是党员行使权利癿前提乊一,事者是辩证统一癿兲系,广大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牢固树立纨律觃矩意识,遵守觃矩丌含糊,守住底线丌逾越,在工作呾生活中对纨律觃矩要时刻怀有敬畏乊心,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面对权利丌忘乎所以,丌迷失自我,始织坚持正确癿前迚方向。

 【篇事】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収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癿重要制度安排,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収党员工作热情癿重大推劢力量。各级党组细呾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用“权利保障”激活党员干亊创业“新劢能”,把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细周围,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关癿中国梦而奋斗。

 坚持“学”字当头,在明晰“权利”中找准“定位”。新时代随着改革収展癿丌断加速,各种制度建设也在丌断迚行更新,随乊而杢癿是一系列新政策法觃癿落地落实。《条例》对党员权利迚行了深入浅出癿解读,特别是如何以収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正确认识呾处理义务不权利、责

 任不担当、行使权利不遵守纨律癿辩证统一兲系等方面作了重点阐述。党员是党癿肌体癿绅胞。各级党组细要坚持“学”字当头,组细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癿各项内容,利用主题党日等组细生活以及各种主题教育迚行宣讲,让党员对《条例》癿认知由感性上升为理性,自觉在吃透《条例》精髓基础上找准定位,从政治上强化身份认同,在实践中彰显政治本色,丌断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癿意识、增强宗旨意识、增强纨律觃矩意识,保证权利行使吅觃正当。

 坚持“落”字到底,在保障“权利”中激収“劢力”。保障党员正当权利,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是我们党作为马兊思主义政党癿本质属性,是增强党癿创造力、凝聚力、戓斗力癿内在要求。《条例》对党员权利癿保障,充分体现了给党员干部撑腰鼓劦癿正面“响应”。各级党组细要坚持“落”字到底,加强对《条例》实施癿组细领导,坚持做到严管呾厚爱结吅、激劥呾约束幵重,健全完善相兲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杢”癿要求,主劢对各条戓线癿党员,特别是在重大攻坚与项领域中奋戓癿党员,在攻坚兊难中出现癿错误戒者过失,给予充分癿理解呾包容,善二在保障“权利”中为敢二担当癿党员担当,为踏实做亊癿党员撑腰,激劥广大党员永葆“闯”癿精神、“创”癿劦头、“干”癿作

 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癿新征程上収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行”字见敁,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标杄”。人丌率则丌从,身丌先则丌信。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示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是一直以杢,管党治党癿重要经验。领导干部这个“兲键少数”,丌仅是党内癿“头阵雁”,更是人们心中癿“定盘星”,要坚持“行”字见敁,在保障党员权利过程中主劢履行“第一责任人”癿责任,充分収挥以上率下作用,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劢、抓督导,扎实推劢党员权利保障落实落地落绅。要充分尊重呾重规每个党员癿权利,特别是兲心兲爱在工作生活中有困难癿党员,认真倾听其诉求,给予更多支持呾帮劣,在走迚党员、凝聚党员上立标杄,在尊重党员地位、回应党员兲切、解决党员难题中把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组细周围,激劥大家丌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为新时代增光添彩。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4 年 9 月出台癿《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觃范党员教育管理、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方面収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时代収展呾党员队伍建设新需求,不时俱迚修订,有利二充分体现我们党癿领导制度优动,

 収挥党员主体作用,迚一步激収党员投身党癿建设呾党癿亊业癿积极性、主劢性、创造性。

 平等性是党员主体地位癿鲜明特征。党内民主是党癿生命。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从全体党员在权利义务方面一律平等、在党纨党觃面前人人平等做起。现实生活中,个别基层党组细在维护平等、一规同仁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从纨检机兲呾巡规巡察工作通报看,有癿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细生活丌经常;有癿基层党组细对流劢党员联系丌及时、管理丌严格,对年老体弱党员、困难党员癿兲怀力度丌够,等等。要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呾权利教育,抓好学习宣传,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呾处理义务不权利、责任不担当、行使权利不遵守纨律癿辩证统一兲系,坚持行使权利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纨律为前提,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呾党性觉悟。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组细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创新搭建履行权利不义务、収挥作用癿平台载体,激収党员参不党内亊务癿热情。

 畅通维权渠道是保障党员权利癿重点呾难点。从媒体报道情况看,少数党员在参不会议、阅读文件、教育培训、选丼权呾被选丼权等方面,有时得丌到充分保障。尤其是叐到处分时癿甲辩,以及吅法权益叐到侵害时甲诉癿权利,在执行落实上还存在梗阻环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呾结果导向相统一,结吅本地本部门实际呾基层党

 员癿真切需求,逐条对照修订后癿条例要求,绅化保障呾维护党员权利癿具体措施,畅通党员履行权利通道,让叐处分、遭侵权癿党员拥有収声维权癿机会,营造清爽呾谐癿党内民主氛围。对侵害党员吅法权利癿行为,及时采叏责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呾给予党纨处分等,追究有兲责任者癿责任,教育呾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正向激劥是収挥先锋模范作用癿“劣推器”。俗话说,最好癿管理是激劥。各级党组细要支持党员对党癿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吅理癿应当及时研究、认真采纳,对改迚工作有重大帮劣癿给予表扬奖劥,切实增强向心力呾凝聚力。要鼓劥支持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纨行为呾丌正乊风作斗争,建立健全保护揭収、检丼人权益癿制度,及时告知处理结果,对查证属实癿给予表扬奖劥;同时,对叐到错告戒诬告癿党员,及时澄清亊实,营造风清气正癿政治生态。要正确对待叐到党纨处分癿党员,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帮劣改正错误,对彻底改错癿期满后及时恢复党员权利,对表现优秀癿党员呾其他党员一规同仁,丌能因为曾经叐过处分就剥夺其职务职级调整、获得荣誉称号癿权利。对困难党员,特别是突遭发敀癿同志,各级党组细要指定与人联系,建立党员生活状况档案,及时掌握党员生产生活情况,定期走访慰问,鼓劥党员乊间开展互劣,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强化党员对党组细癿情感认同呾主体荣誉感。

 【篇四】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収党员参不党内亊务癿热情。”中共中央政治局 11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収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关癿中国梦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癿一番话凸显了党员干部癿重要性,保障了党员癿权利,同时也为党员干部癿权力,划定了前提条件。党员干部要在党组细癿权利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癿深情勉劥呾严厉要求中准确定位,找准方向。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准确定位自己应该想什么。实践证明,坚持党癿领导,让中华民族树立起了攻无丌兊、戓无丌胜癿光辉旗帜,新冠疫情、洪涝灾害……每一次癿磨难,都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杢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癿主心骨。因此,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癿信心呾信念,坚持党癿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姕,増强政治责任感呾历叱使命感,刻苦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劤力成为政治上癿明白人、业务上癿内行人、群众癿贴心人,在每一个组细需要癿地方用本领収挥骨干作用,撬劢党癿建设呾党癿亊业“杠杄”,让党旗在祖国大地高高飘扬。

 敢二担当,用二斗争,准确定位自己能干什么。米兰•昆德拉说:“最沉重癿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癿生命力癿影像。

 负担越重,我们就越真切实在。”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纨律为前提。同一切可能劢摇党癿根基、阻碍党癿亊业癿行为作斗争。当前,中国人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乊大发局,面对国内外収展环境収生癿深刻复杂发化,党员干部当应敢斗争、会斗争、能斗争。然而,斗争丌是一句口号,要把斗争精神体现在勇二担当中,,“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乊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乊勤”没有干部癿担当作为,党癿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也叧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亊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把斗争精神収挥在实干苦干中迎难而上,在服务群众、推劢改革、国家前迚中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遵守纨律,廉洁奉公,准确定位自己丌该干什么。“廉洁乃为政乊魂,勤政乃公仆乊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丌正乊风呾腐贤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癿基本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应对纨律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戒线常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守好廉洁底线,恪守法纨底线,遵守初心防线,丌触纨律红线,做干净清白癿好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乊”,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对自己高标准,在严守党纨上对自己严要求,在提升自律意识上丌松懈,劤力做到小亊丌糊涂、小节丌失范,做两袖清风癿表率人;用理论武装头脑,

 “防止人民公仆发为人民主人”,做到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做时刻维护群众利益癿“老实人”。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戓线工作条例》呾《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呾处理义务不权利、责任不担当、行使权利不遵守纨律癿辩证统一兲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纨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觃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癿权利呾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癿。履行党员义务丌是“小亊一桩”,而是“大亊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癿责任呾织生癿课题,检验癿是党性,折射癿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觃范自己癿言行,对党呾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癿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织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癿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觃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杢入基层,俯下身杢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呾群众交流时丌说“官话空话”,叧说“真话土话”,用“真

 诚乊火”打开群众癿“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癿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亊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癿党员身份,时刻収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癿政绩观,丌吹捧华而丌实癿“形式主义”,丌追求劧民伡财癿“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癿出収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织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乊策皀为群众所盼,所行乊亊皀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癿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癿出収点呾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戓能迎难而上,攻坚兊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杢、顶得上去;在紧要兲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兲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纨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纨律建设,把守纨律讲觃矩摆在更加重要癿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癿违法违纨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癿基础上。叧有真情待民,兲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亊”当成“我家亊”,才能知道什么亊情该做,什么亊情丌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觃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

 劢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纨守法,时刻以党纨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纨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觃矩意识。做到知行吅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纨律讲觃矩内化二心、外化二行。

篇三: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5 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到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作用,助力保障党员权利。作为中共党员的我们,更应乘“权利保障”之风,借助维护自身权利之便,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破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共筑国家富强这一伟大蓝图。

 以权利保障为稳定器,助力平稳前行。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由于基本权利得不到维护,只尽义务却得不到应有权益,面对工作极易产生疲惫心理,个别党员便降低了工作完成标准,难以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条例》细致具体地规定了党员的权利行使、保障措施、职责任务与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如条例指出党员可按规定召开各项具体的、具有实际意义的会议,保障了党员学习讨论、议事决策的权利。《条例》的修订无疑不是一针强心剂,让党员干部自我加压,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推动工作平稳前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党员干部应借此机会充分调动自身工作积极性,主动自我加压,始终保持良好的工

 作状态,高效、高标准完成自身工作,推动工作平稳前行。

 以权利保障为垫脚石,推动工作进程。在完成自身工作使命的道路上,不仅仅需要常思初心信念,提升工作能力,更需要中共中央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坚定的后备支撑力量。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有魄力、前行得更远。如若缺失对于党员基本权利的保障,那么不能够正常履行自身权利以及被他人侵害自身权利的时候,我们唯有“忍气吞声”,选择错误的维权之路,也成为了我们自身工作开展的阻力。保障好了我们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权利,我们更应做好自身义务工作和自身负责的工作内容,更应有魄力选择一条全新、未知、亟待探索的道路去开创、探索、挖掘,更应为这个社会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不断添砖加瓦。

 以权利保障为破冰点,解决工作难题。面对部分同志存在的工作僵局,以《条例》为破冰点,将僵冻已久的工作难题突破掉。通过维护党员权利,有利于党员更好行使自身权利,提升自身积极性,积极追求个人进步,全方位提升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突破工作中存在已久的难题。如若没有维护党员权利的条例,党员权利很难得到正确的使用,党员的责任感难以发挥,工作态度、效率、水平均难得到提升,工作实际效果差。正是因为有了这一

 有利条件,我们更应把握住机会,提升自身工作积极性,锻炼自己解决难题的工作能力,彻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杂症”,推动工作有序进行,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双赢局面,实现国富民强的宏伟志向。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法规将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明确细化,划出权利行使的边界,有利于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活新时代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新动能”。中国共产党作为拥有 9100 多万名党员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尊重广大党员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党员权利,才能永葆生机活力。广大党员干部在这其中如何发挥主体作用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忠诚。修订《条例》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目的,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要坚定对党忠诚,才能把牢政治方向。党员干部要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绝对忠诚于信仰,忠诚于党组织,忠诚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条例》规定的每一项权利和保障措施,都是基于党员权利的政治属性,无论是党内知情权,还是接受教育培训权等其他权

 利,都能够帮助党员全面了解和知悉党内事务、提高为党工作的本领,更好地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发挥好主体作用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政治素养,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把牢时代方向,做好与时俱进。《条例》的修订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守正创新,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才能更好地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修订后的《条例》不仅对权利表述方式作了创新,同时也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党员干部在学习和使用中要注重对于创新部分的学习和研究,才能更好地运用起来。无论是新时代新的发展要求还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都要求党员干部要与时俱进,必须要结合时代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真正地把握住时代发展对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条件,更好地和自身工作结合,把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建设有机融合,才能真正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

 把牢细节方向,明确行使界限。在权力保障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要明确好行使边界,真正地把握好各项权利的内容和边界,要注意一系列“应当”“前提”“不得”等党员行使权利的“硬杠杠”,还有各种行使权利的程序和方式,只有明确好边界才能更好地行使好

 权利。同时面对修改后的变化也要注重对细节的把握,对于修改的部分和保留的部分都要认真对照学习,把牢细节方向,才能掌握修改的深意。

 【篇三】

 党员是党组织的肌体细胞,唯有党员这个肌体细胞充满活力,党组织才能保持旺盛战斗力。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激励党员在新征程上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大胆探索、勤勉敬业,敢于担当、踏实做事,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爱,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激活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凝聚和团结在党中央周边,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维护党员合法权利,也有利于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篇四】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二者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也是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关系。每位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纪,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这是党员为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前提。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一个合格的党员应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言行一致、克己奉公。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多听取群众

 的意见和建议,在危难和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时刻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发光发热,有所贡献。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党员权利保障补充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是从严治党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内容体现了立规目的、指导思想、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等内容;明确了党员有哪些权利、怎样行使权利,党组织应当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党员权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条例》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细化,增加到 13 项权利。且对权利表述方式作了创新,每项权利都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的方式进行表述,既能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又能准确表述权利的内容。同时《条例》对正确行使权利做出了明确规范,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在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害方面,《条例》贯彻“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的原则,系统规定了

 20 项保障措施,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更加充分全面、有力有效。明确了责任分配,让党员权利从此有“专人”维护,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职责,将保障党员权利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

 还突出强调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要求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从此,党员除了强大了党组织作为依靠,《条例》成为党员维护权利的重要利器,侵犯党员权利,或者党员权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以后会逐渐消失。

篇四: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读后心得 5 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受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工作热情的重大推动力量。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用“权利保障”激活党员干事创业“新动能”,把广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齐心协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坚持“学”字当头,在明晰“权利”中找准“定位”。新时代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加速,各种制度建设也在不断进行更新,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新政策法规的落地落实。《条例》对党员权利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特别是如何以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等方面作了重点阐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学”字当头,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各项内容,利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以及各种主题教育进行宣讲,让党员对《条例》的认知由感性上升为理性,自觉在吃透《条例》精髓基础上找准定位,从政治上强化身份认同,在实践中彰显政治本色,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的意识、增强宗旨意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保证权利行使合规正当。

  坚持“落”字到底,在保障“权利”中激发“动力”。保障党员正当权利,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要求。《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充分体现了给党员

 干部撑腰鼓劲的正面“响应”。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落”字到底,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主动对各条战线的党员,特别是在重大攻坚专项领域中奋战的党员,在攻坚克难中出现的错误或者过失,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包容,善于在保障“权利”中为敢于担当的党员担当,为踏实做事的党员撑腰,激励广大党员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行”字见效,在行使“权利”中当好“标杆”。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示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是一直以来,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仅是党内的“头阵雁”,更是人们心中的“定盘星”,要坚持“行”字见效,在保障党员权利过程中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扎实推动党员权利保障落实落地落细。要充分尊重和重视每个党员的权利,特别是关心关爱在工作生活中有困难的党员,认真倾听其诉求,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在走进党员、凝聚党员上立标杆,在尊重党员地位、回应党员关切、解决党员难题中把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激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为新时代增光添彩。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受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

 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也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认识,把握前提,抓好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重要的党内法规。与时俱进修订《条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学好《条例》,不仅仅是履行职责、抓好本级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需要,更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权利保障意识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领会。首先要明晰态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在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保障党员权利。其次要组织有力。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积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鼓励探索,及时澄清,为担当者正名。“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正因如此,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误,受到非议、被人误解、产生不良后果时,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做到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组织只有敢于为担当者说公道话,及时澄清正名,党员干部才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敢于走那些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攻坚克难的任务还

 需更多“狮子型”干部带头冲锋、迎难而上。只有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勇于“涉险滩”“动奶酪”“啃硬骨头”的党员干部才会竞相涌现,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发展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

  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保障党员权利。“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法宝。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就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条例》,以身作则,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带头执行《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关键少数”能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只有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思想和精神上进一步强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广大党员干部才会跟着来、照着做,才能不断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受

 中国共产党拥有 9**.*万名党员,覆盖多个层级、不同领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党同志“出单”了一份“党员权利保障险”,有利于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对调动普通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具有深远意义。

 这是一份“紧跟时代”的“保障险”,体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要求。时代性是党内政治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员权利保障也要与之匹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教育,始终坚持立足实际、与时俱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重视抓牢“关键少数”,又注重抓实“绝大多数”,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出台《条例》,就是紧跟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时代性特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把初心和使命真真正正地牢记于心,落实在行动中。

  这是一份“紧扣发展”的“保障险”,彰显了“发扬民主、激活动力”的重要导向。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权利是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根本依据,党员的主体地位也是通过一系列权利的行使体现出来的,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直接关系到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当前,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和“两个五年”承前启后的重大节点,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拥有获得感和主人翁精神,在推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自觉履行义务、正确享受权利。要坚持团结党员、激励党员的根本原则,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真抓实干、勇当标杆,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力、事事有成的生动局面。

  这是一份“紧贴形势”的“保障险”,明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科学性、先进性、领导性的根本保障。长期以来,特别是在管党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同志对党员权利保障的认识产生了偏差,认为党员权利保障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

 的形势,淡化甚至漠视党员权利。这对推进巩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的事业都是极其危险的,为此,需要我们以辩证的思维、宏观的视野正确认识党员权利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持党的机体健康与生机活力。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受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容侵犯,与时俱进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尤需激活多组“双动能”,常态推进增质效。

  制度体系建设“有形”还要“有效”。《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体现了党员主体地位、发扬民主集中、增强党的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等利好因素,是“有形可塑、有据可依”的科学条例。新形势下,《条例》更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在深化主旨精神、强化本质作用中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以此更好地团结全体党员,使之紧密地围绕在党中央周围,并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更多参考意见,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树牢更为深刻的底线意识,对个人和党组织的职责职能有更清醒的认识和认同,在制度体系建设健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让党的建设既“有形”更“有效”,从而为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义务与权利要“相加”也要“相融”。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清晰指明了权利与义务绝非割裂开来的二元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相加相融的“二位一体”。

 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有权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理性发表意见、科学建言献策,同时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大框架内履行党员义务。例如,党员有权按规定参加党内活动和会议,但也要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支持民主的决议;党员的权利受到尊重与保护,但也要自觉遵守相应的纪律和规矩。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在党的角度处理问题和参与事务,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同正相加”。

  正向引导要从“常抓”转为“常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需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正向引导。要通过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深化党员的主体认知,压实责任意识,并在确保各项举措细则落实落细的基础上激励广大党员自觉发挥先锋作用,旗帜鲜明纠正不正之风。“工贵其久,业贵其专。”激发党员投身建设党的事业是一项长期形成、常抓不懈的政治工作,也是一种久久为功、常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党员成为兴国安邦事业的“有机体”,更加需要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组织引领,各级领导干部也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示范,鼓励并号召全体党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勤勉务实的干事氛围贡献才智与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受

 2020 年 12 月 16 日,由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出版发行。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其投身到党的建设与事业中去,确保党员权利保障取得重要实效。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组织最基本的力量,要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铸牢思想教育之“盾”,保障党员

 “听”的权利。“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

篇五: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5 篇关于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共 5 章 52 条,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细化,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能够更好地保障党员的权利。广大党员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更要牢记义务、责任、纪律在前,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

 要以“绝对忠诚”铸品格。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必备政治品格。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对党忠诚,党才有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上下一心带领人民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党员才能一心一意地干好事,才能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对党忠诚就要绝对忠诚,无条件地、不掺任何杂质地忠诚于党。要学习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尤其是最新成果,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地、不打折扣地把党中央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积极具化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实践中锤炼“绝对忠诚”,以“绝对忠诚”不断指导实践。

 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体现党员的责任和担当。“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只有做到全心全意为民,才能让人民的幸福、民族的复兴行稳致远。要“民”字为上,将人民置顶于心、倾注于情,站稳群众立场,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要“全”字当头,全神贯注听民声,尽心尽力解民忧,在为民事业中投入个人的全部精力。要“无”字打底,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忘我工作,不计个人得失,甘于无私奉献,敢于牺牲小我成就人民需要之大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个人价值的追求,矢志不渝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永远奋斗。

 要以“自觉自律”守党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规矩,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守好规矩,才能更好享有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和严肃责任追究。在新修订《条例》的第四十六条,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 5 种情形。作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

 的纪律,首先要不断提升个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做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时刻严于律己慎独慎微,不要低估权力的腐蚀力,不要高估自己的免疫力,不要无视纪律的约束力。同时,要敢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主动维护好党规党纪。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闯“雷区”,时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还要以榜样为镜,向先进学习,作清正廉洁表率。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党员,要想更好地行使权利,就要正确处理好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在辩证统一中行使好权利。

 【篇二】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公布,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要牢记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为行使好自身权利加“三重保险”。

 履行义务为行使权利加“思想”保险。中国共产党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党员行使权利绝不是一个群体的特权,而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的任务。有个别党员把权利和义务割裂开来,只顾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或是要求享受

 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对等,这些都是片面的权利义务观念,应予以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明确党员的权利是服务人民的工具,党员的义务是服务人民的责任,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只有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才能更好享有党员权利;只有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才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担当责任为行使权利加“实干”保险。“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责任连着担当,也承载着使命。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行使权利时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过硬的本领技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动力。从“十三五”圆满收官到“十四五”开启新篇,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共产党员练就架海擎天的担当本领,面对困难工作时不畏艰险,勇挑重担,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以敢于担当负责的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发展新篇章。

 遵守纪律为行使权利加“底线”保险。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遵守纪律首先要从学习纪律开始,广大党员要加强对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纪律规矩办事、按制度流程办事,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的行动自觉。

 要时刻牢记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心中有底线,为政不越线,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堡垒。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完善了保障措施,这为进一步解决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指明了方向。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更是拼搏者的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信心,摆正心态,大胆尝试探索、主动担当作为,为助推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抓实“关键少数”,强化党员主体“责任心”。《论语》有言,“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只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才能最大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热情。领导干部既是政策的执行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示范者,要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突出党员主体的平等性,不搞“一言堂”“家长制”。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依靠集体智慧和严格程序来决定,在保证各项决策科学性、纯洁性的基础上,充分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

 性、创造性,让他们自觉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争当优秀党员标杆。

 突出“宣引结合”,巩固思想堡垒“事业心”。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条例》贯彻落实的成效如何、能不能达到激发党员干事活力,增强参与党内事务的意识,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引导至关重要。要搭建好“线上+线下”学习平台,通过开设大讲堂、抖音号、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渠道,邀请党史党建领域专家学者对《条例》分专题进行线上讲解;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书记论坛、主题党日等活动,将《条例》的学习研读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必修课,学深学实,教育引导调动各行业、各领域的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履行义务、担当责任,推动形成“心往一起聚”“劲往一处使”的干事创业氛围。

 注重“澄清正名”,激活内在动力“进取心”。秦穆公重用败军之将孟明视,卫侯不因小节弃“干城之将”苟变,楚庄王“绝缨”护将得人心,形象说明容错能够团结人、激励人、调动人。攻坚克难避免不了创新试错,而干部探索失败或失误就容易被问责或受到诬告。当前,少数党员干部表现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在于对试错干部澄清正名的

 力度不大,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劲道”不足。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切实破除“洗碗效应”,杜绝“勤汉费力不讨好,懒汉讨好不费力”现象,不断完善容错机制,精心炼好试错容错的“定心丸”,真正让干事创业者放下顾虑、大胆探索、勤勉敬业,积极奋斗,让权利保障成为党员干部担当底色的鲜亮“着色剂”。

 【篇四】

 《条例》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修订《条例》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目的,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更加凸显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政治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保障党员权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涵盖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构成了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相互贯通的体系。

 《条例》规定的每一项权利和保障措施,都是基于党员权利的政治属性,目的是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明确党员有党内参加讨论权、建议倡议权,规定重要决议决定前充分征求党员意见、认真

 执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党员制度等,是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的有效做法,等等。同时,《条例》还强调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规定党员行使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等,引导和促进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条例》坚持系统观念,把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放到党的建设全局中审视和安排,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建设有机融合,贯穿于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各环节。有效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根本遵循。

 修订《条例》是建立完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权利的保障。1995 年,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并于 2004 年作了修订。此次进一步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高度重视,是我党结合新时期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

 化的重要实践,筑牢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基础,有利于充分发挥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

 修订《条例》是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员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一些地方、部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存在保障党员权利不到位的问题,也存在有的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需要引导和规范的问题。党员权利被侵犯导致形象受损,而维权方式和渠道不畅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条例》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员权利内容,充实和完善保障措施,重申和严明纪律规矩,既规范了党员用权,也保障了党员维权。

 修订《条例》有助于激发党员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激情与动力。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内活动的主体,党的历史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战士的作用,需要坚实的党员权利保障制度基础。本次《条例》的修订,注重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动党员权利保障落实到位,能够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激发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的动力,促进全体党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篇六: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四 篇

 本文仅供参考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员自我管理的一个手段,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让党的发展与时俱进,又不至于走歪路,具有重要的意义。

 每位共产党员都要按照党员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正确使用行使权利。

 党的事业在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团结每一位人民群众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在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二】

 中国共产党拥有 9191.4 万名党员,覆盖多个层级、不同领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党同志“出单”了一份“党员权利保障险”,有利于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对调动普通党员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具有深远意义。

 这是一份“紧跟时代”的“保障险”,体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要求。时代性是党内政治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员权利保障也要与之匹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教育,始终坚持立足实际、与时俱进,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重视抓牢“关键少数”,又注重抓实“绝

 大多数”,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出台《条例》,就是紧跟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时代性特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把初心和使命真真正正地牢记于心,落实在行动中。

 这是一份“紧扣发展”的“保障险”,彰显了“发扬民主、激活动力”的重要导向。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权利是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根本依据,党员的主体地位也是通过一系列权利的行使体现出来的,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直接关系到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当前,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的交汇点和“两个五年”承前启后的重大节点,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广大党员拥有获得感和主人翁精神,在推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自觉履行义务、正确享受权利。要坚持团结党员、激励党员的根本原则,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谋发展,真抓实干、勇当标杆,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尽力、事事有成的生动局面。

 这是一份“紧贴形势”的“保障险”,明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科学性、先进性、领导性的根本保障。长期以来,特别是在管党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同志对党员权利保障的认识产生了偏差,认为党员权利保障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淡化甚至漠视党员权利。这

 对推进巩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的事业都是极其危险的,为此,需要我们以辩证的思维、宏观的视野正确认识党员权利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意义,引导党员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持党的机体健康与生机活力。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其投身到党的建设与事业中去,确保党员权利保障取得重要实效。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组织最基本的力量,要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铸牢思想教育之“盾”,保障党员“听”的权利。“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组织要召开党的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当前,党员教育开展如火如荼,但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不务实功、善造虚功,并未真正落实好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基本教育制度,甚至利用“P 图式教育”“一图 N 用式”等“数据编造法”来应对上级检查,陷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功利主义的泥潭。然而,党员教育从来都不是扯扯嘴皮子、

 耍耍花架子,要真真正正甩开膀子、迈开步子,落实“言传身教”,走“新”更走“心”,保障好党员“听”的权利,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党员教育暖人心、聚人心的功能,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要铸牢问政献策之“盾”,保障党员“说”的权利。当前,有的基层党组织会议开展“模板化”,常常是照本宣科一通讲,让党员们“来过、坐过、听过、走过”,而“忘记”留下交流发言、问政献策的时间。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要厚植畅所欲言的沃土,避免“群体失语”。“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回溯历史,王阳明曾主动“求民情”“闻己过”,齐威王亦听劝诫纳群言使齐国大治;顾盼当今,广大党员就是人民群众的“传声筒”“扩音器”,拓宽党员建言献策的平台,悦纳党员批评建议的真言,就是在听民声、汇民意,就是在找差距、抓落实。因此,要守好政治责任,确保党员有言能发、有问能提、有计能献,筑牢基层干事创业的战斗堡垒。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要铸牢党内监督之“盾”,保障党员“视”的权利。会议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

 政治生态。要把党员监督权利保障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织牢织密“监督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躲藏、“微腐败”无所遁形。同时,要切实保障好广大党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盯紧监督举报中的风险点,严防严惩打击报复行为,使其能监督、畅监督、放心监督。只有充分发挥好这把“巡视利剑”的作用,扫清死角、不留盲区,才能推动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砥砺向前,换来政治生态河清海晏、朗朗乾坤。

 马克思曾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广大党员在享受权利保障的同时,必须要正确履行义务,认识和处理好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刻体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让“主动作为”与“强力保障”各安其位、相得益彰,才能让党之肌体更加鲜活,党之土壤更加肥沃,赓续接力更加美好的明天。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并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不容侵犯,与时俱进推动

 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尤需激活多组“双动能”,常态推进增质效。

 制度体系建设“有形”还要“有效”。《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体现了党员主体地位、发扬民主集中、增强党的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等利好因素,是“有形可塑、有据可依”的科学条例。新形势下,《条例》更要与时俱进、吐故纳新,在深化主旨精神、强化本质作用中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以此更好地团结全体党员,使之紧密地围绕在党中央周围,并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提出更多参考意见,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树牢更为深刻的底线意识,对个人和党组织的职责职能有更清醒的认识和认同,在制度体系建设健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让党的建设既“有形”更“有效”,从而为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义务与权利要“相加”也要“相融”。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清晰指明了权利与义务绝非割裂开来的二元对立,而是相辅相成、相加相融的“二位一体”。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有权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理性发表意见、科学建言献策,同时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大框架内履行党员义务。例如,党员有权按规定参加党内活动和会议,但也要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支持民主的决议;党员的权利受到尊重与保护,但也要自觉遵守相应的纪律和规

 矩。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站在党的角度处理问题和参与事务,达到权利与义务的“同正相加”。

 正向引导要从“常抓”转为“常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需要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正向引导。要通过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深化党员的主体认知,压实责任意识,并在确保各项举措细则落实落细的基础上激励广大党员自觉发挥先锋作用,旗帜鲜明纠正不正之风。“工贵其久,业贵其专。”激发党员投身建设党的事业是一项长期形成、常抓不懈的政治工作,也是一种久久为功、常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确保党员成为兴国安邦事业的“有机体”,更加需要党组织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组织引领,各级领导干部也当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主动示范,鼓励并号召全体党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勤勉务实的干事氛围贡献才智与力量。

篇七: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2 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心得体会( ( 通用) )

 篇一:

 近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是继 2004 年条例修订以来, 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共 5 章 52 条。

 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继承和坚持 2004 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 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 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 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2004 年 9 月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 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新的形势、 任务和要求, 党中央对《条例》 予以修订。

 这次修订的《条例》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明确党员权利保障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完善保障措施, 压实党组织、 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 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权利, 对于充分体现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 发挥党员主体作

 用, 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具有重要意义。

 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 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 担当责任、 遵守纪律为前提。

 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对《条例》 实施的组织领导, 抓好学习宣传, 开展经常性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 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 完善制度机制, 强化执行落实, 激励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加强对《条例》 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作为巡视巡察内容, 推动《条例》 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 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 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 一、

 明确党员享有

 13 项权利此次条例修订后的一个重要变化, 就是将第二章的章名从“党员权利” 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 。

 多出的三个字, 强调的是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积极主动行使权利。

 , 举例来说,

 该章规定党员有党内监督权, 党员要敢于开展监督, 通过进行批评、 揭发、 检举以及提出处理、 处分要求, 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作为制定条例的根本遵循, 党章原则规定了党员享有的 8 个方面权利。

 修 订 后的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 用 13 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 即:

 党内知情权、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党内

 参加讨论权、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 党内监督权、 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 党内表决权、 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内申辩权、 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 党内申诉权、 党内控告权。

 同时,

 修订后的条例还对权利表述方式作了创新, 具体到每项权利, 都采用“权利名称+权利内容” 的方式进行表述, 既直观反映权利的实质, 又准确表达权利的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划出权利行使的边界, 要求党员行使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等。

 二、

 坚持义务与权利相统一,

 严明纪律要求

 修订后的条例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 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 强调义务在先, 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一方面, 修订后的条例立足党员权利保障专门法规的定位, 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明确党员享有广泛而充分的权利, 并切实完善保障措施。

 ——有关 13 项权利的条文每一条都首先强调党员“有权” 行使的权利内容; ——20 项保障措施每一项都围绕如何保障权利的正常行使进行具体设计。

 另一方面, 在明确权利、 保障权利的同时, 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 担当责任、 遵守纪律为前提。

 ——第四条规定, 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 将行使

 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 向党组织讲真话、 讲实话、 讲心里话, 敢于担当、 敢于负责, 遵守纪律规矩, 正确行使权利; ——第十一条规定, 党员进行批评、 揭发、 检举以及提出处理、 处分要求,应当通过组织渠道, 不得随意扩散传播、 网络散布, 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 更不得捏造事实、 诬告陷害; ——第四章中集中规定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 进一步严明了权利行使的纪律要求。在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 明确提出义务在先, 义务和权利相统一, 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 责任与担当、 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

 修订后的条例对这一创新理论成果进行了贯彻和运用。

 三、

 20 项措施保障党员权利行使“保障” 是修订后条例的重要内容。

 没有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就难以保证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修订后的条例遵循“坚持充分全面保障党员权利” 的原则, 设立“保障措施”专章, 系统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 20 项保障措施, 努力实现党员权利保障与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构建系统全面的保障措施体系。

 对

 2004 年条例中已有的保障措施, 修订后的条例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并根据实践发展和工作需要, 总结有关经验做法和创新性制度, 新增了系列保障措施,如健全党代表、 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制度,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等。

 在设计保障措施时, 修订后的条

 例注重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 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如规定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听取党员意见, 对应保障党员建议和倡议权、监督权、 提出不同意见权等多项权利。

 此外, 支持党员提出意见建议、 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等多项措施都体现了对党员监督权的保障。修订后的条例注意把握与其他法规制度的有机衔接。

 立足党员权利保障基础性法规的定位, 修订后的条例对其他法规制度已有专门规定的不作重复规定。

 同时坚持系统观念, 将党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其他条例以及相关具体法规制度的规定衔接贯穿起来, 发挥党内法规体系的整体作用。

 四、

 增强全党共抓党员权利保障的合力保障党员权利, 谁来负责? 如何负责? 修订后的条例对党委(党组)

 、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党的工作机关、 党的基层组织、 领导干部的职责任务逐一作出明确规定。

 —— 党委(党组)

 是关键, 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领导。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 受理和处置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检举、 控告和申诉, 对侵犯党员权利的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党的工作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 抓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落实, 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问题, 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为保障党员权利正常行使创造条件、 提供服务。

 ——党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着力打通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 带头履行义务、 正确行使权利,营造党员积极行使权利的良好氛围, 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法规制度, 抓好工作落实。

 强化对侵犯、 漠视党员权利行为的责任追究在实践中, 当前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保障职责落实打折扣、 保障措施执行不到位、 有的领导干部侵犯和漠视党员权利的问题。同时, 有的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 滥用权利, 甚至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观点意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针对上述问题, 修订后的条例在第二章“党员权利的行使” 、 第三章“保障措施” 中分别针对党员、 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强调了相关纪律要求。特别是在第四章“职责任务和责任追究” 中, 修订后的条例详细列明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侵犯党员权利、 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的具体情形, 并明确了对侵犯党员权利和在保障党员权利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 领导干部、 党员的追责问责方式, 以及纪律责任与法律责任等其他责任相衔接的内容。“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的监督, 促进党员发挥主体作用, 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

 ” 下一步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 把握好、 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督促推动条例落实。

 篇二: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心得体会

 近日,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 并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是继 2004 年条例修订以来, 党中央再一次对该条例作出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共

 5 章

 52 条。

 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继承和坚持 2004 年条例仍然适用的规定基础上, 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 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 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

 一、

 将党员权利保障的理论创新、

 实践创新制度化、

 规范化

 党章原则规定了党员享有的 8 个方面权利, 为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党历来重视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 1995 年党中央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

 》 , 并于 2004 年作了修订。

 试行条例和 2004 年《条例》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 2004 年《条例》 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 亟须修订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更好保障党员权利, 提出许多新理念、新思想、 新要求, 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同时,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 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权利保障实践方面也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修订《条例》 , 系统总结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 提炼转化为党内法规, 进一步促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修订《条例》

 是解决党员权利保障工作面临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 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 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方面, 广大党员特别是年轻党员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 行使权利、 维护权益更加主动自觉, 但需要积极引导、 加以规范。

 另一方面, 党员权利内涵不断丰富, 行使渠道、 载体、 保障措施尚未及时跟上。

 修订《条例》 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 通过明确和细化党员权利内容, 充实和完善保障措施, 重申和严明纪律规矩, 积极回应党员关切, 进一步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二、

 明确细化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 新修订的《条例》 共 5 章 52 条, 其中第二章将章名由“党员权利” 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 。

 这是为了强调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 积极主动行使权利。

 同时, 第二章用 13 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 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党内知情权、 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 党内参加讨论权、 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 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 党内表决权、 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 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 党内请求权、 党内申诉权、 党内控告权等权利。

 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 内容更加具体, 边界更加明晰, 使党员权利便于理解、 易于掌握、 利于行使, 更加深入人心。新修订的《条例》 着眼于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 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还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规

 定。

 二、

 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

 确保党 员权利正确行使

 党的十八大以来,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 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从认识到实践都得到深化和发展。

 在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上, 明确提出义务在先, 义务和权利相统一, 强调要正确认识义务与权利、 责任与担当、 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这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

 新修订的《条例》 贯彻和运用这一创新理论成果, 将‘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 作为党员权利保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 要求广大党员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正确行使各项权利。

 第四条规定, 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 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 向党组织讲真话、 讲实话、 讲心里话,敢于担当、 敢于负责, 遵守纪律规矩, 正确行使权利。

 第十一条规定, 党员进行批评、 揭发、 检举以及提出处理、 处分要求, 应当通过组织渠道, 不得随意扩散传播、 网络散布, 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实, 更不得捏造事实、 诬告陷害。

 第四章“职责任务与责任追究” 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 5 种情形,进一步严明了权利行使的纪律要求。

 三、

 系统 规定保障措施,

 充分全面、

 有力有效保障党员权利

 新修订的《条例》 设立“保障措施” 专章, 系统规定了 20 项保障措施。

 据介绍, 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是根据实践发展和工作需要, 新增了系列保障措施。

 比如,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党员制度、 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党员制度,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等。

 二是充分运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 实现党员各项权利与保障措施之间的整体对应、 有效贯通, 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 协调性、 可操作性。比如,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巡视巡察检查督查中听...

篇八: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及感悟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调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其投身到党的建设与事业中去,确保党员权利保障取得重要实效。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是党组织最基本的力量,要切实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要铸牢思想教育之“盾”,保障党员“听”的权利。“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组织要召开党的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当前,党员教育开展如火如荼,但仍有少数基层党组织不务实功、善造虚功,并未真正落实好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基本教育制度,甚至利用“P 图式教育”“一图 N 用式”等“数据编造法”来应对上级检查,陷入了形式主义的窠臼、功利主义的泥潭。然而,党员教育从来都不是扯扯嘴皮子、耍耍花架子,要真真正正甩开膀子、迈开步子,落实“言传身教”,走“新”更走“心”,保障好党员“听”的权利,才能

 最大程度释放党员教育暖人心、聚人心的功能,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要铸牢问政献策之“盾”,保障党员“说”的权利。当前,有的基层党组织会议开展“模板化”,常常是照本宣科一通讲,让党员们“来过、坐过、听过、走过”,而“忘记”留下交流发言、问政献策的时间。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要厚植畅所欲言的沃土,避免“群体失语”。“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回溯历史,王阳明曾主动“求民情”“闻己过”,齐威王亦听劝诫纳群言使齐国大治;顾盼当今,广大党员就是人民群众的“传声筒”“扩音器”,拓宽党员建言献策的平台,悦纳党员批评建议的真言,就是在听民声、汇民意,就是在找差距、抓落实。因此,要守好政治责任,确保党员有言能发、有问能提、有计能献,筑牢基层干事创业的战斗堡垒。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要铸牢党内监督之“盾”,保障党员“视”的权利。会议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党员监督权利保障到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覆盖

 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织牢织密“监督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躲藏、“微腐败”无所遁形。同时,要切实保障好广大党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盯紧监督举报中的风险点,严防严惩打击报复行为,使其能监督、畅监督、放心监督。只有充分发挥好这把“巡视利剑”的作用,扫清死角、不留盲区,才能推动党的事业行稳致远、砥砺向前,换来政治生态河清海晏、朗朗乾坤。

 马克思曾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因此,广大党员在享受权利保障的同时,必须要正确履行义务,认识和处理好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刻体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只有让“主动作为”与“强力保障”各安其位、相得益彰,才能让党之肌体更加鲜活,党之土壤更加肥沃,赓续接力更加美好的明天。

 【篇二】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总体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开头便是“党员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关注到了党员个体权利保障,这让党员在工作与生活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部分为重点内容,要求党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担当。要勇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要坚定自己的政治站位,要坚决拥护党的政策与方针。要有“责任在心、责任在胸、责任在行”的意识,我们基层党群工作者尤为重要,因为我们是政策传播者,是理论宣传员,是联通基层与上面的通讯员,要把责任作为约束自我、锤炼自我,增强政治定力、规矩定力的“紧箍咒”,切实让“责任”在纪律制度的“轨道”内运行。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这给了我们基层学习党相关理论知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在日常带领党员学习的方式可以多创新,不仅仅局限于“三会一课”,也可以通过“钉钉”、“抖音”等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如“钉钉”可以布置一些简单的课后作业,通过打卡课后习题等方式,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让党员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随时随地,打开手机就能学。也可以通过融媒体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交流心得或者在提出生活上的困难,让党员队伍一起帮忙解决。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坚决摒弃“投机取巧”、玩心眼、耍聪明的错误思想,既要将履行责任看成检验个人能力水平的“试金石”,又要把责任作为约束自我、锤炼自我,增强政治定力、规矩定力的“紧箍咒”。

 【篇三】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

 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神后,我意识到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只有切实保障党员权利,让其能够大胆说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党员同志的智慧,我们的中国共产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建设才能不断向前发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条例》的理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应尽的义务,勇于担当,在此基础上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提出好的意见建议,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的实施,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身处基层,做着基层党建工作,时刻告诉自己要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防腐抗变的能力。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并且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时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继续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条例内容牢记于心,将条例精神一以贯之,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投身党的事业。

 【篇四】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即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这句话深刻的说明了党员的权力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因此,全体党员在维护自身权益,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义务,要始终牢记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广大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坚持责任与担当相统一的原则。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任务,随着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新时代的广

 大党员需承担的责任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一方面要保证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责任使命可谓沉重繁巨,新时代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勇于扛起自己所肩负的责任,鼓足担当之勇,以担当诠释初心,以责任践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坚持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相统一的原则。党的团结统一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遵守纪律也是党员行使权利的前提之一,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广大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在工作和生活中对纪律规矩要时刻怀有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面对权利不忘乎所以,不迷失自我,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篇五】

 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通过学习,使我们铁发支部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即: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一、履行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二、担当责任 党员要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遵守纪律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要做到以上率下。

 四、行使权利 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从而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铁发党支部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

 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九: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

 时隔 16 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进行时,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新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再度修订,就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运用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当前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通过学习,我们看到,修订后的条例共五章 52 条,党员权利名称更加鲜明,内容更加具体,边界更加明晰,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和义务、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创新,修订后的条例坚持义务与权力相统一,在明确权利保障权利的同时,强调正确行使权利的相关要求,指出党员行使权力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比如新增第四条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党的历史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必须激发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条例》第二章,将章名“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强调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主动行使权利,《条例》还设立“保障措施”专章,新增了很多

 保障措施,比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等,保障党员权利离不开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修订后的《条例》将严明纪律规定的精神贯穿全篇,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比如第四章,集中规定了党员不正确行使权利应当追究责任的五种情形,进一步严明了权利行使的纪律要求,以严格责任、落实责任引导和监督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修订后的《条例》将更加有利于提高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水平和效果。此次《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各级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是以“德”、以“法”治国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其中不乏对党员权益各项人性化的保障和关怀,这种人性化的色彩也贯彻了《条例》的始末,党组织对党员严管厚爱的态度可见一斑。《条例》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定,在各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更具体明确的界定。在对侵犯者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中,更多体现了我党以“法”为手段,严格严肃党纪的宗旨。对于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主体与行政乃至司法的处理,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党员的合法权益。这对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事实证明,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兴旺发达,什么时候有了党内民主,我们党和党所领导的事业就充满生机,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挫折。因此,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即有集中又有民主,即有纪律又有自由,即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

 们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自觉行动,坚决抵制违反该条例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落在实处。作为共产党的光荣一员,我们要对党内事务有跟多的了解和参与,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每个党员都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不折不扣践行“两个维护”来为党的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也要把对《条例》的学习、落实与我们警察队伍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我们场所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警相结合,把维护党员权利与从优待警结合起来,以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民警各项法定权利的有效实现。我们要实现公正执法的有章可循和文明执法的有序推进,既要发挥好维护社会安定的刀把子作用,还要体现出服务人民的宗旨意识,赢得人民的敬警拥警;我们要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工作开展的后顾之忧,落实好作为警察的权利保障,让大家在工作中有归属感、职业自豪感,让我们的警察能感受到来自各级各方的护警爱警。让严明纪律和权利保障成我们这支队伍健康有力发展的双翼,让党的好制度好政策为我们的忠诚履职、破浪前行保驾护航。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2020 年 12 月 25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对 2004 年 9 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进行修订,凸显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新要求,对党员的权利行使做出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共 5 章 52 条。条例在第二章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作出具体规定,用 13 个条文将党章规定的 8 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

 通过对《条例》的系统学习,我作为基层党员有如下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增强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势决定任务,任务决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这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准确地分析了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指出了当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我个人理解,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已经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我们党员的要求也不同。革命阶段,是军事斗争为主,对党员主要是要有军事的素质;在建设、改革阶段,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素质;而现阶段,党

 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对我们党员来说就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所以要增强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培养积极行使党员权利的内在动。

 力。《条例》明确指出,“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遵守纪律规矩,正确行使权利。”中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每个党员对党都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从自己做起,从所在党组织做起,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面领导所在地区和领域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是增强民主素养,积极营造行使党员权利的文化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民主素养作为一种领导能力来培养,作为一门领导艺术来掌握。”在新时期,对党员的民主素养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领导干部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支持和保障普通党员行使权利,就走不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普通党员缺乏民主素养,就不会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履行对党的责任,推进党的各级组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四是增强斗争精神,补足 积极行使党员权利之钙。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根本要素是坚持真理、敢于斗争。“四个伟大”战略布局,“伟大斗争”是第一位,没有斗争,其他都不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

 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条例》规定,“支持和鼓励党员发扬斗争精神,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所以要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我们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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