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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平原农区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平原 社会保障 老人 农村 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脱贫攻坚行动的深入推进,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但是我们也应当注意到,我国扶贫攻坚工作尚未取得全面胜利,尤其在部分农村地区老人贫困现象依然不容乐观。通过对新蔡县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状况进行调查,深入了解该区域当前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农村老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更好地解决农村老人养老困难、就医困难、精神贫困等问题,是目前扶贫工作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老人;社会保障

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强调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农村贫困老人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难题之一,直接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与否。2013年以来, 我国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 每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千万人次以上, 到2016年底, 已累计实现脱贫人口达5564万人, 成就令世界瞩目。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关于老年人的研究日益增多,尤其是在精准扶贫背景下,打好脱贫攻坚战,帮助农村贫困老年人口顺利脱贫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新蔡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中一个传统且具有平原农区县普遍特征的农业生产地区,该区域是中部平原农区县域中的一个缩影。为深入了解农村老人的生活及社会保障现状,研究者通过对新蔡县余店乡的20个自然村老人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通过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对新蔡县农村老人社会保障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国内外有关老人保障问题的经验,提出了改善农村老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现状

(一)经济收入微薄,养老困难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老人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三类,劳动所得、子女供给和政府扶助。在新蔡县农村地区,只有个别老人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能够享受政府的政策帮扶。一些尚有劳动能力的老人主要依靠自己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如耕种农田或捡拾破烂。大部分老人的子女已不在身边,一些子女由于年事已高无能力赡养,一些子女常年在外务工,没时间赡养。部分子女务工归家可能会对老人进行经济帮助,但是这些帮助通常较少,家庭保障远远不够。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只能靠每月80元的养老金生活,对于身体不好的老人来说还不够自身的医药花费。农村老人生活拮据,平日很少有肉食,甚至几年不添新衣。有些老人子女家中相对富裕,但由于孝道文化的缺失,导致子女们没能尽到赡养义务,父母仍旧住在破旧房屋,对父母不闻不问,这类群体老人通常在村干部认定贫困户和低保户过程中被忽略,原因是子女有能力赡养老人。加之当地经济条件的限制,导致农村老人的贫困问题显得较为突出,社会保障状况亟待关注。如何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使老年人幸福的安度晚年是当前扶贫工作的重点之一。

(二)医疗保障不足,就医困难

调研数据显示,在新蔡县农村中,90%的老人都患有各种身体疾病,如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老人因年迈出行不便,身体不适会选择就近就医,但是研究者在调查时发现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室较少,一般三四个自然村才有一个卫生室,导致老人看病不方便。一个乡镇只有一个卫生院,且设施较为简陋,缺乏有经验的医生。如今社会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全覆盖,问及农村老人新型合作医疗时,大部分人表示虽然这项政策带来很多优惠,但是对于一些花费较高的大病,报销之后的医药费还是负担不起。一些老人看病会去某些私人诊所或私人医院,这些私人诊所和医院的治疗费用很高且不报销,更会加剧老人看病负担。一系列医疗问题使农村老人就医困难。

(三)精神文化匮乏,生活单调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我国空巢老人中经济困难的约占54.2%,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約占21%,”[1]走访时发现,在日常生活结构中,农村老人很少同子女一起居住,有配偶的老人与配偶相依为命,没有配偶的老人则独自生活,在这种条件下老人难免会产生精神上的空虚和孤独。老人平时闲暇时间较多,通常会聚集到某一地方聊天亦或在家睡觉,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形式的娱乐活动,村委的精神娱乐场所或娱乐活动较少,老有所乐很难满足。问及他们经常谈论的话题,部分老人表示都是一些同村的家常里短,对于是否了解当今的国家方针政策问题,85%的老人给予否定。有时村委需要他们签字或者交材料,他们只是按通知照办不清楚具体事宜。该问题表明,部分村干部政策宣传工作有所欠佳,老有所教没有做到位。

二、农村老人社会保障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农村老人贫困程度日益加深,养老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目前虽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但由于其标准较低,仍无法实现保障老人的最终目的。一方面,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较低,没有提供老年人的养老保险补助。另一方面,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仍有欠缺。法律保障的缺失会导致政府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时难以找到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从而会降低地方执法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农村养老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整体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工作效率,影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此外,农村老人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救助工作落实不到位,低保和社会救助还不能做到“应保尽保”。

(二)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

首先,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目前新蔡县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70%,且只有使用部分规定药品才能减免。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老人的看病花销,但是据老人普遍反映,医院的治疗药价格要通常要比普通药房高出一截。二次报销和大病保险只针对一些精准扶贫视角下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对于非建档立卡户不能享受该项政策。且看病报销手续复杂,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老人来说很多程序是云里雾里。其次,基层医疗机构较少。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和较少的卫生所不成比例,无法满足老人的看病需要。县级卫生组织对乡镇医疗条件的实际情况不了解,对提高、改善乡镇医疗条件的重视程度不够。

(三)农村地区传统“孝道”文化观念淡薄

尊老、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家庭养老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人想脱离农村去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导致农村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在外务工的人员住所流动性大,不能较好地照顾老人。此外,社会变迁的发展,导致农村家庭小型化。一些子女多的家庭,子女成家后就开始分家,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怕老人影响自己的生活水平不愿意赡养老人。几个子女之间就老人问题开始互相推脱责任,这对老人身体、心理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最后,从老人自身角度来说,老人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人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但是大多数老人通常不会因为子女不赡养而走法律途径,问其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老人自身观念,不愿拖累子女。

三、提高农村老人社会保障状况的对策建议

(一)依托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马克思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 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地区经济水平的提高能给该地区带来发展机遇,当该地区经济进步时,随之该地区的政治、文化生活等都会得到提高。其一,地方政府要抓住机遇,依托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地方特色资源,积极进行招商引资,创办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给村民提供在家务工的机会,实现经济增收的同时还能兼顾农业。通过土地改革等项目,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挖掘本村农业发展潜力,增加百姓收入,改善村集体收入,以此带动,改善老人的经济状况和提升其社会保障水平。其二,精准扶贫工作给贫困户带来很多政策优惠,基层农技部门积极培育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结合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引导农民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发展生态养殖。如果子女在家乡收入稳定且经济水平提高,也为陪伴和赡养老人提供了可能。

(二)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健全的养老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主导、引领、扶持和监督作用,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帮老年人解决问题。根据新蔡县老人的“五保”、低保、养老等经济投入不足情况,社会保障中政府需要持续增加经济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比如对贫困老人的社会补助。政府可以加大其补贴力度,使他们的养老金额高于最低生活标准。其二,政府要发挥管理监督作用,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对低保、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对新蔡县来说,工作重点是一是要规范评比程序,使评选程序公开透明;二是要有针对性的提高救助比例。

(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相结合

研究新蔡县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状况,主旨在于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新蔡县部分地区目前已建有针对“五保户”的养老院,研究者认为,非建档立卡户的贫困老人尤其是贫困独居老人也应纳入政府支持的养老院中。此外,经济的高速增长、服务行业的增加,社会化的养老机构日益增多。国家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3]政府要加大对社会化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其进行财政补贴,提高社会养老院的各种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培养一批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使其增强社会责任感,在老龄化社会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人口老龄化现象是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富足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够的。居家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蓋面广、服务方式多样等特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甚至社会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四)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子女的赡养和法律意识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越来越多的人没有继承甚至忽视了这一传统。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要将敬老、爱老这一传统美德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一农村基层工作要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对农村地区子女进行教育,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其二把敬老爱老纳入人们的思想品德教育中,尤其要加强对新一代农村青少年思想品德的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敬老爱老的意识和责任感,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解决农村地区赡养问题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中国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事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1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民政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J].中国社会工作,2012(2):10-14.

[4]袁名职.西安市莲湖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模式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

[5]赵德余,梁鸿.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新思路[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05)71—73.

[6]郝时远,王延中.中国农村社会保障调查报告[M].北京:方志出版社,2009:124.

[7]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8]严俊,周一成.以人为本视角下农村独居老人权利保障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5(16):54

[9]魏静.甘肃省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制度研究[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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