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合文秘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6篇)

篇一: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有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XX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

  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根据中央、省、市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从现在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县政法系统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集中力量,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严格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法工作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干警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树立司法权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形象素质。

  二、专项整改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要切实解决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问题,从容易发生这些问题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审判机关要把重点放在立案、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法上;检察机关重点要放在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侦查上;公安机关重点要放在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及经济犯罪侦查等环节上,加强监督制约。同时各部门都要在内部工作机制和制度上,建立完善、规范、细化的管理措施,防止滥用执法权力,防止发生腐败案件。

  二要切实解决违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的问题,从容易发生这些问题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要切实解决个别干警特权思想严重,“冷、硬、横、推”,伤害群众感情;办案不负责任,先入为主,搞有罪推定,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文书制作粗糙,造成错案;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期、超范围查封、扣押款物不返还;以及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

  三要切实解决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在容易发生这些问题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要认真解决个别干警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疾苦和当事人利益,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拖案不审,对群众的求助不予理睬的“不作为”行为。在专项整改中,要针对玩忽职守、办案拖延超时限和“不作为”的问题,严密规范,健全制度,坚持打击、整治、管理并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切实解决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的问题,在容易发生这些问题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政法各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法,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对执法活动的干扰,敢于抵制不正当干预,通过向党委报告、人大和上级政法部门监督、执法公开等形式,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形成抵御不正当干预的工作机制。

  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制定规范行为时重点要在六个规范上下功夫。

  一是在规范执法监督,防止执法随意性上下功夫。按照法律规定,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对执法中的每个具体环节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尽可能减少外部因素对执法的干扰,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各种纪律规定,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坚决堵塞漏洞。

  二是在规范执法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上下功夫。要把领导责任制、执法责任制科学分解到各执法单位和个人,切实明确每个人、每个岗位的执法责任。继续认真开展执法主体清理,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严禁非执法人员参与办案。

  三是在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要深入开展办案质量评查活动。政法各部门要按照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案件质量评判标准,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规范,所办案件要经得起省委政法委及省政法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抽查和评查。

  四是在规范执法公开,增进透明度上下功夫。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工作机制、制度和办事规则外都要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尽快实行信息化管理,不断扩大和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规范执法礼仪,在促进执法文明上下功夫。执法过程中,要在言行举止,内务卫生等方面加强整改和规范,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客气、办事公道、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热情周到规范服务。六是在规范刑事证据工作,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刑讯逼供等问题入手,在影响刑事办案质量的关键环节上着力,转变执法观念,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规范刑事证据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提高政法部门依法收集、固定、适用、判断刑事证据的能力。同时,要进一步深入抓好执法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健全。

  三、专项整改活动的方式、步骤

  专项整改活动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两个月左右:

  (一)集中整改。时间为5、6两个月,方法是:从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方面的批评意见中、从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中、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错案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中、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执法不公的案件中,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健全制度。时间为7、8两个月。加强制度建设是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和核心。政法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从执法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和最基本的要求抓起,对执法活动中的各项制度进行归纳梳理,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执法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逐项进行规范,原有规范不明确的及时明确,不适应的及时修改,有漏洞的及时补充,执法不好的要查找原因,提出落实措施。

  (三)培训考核。时间为9、10两个月。按照中央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各个执法岗位提出的业务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组织好练兵培训活动,并着力加强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在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离岗培训;经离岗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再培训;三次培训考核都不及格的,通过法定程序,取消执法资格。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或其它严重执法过错的干警,在从严处理的基础上也要进行离岗培训。培训、考核届时按省级政法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级政法各部门制定验收标准,统一组织检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和执法一线开展检查,一项一项地督促整改任务落实。重点查看执法规范是否健全,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质量是否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违法违纪案件中暴露的薄弱环节是否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反映的意见是否整改,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等。全县政法各部门一开始就要做好活动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届时接受检查验收。

  四、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领导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一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全局性工作,是一项长远与现实相结合的根本性建设。

  一是做好组织推动工作。首先要抓领导,要把专项整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抓分管工作的规范整改;第二要抓部署。政法各部门都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业务管理密切结合,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落实。第三要抓检查。政法各部门要组织整改活动督导组对本部门工作进行督导。县委政法委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通过有效形式检查、督促整改。

  二是树立先进典型。为了做到以点带面,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成员要联系一个基层科、庭、所、队,结合自己分管工作抓好具体工作的规范。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专项整改活动要结合党员评议,进行全面的现状分析^p和摸排,把那些缺乏群众观念、法治意识薄弱、队伍管理松懈、表率作用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整顿好。注意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熟练,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优秀干部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健全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从头上把好政法各部门班子的素质关。基层科、所、队、庭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以确保基层班子的执法素质。政法各部门将做出规划,逐步实行这种制度。

  四是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进行必要的宣传,同时接受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要积极选择和向上推荐一批工作好的典型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看到政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决心和行动。

  五是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全县政法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公正执法树形象、党员先锋工程等工作的经验,用成熟的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来推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篇二: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学习中央八部门《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

  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及我省《实施方案》的心得体会

  为了真正把《山西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到今后的检察工作中去,贯彻省委政法委6月12日召开的全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我们利用专门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山西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方案》。现在把学习中的心得总结如下,和各位共勉: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通过专门学习,自身在党性修养、个人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细则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边查、边改、边提高,只有找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才能正确处理执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才能在工作和学习中做到切实提高,通过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法制理论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够高,特别是在联系实际改造思想,指导工作上有差距。比如:认识还不到位。对新形势下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缺发刻苦钻研业务的精神,不与时俱进,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依靠领导来解决,老以为凭以前的一点知识与多年经验就足可以应付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

  2、关于“情理与法制”自己在思想深处还产生过一些困惑和疑虑。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毕生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应该说对这一点我的思想上是明确的,但在某些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没有培养自己以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在自己思想深处就产生一些困惑和疑虑。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主要表现在:对付工作有时抱有应付的态度,存在“只追求数量,轻视质量”的态度,缺少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学习,降低了一个党员标准所然。

  二、整改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对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进行了认真反思,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抓好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之余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业务素质,特别是在形势飞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学好法律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基础,也是干好公安事业的源泉,要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修养、一种责任和一种境界。

  2、坚决履行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的指示,自觉地接受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为此,要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要求与“现场十不准规定”,要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钱财、正确对待人情交往,坚持清正廉洁,不畏强权,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公安事业!

  总之,我们应该客观、公正、正确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和剖析,制定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查摆个人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履行上级党委、党委政法委的指示,自觉地接受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努力实践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时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加强修养,锤炼党性,争做一名优秀的政法干警。

篇三: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x群组发[20xx]6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纪办发〔20xx〕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关于开展第x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x办发[20xx]4号)和《关于在第x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群组发[20xx]15号)等为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深入推进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切实提高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办案的意识,严肃查处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案件,规范执法执纪部门办案行为,使“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明显减少。

  三、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区信息化办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里成立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区信息化办分管领导和区监察局副局长林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由林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方法步骤

  对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整章建制、总结验收、查办案件6个阶段,同时,区纪委将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一批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案件。

  (一)宣传发动(截至20xx年7月下旬)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动员部署,20xx年7月下旬前提出落实意见,制定落实方案,层层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惩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决心,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动员群众参与治理工作,切实取信于民。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8月上旬)

  1、各级执法执纪部门均属于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都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

  纠工作。各单位对自查自纠查出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严禁弄虚作假,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在单位进行公示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8月5日前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见附表1)报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抽查(截至20xx年8月底)

  1、督导抽查的主要内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2、督导抽查的组织形式。督导抽查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设立5个督导抽查组,由成员单位领导带队,从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区信息化办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督导抽查工作要组织人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适时采取调研、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加大对违规违纪执法问题的查处力度。

  3、畅通反映问题渠道。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区纪委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

  0734-8388106,电子邮箱:zhqjwbgs@163.com。鼓励知情者向检查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者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4、问题处理。对督导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导抽查组须上报区治理办,由区治理办统一研究处理。对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视情节和性质不同,进行公开曝光或内部通报,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整章建制(截至20xx年9月中旬)

  各执法执纪部门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经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和法制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建立和完善执法执纪罚缴分离,建立健全执法执纪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公开执法主体、客体、内容、程序、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五)总结验收(截至20xx年9月底)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梳理经验、查找不足,积极完善各种制度和措施。各乡镇、街道纪委,区直各部门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治理工作总结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区治理办。

  (六)查办案件

  区纪委将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案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到亲自督办、亲自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整治领导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法制办、信息化办等成员单位须抽调精干力量专职从事治理工作。

  (二)注重工作成效

  要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专项治理工作与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制度上墙等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扩大治理工作成效。

  (三)严格照章办事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各治理机构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治理工作中的思想和行动偏差问题;对工作不力,阳奉阴违,顶风违纪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和法纪要求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自查自纠表

  填表单位(公章):

  有无此类情类别

  接受执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钱财、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的行为

  违反相关制度规定,与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的行为

  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审批事项,或者向单位的领导、具体承办人员打招呼、说情等行为

  徇私情、谋私利,与相关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况

  情况说明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

  私利的行为

  其他涉及“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篇四: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XXXX年,市委政法委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以执法检查为主导,案件评查、案件督查协调、执法质量考评等相结合的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及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注重职能履行,强化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协调监督

  为增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我市积极主动对接南充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先后到执法监督工作开展好的顺庆、蓬安等地考察学习,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效力。

  一是政法各部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健全。督促政法部门围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周密科学、高效务实、简便易行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政法委指导建立了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检察院、公安局、法院三机关在刑事执法工作的协作联系。审判机关选任廉政监察员,实行庭室与纪检监察双重管理和考核模式,进一步规范干警生活中的言行举止,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监督。检察机关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加强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实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着力“七大建设”,提高执法公信

  —1—

  力。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权限明确,权责一致”的内控机制,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政法部门执法公开制度健全。细化警务、检务、审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防止暗箱操作,把执法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抓紧抓好,切实保障提高执法监督效果。公安机关完善了所队执法公开栏内容,推行网上行政权利公开运行;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促进检务公开,执法信息化公开;法院完善了审判管理系统,对整个诉讼流程全程监控、考核,推进司法公正、高效,着力“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审判流程、法律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司法行政机关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配备了手机定位系统,对其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是执法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更加完善。为切实解决责任不清、主体不明、出现执法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政法机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公安机关统一案件审批关口,促使干警办案质量得到提高,刑事案件移送起诉合格率显著提高;检察机关加强执法办案流程监控,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自侦案件合格率达100%;审判机关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大对“六难三案”的综合整治,再审率逐年下降。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四支队伍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是执(业)法档案建设取得新突破。通过实践探索,我市执(业)法档案建设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统一组织,分

  —2—

  类实施;逐级建档,一案一评;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执法和司法工作档案,促使政法干警公正执法、认真履职。政法机关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建立执(业)法档案规章制度,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建档原则、建档范围、建档对象、建档方式、运作程序、考核办法和成果运用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部门根据各自任务特点,把具有执法职能的基层单位和具有执法资格的干警全部纳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一单位一档,实行统一管理。执法档案成果运用到各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奖惩晋级、追责处理。

  五是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为充分发挥政法委监督政法部门依法履职的要求,加大了对政法部门执法的检查力度。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10日,市政法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方案和考评细则,政法委组织“执法监督督导工作组”,对政法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工作、执法档案建立及政法干警依法办案”等情况进行了督导。工作组听取了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调阅了档案资料,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到政法各单位。此次督导活动,由于政法委重视,部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政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提高了执法效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4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328起、破828起(含积案),刑事拘留375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6件133人,提起公诉

  —3—

  173件243人。审判机关受理各类案件8199件(含旧存292件),审执结7789件,涉案标的3.1亿元。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240件,执结1066件,执行标的近1.3亿元。实现了一系列重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平安稳定,提振了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信心。

  二、注重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

  2014年,我市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475件次,评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监督。为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案件评查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政法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政法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案件评查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本月的案件评查情况上报政法委。对各单位的办案程序、期限等进行全程、动态的跟踪,及时督促整改,防止超期办案等问题。

  二是规范流程。为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工作,政法机关均成立了专门机构,选调了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以从根本上保证所评案件的质量。检察机关成立了案管办,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统一案件出入口,规范案件材料。法院成立了审管办,开展对裁判文书的审查抽查。公安机关成立法制大队,落实案件审理责任。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政法干警严格执法意识增强了,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4—

  三是认真整改。我市对案件评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按照执法单位进行排名通报;针对评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市委政法委通过下发整改建议意见书、不定时督查等方式促使问题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各单位执法问题和瑕疵案件明显降低,执法办案能力得到加强,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三、注重维稳实效,狠抓涉法信访清积工作

  去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清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效化解、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信访积案。2014年,政法机关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53件(其中政法委47件,法院746件,检察院2件,公安局58件。办理省政法委交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件,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7件。除“金维建信访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引导王玉华、刘文学进入司法程序处理外,其余已全部妥善处理),大部分信访人员皆得到了满意的回复。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政法各机关的信访、控审部门对一些历史积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对新产生的上访案做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行使公民权力,避免事态扩大。针对部分无理缠访与闹访者,依法实行终结,并对其违法犯罪依法处置。去年处置违法上访人员51名,规范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二是针对影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案件进行了

  —5—

  督办、转办。去年督办、转办案件47件,注重跟踪督查,狠抓落实,随时把握情况,保证督办、转办案件的质量,所转办的47起案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政法机关将每一个案子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时化解。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做到了亲自接访当事人,亲自查阅案卷,听取案情汇报,亲自研究工作措施和处理意见,亲自把关审核结案材料,亲自督促处理意见的落实。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我市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进度、质量,保证了在重大敏感时期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监督方式上十分被动。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现状:来信来访的“中转站”、处理个案的“消防员”,指导督办少,过程监督少,经常疲于应付。

  二是执法监督措施不够规范。上级机关没有对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执法监督措施缺乏规范性,显得较为随意,失去执法监督威信,达不到监督的效果。

  三是执法监督力量力不从心。政法委机关人员少,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往往造成执法监督放哑炮、放空炮,严重制约了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6—

  1、加强政法队伍作风纪律整顿,推进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2、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的督办力度和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切实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

  3、建立执法监督员队伍,加大对政法干警的社会监督;

  4、强化执法环境建设和新形势下的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执法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篇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市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我院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政法系统共产党员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按照“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和检察工作主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严密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使检查机关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办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满意。

  在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我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促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加快实现我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建设“和谐葫芦岛”、“和谐南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的重点

  这次专项整改的重点是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同时,监所监察等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哪些工作部位、环节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确定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主要整改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包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私自接受案件当事人、请托人及其亲友的宴请、钱物,吃拿卡要,泄露案情,以及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

  (二)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包括特权思想严重,伤害群众感情;

  自侦案件适用程序不规范,群众举报渠道不畅通;

  办案不负责任,收集证据马虎,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文书制作粗糙;

  在办案中受利益驱动,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范围扣押宽物或不及时返还,甚至截留、挪用扣押款物;

  不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及时送达文书,不注意听取辩解和申述,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滥用强制措施,变相超期羁押,变相体罚,刑讯逼供;

  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勉强或强行立案、逮捕、起诉;

  因执法不规范,导致办案质量的不高甚至发生错案、有瑕疵

  案件和上访案件等。

  (三)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包括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

  应当逮捕的案件不依法逮捕;

  应当起诉的案件不依法起诉;

  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应当监督而不进行监督;

  漠视群众疾苦、对上访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办理信访、申诉案件不及时、不认真,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不赔偿等。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是对地方、部门保护和违法干预办案不敢抵制,没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从自身执法工作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对照检查,监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认真加以整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取得实效,在重点整改的基础上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集中整改阶段,时间为6月底以前

  1、动员部署。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关于专项整改活动的会议文件精神,统一思

  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

  3、对2003年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错案和有瑕疵案件,以及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一次认真梳理,深入查找个人和单位在执法工作汇总存在的不规范、不公正等突出问题。

  4、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归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5、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能够整改的,要马上整改;

  在年内完成整改的,要逐一列项,限期整改;

  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列出专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出符合实际的安排。整改方案要及时上报市院。

  6、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7、对发现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案件,要限期、定人办理,重大案件按上级院挂牌督办要求办理。

  8、6月中旬,院将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健全制度情况

  1、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

  2、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没有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得到贯彻落实。

  3、在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执法主体资格,开展执法主体清理,严明纪律。三是健全内部外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相互制约;

  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检务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都要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4、在严格执行高检院将下发的关于完善各项业务工作的办案规则、办案流程和办案绩效考评办法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继续坚持和完善省院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围绕专项整改的重点,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5、组织干警学习讨论上级院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院实际进行细化。

  (三)培训考核阶段,时间为9至10月

  1、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制定的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考核内容和组织实施办法。

  2、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培训。根据各个执法岗位的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

  3、在培训后期组织干警进行考试,检验干警学习有关执法程序、工作规范情况。对成绩较差者,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其尽快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4、对近几年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上访案件或其他严重执法过错的检察干警,进行严肃查处。

  5、按照“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推动练兵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时间为11月中旬前

  专项整改活动基本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1、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验收标准,制定我院的验收标准。

  2、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执法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规范是否健全;

  因执法质量不高引发的群众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检察队伍精神面貌是否有明显改观;

  群众满意度是否提高等。要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检察干警的执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评判,以此来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

  3、接受上级院的检查验收。在上级院来我院检查验收前,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哪个部门不符合要求,就给哪个部门补课,针对存在的执法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在上级院检查验收时影响全院专项整改工作的,将予以追查责任,由谁造成的,就按院《奖惩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4、各部门要在11月1日前,将本部门的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整体情况书面报送政治处

  专项整改阶段结束后,转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计划用三年时间。

  四、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根据市院要求,我院成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整改活动组织、指导、督查的具体实施工作。工作办公室在专项整改阶段即前半年时间设在政治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即后三年时间设在研究室。

  (二)要高度重视。院党组要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副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落实。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三)要抓好典型。在专项整改活动中,院将确立一、两个部门作为示范科室,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党组成员要根据各自分工,抓一、两项具体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经验,特别是创造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对在专项整改活动表现突出的,将按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四)要加强指导。院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具体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督促,政治处要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

  五、几点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始终。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的需要,组织广大干警进一步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为人民服务》、《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等经典著作,学习全国、省、市三级检察长会议文件和专项整改活动中领导同志的讲话,不断统一思想,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工,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教育。要深入开展向方工、白云、尹笑天等先进人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的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法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自觉性。

  (三)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把专项整改活动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重点来抓,用专项整改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二是要与开展的办案与服务质量竞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改,推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通过竞赛活动检验专项整改的实际效果,从制度上、机制上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三是要与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在容易产生错案和案件瑕疵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堵塞工作漏洞,解决由于执法不严密和执法不公产生的问题。四是要与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是要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既要抓一般违法问题,更要注重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六是要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把这次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方案中第二时间段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的任务,作为今后三年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七是要与抓好“三位一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步伐,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改的成果。

  (四)假期哪个领导班子建设。要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加强

  制度建设,强化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中纪委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五个不许”和高检院提出的“六个严禁”、省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要求及其他纪律规范落到实处。

  (五)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抓住本单位、本部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解决好现实的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问题,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的长效机制。

  (六)做好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5月至6月,集中宣传各地学习、查摆和整改问题的情况;

  7至9月,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典型和规范化建设的情况;

  9至10月,集中宣传培训考核情况;

  11至12月,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

篇六:政法委执法监督专项整治方案

  

  2018年县委政法委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各级党委政法委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政法综[2009]50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宁政法综[2011]33号)和全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及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县委政法委贯彻落实中政委等八部门《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指导意见》要求,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依法按程序监督、检查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部门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政法部门得到正确实施,保障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执法工作实行有效领导。

  二、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原则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

  (二)依法、规范、科学监督的原则:

  (三)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

  (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原则:

  (五)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原则。

  三、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

  县委政法委通过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重点内容、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深入了解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关于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以及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一)审判工作方面。一是减轻处罚、判处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或作无罪判决的刑事案件;二是裁定减刑、假释的案件:三是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四是二

  /5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刑事、民商事案件,以及民商事执行案件;五是委托评估、拍卖等执行行为。

  (二)检察工作方面。一是自侦案件;二是不捕、不诉案件。

  (三)公安工作方面。一是刑事案件立案工作;二是经批准逮捕,结案后不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三是看守所管理工作。

  (四)司法行政工作方面。主要是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中介机构市场准入监管工作。

  此外,对于逾期不能办结、特别是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或其他群众多次反映政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处理不公的案件,要纳入日常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

  四、执法监督机构人员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同时,也可抽调政法部门业务骨干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律师参与执法监督工作。

  五、执法监督方式

  (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是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目的是更好地了解政法部门执法实际情况,发现、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半年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专项执法检查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组织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可以派员参加检察机关和人大、政协组织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重点:一是检查政法部门对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发现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了解群众对执法状况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政法队伍的反映;四是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二)列席政法部门有关业务工作会议。县委政法委派员列席审委会、检委会和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业务会议,每两月1次,全年不少于6次。其中,列席审委会、检委会,特别是有选择的列席审委会、检委会,全年不少于2次。派员旁听案件审理,每季度1次,全年不少于4次,其中,旁听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群众关注高的案件开庭审理全年不少于2次。

  列席执法业务会议、旁听案件审理,不参与讨论,不对具体案件、具体问题发表

  /5意见。

  (三)案件督办。案件督办是县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最常用的方式之一,也是很有效的方式之一。县委政法委督办案件的范围:一是上级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党委交办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二是本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本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提请督办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问题的重大案件,政法干警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四是其他需要县委政法委员会督办的重大案件。

  承办部门接到督办通知后,应当按照督办意见及时办理,一般应当在30日内报告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对未按期办理的,县委政法委员进行催办,并要求说明情况。对催办后仍不及时办理且不说明情况的,责令限期办理并予以通报,并视情抄送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承办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

  (四)案件协调。案件协调是县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必要手段。县委政法委协调的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的范围:一是上级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党委交办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需要协调的案件;二是本级政法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重大分歧,所涉政策法律问题通过自行协商不能解块的案件;三是本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本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提请协调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四是县委政法委员会认为需要协调的其他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县委政法委不予协调的案件:一是政法各部门内部意见分歧的案件;二是上级政法部门已有明确意见的案件;三是越级提请协调的案件;四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协调的案件;五是县委政法委员会认为不需要协调的其他案件。对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单位未按程序交办、报批的案件,在补足程序前也不予协调。

  (五)案件评查。通过对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不仅有利于发现、纠正个案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发现、解决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问题。由县委政法委抽调政法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对政法部门已办结的案件进行评查。

  评查的重点案件包括上级党委及其党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党委及其党委政法委员会批办、交办案件中需要评查的案件;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中需要评查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5可能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

  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一年一次,每年不少于5件,逐案形成的评查报告,于每年的11月底报区、市党委政法委政法委。

  六、开展日常执法监督工作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日常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积极探索建立日常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制度,把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充实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由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等组成的专家库,作为开展日常执法监督的工作力量。要切实加大对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内行”监督。从事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履职,不得干预政法部门依法办案,不得借执法监督谋取私利。对违法违纪人员,依照规定,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用好结果,切实发挥日常执法监督保障作用。要正确运用日常执法监督结果,使其成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行为规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成为评价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错案追究和不廉洁执法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拒绝接受正确监督意见,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应据实向有关干部管理机关或政法机关提出调整、处理建议。

  (三)积极配合,确保日常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政法部门要主动与县委政法委联系,随时报告执法业务会议准备召开的时问、会议议题及准备开庭审理的案件和开庭时间,以便政法委随机或有选择地组织开展列席政法业务会议、旁听案件审理工作。

  政法委机关人员列席政法机关执法业务会议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列席结果书面报告政法委书记;旁听组旁听案件审理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旁听结果书面报告政法委。

  政法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机关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好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要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从专门力量上,专业知识上、专项执法活动上积极支持党委政法委日常执法监督工作,/5使日常执法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