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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7篇

作者: 浏览数: 关键词: 《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八项 中央

《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7篇《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中·央·政·治·局·全体&middo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7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7篇

篇一:《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 毯 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 宴 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 活 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 格 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 各 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 重 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 工 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 中 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 剪 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 、 、纪念会、表彰会、博览 会 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 讲 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

 。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 , ,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 质 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 件 件、简报一律不发。/> /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 , ,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 发 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 格 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 格 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 ,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 华 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 到 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 进 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 联 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 通 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 封 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 、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 政 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 动 动

 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 价 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 报 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 数 数量、字数、时长。

 七 、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 央 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 开 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 , ,不发贺信、贺电,不题 词 词、题字。

 八、要厉行 勤 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 从 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住 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 作 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篇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党支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党支部

 2020 年 6 月 22 日

 《******第一党支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校风学风教风,保障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制定《西柳中心校第一党支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在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师生、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及时调整和改进学校相关工作,坚决反对走形式、走过场。

 二、实施细则 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要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尽量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以文件、电话等方式部署的坚决不开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活动坚决合并。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会议管理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提高会议用餐标准、住宿标准,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借举办会议、干部教师社会实践等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宣传报道要进一步面向基层、贴近师生,聚焦教学、社会服务一线,多宣传基层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典型事迹。新闻报道要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

 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交通规定。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严格按上级和学校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规范审批流程,严禁超标准接待和差旅费超标。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拉关系、托人情。

 进一步加强服务师生。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事先都要通过教代会、专项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加强落实工作。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督一级的工作格局。

 *****第一党支部 2020 年 6 月 22 日

篇三:《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确保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在我委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1.委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2.委领导每人每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 3 个月。要带头深入一线、企业、社区、项目开展调研,调查了解基层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3.调查研究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有关纪律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不安排迎送,不摆放花草,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委主要领导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工作,有关处室陪同的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超过 3 人;委分管领导到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工作,有处室陪同的负责同志原

  2则上不超过2人,下一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同时陪同。

 4.委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外地调研,需自行结算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超支部分自理,不得让基层单位承担或个人应承担的任何费用。

 5.建立调研工作评价机制,结合调研计划、调研内容、调研成果等对调研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6.委领导调研工作完成后,随行主要处室要在 7 个工作日内填写《委领导基层调研情况统计表》,领导签批后,与相关调研通知、调研信息等佐证材料报委研究室备查。

 7.委领导课题调研完成后,要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由分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形成课题成果。

 二、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接待工作 8.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全市性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召开全市性会议要严格履行市委市政府的报批程序。城建系统的全市性综合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 3 次;全市性专业会议须经报请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减少委领导事务性活动,除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活动外,一般不出席区县、基层单位、企业等组织的开业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宣介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以委或

  3委领导名义致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委领导同志个人不对涉及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讲话和文章。

 9.控制会议规模。召开会议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全市性会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200 人,会议时间不超过 2 小时。会议一般不安排两位以上委领导发言,每个人发言时间不超过 40 分钟,表态发言不超过 3 个人,每人不超过 8 分钟。精简会议材料,原则上大会只印发会议主报告,字数不超过 5000 字,经验交流等材料,通过网络等其他途径交流,不在大会印发,以多媒体形式汇报的会议,不再印发与多媒体内容相同的彩色画册。

 10.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会议活动经费明显减少。一般性会议安排在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会议场所,全市性会议安排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在津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在政府采购规定范围内的宾馆召开。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纪念品或礼品,不组织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

 11.简化接待工作。国家部委部级领导和外省市建设厅主要领导来津,只安排一位委领导和两位工作人员迎送,集

  4体乘车,合理安排接送站时间,原则上不使用机场、火车站贵宾室(厅)。住宿安排在政府采购的指定宾馆,用餐标准和陪餐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2.精简委发文件。按照国家公文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制定的有关公文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发文程序,严格把关公文格式,确保公文处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合理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能低规格发文的不高规格处理,公文数量要逐年降低。严格控制公文印刷数量,在满足必要需求外,公开性文件应充分利用网络等形式对外公布,进一步提升公文质量,公文内容要做到主题鲜明,逻辑严谨,表述准确,各类公文篇幅不超过 3000 字。

 13.提高信息质量。精简委发信息刊物,机关各处室未经批准,均不得以处室或某项工作为名设立信息刊物。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短,注重反映工作成果和工作动态,减少对会议和常规性工作的报道,报送信息时应提出是否公开意见,公开信息除在委内刊物刊登,还将通过天津建设网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 14.严格计划报批。根据我委中心任务和对外交流合作需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科学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坚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严禁安排考察类

  5或空泛式交流的出访,不得安排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没有具体合作项目、单纯以开眼界、长见识为主要目的的出访,不得安排有关出访内容非我委急需或非世界强项。严禁安排与出访任务和国外培训专题无关的活动。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出国参加会议等活动要有选择,不得逢请必到。

 15.严格量化管理。局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2 年内不超过 1 次,5 年内不超过 2 次。参加双跨团组、国外培训均计入本人和本单位出访批次。

 严格计划审核。外事部门负责落实我委及直属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量化管理工作,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进行审核,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总量,对短期内集中前往少数国家和地区,以及就相同或相似任务前往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团组进行调整。

 16.严格任务审批。

 (1)审批原则。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应按照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须严格限定在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出访日程须安排紧凑,实质性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6(2)出访请示要求。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出访请示中必须明确出访任务和出访身份,写明出访经费来源并附外方邀请函及在外活动日程,特殊情况应作具体说明。审核审批部门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必要时征求上一级外事部门的意见。

 (3)境外邀请要求。邀请单位应业务对口、级别对等,不得接受海外华侨华人和外国驻华机构邀请,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非主管部门不得以侨务工作、对台工作名义或应海外侨团邀请出访。不得应境外中资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中资企业)邀请出访。

 (4)国家和天数要求。出访团组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出机场的除外),在外停留不超过 10 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 2 国不超过 8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5 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的国家,出访 2 国不超过 9 天,出访 1 国不超过 6 天。严禁以各种名义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包括未报批的“申根国家”和互免签证国家。

 (5)团组人员要求。出访团组人员构成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符合任务需要,总人数不得超过 6 人。严禁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代表团正式名单外安

  7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严禁派人为出访团组打前站。不得携配偶和子女同行。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 6 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建立出访成果共享机制,杜绝重复考察,提高出访实效。

 (6)已离(退)休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再由原单位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

 (7)出席国际会议、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参加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大型招商或展览活动及培训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控制,不得片面追求规模和排场或借机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出国。

 (8)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在外停留天数为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必须用满。各出访团组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时应首选直达航班,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经停不得超过 2 天(含抵、离当日),并须在出访请示中写明。

 (9)从严控制出国(境)培训团组,凡可以在国内举办的培训项目,一律不得安排出国培训。虽已形成机制但落后于形势、且非我委急需的培训,以及效果不明显、内容空

  8泛、室外考察多于室内培训的项目,要坚决取消。严禁安排培训专题与组团单位和参训人员主管业务不符、与拟前往国家或地区优势领域不符、与境外培训机构专长不符的培训。不得组织无明确培养目的或参训人员主管业务不同的国外培训。

 (10)从严审核审批外方资助的培训项目,严格审查外方资助单位的背景和意图,坚决取消背景复杂、专题敏感、成效不明显、对无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

 17.境外执行任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出访期间,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舒适安全即可,不追求奢华。

 (2)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团组出访用餐应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

 (3)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应客随主便,礼宾应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尊重对方安排,不提出过高要求。避免在往访国大选、重大节假日或局势动荡等时间节点往访。

 (4)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要对商定的公务活动精心准备、周密安排,不得应付敷衍甚至随意取消,对达成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要言而有信、抓好落实。

  9(5)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期间须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18.严格管理出国(境)证件。凡公费出国(境)的团组和个人必须通过因公出国(境)审批渠道办理手续,严禁持普通护照出国执行公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回国后,应在 7 天内将所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和 APEC 商务旅行卡,按现行具体规定,交外办统一保管。

 四、改进宣传报道 19.注重发挥新闻宣传在城市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

 20.机关各处室及站办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接待采访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实事求是,支持新闻媒体搞好宣传。

 21.各处室及站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代表单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2.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有采访要求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作出汇报,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0(1)委机关各处室及站办接到新闻媒体的采访请求后,应主动报宣传处,接受采访前应请采访记者填写《新闻采访申请登记表》,填写采访记者姓名、所在单位、记者证号、采访提纲等内容,并加盖新闻单位公章。

 (2)及时核实新闻媒体和记者身份,并就接受采访事宜提出意见建议,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

 (3)审批领导根据新闻采访内容,批准接受采访的部门和参加人员名单。

 (4)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采访内容认真准备,并将准备采访内容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委宣传处统一对外报道。

 (5)委宣传处负责做好新闻采访协调工作,积极与新闻单位保持联系,确保新闻和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3.各处室及站办对电话新闻采访,在没有确定新闻单位及记者真实身份前,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

 24.凡关系委主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报道,委宣传处按党委要求统一负责报道方案的落实。

 五、强化干部作风监督 25.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平台作用,畅通专线电话、网络邮箱、手机短信、意见箱、来信来访等渠道,监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

  11方面情况,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6.认真做好监督平台的受理工作,接到相关举报后,呈报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同志,按照领导要求抓紧做好办理工作。举报件应在 15 日内办理,60 日内办结。

 27.反映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情况情节较轻的,由组织干部处办理;反映工作业务问题的,转有关单位或部门协助办理;反映廉洁自律问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的,转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办理;对于重复举报,举报内容组织已掌握或举报内容空泛、线索不清的,留存备查。属于受理范围外的,引导举报人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

 28.对转有关单位党组织调查处理并要求报告结果的举报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在 60 日内办结;因情况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核时间的,由承办单位书面作出说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

 29.对下一级单位上报的举报件查核处理报告,按照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审批办结;对不符合要求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30.对实名举报的,办结后向举报人反馈,反馈情况记录备查。对非实名举报的,办结后存档备查。

 31.举报问题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被举报人作

  12出相应处理。对于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2.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对举报内容、举报人信息、查核情况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严格保密;不准歪曲、隐瞒和捏造举报内容及查核的事实真相;不准利用举报材料和查核举报问题之...

篇四:《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细则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目

 录

  一、

 改进调查研究

 二、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三、

 规范出访活动

 四、

 改进新闻报道

 五、

 加强督促检查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

 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 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 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 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 深入实际创造条件, 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 更要到困难较多、 情况复杂、 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

 在考察点上, 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 力求准确、 全面、 深入了 解情况, 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 走过场。

 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 直

 辖市) 工作汇报, 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 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 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 更不能弄虚作假。

 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 报实情。

 2. 减少陪同人员。

 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 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5 人, 省(自治区、 直辖市) 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 3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 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2 人, 省(自治区、 直辖市) 由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 不搞层层多人陪同, 市(地、 州、 盟) 、 县(市、 区、 旗) 只安排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 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 简化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 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 不安排群众迎送, 不铺设迎宾地毯, 不摆放花草, 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 不安排超规格套房, 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 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不安排宴请, 不上高档菜肴, 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除工作需要外, 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 风景区参观。

 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 也可乘坐民航飞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 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 改进警卫工作。

 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 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 减少扰民。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 不得封路。

 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 风景区考察, 一律不得封山、封园、 封路。

 在公务活动现场, 要合理安排警力, 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 不清场闭馆, 不得停止、 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 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 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

 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 减少会议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 严格清理、 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 能不开的坚决不开, 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 每年不超过 1 次。

 未经中央批准, 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 奠基活动和庆祝会、 纪念会、 表彰会、 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

 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 以党中央、 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 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

 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 须经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 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 外交部审核。

 6.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

 减少参加人员。

 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 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 人数不超过 300 人, 时间不超过 2 天,不请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 讲短话, 力戒空话、 套话。

 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 提高会议效率。

 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

 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 简化形式, 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 精简节约。

 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 充分安排讨论时间, 提高讨论深度。

 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 地点可灵活安排, 注重实效。

 8.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

 严禁提高会议用餐、 住宿标准,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 健身活动。

 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 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 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 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没有实质内容、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 一律不发。

 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

 由中共中央、 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或印发。

 未经党中央、 国务院批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 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

 各部门报送党中央、 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 1 种。

 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 一律不报送党中央、 国务院 。

 10.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

 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 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 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 切实提高运转效率。

 文件要突出思想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控制篇幅;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 经验、 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 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 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三、

 规范出访活动

 11. 合理安排出访。

 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 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 1 次, 时间不超过 10 天。

 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 4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 ,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 。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 2 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 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

 出席全

 球性或地区性会议、 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 另行报批。

 12. 控制随行人员。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出访, 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 下同) 不超过 6 人, 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 陪同人员不超过 5 人, 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 4 人, 工作人员不超过 16 人。

 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 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 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 规范乘机安排。

 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 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 如需乘坐民航包机, 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 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

 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 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 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 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 中国民航局各 1 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 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 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 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

 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 外

 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 加强统筹协调。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年度出访计划每年 1 月 底前报中央批准, 当年年中进行 1 次综合协调。

 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 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

 改进 新闻报道

 16. 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要根据工作需要、 新闻价值、 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

 要按照精简务实、 注重效果的原则, 进一步压缩数量、 字数和时长, 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 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 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 调整播发顺序, 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 一般可安排在报刊、 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 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 增强传播效果。

 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 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 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 文字稿不超过 5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

 闻联播不作报道, 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

 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 原则上不作报道; 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 须报中央批准, 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 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 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贴近群众。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 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 5 人, 其中包括 2 名摄像记者、 1 名编辑、 1 名摄影记者和 1 名文字记者, 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 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 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不刊发侧记、 特写、 综述等。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 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 800 字, 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19. 。

 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

 担任“四副两高” 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 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

 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

 会知名人士逝世后,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 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 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 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

 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 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讲话全文另发, 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 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 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 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 文字稿不超过 300 字,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讲话全文另发, 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 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

 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 增加信息量, 减少一般性报道。

 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 人民日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 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 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人民日报、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 1 次, 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1200 字, 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 特写、 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 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 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 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500 字, 不配发照片, 可

 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

 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 1 时, 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 19 时 20 分, 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

篇五:《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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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共计八大点 30 条):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5 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 3 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2 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 1 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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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 1 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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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够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 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 300 人,时间不超过 2 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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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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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 1 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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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 1 次,时间不超过 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 4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 2 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 6 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 5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 4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16 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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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 1 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它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它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 1 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 1 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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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5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 5 人,其中包括 2 名摄像记者、1 名编辑、1 名摄影记者和 1 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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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3 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 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 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它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 300 字,中央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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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 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1200 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 3 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它形式报道;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 500 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出访的其它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 1 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 19 时 20 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

篇六:《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公司)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电网公司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好调研选题,加强调查研究的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年度定期调研、专项调研等,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单位开展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突出、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指导工作。调研前要做好工作预案,明确主题,准备提纲,实地调研环节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走形式、走过场。调研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调研结束后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简明扼要、真实充分反映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基层单位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尽快研究并反馈意见和

 解决措施。

 2. 统筹调研计划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调研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公司调研工作,防止多头、重复调研,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各发起部门(单位)外出调研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部门正职牵头外出调研,报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部门副职牵头外出调研,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外出调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外出调研,报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其他负责人牵头外出调研,在调研计划范围内的,报公司总值班室备案,在调研计划外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未按规定审批及报备的,不得组织外出调研活动。公司主要领导临时安排的外出调研活动,各牵头部门(单位)应于第一时间填写外出调研审批表,报公司总值班室备案。

 3. 减少陪同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公司部门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 3人,接待单位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 2人;公司其他负责人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公司分管部门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 2人,接待单位根据调研主题安排对口负责人陪同,不超过 2人,原则上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同时陪同;公司助理、副总师、专业总监到基层单位调研,接待单位根据需要接待,陪同的负责人不超过1人,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陪同。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接待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待,原则上安排对口部门

 负责人陪同,对口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陪同,主要负责人不陪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助理、副总师、专业总监到系统内相关单位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除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批准外,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不到现场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到现场。除工作需要外,不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现场办公会、专题工作处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参加人员。

 4. 简化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助理、副总师、专业总监到基层单位考察调研、检查工作、出席会议等,要轻车简从,原则上安排集体乘车,不安排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待单位负责人前往机场、车站、港口、边界迎送,调研现场不组织干部职工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除项目介绍外,不设置展板汇报工作;原则上入住公司自营宾馆、酒店,委托运营的协议内部酒店及协议外部酒店,不入住豪华酒店,不安排超规格房间,不配置高档用品;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用餐采用自助餐形式,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调研期间一律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参观,不出入和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一律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各单位负责人之间的相互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按上述内部接待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系统外单位来访,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接待一次,必须严格履行接待审批程序,由接待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接待审批单,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把关,报本单位负责人审签。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有关情况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同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工作接待应供应家常菜,不提供高档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酒水应使用公司系统经销的中低档红酒,不出入和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对无通知或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二、精简会议活动

 5. 减少会议活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计划外召开会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会议要主题明确、务求实效,精心设置议题,注重讨论效率和效果。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6. 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加强会议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规模和会期,减少参会人员数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据国家有关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工会相关管理办法,按民主程序召开;公司工作会议、党建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期控制在 1.5天以内,参会人数不超过 200人;公司专业会议会期控

 制在 1天以内,参会人数不超过 100人,不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本部部门布置专业具体工作的会议、各类研讨会、座谈会等会期控制在 1天以内,参会人数不超过 100人。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工作会议和主要负责人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同一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同时离开本单位所在地参加会议。各类会议均不安排代表合影。

 7.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公司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会议效率。各类会议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减少层层贯彻,提高会议效率。各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

 8.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活动。各单位举办的活动纳入本单位年度会议计划严格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各类活动数量、规模及规格。以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由公司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部门、各单位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庆典、论坛、展会、文艺演出等各类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举办活动前,须向公司办公室报送请示,经公司党委批准后实施,涉外活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筹建的酒店商场及经营性旅游项目开业仪式,须本着节俭简朴的原则,突出商业品牌宣传,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控单位成立、周年纪念、建制变更、工程奠基、开工仪式和竣工典礼等活动,除具有特别重大纪念意义,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外,一律不准举办。

 9. 加强社会活动管理。公司系统外单位邀请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助理、副总师、专业总监、本部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论坛及剪彩、奠基等活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各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活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各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活动,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10. 严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规范公司领导干部外出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出访、出差和休假按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师外出,应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批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专业总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外出,须填写请假单,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公司总值班室;部门副主任、主任助理外出,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外出,须填写请假单,由公司总值班室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反馈。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除公司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同时外出。

 11.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

 标准,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年度会议活动经费纳入综合计划和预算统一管理,违反规定和超出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借会议名义列支或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公务接待费用。严禁向各单位摊派和转嫁会议活动费用。住宿房间不另配洗漱用品、烟酒鲜花、水果茶点等。加强公司系统会议场所统筹利用,所有会议活动原则上在主办单位所在地的系统内场所举办,如确需在外地举办,应安排在公司系统内会议场所。

 三、精简文件简报

 12.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加强对发文的统筹,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按照“确有必要、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把关,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严格信息简报管理,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不得自办信息简报,已有的一律停办,不得通过文件形式变相编发信息简报。公司原则上保留信息简报不超过2种,严格履行报送程序和范围。

 13. 提高文件 简报的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切实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动态、经验、

 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其他会议、活动上的讲话经整理精简后通过《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印发,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公司本部工作签报正文一般不超过800字。深化协同办公系统应用,能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送的文件,原则上不再发送纸质文件。

 14. 严格文稿发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公司党委、公司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须报公司党委批准。除公司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组稿单位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15. 强化信息共享。本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不得反复、多头向基层单位索要同类数据材料,切实减轻基层单位材料报送负担。

 四、规范出访活动

 16. 合理安排因公出国(境)。按照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杜绝考察性出访和变相公费旅游,杜绝多个团组重复集中到同一国家(地区)、同一国外企业、机构、组织等考察访问。所有团组均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绕道旅行、前往未批准国家(地区)、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等违规情况。各级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时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和报销。出国(境)任务结束后,要认真撰写总结报告。

 17. 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数和在外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与出访任务密切相关的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公司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不超过 3人;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公司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不超过 2人;助理、副总师因公出国(境),团组中公司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不超过 1人。其他因公出国(境)团组严格按照公司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一次出访国家(地区)一般不超过 2个,每个国家(地区)停留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天。由国家电网公司或政府部门统一安排,陪同上级领导人员出国(境)、出席重要会议活动、推进重点项目等特殊情况,团组人员、在外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履行审批程序。

 18. 简化接待工作。公司所有因公出国(境)活动均不安排迎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出国(境)时,由办公室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其他人员因公出国(境)时,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公赴公司驻外机构(境外设立的法人单位、联络处及项目部)所在国家(地区),驻外机构根据需要协助开展工作,协助工作人员不超过 3人;公司系统内其他同志因公赴公司驻外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如需驻外机构提供必要协助,需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协助工作人员不超过 2人。除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外,公司驻外机构一律不派员陪同公司出访团组。公司驻外机构不向公司出访团组馈赠礼品。因公出国(境)期间外方所赠礼品,严格按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五、改进新闻报道

 19. 简化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有的只报标题新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一般不超过 2个。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

篇七:《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

规定实施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八项规定 ( (1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

 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 (2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 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 (3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 (4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

 文档仅供参考 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 (5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 (6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 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 (7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 (8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 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 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 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 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 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汇报,一般不省 召开全省( 自治区、直辖市) 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 减少陪同 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过 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 5 人,省( 自治区、直辖市) 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 3 人;其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过 志不超过 2 人,省( 自治区、直辖市)由 由 1 位负责同志陪同,省( 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 市( 地、州、盟) 、县( 市、区、旗) 只安排 1 位负责同志陪同;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

 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 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 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 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 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文档仅供参考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 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 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够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过 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 1 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 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过 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 300过 人,时间不超过 2 天,不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 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 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 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院 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 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

 文档仅供参考 务院留 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 1 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 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 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 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过 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 1 次,时间不超过 10 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过 超过 4 个国家( 包括经停国家)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 3 个国家(包 包括经停国家) 。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 2 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 控制随行人员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 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 同) 不超过 6 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 50 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过 陪同人员不超过 5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过 人员不超过 4 人,工作人员不超过 16 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

 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 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它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 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 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各 部门、中国民航局各 1 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它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

 文档仅供参考 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它驻外机 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 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年 度出访计划每年 1 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 1 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 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 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 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过 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过 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 500过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 1 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 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过 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 5 人,括 其中包括 2 名摄像记者、1 名编辑、1 名摄影记者和 1 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 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过 息通稿不超过 1000 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3 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过 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 800 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过 超过 1 分钟。

 文档仅供参考 19. 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 四副两高” 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 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它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它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

 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 简 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过 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 1000 字,中过 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 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它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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