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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5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经费 党建工作 规范

篇一: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8篇

  1.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费的使用及管理,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可规范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标准,避免经费的浪费和滥用,为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2.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党建工作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管理。

  3.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

  (1)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政策的规定;

  (2)经费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和科学评审结果严格执行;

  (3)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不得有私吞、侵占、挪用等行为;

  (4)经费的使用应做到精细管理,确保效益最大化;

  (5)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4.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预算编制

  (1)党建工作预算编制应根据工作计划、项目计划、经济环境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2)预算编制应尽量考虑费用的规范化和经济性,并加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借鉴;

  (3)预算编制应避免一次性大规模支出,如有必要,应进行分期实施。

  5.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财务报销

  (1)报销的发票必须真实、科学、合理;

  (2)报销时必须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

  (3)报销时应按照预算编制的类别、项目、时限进行审核;

  (4)报销时必须符合有关的票据、会计核算、审计等要求。

  6.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监督

  (1)对于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

  (2)对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记录,以便日后的检查和审计;

  (3)对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应定期公开审查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问责。

  7.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风险管理

  (1)加强经费使用风险的预防,制定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2)建立应急预案,从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应对风险;

  (3)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产生。

  8.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查询与通告

  本制度应于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并对全体党员进行详细通告。对于经费使用及管理变化的情况,应立即更新,以便查询和使用。对于此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篇二: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集团公司每年拨给各单位党支部活动经费。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数额

  各单位党支部活动经费数额根据单位党支部个数确定。每年初,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生产一线单位党支部每年6000元,每个生产辅助单位党支部每年4800元,每个地面及机关单位党支部每年360元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后,列入各单位年度费用预算。

  二、使用范围

  党支部活动经费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单位党委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支部订阅党建读物,购买党员学习教育工作中必须的有关资料。

  2、基层党支部在党员中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经费。

  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费用。

  4、慰问、补助特困党员。

  5、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

  三、管理及使用

  1、党支部活动经费年初由集团公司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列入年度预算;

  2、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支,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集团公司机关各独立党委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单位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

  4、集团公司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由机关党委掌握使用;

  5、各单位党支部活动经费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不补,同时不能挪作他用。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篇三: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院行政经费列支,各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活动经费按各党支部(党总支部)上年度上缴党费的60%的比例划拨。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党建活动经费计入本单位成本。

  第二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党员活动室配套完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室的更新完善。

  (二)党员“七一”表彰费,主要用于党员七一表彰。

  (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外出参观考察费,主要用于党员先进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费用支出。

  (四)党支部书记培训费,主要用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

  以上第(一)至(四)项费用由党委组织部控制,其中第(一)项费用,可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规划实施。

  (五)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费,主要用于党员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六)开展党建活动费,主要用于党支部(党总支)党建活动和聘请教师授课等费用的支出。

  (七)资料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学习所需资料等费用的支出。

  第三条?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基层党支部(党总支)活动的专项经费,由院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2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给各党支部(党总支),并报财务科备案。各党支部(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于每年3月底前将党建活动计划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活动,策划主题鲜明、有创新、有模范带动作用的党建活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年度。各党支部(党总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要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附件1),报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按使用范围和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做到经费不超。

  (四)活动结束后基层党组织应填写《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2),连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各党支部(党总支)所有活动经费支出,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费用由院党委组织部及财务科审批;5000元以上的费用按XX单位相关财务审批手续办理费用核销。财务科凭

  《XX单位基层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及正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五)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记录本单位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明细。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同时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支部(党总支)目标考核及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XX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XX单位党建活动申报表》

  2.《XX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支出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篇四: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工作经费是指,据XX文件规定,在本单位管理费用列支,专门用于公司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

  公司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置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2、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示范岗、高速先锋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

  3、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4、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

  5、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6、表彰奖励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7、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党员家庭,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8、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费用。

  第四条

  经费来源:公司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计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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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计划管理。

  1.党建工作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年初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列支。

  2.党建活动费用计划,应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并充分听取党员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经公司党群部审核后,报党总支批准。

  2.各支部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

  第七条

  活动组织

  1.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3.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4.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5.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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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飞机。

  6.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第八条

  党建工作经费报销,需经党支部书记、党群部负责人审核,党总支书记批准后履行报销。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第九条

  审批权限

  1.计划内支出单笔2000元以下(含2000元),公司党总支书记审批报销。

  2.单笔2000元以上,需报经费使用计划,经党总支会审批后使用。

  3.新增计划外党建活动费用,均需报党总支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和广大党员监督。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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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一、使用范围

  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

  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

  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

  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

  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二、开支标准

  相关开支标准,特别是党建活动产生的会议费、培训费、旅差费、交通费、讲课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参照市级机关相关费用标准执行。市级机关没有明确的,按照中央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也可以请示上级管理部门。其中,会议综合费用不超40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200元、伙食费不超120元、其他费用不超80元),培训综合费用不超40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160元、伙食费不超100元、其他费用不超140元),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综合费用不超300元/人天。其他工作的餐费不超60元/位,住宿费不超150元/位,党课讲课费不超1000元/半天,表彰集体先进费用不超800元/位(个人先进不超300元/位),慰问困难党员费用不超1000元/位,交通费按实报销(自己驾车的,到宁波150元,到杭州180元,到上海350元,到其他地方可按距离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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