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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7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竞聘 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7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案 ?ok3w_ads(“s004”);?ok3w_ads(“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7篇

篇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转岗竞聘实施方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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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 实施意见(试行) ? 为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岗竞聘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 号)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 二、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实施方案》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 三、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之间人员的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实施。

 ?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 五、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具备所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工勤技能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条件 ? 1.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 ? 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4.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 ? 5.竞聘六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七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二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 10 年以上;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

 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九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 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 5年以上; ? 6.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 1.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竞聘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 ? 2.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4.符合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 5.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

 ? (三)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 ? 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 10 年以上。

 ?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到新的岗位,须经主管部门

 ? 审核,报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认定,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 新的岗位待遇。

 ?篇二:1 转岗竞聘实施方案 ? 开封县 XXX 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 实施方案 ?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汴人社 [2013]83 号)

 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 竞聘岗位情况 ? 专业技术 X 级岗位 X 人(或管理 X 级岗位 X 人/工勤技能X 级岗位 X 人)

 ? 二、 竞聘条件 ? 参与转岗竞聘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

 ? (一)管理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 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其中竞聘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

 ? (二)工勤技能转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 1、取得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竞聘到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技术资格。

 ? 2、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3、在本单位工作满 3 年以上,且近 3 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4、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 5、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

 ? 三、 转岗竞聘方式 ? 按照(汴人社 [2013] 83 号)

 等有关文件要求,本单位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实行统一考核,结果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 四、 实施步骤 ? (一)启动阶段(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召开局(院)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细则》的有关政策和精神,并研究安排部署本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工作。

 ? (二)实施阶段(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1.制定转岗竞聘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 2.组织竞聘。

 ? (1)个人申请报名(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2)组织测评(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3)竞聘演讲(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4)由领导小组决定(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5)公示期七天(2014 年 X 月 XX 日-X 月 XX 日)

 ? (6)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2014 年 X 月 XX 日)

 ? (7)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2014 年 X 月 XX 日)

 ? 五、组织领导 ? 为保证我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工作顺利进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转岗竞聘管理领导小组:

 ? 组长:XXX ? 副组长:

 XXX ? 成员:XXX

 XXX

 XXX ?

 开封县 XXX 单位 ? 2014 年 X 月 XX 日 ?篇三:事业单位转岗竞聘演讲稿 ? 竞聘演讲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和支持,给我这次难得的展示自我、认识自我的 ? 机遇和锻炼、学习、提高的机会。我叫**, 2012 年毕业

 于**********,2013 年 9 月进入******,10 月至今在*****。经 ? 过 3 年的学习与锻炼,我较快地熟悉了业务,掌握了专业技能,并能学以致用,这离不开各 ? 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了我莫大的关心和帮助。我深深地感到,个人的每一点成长、进步,都得 ? 益于单位的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体现了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厚爱和关心。

 今天,我竞聘的是 ? 重点项目科科员的职位,主要是基于以下方面考虑:

 ? 首先,我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只有先提高了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做好工作。在读研期间,我不仅努力学习专业课程,更积极参加 ? 社会实践,为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参加工作以来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业务方 ? 面的学习,不断吸纳新知识,勤专研、善思考,全面提高丰富自己。

 其次,我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在工作中,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不叫苦、不推诿,兢兢业业、脚踏实地。

 再次,我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学习能力强。虽然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但在局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关怀、帮助、支持下,我公文写作和沟通 ? 协调能力得到了锻炼提高,逐步熟悉自己工作的科室职责、流程,适应现在的工作岗位,能

 ? 够胜任科室的各项日常工作和业务,能够较好的完成各级领导下达的任务。

 如果这次我能竞职成功,我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科长工作,继续发扬自己的优点,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积极提高自己的 ? 业务、工作能力。首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更加熟练的掌握工作流程,提 ? 高材料的组织写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及时 ? 报送信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再次,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 ? 自身能力,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切实达到把工作干实、把工作干好、把 ? 工作干在前面的要求和标准。我深深地感到,个人的每一点成长、进步,都得益于单位的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体现了 ? 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厚爱和关心。今后,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我都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 ? 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提升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 ? 习、扎实工作”为准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篇二: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实施意见(试行)

 ? 为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 ? 间转岗竞聘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 ? 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 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 ? 岗竞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应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岗位限额内、相应岗 ? 位出现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 二、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单位 ? 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 ?《实施方案》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 三、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两类岗位之间人员的转岗竞聘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 ? 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组织实施。

 ? 四、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工勤技能

 岗位,由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 ? 管部门按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 五、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除具备所竞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 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工勤技能人员竞聘管理岗位条件 ? 1.具有所竞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乡镇事业单位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 ? 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4.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在本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岗位进行竞聘,首次不得竞聘担负领导 ? 职责的管理岗位; ? 5.竞聘六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七级管理岗位,应在 ?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二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 ? 满 10 年以上;竞聘八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 ? 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九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

 ? 能四级 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竞聘十级管理岗位,应在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 ? 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满 5 年以上; ? 6.符合行业对管理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二)工勤技能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 1.取得所竞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竞聘到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 ? 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 ? 2.具有所竞聘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3.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4.符合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设定的专业技 ? 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 5.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应参加相应层次专业技术最低等级岗位的竞聘。

 ? (三)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原则

 上应距国家规定的所竞聘岗位法定退休年龄满 10 年以上。

 ?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到新的岗位,须经主管部门 审核,报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认定,之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新的岗位待遇。篇三:事业单位岗位竞聘演讲稿 事业单位管理职位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同志们:大家好!

 ? 我是来自县***办公室的一位普通干部,1998 年毕业于****学校,当年分配到***乡人民 ? 政府,曾任乡计生助理员、农业管理助理员、土地管理助理员、项目管理助理员等职务;2005 ? 年初调动到县***公室工作,一直负责单位文秘工作。在各个工作岗位上,我始终服从组织和 ? 领导安排,团结同事,加强学习,兢兢业业,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非常有荣幸能有这次机会,给我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优秀的大哥大姐们一起展 ? 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在此,我要竞聘的是县***办公室的一个九级职员的管理职位。职位就意味着责任与义务, ? 管理岗位——我认为得这并不是权力的放大,而是责任与义务的增加。为作部门的管理者, ?首先要认识自身的职责与义务:一是组织制定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计划与预算方案;二是 ? 组织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三是组织、协调完成好本部门的各 ? 项工作任务;四是及时搜集、整理本部门的业务信息,并汇报上级领导和部门;五是组织做 ? 好来访接待和相关的外联工作;六是组织做好本部门的队

 伍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 等?等?多年来,我一直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具备良好写...

篇二: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文 件豫人社事业 〔2012〕5号河 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关于印发 《河 南 省 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 (试行)》 的通知各省辖市、 省直管县 (市)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直各单位:现将 《河南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 竞 聘实施意见 (试行)》印 发你们 , 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开展事业单位转岗 竞 聘工作, 对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 度改革, 转换用 人机制 , 调 动各类人员 的 工作积极性,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 门 (单位) 要高 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 导, 严 格政策 条件, 规范 工 作 程 序, 积 极稳 妥 地组 织 实—1—

 施。

 在转岗 竞 聘工作中 遇到 的 问 题, 请及时联系 省 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9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2—

 河 南 省 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 (试行)为 健全事业单位选人用 人机制 , 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岗 位、 专业技术岗 位、 工勤技能岗 位之间 转岗 竞 聘工作, 根据 《中 共河南省 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 <河南省 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 的 通知》 (豫办 〔2010〕3号) 和 《河南省 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管理 实施工作若干问 题的 处理 意见》 (豫人社 〔2010〕141号) 规定, 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 岗 竞 聘工作提出 以 下意见。一、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 竞 聘应在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方案核准的 岗 位限额内 、 相应岗 位出 现空缺的 前提下, 按照 公开、 平等、 竞 争、 择优的 原 则 实行竞 聘上岗 、 按岗 聘用 。二、 转岗 竞 聘工作 由 事业 单 位或 事 业 单 位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实施。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单位实际制 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竞 聘实施方案》, 明 确 竞 聘岗 位、 条件要求及工作程序等, 《实施方案》 须经事业单位负 责人员 集体讨论通过。三 、 事业单位管理、 专业技术两类岗 位之间 人员 的 转岗 竞 聘工作, 由 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 门 根据工作需要、 岗 位职责—3—

 和任职条件组织实施。四 、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或专业技术人员 转岗 竞 聘工勤技能岗位, 由 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 门 按工勤技能岗 位的 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组织实施。五、 工勤技能岗 位人员 转岗 竞 聘管理岗 位、 专业技术岗 位除具备所竞 聘岗 位的 基本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 下条件:(一) 工勤技能人员 竞 聘管理岗 位条件1 . 具有所竞 聘管理岗 位要求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2 . 具有大专及以 上 文化程 度。

 乡 镇事业 单位可 以 放宽 到 中专 (中 技);3 . 在本单位工作满 三 年 以 上, 且近三 年 年 度考 核 均 被确 定为 合格及以 上等次;4 . 工勤技能 人员 原 则 上 在本单位中 层 副 职 及以 下 岗 位进行竞 聘, 首次不 得竞 聘担负 领导职责的 管理岗 位;5 . 竞 聘六级管 理 岗 位, 应 在 工勤 技能 一 级岗 位工作 满5 年以 上; 竞 聘七级管理岗 位, 应在工勤技能一级岗 位工作, 或者在工勤二级岗 位工作满5年以 上, 或者在工勤技能三 级岗 位工作满10年以 上; 竞 聘八级管 理 岗 位, 应 在工勤 技能 二 级及以 上 岗 位工作, 或者在工勤技能三 级岗 位工作满5年以 上; 竞 聘九级管理岗 位, 应在工勤技能三 级及以 上岗 位工作, 或者在工勤技能四 级岗 位工作满5年以 上; 竞 聘十级管理岗 位, 应在工勤技能四 级及以 上岗 位工作, 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 位工作满5年以 上;—4—

 6 . 符合行业对管理岗 位规定的 其他条件。(二) 工勤技能人员 竞 聘专业技术岗 位条件1 . 取得所竞 聘岗 位相 应 的 专业 技术职 务任职 资格, 其中 竞聘到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 的 专业技术岗 位, 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准入资格;2 . 具有所竞 聘专业技术岗 位要求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 . 在本单位工作满 三 年 以 上, 且近三 年 年 度考 核 均 被确 定为 合格及以 上等次;4 . 符合主管 部 门 或 事业 单位根据岗 位职 责 任务、 专 业 技术水平要求等因 素设定的 专业技术岗 位的 具体任职条件;5 . 工勤技能 人员 原 则 上 应 参加相 应 层 次专业 技术最低 等 级岗 位的 竞 聘。(三) 工勤技能 人员 首 次竞 聘管 理 岗 位或 专业 技术岗 位原 则上应距国 家规定的 所竞 聘岗 位法定退休年龄满10年以 上。六、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 竞 聘到 新的 岗 位, 须经主管部 门审核, 报政府人力 资源部 门 进行岗 位认定, 之后 按政策规定执行新的 岗 位待遇。—5—

  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2年9月3日 印 发

篇三: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道办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岗位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竞聘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解决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职级晋升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实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48 号)文件精神,现就街道事业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竞聘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统一晋升条件,按照“三不挂钩”原则即不与职务挂钩、不与政治待遇挂钩、不与领导职数挂钩,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拓宽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开辟晋升职级通道,调动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积极性,缓解单位事业管理岗位人员因岗位等级晋升困难导致待遇无法提高的问题。

 二、实施范围、岗位比例、晋升条件及管理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街道已兑现管理岗位工资的 15 名管理岗位事业人员。

 (二)岗位比例 1.街道事业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七级、八级职员总数按照管理岗位数量的 30%进行核定,其中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不得超过非领导职

 责七级职员、八级职员总数的 50%。

 2.单位非领导职责五级、六级总数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总数的 50%进行核定,其中非领导职责五级职员不得超过非领导职责五级职员、六级职员总数的 50%。

 (三)晋升条件 1.现聘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满 6 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2.现聘管理岗位八级职员满 6 年以上,且聘期内须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七级职员; 3.新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岗位上满 1年后,考核合格,可不受职数限制分别晋升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七级职员; 4.现聘管理岗位七级职员满 13 年,工龄满 25 年且聘期内须有三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六级职员; 5.现聘管理岗位六级职员满 13 年,工龄满 30 年且聘期内须有三年度考核为优秀,可晋升非领导职责五级职员; (四)晋升后的待遇和管理 等级晋升后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工资待遇,晋升管理岗位领导职务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等级晋升后,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增加薪级工资,由单位根据考核办法扣减绩效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街道党工委讨论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二)晋升名额及初步审核 1、我单位现有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 15 人,按照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条件要求,确定晋升为非领导职责八级职员人数 1 人。

 2、由领导小组对所有事业在编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竞聘 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四)民主测评 1、由街道干部职工组成测评团,实行民主测评制,得分最高者优先晋升,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2、若得分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3、及时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五)公示 党工委讨论决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 5 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晋升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管理岗位非领导岗位职责职员晋级竞聘工作圆满完成,按

 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测评结果和党工委讨论情况; (三)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管理岗位非领导岗位职责职员晋级竞聘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晋级竞聘的结果是否有效。

篇四: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学教师岗位竞聘方案

  小学教师岗位竞聘方案

 篇一:学校教师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南墅镇中心中学教师岗位竞聘建议性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西人社字 2011.105 号文《莱西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南墅镇中心中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南墅中心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

 级教育部门批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

  6、循序渐进原则。按照莱西市市人事局《意见》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岗位设置与聘任

  实行全出竞进,逐级竞争,按岗聘任,任职时间自被聘任之日起计,聘期三年。

  校级干部由教委实施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校长聘任管理,级部主任由校长聘任管理,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经双向选择由级部主任实施聘任管理,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务处聘任,教导处管理,工勤岗位经双向选择由总务处实施聘任管理,教研组长由教务处实施聘任管理。

  (一)行政及管理人员:

  校级干部由教委聘任管理,中层干部由学校、校长室聘任管理。

  (二)级部主任:

  1、级部主任由校长室聘任管理。

 2、岗位设置:4 人,初一二三四级部主任各 1 人;

  (三)班主任:

  1、双向选择,由级部主任聘任管理。

 2、岗位设置:21 人;其中,初一级部 4 人,初二级部 6人,初三级部 5 人,初四级部 6 人。

  (四)学科教师:

  1、双向选择,由级部主任、教导处聘任管理,任期一年。

  2、岗位设置:

 64 人

  语文:11 人

 数学:12 人英语:12 人

 物理 :4 人化学:5 人 历史:2 人

 地理:1 人

 生物:3 人

 政治:4 人体育:4人音乐:2 人

 美术:2 人 信息:2 人

  (五)工勤岗位:

  1、双向选择,由总务处聘任管理。

  2、岗位设置:18 人

  教务员:1 人仓库管理员 :1 人 图书室管理员:2 人

 档案资料:1 人

 文印:1 人

 门卫:4 人

 教师食堂:2 人

 学生食堂:2 人

 实验室 :2 人

 电工:1 人工会:1 人

  不在岗人员:19 人

  病假:3 人产假:2 人

 借调:4 人交流:8 人 待退:1人 共计聘任 101 人。

  三、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㈠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10 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通过教师大会选举产生学校行政代表 4 名、教师代表 5 名,组成 2011 年南墅中心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师岗位竞聘方案研究制定与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核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订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待遇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 1--2 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

  等,也可在其他实行岗位竞聘的学校申报岗位。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三教辅后、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

  (1)校长室聘任级部主任。(2)级部主任聘任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

  (3)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导处聘任。(4)总务处聘任工勤岗位人员。(5)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

  5、 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 3--5 个工作日,允许有 5%以内人员落聘。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

  7、落聘人员由学校在镇内调剂竞聘上岗。

  六、聘期合同签订

  1、班主任、教学岗位聘期为一年,由校长委托级部主任签订,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校长委托教导处主任签订。工勤岗位岗位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年级主任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三年,由校长与级部主任签订。

  2、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3、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考核与机制。

  ⑴建立完善教师岗位履责与绩效评价制度(另见《南墅镇中心中学教师管理考核细则》),每学年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⑵完善、调整学校各项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形成工作过程考核与学期绩效考核相结合、个人奋斗进取与级部团队和谐共进相结合的一套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管理的功效,发挥机制导向作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校组织文化。

  2、工资奖励分配。

  根据《南墅镇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工资奖励分配方案并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分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岗位待遇档次,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八、对落聘人员的处理

  在本校的落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

 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按照西人社字 2011.105 号文《莱西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

 施意见》中落岗人员分流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人事争议处理

  学校成立由行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和处理人事争议,做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九、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文件汇编》,广泛宣传发动,形成改革共识。

  (2)民主推选 2011 年学校教师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共 9 人:中层 4 人,教师代表 5 人)

  2、研究制订方案阶段:

  ⑴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召开教师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形成领导小组决议,编制 2011年学校教师岗位竞聘方案。

 ⑵方案提交教师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⑶方案报教育局审批。

 3、岗位竞聘阶段:

  校长室聘任级部主任,级部主任聘任班主任、语数英学科教师,技能科专职教师由教导处聘任,总务处聘任工勤岗位人员,教导处聘任教研组长。

  十、其他

  1、本方案经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西人社字 2011.105 号文《莱西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南墅中心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墅镇中心中学

  2011.10

 篇二: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推行全员聘任制,优化教师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改革制度,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竞聘,合同管理,改变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状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应聘者可根据本单位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在本校在编的公民办教职工(已办理内退手续的教职工与借出教职工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任现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

 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具备胜任竞聘岗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合格学历。

  (三)后勤岗位条件:

  45 周岁以上公民办教职工,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能胜任该岗位工作。

  四、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设置名额表(附表 1)

 (二)教职工填写《竟聘岗位申请书》,组织资格审查。

  (三)确定初聘人选,并公布聘任结果。

  (四)签订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

  六、竞聘办法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并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

 育教学水平、按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2、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5、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6、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考核决定。

  9、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10、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11、所聘教师及班主任在聘任期限内,如果完不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相关人员一律解聘,予以交流。

  12、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七、公示

  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局审核。审核合格后,上岗履职。

 八、其他相关要求

  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教师或其他学校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2014 年上年度在职教职工,

 考核合格的教职工优先选岗续聘。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不负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本校教师职务。本方案解释权归临县高家坪寄宿制小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所有。

 碛口镇高家坪寄宿制小学聘任领导小组 2014 年 7 月 30日

 篇三:XXX 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教师竞争上岗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XXX 腊山街道 XXX 小学

  2014 年 9 月 1 日

 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精神,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改善我校办学水平和提高办学效益,根据罗事改字(2003)5 号《关于 XXX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批复,

 罗教字(2003)66 号《XXX 教育系统学校内设机构、定岗定员定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优化学校人才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通过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4、坚持双向选择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5、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

  6、坚持以学校内部消化为主,妥善安置未聘人员的原则;

  7、坚持定岗、定员、定责的原则。

 三、教职工工作岗位的设置

  1、学校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导人员和工勤人员。教师是指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的其他人员;教学辅助人

 员是指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教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

篇五: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子镇卫生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 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人社局印发的《枣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枣人字[2007] 176 号)

 和山亭区人社局转发的《关于转发枣庄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山人社发[2010] 29 号)

 精神, 结合我单位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实施对象 全院在编工作人员 ( 不含退休人员 )

 , 因各种原因已经离岗人员 不再参加竞争性岗位的竞聘。

 二、 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按岗聘用、 提高效益的原则; 坚持改革、 发展、 稳定、 协调的原则。

 三、 竞聘方案

  ( 一)

 结合我院实际以评分方式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打分标准如下:

 1、 工作年限一年加一分。

  2、 学历( 后续文凭证书到手三年后生效)

 :

 本科 30 分, 大专 27 分, 中专 25 分。

 3、 论著、 论文:

 论著第一作者 7 分, 第二作者 5 分, 第三作者 3 分; 论文国家级第一作者 5 分, 第二作者 3 分, 第三作者 2 分; 省级第一作者 3 分, 第二作者 2 分, 第三作者 1分; 市级第一作者 2 分。

 4、 奖励分: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 省级 7 分, 市级 5 分, 区级 3 分, 镇级 2 分。

 5、 年终考核: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年度考核, 优 3 分, 合格 2分。

 ( 最多记三次, 最高记 9 分)

 6、 科研专利:

 省级第一作者:

 一等奖 6 分, 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4 分; 市级一等奖 4 分, 二等奖 3 分, 三等奖 2. 5 分,区级第一作者:

 一等奖 2. 5 分, 二等奖 2 分, 三等奖 1. 5 分。( 获奖人员 按获奖位次递减 0. 3 分, 直至 0 分; 未获奖但已通过鉴定的科研第一作者 1. 5 分, 以后位次递减 0. 1 分, 直至 0 分; 专利限提交 2 项, 国家级第一发明人 2 分, 以后位次均为 1 分。

 )

 7、 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标准。

  (二) 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根据枣庄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枣人字( 2007)176 号文件要求, 具体如下:

  1、 自 觉遵守宪法、 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 需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聘任四级、 五至七级、 八至十级和十一至十二级的, 应分别具备同系列正高级、 副高级、中级和助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 工勤技能三级、 四级岗位, 分别通过高级工、 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学徒( 培训生)

 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 试用期满, 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 岗位竞聘小组 组

 长

 张传峰 副组长

 侯永海

 侯成明

 王明阵 组

 员

  张兴全

 张庆丽

 张玉生

  连

 明

 张汝浩

 张建翔

  张祥燕

 秦

 鹤

 张成旺

  于学英

 赵

 艳

 张福静

 店子镇卫生院

  二 0 一一年八月 20 日

  劳动合同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

 本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和职工(乙方) 亲自签章,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定; 不需填写的空栏, 划上“/ ” 。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 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 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 准确, 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 签订后, 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职工) :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

 二、 工作内容 (一)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部门、 工种或职务) 为

  (二)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按变更本合同办理,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 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 工作时间 (一)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 标准工时制, 即每日工作

  小时, 每周工作

 天, 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 不定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 甲方因生产(工作) 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 工资待遇 (一)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 种形式执行,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 月; 试用期满工资

 元/ 月(——元/ 日) 。

  2、 其他形式:

 。

 (二) 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 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 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 应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 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 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 按国家有关规定, 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 季/ 月) 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 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 合同期内,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 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 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 乙方患职业病、 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 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办理。

 (四) 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 年休假、 婚假、 丧假、 探亲假、 产假、 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 劳动纪律 (一)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 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应向乙方公示;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 考核和奖惩。

 (三)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并作如下约定:

  八、 本合同的变更 (一)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本合同, 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 本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 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甲方歇业、 停业、 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 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 9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第 6 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 乙方解除本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 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 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女职工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的;

 4、 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解除本合同后, 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 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 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

 鉴证人:

 鉴证日期:

 20

  年

  月

  日

篇六: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事业单位内部选人用人机制, 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竞聘上岗 , 调动工作人员 积极性, 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中办法〔 2011〕 28 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的通知 (川办发〔 2008〕 19 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转岗 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 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1〕 27 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阿坝州事业单位岗 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阿府办发〔 2009〕 3 号) 的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 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的方法。

 第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竞聘上岗适用本试行办法。

 法律、 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 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 的产生,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竞聘上岗坚持民主、 公开、 竞争、 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在经核准、 备案的岗位数额内进行。

 第六条

 竞聘上岗 应当以履行岗 位职责能力为条件, 采取适应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 2 -第二章

 竞聘范围

 第七条

 事业单位组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

 事业单位规模小、 人员 少的, 由主管部门集中进行岗 位设置和岗 位聘用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在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范围内组织竞聘上岗。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 一)

 事业单位出现岗 位空缺或工作人员 离开岗 位以及新设岗位, 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

 ( 二)

 事业单位出现分立、 合并或者职能调整, 须对工作人员 进行重新定岗;

 ( 三)

 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 一)

 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

 ( 二)

 聘用合同到期续订合同;

 ( 三)

 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不合格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 四)

 工作人员 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第三章

 竞聘条件

 第十条

 参加竞聘上岗 的应当是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 并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 一)

 遵纪守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 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 3 -( 三)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十一条

 竞聘管理岗位, 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 乡镇可以放宽到中专、 中技、 高中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 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 一)

 七级职员 :

 在八级职员 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 位工作; 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岗 位工作 1 年以上; 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聘任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 聘任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

 ( 二)

 八级职员 :

 在九级职员 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 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聘任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上工作; 聘任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

 ( 三)

 九级职员 :

 在十级职员 岗位工作 3 年以上, 或者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 位工作; 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 位工作 3 年以上; 聘任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以上工作; 聘任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

 ( 四)

 十级职员 :

 聘任在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 或者聘任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以上工作; 聘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

 第十二条

 竞聘专业技术岗 位, 应当具备竞聘岗 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文件)

 使其符合人岗 匹配的原则。

 专业技术岗 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高级、 中级、 初级内部各等级的条件, 由事业单位

  - 4 -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设定。

 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 位, 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由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三条

 竞聘工勤技能岗 位, 应当具备工勤技能岗 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考试考核取得工勤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文件)。

 各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 一)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 二)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

 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 三)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 5 年, 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 四)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学徒( 培训生)

 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 试用期满, 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第四章

 竞聘程序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 具体负 责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

 聘用 工作组织的人员 构成由本单位负 责人员 、 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 、 工作人员 代表组成,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十五条

 竞聘上岗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 一)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由同级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

  - 5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二)

 报名 与资格审查。

 ( 三)

 组织竞聘。

 ( 四)

 单位负责人员 集体讨论。

 ( 五)

 公示。

 ( 六)

 办理聘用手续。

 ( 七)

 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报名 参加竞聘可以根据岗 位特点以及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 荐、 民主推荐或者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竞聘结果应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

 公示不影响竞聘结果的, 按照规定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其中,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需要报批或者备案的, 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章

 竞聘方式

 第十八条

 竞聘管理岗 位采取笔试、 面试、 民主测评、 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竞聘专业技术岗 位采取个人陈述、 同行评议、 学术技术综合评价、 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竞聘技术工岗 位采取个人陈述、 同行评议、 学术技术综合评价、 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竞聘普通工岗 位和较低等级的管理岗 位、 专业技术岗 位、 技术工岗位, 可以采取符合岗位特点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

  - 6 -第十九条

 笔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 对履行岗 位职责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 办文办事、 文字表达能力等, 特别是运用理论、 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一般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人员 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竞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应当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 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民主测评主要考察竞聘人员 德才表现及其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强调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

 民主测评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 采取无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同行评议主要考察竞聘人员 的学术技术或者技能水平在单位同行中的公认度, 强调学术技术或者技能的实际运用效果。

 同行评议应当在本单位同专业、 技术、 技能领域的工作人员范围内, 采取填写评议表的方式进行。

 评议表应当填写具体的评议意见, 包括工作表现、 优点、 缺点等。

 第二十三条

 学术技术综合评价、 技能水平综合评价主要通过考察学术技术或者技能方面取得的成果、 业绩, 以及职业道德操守, 全面评价竞聘人员 的学术技术水平或者技能水平。

 学术技术综合评价、 技能水平综合评价应当由本单位同专业、 技术、 技能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高技能人才组成审评委员 会, 采取答辩、评议、 无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

 本单位没有足够人员 组成审评委员会的, 可以聘用外单位人员 参加。

 第二十四条

 组织考察主要综合分析笔试、 面试、 民主测评、

  - 7 -同行评议、 学术技术综合评价、 技能水平综合评价结果以及年度、聘期考核结果, 全面考察竞聘人员 的德、 能、 勤、 绩、 廉, 对是否适合和胜任竞聘岗位做出评价。

 组织考察一般应当形成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综合性意见, 作为提出拟聘人选建议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 , 经主管部门批准, 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可以破格参加竞聘。

 破格参加管理岗 位竞聘的, 可以降低任职年限一年。

 由专业技术岗 位、 工勤技能岗 位竞聘管理岗 位的, 比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确定破格年限。

 破格参加专业技术岗 位、 技术工岗 位竞聘的, 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参加竞聘时, 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 在近三年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 在参加竞聘时, 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 在受警告、 记过处分期间, 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 8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受降低岗 位等级处分期间, 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 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竞聘上岗实行回避制度。

 与 事业单位负 责人员 有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 , 不得竞聘该单位人事、 财务、 纪律检查岗位, 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 工作组织成员 、 事业单位负 责人员 及外聘专家、 本单位同行在组织实施竞聘上岗 时, 涉及与 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竞聘结果公正的, 应当回避。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竞聘上岗 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拒不改正的,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

 竞聘上岗 中违规违纪和不正当竞争, 导致竞聘结果不公平公正并经查证属实的, 竞聘上岗结果无效。

 第三十二条

 聘用工作组织成员 违规违纪, 应当调离聘用工作组织岗 位; 情节严重的,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9 -第三十三条

 竞聘人员 违规违纪, 取消竞聘资格或者宣布聘用结果无效; 情节严重的,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其他人员 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竞聘结果客观公正的,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处分暂行规定》 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机关工勤人员 竞聘上岗 , 可参照本试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 责解释, 各部门、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自 发文之日 起施行, 国家、 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篇七: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市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 省、 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 于本市除参照国家公务员 制度管理之外的事业单位以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 和工勤技能人员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竞聘上岗, 是指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通过公开竞聘产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择优聘任的一种选拔任用办法。

 第四条 竞聘上岗应坚持党管人才、 德才兼备、 注重实绩和民主、 公开、 竞争、 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竞聘上岗 在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以及经市人社局核准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数额内进行。

 第二章 范 围

  第六条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岗 位设置方案确定竞聘

 上岗岗位, 首次实施时, 应在单位内部实行全员 竞聘上岗。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均应通过竞争确定岗位聘用人选:

  ( 一)

 因机构编制调整的;

 ( 二)

 现有人员 超过岗位设置限额的;

  ( 三)

 聘用合同履行期满后续聘的;

  ( 四)

 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

  ( 五)

 新增加岗位或现有岗位出现人员 空缺的;

  ( 六)

 原按规定停薪留职、 离岗 等期满回单位人员 以及待聘人员 需重新定岗的;

  ( 七)

 其他需要竞聘上岗情况。

  第七条 下列岗位不列入竞聘上岗范围:

  ( 一)

 涉密岗位和按有关法律、 法规、 章程管理的岗位;

  ( 二)

 所需资格条件特殊不宜竞聘的岗位;

  ( 三)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为不宜公开竞聘的特殊岗位。

  第八条 竞聘上岗一般在事业单位内部进行。

 事业单位根据需要, 经主管部门同意, 可在主管部门所属范围内进行竞争选聘。

 第九条 事业单位应将竞聘上岗 作为 选人用 人的基本规范之一。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应实行全员 竞聘上岗。

 第三章 条件

  第十条 参加竞聘上岗人员 的基本条件:

  ( 一)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 二)

 坚守工作岗位,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三)

 具有竞聘岗 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 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 四)

 身体健康, 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 五)

 竞聘岗 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 技能和资格条件,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 六)

 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

 第十一条 职员 岗位的具体条件:

 ( 一)

 职员 岗 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六级以上职员 岗位,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级以上职员 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 二)

 各等级职员 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 五级职员 岗位, 须在六级职员 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 六级职员 岗位, 须在七级职员 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 七级、 八级职员 岗 位, 须分别在八级、 九级职员 岗 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4. 四级职员 岗位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 三)

 八级职员 以上管理岗 位初聘人员 应按照相关要求

 完成初聘任职培训、 岗位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其培训情况、 学习成绩作为职员 考核的内容和聘任、 晋升的依据。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 一)

 专业技术高级、 中级、 初级岗 位内部不同等级的具体条件:

 1. 正高级岗 位。

 在设岗 限额内, 需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

 任三级岗位, 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 3年以上。

 2. 副高级岗 位。

 在设岗 限额内, 需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

 任五级岗位, 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 3年以上; 任六级岗位, 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七级岗位工作满 6 年及以上可直接竞聘五级岗位) 。

 3. 中级岗位。

 在设岗 限额内, 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

 任八级岗位, 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 任九级岗位, 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 3 年以上(首次竞聘时在十级岗位工作满 6 年以上可直接竞聘八级岗位) 。

 4. 助理级岗 位。

 在设岗 限额内, 需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

 任十一级岗位, 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 2 年以上。

 ( 二)

 专业技术岗位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中最高层级岗 位一般应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中的第一线岗位;

 2. 资格要求:

 专业技术各岗 位等级必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 能力 考试须按获得职称资格当 年的政策规定取得有效成绩( 符合免试除外)。

 3. 继续教育:

 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必须累计达 72 学时以上( 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中:

 规定的公需科目 培训须达 20 学时以上。

 第十三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条件 竞聘工勤技能岗 位的人员 , 应具备与 所竞聘岗 位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竞聘技术工人岗位的人员 , 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

 ( 一)

 二级工勤技能岗 位,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 位工作满五年, 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 二)

 三级、 四级工勤技能岗 位,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 并分别通过高级工、 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 三)

 五级工勤技能岗 位, 须学徒期、 熟练期满, 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试。

 ( 四)

 普通工岗位, 须学徒期、 熟练期满。

 第十四条 经主管部门认定工作业绩显著、 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 虽未达到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条件, 报经市人社局同意, 可按实际需要, 破格参加上一等级岗位竞聘。

 国家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除外。

 第十五条 竞聘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岗位的, 应符合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规定的条件, 一般应实行逐级竞聘上岗。

 对于德才兼备、 工作实绩突出的管理人员 , 按人员 管理权限经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 可越级参加上一级岗位竞聘。

  第十六条 允许具备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竞聘管理( 行政领导)

 岗位, 允许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允许具备一定条件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工勤人员 竞聘管理岗 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条件和办法,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 按人员 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四章 程 序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实行竞聘上岗, 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 一)

 制定方案。

 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 根据本办法,

 制定竞聘上岗 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

 竞聘岗 位、竞聘范围、 资格条件、 方法步骤、 时间安排、 组织领导、 纪律要求等。

 工作方案应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并由主管部门事前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实施。

 竞聘上岗可实行岗 位竞聘, 也可先实行同级同类岗 位聘用资格竞争, 再由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聘用。

  ( 二)

 公布方案。

 事业单位通过召 开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 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做宣传发动工作, 引 导职工积极参与竞聘。

  ( 三)

 公开报名 。

 符合竞聘上岗 条件的人员 , 可采取个人自 荐的方式报名 , 也可采取个人自 荐、 群众举荐、 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

 在同一次竞聘上岗中, 一般每人只 参与一个岗位的竞聘。

  ( 四)

 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按照竞聘上岗 条件, 对报名人员 进行资格审查, 公布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选名 单。

 每一岗位的竞聘人数一般不得低于 3 人。

  ( 五)

 综合考评。

 依据岗 位职责和要求, 对竞聘人员 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知识、 专业水平和实际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成绩应予以公布。

  综合考评一般分类进行。

 专业技术岗 位的竞争, 应结合实际, 采取同行考评、 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技术能力考核等符合专业技术人员 特点的竞争办法。

 行政领导岗位、 管理岗位的竞争, 应采取考试考核、 演讲答辩或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

  ( 六)

 民主测评。

 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 组织群众对竞聘人员 进行民主测评,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得不到多数人

 拥护的, 原则上不能聘用。

  ( 七)

 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 民主测评结果,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考察人数一般多 于岗 位聘用 人数。

  ( 八)

 聘前公示。

 事业单位根据竞聘上岗 结果, 择优提出 拟聘用 人员 名 单, 由主管部门 审核后报同 级人社部门 核准。

 按人员 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 7 天。

  ( 九)

 岗位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 , 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与 受聘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 公布聘用结果。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首次实行全员 竞聘上岗, 应按岗位设置和岗位管理的要求, 依次有序进行。

 特殊情况, 报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其工作程序可结合实际适度简化。

  第五章 管理与待遇

  第十九条 竞聘到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岗 位的人员 实行任期制和聘任制, 聘任期为 3 年。

  第二十条 竞聘上岗 的人员 按新的岗 位职务进行管理和考核, 并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开展竞聘上岗 应在主管部门 和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 由组织、 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纪检监察和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 加强监督。

  竞聘上岗综合考评时, 应成立考评小组。

 考评小组一般由本单位有关领导、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 工会代表和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 人数一般为 7―9人。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时, 考评小组中有关专家的人数一般不低于 50% 。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职责, 加强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 检查和监督。

 要及时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确保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稳定。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实施竞聘上岗应严肃纪律, 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的组织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决抵制各种违纪行为, 严厉查处违纪事件, 杜绝竞聘上岗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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