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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河长工作职责7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村级 工作职责

村级河长工作职责7篇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XXX村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XXX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河长工作职责7篇,供大家参考。

村级河长工作职责7篇

篇一: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X 村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XXX 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全面落实村级河长制责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库等水系保护管理机制,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村境内所有河流、所有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部门协作,全民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建立“河长主治、源头重治、水陆共治、部门联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二)、基本建成河流、水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开展渔业资源专项保护,严禁毒鱼、电鱼、炸鱼。

 (四)、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严禁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弃置河流、水库。

 (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负增长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六)、着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态村创建。

 (七)、强化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实现河畅、岸绿、山清、水秀、天蓝、景美的生态保护目标。

 四、组织体系 ( ( 一) ) 构建村级“河长”组织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村设立“河长”、“副河长”;保洁员。

 ( ( 二) ) 明确工作职责

 各“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山塘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河长”负责领导本村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编制全村河流、水库综合整治规划,拟定河流、水库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实施督查,协调处理河流、水库综合整

 治问题、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对重大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

 五、保障措施 ( ( 一) ) 加强领导。村党支部、村委会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成

 员:XXX、XXX ( ( 二) ) 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水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 ( 三) ) 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设置警示标志,公布河段范围、河长、保洁员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村民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

 XXX 村村民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

 XXX 村河流河长名单

 序 序 号 号 河 河

 名 (支流及河系)

 河道长度

 (km) 河流起止点 流域面积

 (k k㎡ ㎡ )

 河长 (职务)

 及电话 保洁员 员 及电话 1

篇二: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湖长履职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各级河长湖长职责任务,规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行为,发挥各级河长湖长履职作用,推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见实效,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级总河长及省、市、县、乡级河长湖长,各地因地制宜设立的村级河长湖长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严格遵循《意见》《指导意见》的规定,分类细化各级河长湖长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结合各地近年来推行河湖长制的实践经验,有针对性规定各级河长湖长的履职重点和履职方式。

  第四条 各级河长湖长要严格按照《意见》明确的基本原则履职尽责,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用好监督考核“指挥棒”,提升履职成效。

  第五条 本规范为指导性文件,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增强实践性和指导性,促进各级河长湖长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第七条 最高层级河长湖长对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分级分段(片)河长湖长对本辖区内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负直接责任。

  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八条 总河长审定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河湖长制重要制度文件,审定本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单位)责任清单,推动建立部门(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主持研究部署河湖管理和保护重点任务、重大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进过程中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落实河湖长制监督考核与激励问责制度;督导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完成上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第九条 省级河长湖长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明晰相应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对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省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条 市、县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河湖,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相应河湖问题整治,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处理和解决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对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研究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有关问题;完成上级河长湖长及本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一条 乡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经常性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组织开展河湖日常清漂、保洁等,配合上级河长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或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

 第十二条 村级河长湖长组织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开展河湖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完成上级河长湖长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

 履职方式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总河长牵头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机制;主持研究河湖长制推行中的重大政策措施,主持审议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事项、重要制度、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主持召开总河长会议、河湖长制工作会议或签发文件部署安排重点任务,以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第十四条 省级河长湖长因地制宜牵头建立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召开河长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审议相应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协调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的目标任务,安排年度重点任务;指导督促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下级河长湖长履行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职责。相应河湖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同志或其所属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同志作为成员参加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 市、县级河长湖长牵头组织细化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

 下级河长湖长开展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相应河湖为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要加强与流域管理机构所属河湖管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强化协同配合。

  第十六条 乡级河长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指导监督村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

 第二节 开展河湖巡查调研

  第十七条 总河长、各级河长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

  原则上,总河长每年不少于 1 次,省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 2 次,市级河长湖长每年不少于 3 次(每半年不少于 1 次),县级河长湖长每季度不少于 1次,乡级河长湖长每月不少于 1 次,村级河长湖长每周不少于 1 次。具体要求由县级及以上总河长结合实际组织制定。

  第十八条 省、市、县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调研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办公,协调统一各方意见,研究问题整治措施,明确问题整治要求。巡查调研前,可安排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先行明查暗访,掌握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征询有关地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

  第十九条 乡、村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重点巡查生产经营活动频繁的河段(湖片),重点检查河湖日常管护情况,及时劝阻、制

 止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上级河长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

  第二十条 针对问题较多的河段(湖片),有关河长湖长应当加密巡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协调督促解决问题。

 第三节 整治突出问题

  第二十一条 县级河长湖长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相应河湖问题自查自纠,省、市级河长湖长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抽查检查,查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台账。

  乡、村级河长湖长结合日常巡查河湖,及时上报巡查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排查发现并提请解决的批量河湖突出问题,总河长或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组织集中交办分办问题整治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整治标准、完成时限要求等。

  上级交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以及同级党委和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河湖突出问题,总河长、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视问题性质、严重程度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地方、河长湖长、部门(单位)限期组织整改落实。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地方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依纪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 针对问题体量大、沉积时间长、利益关系复杂、整改成本高等河湖重大问题,总河长或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措施,协调统一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

  第二十四条 省级河长湖长加强对河湖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适时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随机性抽查,重大问题蹲点检查,指导完善问题整治方案,督促限时整改落实。

  市、县级河长湖长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限时完成问题整治任务,加强跟踪检查,严格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依纪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

  乡、村级河长湖长要积极协助上级河长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 需要对河湖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等实施系统保护和治理修复的,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要指导督促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或细化实施方案,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分步推进实施系统治理。

 第四节 推动跨行政区域河湖联防联治

  第二十六条 跨行政区域河湖设立共同的上级河长湖长的,最高层级河长湖长按照“一盘棋”思路,统筹协调管理和保护目标,明晰河湖上下游、左右岸、

 干支流地区的管理责任,推动河湖跨界地区建立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治理、联合执法等联防联控机制,协同落实管理和保护任务。

  第二十七条 跨行政区域未设立共同的上级河长湖长的,各行政区域河长湖长按照“河流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左岸主动对接右岸,湖泊占有水域面积大的主动对接水域面积小的”原则,组织与相关地方河长湖长及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协调统一河湖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签订联合共治协议,实现区域间联防联治。

 第五节 组织总结考核

  第二十八条 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述职制度,总河长审阅或适时听取本级河长湖长、河长制组成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下一级总河长的履职情况报告。乡级及以上河长湖长每年听取或审阅相应河湖管理和保护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第二十九条 严格落实河湖长考核制度,总河长组织对本级河湖长制组成部门(单位)和下一级地方落实河湖长制情况进行考核,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组织对相应河湖的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本级河长制办公室承担。

  第三十条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提交本级党委和政府考核办公室、组织部门,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目标任务完成且考

 核结果优秀的,给予激励;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或者考核不合格的,组织考核的总河长、河长湖长及时约谈提醒或提请问责被考核对象。

  第三十一条 总河长审定本行政区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意见》《指导意见》要求,每年 1 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河湖长制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篇三: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河长巡查河道工作计划 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河长工作体系,督促河长定时监管、记录责任河渠治水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实现河长主动参与治水。特制定河长巡查机制:

  1、镇、村各级河长每人一本《河长日记》,镇级河长要求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要求一日一巡查。巡查内容:河中漂浮废弃物情况;河中违法障碍物、构筑物情况;河岸 10 米范围内垃圾堆放情况;河岸 10 米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河底污泥淤积情况;河道沿 标 岸是否有污水直排等。

 纸

 2、要求将责任河 掩 渠涉及的各类事项形成 描 文字材料记录在日记本 碟 上。

  3、在日常巡 崖 查中,需要详细记录巡 缨 河时间、地点、发现的 谣 问题、建议处理意见等 蚂 。根据巡查情况,镇级 影 “河长”需要将《河长 错 巡查情况处置交办单》 鸟 第一时间发送至下级责 敷 任河长,下级责任河长 忧 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办 侧 理结果反馈至上级河长 丹 。

  4、镇治水办要 烧 对河长日记的记录情况 牢 进行抽查,并在年底进 窘 行统一的检查,工作日 狮 记记录的完整度、详实 震 度将作为年终考核河长 憎 的重要依据。

  5、 畦 《河长日记》,各级河 垢 长要妥善保管,镇、村 抿 两级

 河长日记于每年 1 心 2 月份统一上交镇治水 摔 办存档。

 *政?XX? 胜 42 号

  关于印发《 愈 **镇“河长制”实施 咒 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 震 事业单位:

  现将《 连 **镇“河长制”实施 孩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 潭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 膀 行。

 **镇人民政府 X 津 X 年 12 月 23 日 ** 低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鼎

 为贯彻落实《** 惊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搭 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 药 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 霸 》、《**省人民政府 礁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 赖 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怪 》、《宁德市人民政府 烦办公室关于印发**市 懂 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妖 》、《**县人民政府 疾 办公室关于印发**县 晕 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弟 》精神,切实改善全镇 糠 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 蓑 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 鉴 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 侮 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 匈 全镇建立“河长制”管 酉 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 失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窟 导,遵循源头治水、科 提 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 佯 导思想,建立“河长制 兼 ”管理制度,全面开展 洲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劲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 幻 为主、分级落实、共同 炎 监管”的精神,建立健 永 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 似

 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 颖 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 嘛 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 开 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 宦 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 穴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 园 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抗 。

 二、工作目标

  通 毛 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 兼 ,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 胸 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 胜 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 绪 步提高,基本实现“水 也 清、流畅、岸绿、景美 张 ”的目标。

 三、实施范 枪 围和责任单位

  ** 笑 境内 3 条主河道及支流 蘸 全面落实“河长制”, 暴 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 彰 管理员。按照“属地管 忠 理、分段负责”的原则 簇 ,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 狙 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 评 理员,若有人员变动, 鄂 自行调整。。

  各村 悲 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 浴 ”方案,积极协助做好 务 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 蓄 ,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 大 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 鸡 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虏 ,维护生态平衡。

 四、 条 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各 密 级河长职责

  1.河 卧 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 贼 ,负责水生态、水环境 刃 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 树 查、考核工作,协调落 类 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 怒 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 刁 项整治工作。

  2. 孤 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 抑 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 斌 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 牟 、考核等工作,做好对 帮 河道管理员的监

 督指导 残 。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 裤 、协调和管理等职责, 凛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 英 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 吏 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 欣 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 拥 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 插 路、新方法,并配合相 侩 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帝 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 沼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 道 作任务。

  3.河道 乞 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 侄 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 盏以下工作:

 协调执法部 勃 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 缄 处理;

  河道的日常 伤 疏浚、清障、保洁工作 氧 ,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 鸵 查; 河道的乱搭乱建、 炎 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凭

 河道生态绿化、农业 首 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 泛 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 邢 制度的建立;

  对河 岩 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 平 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 细 、卫生等部门;

  服 谷 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 详 ,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 简 工作;

  设置具有保 碟 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 敢 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确 循 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 矮 全设施齐全;

  收集 与 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 薛 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症 ; 做好突发事件处理, 瓮 并及时汇报;

  做好 樱 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 烤 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 莹 洁。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蓝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 眨 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 楔 ,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 刽 工作的指导、督促。

 不

 1.农村环卫保洁机 香 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 醛 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 攀 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 欺 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 趾继续健全“户集、村收 办 、镇运、县处理”的生 损 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 墓 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暗 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 附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 透 污纳管到位。

  2. 莹 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 斩 入推进“清水工程”建 帅 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 雁 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 狄 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 叙 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 蒜 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 掌 砂管理。

  3.工业 荣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 纱 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 后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 皮 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 颐 ,设定固定监测点,掌 野 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 滇 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 毡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

 驴

 4.农业面源污染 表 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 佃 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 班 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 药 模化、标准化,污染处 蝇 理规范化、生态化。积 职 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 猫 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 矽 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 侄 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 季 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 希 设。

  5.农村环保 垄 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 普 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亚 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 励 快“美丽乡村”建设步 升 伐,改

 善农村生活环境 缉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韭

 6.非法建筑取缔 俊 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 湖 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 青 、乱搭建、乱堆放、乱 里 倾倒等行为取缔。

  债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 协 。加大“河长制”宣传 数 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 冤 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 珠 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 澄 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 治 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 深 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 婪 习俗。

 五、工作要求

 医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杏 。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 翠 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 器 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 志 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 惋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 推 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 血 推进实施。同时,要加 讶 强与各河长、 ×××街 损 道××河河道整治方案 腿

 ×××街道办事处

 一、 阎 河道概况 二、河道污染 太 现状及原因 三、整治目 帆 标 总体目标 具体目标 四 膀 、整治措施 五、整治工 普 作计划

 六、整治保障措 喉 施 七、整治后的长效管 政 理机制 ××河河道整治 千 方案 **街道办事处 一 寄 、河道概况

  ××× 志 河位于**河主河道西 扇 侧**街道××村境内 暮 ,属于区级挂牌黑臭河 盒 道。×××河全长 90 蜕 0m,现状河宽~,涉 袱 及桥梁 4 座。河床中心 拈 底高程~,河道规划河 双 床中心底高程为,河床 薄 特别是两侧淤积量较大 毫 。××村常住人口 29 液30 人,外来人口 76 知 00 人。由于河道两侧 台 建筑物和居住人口的增 烂 多,以及基础配套设施 洛 不足,现状区域河道堵 撼 塞、淤积、黑臭及垃圾 讼 现象较为严重。

 二、河 膳 道污染现状及原因

  沏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 玄 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 舶 ,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 纷 问题主要为:

  一是 渗 水体污染发黑发臭。该 肇 河道两岸基本为居民区 侥 、农贸市场及××工业 光 区,由于排污体系尚不 棚 完善,该地段没有直接 彦 向外输送的污水主干管 冬 ,导致污水直排河道, 让 同时人为垃圾以及工业 妹 垃圾的入河量较大,这 锯 些都恶化了河道水质, 卖 又造成了河床淤积,是 辰 水质发黑发臭的主要原 渡 因。

  二是存在垃圾 仪 入河现象。由于外来人 唯 员较多,周边居民环保 穴 意识不强,造成垃圾入 茂 河现象进有发生,同时 猪 由于

 西侧为××工业区 攫 ,企业也存在偷倒工业 响 垃圾的入河量现象。

 肢

 三是河床淤积现象较 套 为严重。瓯海区××× 绽 河段现状河床中心底高 答 程~,两侧高程约~。

 佣 城防规划

  中,河道 孝 河床规划底高程为,相 甚 对比一般淤积厚度约, 脂 最大约,河道淤积现象 灶 较为严重。另外经过现 谰 场调查,河道内约有 6 毕 艘破船长期沉在河底, 役 河道排水时阻水比较大 晌 ,也是造成河道淤积的 付 原因之一。

  四是存 勒 在沿河违章占河。经调 礁 查,河岸两侧有部分河 贿段有违章建筑物占用河 悄 道,即有村民违章占用 嗡 河道,也有企业违章占 悔 用河道,不仅对河道的 航 水流有影响,更影响到 挽该地块的整体环境。经 直 过初步调查,沿河涉及 晃 到违章建筑面积为 m。

 笔

 三、整治目标 总体目标 要

 通过开展“双清” 蒂 行动和黑臭河垃圾河专 泉 项整治行动,本着统筹 顶 规划、标本兼治、综合 仅 整治、改善质量的原则 姓 ,紧密结合瓯海区塘河 页 整治规划、“双清”行 必 动和“四边三化”专项 斟 工作目标规划要求,采 晚 取综合整治、分阶段实 印 施的方式,4 月底前全 眩 区河道垃圾清理完毕, 仁 10 月底基本完成辖区 兆 内黑臭河污染整治任务 校 ,XX 年底力争消除我 渝 区黑臭河垃圾河现象, 蚕 使我区河道河岸环境得 卞 到有效改善。

 具体目标 滞

 1.全面清理本整 利 治河道各类垃圾,做到 毡 河面清洁,无明显垃圾 醛 漂浮,河岸整洁干爽, 侄 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寇 点。

  2.全面推进 元 黑臭河道治理,根据排 舒 查的河道污染状况,实 刷 行一河一策、标本兼治 灾 ,制定治理方案,力争 讽 XX 年内整治到位,基 倪 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 时 黑臭现象。

 2

  3. 卞 建立有效的河道环境长 袖 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 骄 治理成果得到巩固,公 巳 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度 隋 得到提升。

 三、整治措 私 施

  本河道整治措施 沤 结合河道“双清”和“ 燕 四边三化”工作,按照 汹 “拆、理、清、建、治 舆 、管”六字有效开展, 好 同时结合本河道的污染 普 现状及原因,根据“一 攻 河一策”制订相关的本 盏 河道整治措施。

  全 驳 面开展垃圾清理,一是 君 全面清理河面各类垃圾 燥 ,特别是对打捞到的病 孪 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 馋 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全 庶 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 明 生活垃圾、工业垃圾、 惭 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 驳 弃物等;三要全面清除 榆 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 氓 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 萎 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 罚 障碍物,如废弃的水泥 拜 船、龙舟、网箱、违法 勾 建筑等。

  全面开展 禾 沿河违章拆除行动。一 签 拆违法占用河道,严重 振 影响河水流通,致使局 范 部河道河水发黑发臭的 员 违章建筑;

 二拆违法建 快 在河道两岸并影响河岸 烬 环境的违章建筑。

  损 全面开展河道污泥的清 陇 理行动。对于本河道内 咳 污泥深厚、致使水质发 舀 黑发臭的河道要全面实 辙 施清淤疏浚工作。

  侍 全面推进沿河片污水管 寡 网建设及生态河道建设 蕴 。一是要加快××片污 拎 水管网建设,尽早杜绝 胜 污水直接入河;二是开 斌 展生态驳坎及绿化建设 缮 ,建造优美的河道环境 玖 。

 四、整治工作计划 1 落 .垃圾清理:~ 2.河 颠 岸违章拆除:~ 3.清 括 淤疏浚:~ 4.截污纳 猛 管工程:~ 5.生态修 加 复:~ 五、整治保障措 蓉 施

  加强领导,精心 妊 组织。成立南白象街道 省 黑臭河垃圾河专项整治 血 行动领导小组,街道主 谬 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 赌 为副组长,城建办、农 浑 办、塘河办为成员单位 疡 。街道主任负总责,分 扁 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具 研 体工作。

  协调配合 煮 、明确责任。黑臭河垃 疟 圾河专项整治行动实行 忻 属地负责原则,辖区村 驭 居是专项整治行动的第 演 一责任人,街道、村二 俱 级主要领导为河长的河 掩 长制,对辖区河道综合 由整治负总责。

  强化 承 督查,挂牌督办。建立 汛 逐级约谈制,对工作严 宁 重

 滞后的社区村居,由 泅 街道领导进行约谈,约 感 谈后,滞后单位向社会 弦 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建 序 立行政问责制,对因工 以 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 亢 、对公众举报受理不及 洒 时等导致整治工作严重 爵 滞后、整治成效公众意 屑 见较大的,实行追责问 颐 责。

  落实资金、强 诉 化保障。根据区政府实 驹 施方案,对于市区级挂 姓 牌河道治理经费镇街负 仿 担 60%;街道挂牌河 酶 道治理经费镇街负担 9 蝇 0%的规定,我街道将 餐 积极与功能区做好对接 晌筹集整治专项资金,或 添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融资 指 ,确保整治资金的到 2 需

篇四: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XX 场镇 0 2020 年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县委办发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县委办发〔2017〕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河长制的部署要求,以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水资源保障,实现人水和谐共融为根本目标,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实行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 “-岗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与各级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管护。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许沙河活动的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

 涉河违法活动。

 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明确各级各段河长职责,夯实河流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河流污染治理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使河流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坚持因河施治。立足不同河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分类施策,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一河一策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细则,镇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流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奖惩分明的河流管护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年初制定镇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镇、村二级河长名单,分批分级公告;建立各镇、村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督查、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相关例会、信息通报、巡查督办和激励机制。制定目标、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

 (二)2020 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镇河

 长负责的河流实现“清面全面完成、清乱基本完成、清养初步完成”的目标。

 (三)2020 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全镇河流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有监测断面等“四无一有”标准,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四)2020 年底,全镇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5%,劣 V 类水体消除,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良好;河流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防洪排涝和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三、组织形式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范围全镇区域内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下河道。

 (二)总体构架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做到无缝街接全面覆盖。镇设立总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

 (三)组织体系 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总河长负责制,镇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总河长。镇河长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河长制工作的副书记兼任,镇有关人员为成员,实行河长联络员单位制度。

 各村根据河流流向分村设立村级河长,由村支部书记任河长。5 月底前实现所有河流河长全覆盖。

 (四)工作职责 1.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措施,全面安排全镇河长制工作,研究河长制重大问题,听取全镇河长制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决定河长制表扬、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2.镇第一总河长职责。对全镇范围内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研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研究确定镇级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方案、工作要点、相关规划和制度;研究全镇河流河长制实施相关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

 3.镇总河长职责。总河长为相应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河流管理保护负总责。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以及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制定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明确年度具体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下村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评估,强化激励问责: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工作及难点问题。

 4.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村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定镇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验收和工作考核方案;督促镇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5.村级河长职责。是村级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镇级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积极开展河道整治。

 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工作,开展河道管理 8 常巡查;(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村庄、河道保洁制度,配足村庄、河道保洁员;

 (8)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9)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10)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1)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12)开展村、河、塘、沟、沿溪排污口的整治、消灭垃圾河(沟)、黑臭河(沟)。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监测预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2)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督促各村落实工作职责,并按照《XX 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各村进行考核,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

  (1)完善水功能区划,依法划定水功能区,明确水质保护目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

 (2)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逐年提高监测覆盖率,开展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科学核定水城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

 3.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1)开展入河排污口普查及信息台账建设,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意见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要依据。

 (2)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强化排污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标准化建设

 (1)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检查,加强备用和应急水源建设。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河流周边和消落带、河渠沿岸造林绿化、水土保持、湿地恢复和农田林网建设,增强水源涵养功能。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加强水域岸线划定和管理保护

  (1)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确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

 (2)依法开展水土保持防治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3)依法加强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严格涉河和临河项目规划审批,高效配置岸线资源。

 2.加强河流岸线防治清理

 (1)强化河道内滩地保护,加强河道堤防保护和河岸的水土保持建设;加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等自然灾害河段的监测预警;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大力营造植物保护带。

 (2)加强对在河流上设障阻碍行洪、擅自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涉水工程以及其他侵占河流等突出问题的监督排查,依法依规统筹开展退田还河还湿,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实施严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 科学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河流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的环评管理和排污监管,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对涉水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涵养林建设。

 2.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

 (1)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快镇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2)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畜禽水产养殖及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推行种养循环综合利用型生态治理模式,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加强河流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1)开展水污染风险评价,统筹编制全镇重点流城水污染防治规划,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流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开展全镇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预报预警,建立测管协同机制。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2)加强水环境质量通报。每季度定期通报镇河长制的 4条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及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2.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1)加强对生态良好的河流保护,加大对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2)加大环境生态保护资金投入,以流域为单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为支撑,加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

 流治理及良好水体保护。

 (3)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着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

 (4)优化取、入河排污口布局,减少江河流水环境安全隐患,对因取、排水口交错导致存在上下游污染隐患的不合理取水口、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保障水安全。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加强水土保持建设

 (1)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考核。

 (2)加大财政对水土保持防治投入力度,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城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职权提索和建立水土保持防治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3)依法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4)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杜绝以招商引资等为由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工作。

 (5)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违法行为和不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的行

 为坚决查处。

 (6)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为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生态文明评价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7)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开展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2.加强河流生态保护

 (1)贯彻落实《XX 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依法划定河流水生态保护红线,有序推进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勘定,严格水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开展全县重点小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2)实施良好水体保护工程。开展河流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维持河流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实施河道绿化工程。

 (3)严格执行《XX 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将城镇规划区内湿地纳入城镇蓝线或绿线保护范围。

 (4)开展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建设。

 3.推进河流生态修复

 (1)严格控制河流取水工程建设,加强涉河取水、退水工程运行监管,对不按环境影响评价和取水审批规定增加取水量及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2)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持河流水系的自然联通,维系水体的流动性和自然净化功能。对不满足水域生态和使用功能的水体,综合运用河道治理、清淤疏浚、自然修复、截污治污等措施,推进生态功能受损河流的生态修复。

 (3)强化水工程建设对生态的保护。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实施河流水系连通工程等措施落实生态保护。加强河流岸边带、水域削落区的生态治理与保护,构筑沿河安全生态带。综合运用调水引流、截污治污、河道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地区的水生态修复。

 (4)加强河流流域内水土流失高发易发区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生态防护林,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河流森林生态系统。

 (六)加强执法监督 1.完善地方工...

篇五: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XX 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 XX、美丽 XX建设,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库综合功能,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河库。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湖资源,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整合各方力量参与,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水施策。立足各条河流的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河施策,就库定措,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

 (四)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协调,对山水林田湖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湖综合功能。

 (五)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考核。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制手段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四、总体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 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库管理措施;河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水库污染整治方案:

  1.全面禁止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2.禁止不得使用化肥,饲料,粪便。

  3.各水库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确保 2017 年度小(二)型以上水库水质达标并不反弹。

  (二) 实施时间。到 2017 年年底,全镇境内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镇、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到 2020 年年底,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 85%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77.8%以上;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完成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二级河长体系

 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二级河长体系。流经各区域内主要河湖,根据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分别由镇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村(居)党支部或委员会负责同志担任河长。

 镇设立总河长,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村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结合行政区域及流域水系实际情况,我镇境内 9 条主要河流及 1 宗中型水库分别由镇委、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河长,所经村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河长。

 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所,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镇农办、镇环卫站、镇林业站、镇财管所、镇村建所、镇纪检室、各派出所、XX 国土所、义和国土所、镇环保办、镇整治办、XX 司法所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XX 镇主要河流水库名单及相关负责人见附件。

 (二)明确工作职责

 河长职责。各级总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长制的推行落实。

 (三) “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镇水利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镇组织办负责指导对镇、村河长和镇直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考核。

 镇宣传办负责组织河湖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镇农办负责督导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镇环卫站负责指导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推动农村卫改厕。指导河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管。

 镇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镇财管所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稳定投入机制,协调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及时组织绩效评价。

 镇环保办负责指导城乡污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协同推进河湖违建整治工作。

 镇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镇纪检室负责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执法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工作。

 镇辖区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六、工作任务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遵循河湖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各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的规划应互相衔接、统筹谋划。河湖管理保护规划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针对河湖具体特点,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用途管控;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水权制度改革、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机制。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普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实施全民节水计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出台相关的保护制度及相应措施,划定禁止开发红线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依法划定、替换或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用“一个水源地、一个方案”的方式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风险防控、环境执法监管、应急管理等,并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

 水质监测与评估,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纳入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执行特别排放限制。统筹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现有监测断面,统一规划加密设置监测点位。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所、镇环保办、镇村建所等)

 (五)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江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镇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农村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和探索多元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探索多元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六)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还库,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构建自然生态河湖。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湖沿岸及库区绿化造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制定湿地等保护修复方案。及时开展河湖健康评估。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坡耕地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因地制宜连通河湖水系,科学制定河湖水系的调度方案,保证河流生态流量。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挖砂采石管理。加快推进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依法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强化河道挖砂采石管理,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挖砂采石,经批准的挖砂采石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禁止在河道内堆放挖砂采石尾料或弃料。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制度。

 (八)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治理,积极推进病险水库水闸

 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所、镇村建所、镇环卫站、镇林业站、镇辖区国土所等)

 (九)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镇、村两级要落实河湖执法监管机构,落实执法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增强河湖执法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履行河湖执法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排查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杜绝危害工程安全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活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全力配合县级组织开展的清河行动。各村根据辖区内河流实际需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安排巡查保洁员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基层部门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加强河湖涌渠巡查队伍,建设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讯平台提高工作效能,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各村、镇水利

 所、镇农办、镇林业站、镇村建所、镇辖区派出所、镇辖区国土所、镇环保办、XX 司法所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结合实际,把实施河长制、维护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确保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各村要参照上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对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强化集中办公、保证协调推进常态、长效。镇及各村河长制办公室应在 2017 年 10月底前设立完成。

 (二)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加强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并结合实际设立河湖专管员、保洁员。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2017 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责任单位:各村、镇水利所、镇环保办、镇环卫站等)

 (三)建立党政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交汇处等水情复杂河段的系统治理、联防联控。

 (四)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及工作验收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建立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员,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

篇六: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沟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井儿沟乡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全面实行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行河长制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河湖水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体制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中、*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张家口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乡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摆到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科学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助力成功举办 2022年冬奥会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

 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

  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我乡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三、实施范围

  (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河一长、一湖一长、一库一长、一地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个塘坝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乡党委、乡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流、水库及塘坝乡级河长,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塘坝及沟渠等各层级河长。

  (二)境内河湖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湖及水库包括桑干河、八马坊南沟水库、棘针沟、牛坊沟、八马坊西沟、八马坊东沟、辛庄子西沟、胡家台坑塘、牛坊沟坑塘、苇子水坑塘、陶家夭镁灰厂尾矿库等。

  四、目标任务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通过乡镇、村两级领导担任相应河道的河长,建立起乡、村两级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我乡要与县级统筹协调、同步开展、压茬推进,6 月底前出台本级河长制工作方案;9 月底前成立本级河长制办事机构,配置相应的人员,明确机构组成,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体化运作,并向社会公布本级河长名单;11 月底前出台各项配套制度、明确责任体系、制订考核办法,全乡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

  (一)河岸整洁

  堤线完整,无严重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

  河道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面水体清洁。

  (三)河流畅通

  河道无障碍、无砂坑、无严重淤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

  因地制宜选择草木,提高河道堤防绿化效果。

  (五)水质达标

  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对水体污染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控制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距离支流河道、河堤 20 米内无圈舍、无直排厕所。

  五、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按照全县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的要求,分别设立“乡级河长”和

 “村级河长”。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乡落实专管人员。

  乡、村对辖区内各河流、水库、塘坝、坑塘及沟渠分别设立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二)河长职责

  乡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流域河道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组织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对所分管河湖超标排污、私挖乱建、侵占河道、破坏河界、围垦河湖、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组织开展巡河巡查,推进河道整治、截污纳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落实。

  村级河长是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道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段的管理保护,重点对侵占河道、围垦造田、倾倒垃圾、污染水体等行为进行监督整治。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村级不设置河长的,可结合自身情况利用现有人力资源设置河湖协管员、保洁员、监督员等。

  (三)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是河长制的具体办事机构,其职能与河长职责相对应,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河湖管理防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本级河长交办事项的分办、督办、查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上下联动、督导落实本级河长交办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等。

  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以负责上下级河长之间、本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

 动以及做好具体事项的督办为主,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抓好宣传报道、配合开展考核,不代替职能部门履行部门职责。

  (四)部门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

  六、主要任务

  (一)水域管理

  一是实施河道保护界限设置项目建设,在对辖区内河流竖桩划界的基础上,对其他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勘测,埋设界碑界桩和树立宣传告示牌,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河流水体保护和控制范围;二是限期取缔河道采石采砂;三是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加大“三条红线”制度管控力度。

  (二)截污治污

  一是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使用可降解农膜、配方施肥、免耕少耕、间作套作、秸秆还田等生态环保耕作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二是要做好畜禽养殖规划,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督促规模养殖户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乡、村两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排污口,按照轻重缓急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五是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河道水体清洁无黑臭。

  (三)堤岸巡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河长”要定期对河道岸线、河床进行全面巡查,及时修复受损的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防止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

 字迹不清等。

  (四)日常管护

  一是“三查”查清排污口、查清违章建筑物、查清违章采石采砂;二是“三清”,清除行洪障碍、清除河道垃圾、清除水面漂浮物;三是“三治”,治理险工险段、治理污水直排、治理涉水违法;四是“三建”,建绿化亮化工程、建亲水便民设施、建管护安全标牌;五是“三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工作、落实管护经费。

  (五)河面保洁

  各乡镇要制定《河道保洁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

  (六)绿化美化

  以乡土树种为主,植树种草,保护河岸护堤,做好植物种植初期的管理及恶劣天气(高温、干旱、雪灾)的防护,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确保河道绿化成型。

  (七)清障拆违

  按照“严格控制,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占用河道水域的管理。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乱采乱挖、非法采砂和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湖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实行签字背书。要按照《阳原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

 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实现每一条河流、每一段河道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创新制度机制

  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乡村分别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湖河长名单;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系会议等。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 1次,研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需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湖信息通报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湖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湖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甚至造成责任事故(件)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全面建立河湖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乡村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

  确保县财政对村级河长安排的经费补助全部足额的用于河湖管理。

  (四)严格考核问责

  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质受到严重污染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要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河湖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并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各级河长姓名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要积极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公益活动,动员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力量,清理垃圾、造林绿化、制止不文明行为,倡导生态文明之风。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爱河护河的自觉性,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八、井儿沟乡境内河湖(水库)

  (一)桑干河

  发源于山西省宁武县管涔山下,全长 364km,流域面积**.*万 km2,其中阳原县流域面积 1777km2。该河从山西省阳高县蔚家小堡村东,阳原县东井集镇施家会村进入阳原县,由西南流向东北横穿全县,通过石匣里山峡在阳原县郭家山村东出境,境内直线河长 80km,曲线河长 97km。

  (二)井儿沟乡境内水库

  八马坊村南沟水库。

  (三)农村其他河道

  棘针沟:从东堡乡进入井儿沟乡后又进入东堡乡,从九马坊西汇入桑干河,全长 18km,流域面积 26.3 平方公里。

  牛坊沟:牛坊沟,井儿沟乡境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4.5km,从上八角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24.47 平方公里。

  八马坊沟:八马坊沟,井儿沟境乡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0.6km,从八马坊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22.58 平方公里。

  辛庄子西沟:从东城镇进入井儿沟境内,基本流向为从北向南,全长 18km,

 从西辛庄南汇入桑干河,流域面积 41.70 平方公里。

  乡党委、政府,在对上述流域河道实施河长制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的其他河道也实行河长制,实现全乡“河长制”全覆盖。

篇七:村级河长工作职责

全 面 推 行 河 长 制 工 作 方 案 ( 乡 镇 ) 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 xx 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x〕xx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 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五水同治”的战略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镇不同河流存在不同问题等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村一策,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水并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镇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x 年 x 月底前建成区、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实现全镇沟河全覆盖;201x 年底前,使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杂物、沿河无违章、绿化无破坏的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村区域沟(河)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断面长制方案另行制定),沟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到 2030 年,全镇河流管理保护法规制 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流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镇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提升,集镇黑臭水体得到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管理保护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即: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强化政府责任,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考核监督。

  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xx 省节�加盟 趵 贰ⅰ秞 x 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开展全镇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实施农业和工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单位,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总量,对入沟河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沟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抓紧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可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同步实施;管理范围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

  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情况,坚决杜绝沿沟骑沟建房和构筑物;加强完善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杜绝侵占河道、河流非法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加强截污治污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xx 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 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集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集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入河排污口挂牌督办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协助修订完善《xx 区水功能区划》,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保护。

  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镇级总体规划,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保障河流生态流

 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流水域面积、河流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沟河保护力度,强化水林田河系统治理。在河道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划定保护红线,防止沟河水域萎缩,河道容积减少和水质恶化。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源。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力度,针对境内畜禽养殖业实际,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按照区有关部门设立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对新建、改建养殖设施实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示范,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力度。建设必要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推

 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巩固扩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

  推动河长制与镇村环境综合治理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农村清洁沟、河、塘行动,实施河道、沟、塘常年保洁工程,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打捞河道水域内秸秆、垃圾等漂浮物,拆除影响河道畅通的各类阻水障碍,由沿沟河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彻底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七)加强河道及堤岸养护管理

  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 5 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村或建设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八)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制度。执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做到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大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种植、违法骑沟建房、违法设置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道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推进全镇河道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河道水域变化、侵占河道水域等情况跟踪,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中型水利工程、跨界河道节点进行视频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河道监管信息化。

  五、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 组织形式

  根据 xx 镇境内的沟河塘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镇、村河长制相关组织,全面建立镇、村河长制体系。

  1.河长设置

  镇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内跨村的泉河(左岸)、x 河、xx 沟、xx 沟、xx 河、xx 沟中游、xx 沟、

 xx 沟上段(xx 沟)、xx 沟、xx 沟、xx 沟、xx 沟 12 条 x 沟及 x 沟、x沟、xx 沟等主要 x 沟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河长和村级总河长,采取河长制与片长负责制相结合原则。各村内的中小沟设立村级河长,由村书记担任。

  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各村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报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

  镇级河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村级总河长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河长成员单位有镇党政办、镇财政所、xx 国土所、镇环保办、城乡执法管理中队、镇规划办、派出所、镇农综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畜牧站、镇计生办、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各村,各成员单位确定 1 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3、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环保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河道及堤岸养护、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流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河长会议职责。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规划、方案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1)、镇财政所:按照区政府批示,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流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2)、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调涉水项目用地规划上报,组织、指导、监督河流水域岸线等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3)、镇水利站:负责河流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对侵占河道清理整治,协助上一级依法查处河流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

  (4)、镇农综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5)、镇环保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河流水质监测,开展河流水环境质量评估,依法查处非法排污,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河道保洁工作,协调实施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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