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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质灾害形成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辽宁省 地质灾害 因素 影响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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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查清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在全省县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基础上,开展全省山地丘陵縣(不包括中部平原七县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复核工作,进一步查明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彻底摸清地质灾害现状家底,对全省地质灾害形成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提升我省地质灾害总体防治水平、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关键字:辽宁省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因素

辽宁省地质灾害分布范围较广,分布在除盘锦市以外的其它13个市区,在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降雨、植被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影响之下,灾害主要聚集在辽东和辽西山地丘陵地区和沿海低山丘陵地带分布较多,辽宁中部地质灾害不发育或相对较少。地质灾害的分布受时空影响明显,年内、年际分布明显不均。

1.地质灾害与地形地貌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区的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构成了地形地貌的主控因素。从区域地貌条件看,崩塌、滑坡、泥石流均形成于低山丘陵区,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于集中分布于山前平原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崩塌、滑坡多分布于相对高差大于10米的区域,相对高差10-70米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高发地段。10-70米区域发育崩塌1056处,占已查明发育区相对高差点的84.89%;10-70米区域发育滑坡272处,占已查明发育区相对高差点的76.19%;流石流集中分布在相对高差100-500m之间的区域内,共919处,占已查明发育区相对高差灾害总数的92.09%。

2.地质灾害与地层岩性

2.1滑坡与地层岩性

辽宁省内滑坡主要分布于侏罗系及印支期侵入的花岗岩地层;震旦系、青白口系的石英砂岩、石英岩及辽河群的云母片岩、片岩地层中。除此之外,白垩系的安山岩;震旦系、青白口系、辽河群的板岩、大理岩、灰岩地层也有分布。

2.2崩塌与岩土体类型

辽宁省内崩塌主要分布于白垩系、侏罗系的安山岩、花岗岩及震旦系、青白口系的石英岩、石英砂岩、板岩、灰岩、白云岩地层中。此外,奥陶系、寒武系、辽河群的白云岩、大理岩、灰岩及鞍山群、建平群的片岩、片麻岩,第四系粘土、亚粘土、碎石土地层中也有零星分布。其中花岗岩体崩塌分布在全区;在绥中县中主要是安山岩崩塌的分布;在大连市区、普兰店及庄河地区灰主要是岩崩塌的分布;大连市区、庄河、瓦房店及东港地区主要是石英岩、石英砂岩崩塌的分布;在大石桥地区主要是大理岩崩塌的分布。

以上坡体是由岩层中岩浆岩、变质岩所构成的,这种岩体的抗风化能力是很弱的,并且往往节理、裂隙发育十分明显,往往会出现一些小型的崩塌。结晶岩、变质岩斜坡在工作区内占总数的48%。板岩、灰岩、白云岩及石英岩等岩体,这些岩体呈现出块状、厚层状的结构,并且形成的边坡也会很陡峭,如果还呈现节理发育,那么出现崩塌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2.3泥石流与岩土体类型

在辽宁省内,泥石流的主要发育地区是岩性以风化和节理发育的硬岩和软岩为主,占总数的96.69%。以上岩石风化破碎,易受侵蚀、冲刷,为泥石流提供丰富的松散因体物质来源。

3.地质灾害与地质构造

3.1崩塌与地质构造

3.1.1断裂构造对边坡的控制作用。在斜坡的走向与区域性断裂呈现平行状态时,这个斜坡发生崩塌的概率是很高的;规模较大的崩塌还可能发生在断裂交汇的地方;一般如果某个区域的断层分布较多,那么由于岩石的破碎性,斜坡也容易出现崩塌。

3.1.2褶皱构造对边坡的控制作用。岩石在褶皱中分布的位置不同,其损坏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这使得边坡失稳的情况是有所差异的。一般处在皱核部的岩层变形情况是最为严重的,并且会有大量垂直层面的张节理存在。再加上风化影响,会使得本已破碎的岩体发生位移,增大了岩体崩塌的概率。一旦遭遇到外力作用,那么出现崩塌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褶皱轴向垂直于坡面方向,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一些较小规模的崩塌。如果褶皱轴向与坡面平行,那么一些较陡的边坡则会出现大型的崩塌。如果岩石分布在褶皱的两翼部位,一旦岩层倾向与坡向相同,那么滑移式崩塌的出现是在所难免的。

3.2滑坡与地质构造

节理和层理对区内滑坡构造的形成有直接的关系,滑坡后壁、滑床等都是沿岩层的节理和层理发育而形成的。另外,如果存在裂隙发育,岩体破碎的情况,那么会十分利于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渗透,给滑坡的发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节理裂隙极度发育的滑坡体共计182处。

节理发育和裂隙会对边坡的稳定性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软弱结构面与斜坡凌空,会极大的影响到边坡的稳定性,这主要取决于软弱结构面走向与斜坡面走向。当这个走向一致时,结构面倾角就会小于坡角,这个角度关系的边坡稳定性是最差的,滑坡发生的概率极大。

4.地质灾害与降水

降雨与地质灾害关系极为密切,是诱发地质灾害最主要的原因,通过对地质灾害发生时间的统计,结果显示出,大部分滑坡、泥石流容易发生在汛期,均由降雨所引发的,尤其是持续强降雨,每次强降雨过程都会引发地质灾害;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从发生时间统计结果上看,时间分布与较分散,我们认为其为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更为密切,其直接诱发因素多为矿山开采,降水为次要诱发因素。根据滑坡、泥石流灾害点密度,我们将年均降雨量700-1100mm区间为地质灾害频发区。

4.1滑坡、崩塌与降水

从滑坡的空间分布来看,主要集中于东南部地区,共计252处,占总数的71%,该区域年均降雨量比西部多100-200mm;从滑坡的时间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6-9月,共计330处,占总数的92%,该时间段与雨季同步。因此,诱发滑坡的主要因素就是降水。降雨对滑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降水的入渗,会改变斜坡岩体水动力状况,从而降低斜坡稳定性;此外,大暴雨通常会使地下水补给的激增,造成地下水异常变动,因此导致滑坡的形成。而不同水动力学特征的斜坡,对降雨和暴雨的敏感度也有一定的差别。裂隙充水承压型斜坡失稳,多发生在暴雨峰值强度出现的时候,因为裂隙中充水达到异常高度;潜水型和承压型斜坡的失稳,往往稍滞后于降雨峰值期,因为水头梯度的变化需要一定时间。

4.2泥石流与降水

从滑坡的空间分布上看,主要集中于我省东南部地区,共计345处,占总数的97%;从泥石流的时间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6-9月,共计978处,占总数的98%,在降雨量和降雨强度相对较大的地方容易发生泥石流,泥石流频发区与我省山区的暴雨中心基本一致。

凤城市于1982年8月5日~9日,普降大雨-暴雨,降雨中心位于大兴镇,降雨量超过350㎜,引发泥石流160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50万元。1985年7月25日~26日,全市普降特大暴雨,累计降雨量325.2㎜,全市23个乡镇(含汤山城镇)共发生泥石流1.1万处,总损失达7369.4万元。1989年7月18日,全市降暴雨,凤城降雨量233.3㎜/d,其间鸡冠山、宝山、凤山、东汤等镇共发生泥石流916处,造成房屋倒塌,农田冲毁等损失。如1981年7月27日-28日老帽山区泥石流是由于高强度的特大暴雨所引起的。据资料显示,发生泥石流前后的三日降雨量达664.2mm,实测6小时雨量达395.0mm,一小时最大雨强为116.5mm,发生在27日23时至28日5时,而这场泥石流的暴发时间也恰在27日23时之后至28日5时之前,泥石流的暴发时间与特大暴雨的最大雨强发生时间两者是一致的,这就说明了降雨是泥石流暴发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因素。

5.地质灾害与植被

植被有着护坡与防治水土流失的能力,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对斜坡的稳定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水文地质效应这方面,树冠就可以起到遮挡降雨的作用,减少降水渗入量、通过根茎吸水、树叶蒸发而疏干土体和降低地下水位;还可以阻滞地表径流,既降低了水的面蚀能力,又增大了地面水的渗入量。在力学效应方面,根茎起着根固土壤,提高土体抗剪强度和搞沖刷能力的作用、嵌入基岩的根茎,还有着锚筋的作用,成为支撑坡体的拱座;而树木本身的重量增加了坡体的荷重,并向斜坡传递风的动力荷载。工作区内滑坡体有植被覆盖的289处,占总数的81%,且植被类型均为灌木,此类植被树根多未穿透土层,嵌入完整的基岩中,随着斜坡或潜在过面的坡度增大,其荷载而变得愈不利于斜坡的稳定。

6.地质灾害与人类活动

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会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工作区内发育的地灾害点均与人类工程活动相关,其中由人类工程活动直接诱发的地质灾害1237个,占地质灾害总数的42%。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主要体现在矿山开采、人工切坡等方面。

6.1矿山开采

矿山开采导致地质灾害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1.由于非法采矿者对地质构造条件不清楚,盲目开采,很容易引发崩塌、地面塌陷;2.由于防灾意识薄弱,开采过程中发生违章作业,尤其是乡镇及个体矿山,露采矿山作业面过高、过陡,通常一壁到顶,坡面形态多呈线型,因此,加剧崩塌的发生;大规模下卧式露天开采,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仅抚顺西露天矿自开采以来引发的各类边坡地质灾害高达百余起。

开山采石现象在大连市分布广泛,遗留下来大量废弃石矿。在开采过程中,多采用一壁到顶的方式,从而形成高角度边坡及较大的临空面,在降雨、重力及爆破、振动的作用下,松动的岩体极易突然不平衡,垂直下坠造成崩塌灾害。具有突发性,所以即便规模小,但仍存在较大的危害。

6.2人工切坡

切坡筑路、建房,使自然边坡变陡,人为创造了许多陡坡、陡崖,从而产生临空面,破坏了原有的边坡平衡,造成了岩体节理裂隙不断加深加大,从而岩体的完整性与强度降低,最终导致卸荷裂隙,过坡失稳,从而诱发崩塌、滑坡灾害。

结论:经过本次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复核,地质灾害及隐患发育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五种。共2946处,下降50.83%,其中滑坡357处、崩塌1244处、泥石流998处、地面塌陷303处和地裂缝44处,不同灾种均有下降。已发生地质灾害造成死亡219人,下降37.42%,直接经济损失89757.29万元,下降60.67%,;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口近23.4万人,下降56.02%,潜在经济损失约68.8亿元,下降0.15%,辽宁省通过近几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不懈努力,地质灾害数量、已发生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威胁人口均显著下降,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潜在经济损失还维持高位,影响地质灾害因素比较复杂,说明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式仍十分严峻,为此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参考文献

[1]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复核[R].2015

[2]辽宁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报告[R].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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