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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篇一: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篇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 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市、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各单位、各企业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工作要求,牢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做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确保真落实、见实效。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一是完善形成“四个体系”。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实现“三个转变”。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源头防范,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提升施工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风险,实现施工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强国城市范例”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

 一是各单位、各企业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本单位、本企业内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党支部要把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要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监督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按照市、区安委办统一部署,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工作,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要求,摸清安全生产底数,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深刻查找问题和差距,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难题和易发多发类安全事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五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纳入各单位、各企业宣传工作重点,以多种方式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在办公楼前或其

 他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工地现场悬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等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六是积极开展或参与“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xx 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强“安”良好氛围。

 七是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施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打通安全生产宣传“最后一公里”。

 八是发挥好报、网、端、微等平台的曝光作用,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树牢安全生产是红线、也是高压线的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抓严管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根据各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并教育和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真正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020 年底前,做到岗位安全责任制“一企一清单”。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亲自推动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

 三是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要求: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2020 年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达 100%。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企业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细化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生产车间、班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三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责任。

 (1)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落实《xx 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一是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xx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xx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要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考核、例会、例检、奖惩制度。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

 四是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委派制、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和风险研判例会制等制度,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是落实《xx 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纠察巡查工作体系的通知》要求,企业应在项目层面建立安全纠察队,在企业层面建立巡查队,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纠察巡查工作体系。2020 年底前,从业人员在 xx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应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1 年底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各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

 一是应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

 三是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自动化监控技术装备建设,推进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按照“分级、分行业领域,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确保具备与建筑施工领域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是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将安全生产培训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相应课时纳入培训补贴范围,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施工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 1 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关键岗位

 作业人员培训,并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员工,按制度规定严肃惩处。

 三是强化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制度落实,企业应通过智能监管平台项目端 APP 实时上传工程项目开展班前教育,班前交底等情况。

 四是推进线上培训全覆盖。全市工地一线作业和现场管理人员均需通过“xx 市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平台”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并进行考核。

 五是深入开展“送教进工地”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六是大力推广“安全行为之星”活动,各企业项目按照《xx 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大力推广开展劳务工人安全行为激励活动的通知》,健全对一线作业人员激励机制,通过正向激励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行为。

 七是积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完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顶层设计,建立长效培训和认证机制,大力培育产业工人。2020 年底前,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率达 100%,“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2022 年底前,驻深省属国有建筑施工领域企业要按照省统一部署,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是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重点清单(负面清单),针对风险特点开展管控,以清单形式推动标准化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抽查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二是企业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标准规范,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省住建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部署要求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实现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 年底前,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xx 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xx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企业安全...

篇二: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xx 年 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 治 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 实 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 电 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 家 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 产 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不 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生 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 重 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关于印发 20xx 年建筑施 工 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 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 求 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方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科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 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 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 ” ”、“科技兴安”战略,落 实 实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 安 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 力 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 长 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预 防 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 发 发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 全 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作 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 故 故的发生,提升全市建设工 程 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 、 、整治目标 规范塔吊等起 重 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 使 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 高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监督管 理 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 械 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 建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施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排 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 章 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 动 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 类 类生产

 安全事故的发生,特 别 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 这 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建设局 成 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 整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

 :**局长、党组书记 副 组 组长:**副书记、副局长 * **** 成员:**建筑 管 管理处处长******* * ***** 为搞好本次建 设 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 作,设置三个专项整治特别 行 行动小组。

 第一组:组长 :

 :** 组员:部分市安监 站 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责建 筑 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 作 作; 第二组:组长:**

  组员:部分市安监站监督 科 科人员 具体负责土方坍塌 专 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组:

 组 组长:** 组员:部分市 安 安监站监督科人员 具体负 责 责高达模板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 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监督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 王 王志来同志兼任。

 各县、 区 区建设局也要成立建设工程 施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领 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辖 区 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 组 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 起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 须 须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 务 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 使 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 拆 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 应 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 围 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 明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 用 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 位 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 机 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 等 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 设 设备安作业前 2 个工作日内 要 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 门 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 关 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 或 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 登 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 设 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 做 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 维 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 机 机修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 立 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

 。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 在 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 、 、锚

 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 定 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和 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 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 负 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 单 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 施 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 员 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 取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 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 遵 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 起 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 验 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 时 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 定 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 现 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 知 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 工 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 构 构报告。

 9、使用单位、 安 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 的 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 进 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 录 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 全 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基 坑 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 业 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开 挖 挖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 工 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 的 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签 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 人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 , ,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 , ,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 论 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 格 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 施 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 支 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 技 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有组 织 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 专 专人进行基坑的变

 形监控和 监 监测。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专 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 单 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 工 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 的 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 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 签 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 人 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 关 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 施 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 包 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 以 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 家 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 员 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 论 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 统 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 。

 。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 案 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 搭 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 向 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 并 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 拉 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 系 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 目 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 员 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 级 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 量 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 总 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 收 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 术 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 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 序 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 应 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 统 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 变 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 浇 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 取 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 模 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 除 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 定 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 人 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整 治 治重点 重点区域:城市主 干 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 城 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等 重 重点区域的工程。

 重点企 业 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 的 的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进行重 点 点监控,督促其认真贯彻落 实 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标 标准规范,控制和减少各类 事 事故发生。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宣传发动 阶 阶段。3 月底前,各县、区 建 建设局,各施工企业和施工 现 现场全面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

 。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 段 段。4-8 月份,施工单位 和 和施工现场全面自查,全面 整 整治。

 第三阶段:整顿提 高 高阶段。9-11 月份,市 、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 施 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专项整 治 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 查 查督导。

 第四阶段:总结 提 提高阶段。12 月份,全面 总 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通报专 项 项整治情况。

 各县、区建 设 设局,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市 建 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认 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 产 产专项整治,做到有布置, 有 有检查,有总结。分别在 7 月 月初及 12 月份报送上半

 年 和 和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

 六、有关要求 提高认 识 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 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 识 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结 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 周 周密部署。市、县区、乡镇 街 街道办事处要实行“三级” 监 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 一一级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 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 用 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的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 整 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 容 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 目 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 单 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 完 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 实 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 项 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 和 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 制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明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

 。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要 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 监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 区 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 环 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 档 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 类 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 伤 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组 织 织机构,实行领导牵头挂牌 上上墙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安 全 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 立 立健

 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落 落实各项规整制度,保证必 要 要的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 件 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 程 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 拨 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 工 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 工 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 在 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 安 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 要 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 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 性 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 的 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 格 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 故 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 位 位整改。

 各县、区建设行 政 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 生 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 治 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 , ,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 对 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 点 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 发 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 事 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 , ,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 念 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 和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 程 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 全 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 起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 工 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使 使之认识到“安全管理是第 一 一管理”的理念,明确“生 命 命安全是首要目标”的要求 , ,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 培 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 线 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 和 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 作 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 保 保护能力,降低或减少生产 安 安全事

 故的发生。安全生产 教 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 考 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 上 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 录 录及考试试卷要存档。提倡 农 农民工上岗前举行岗位安全 宣 宣誓仪式。

 严肃查处安全 违 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 责 责任人。

 加大对安全生产 违 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 反 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66 号 号令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施 工 工的建设、监理、施工、设 备 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 和 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 ,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 治 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 的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及 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 按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积 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格责 任 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有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篇三: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努力实现 2011 年度建筑业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 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5%的目标。

 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基坑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隧道和桥梁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坍塌和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二)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

 (三)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四)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督促工程建设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如在大型起重机械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隧道施工中

 应用成熟的预防坍塌的监测、预报技术和监控装置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署启动阶段:4 月份,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工程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自查自纠阶段:5 至 9 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

 检查督导阶段:10 至 11 月中旬,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整改,并严肃处理。

 总结分析阶段:11 月下旬至 12 月份,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并适时将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年末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管总局及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督促落实等有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本行业(领域)工程建设的特点、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抵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与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制度,完善标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有序推进。

 (五)加强沟通,做好宣传。专项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和许多方面的工作,且相互关联。在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对一些共性的、倾向性的问题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效,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篇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8·29”建筑坍塌重大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X 城市、高平市相关会议精神,彻底整治我镇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消除建筑领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 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 政办发电〔2020〕54 号)、X 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 市政函〔2020〕12 号)、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政函〔2020〕16 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自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镇建筑领域。

 整治内容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集中解决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人员聚集场所、居民住房等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理到

 位,坚决消除隐患存量、遏制增量,健全相关长效机制,防止建筑领域发生安全事故。

 三、责任分工

 (一)全面排查违法占地情况,对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建筑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镇自然资源所、各行政村、各企业

 (二)全面排查违法建设和违规改造行为,对存在的以下情况进行整治:

 1.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但未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和项目;

 2.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的建筑和项目;

 3.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既有建筑物或现有建筑物擅自加层加宽或改扩建的;

 4.未取得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和项目;

 5.既有建筑未经设计审查及专家论证,擅自改变房屋建筑承重结构的。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自然资源所、各行政村、各企业

 (三)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对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将住宅改为宾馆、饭店、网吧、幼儿园等经营活动场所的或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安监办、各行政村、各企业

 (四)全面排查农家乐、宾馆、商户、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图书馆、敬老院、网吧、戏台、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医疗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将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上述人员聚集场所的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中心校、各行政村

 (五)全面排查各镇直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各自的办公场所、会议室、职工宿舍等建筑是否进行违规加层、破坏承重结构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并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各镇直单位、各行政村、各企业

 (六)全面排查居民住房是否存在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等安全隐患或使用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群租房及建设在松软地基上的自建房,并对排查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治:

 1.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以及其它农村住房由各行政村负责。

 2.单位集资房,由各产权单位、行政村负责。

 3.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由各行政村负责。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河道、高陡边坡回填等松软地基上的自建房,由各行政村、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等负责。

 (七)全面排查合法在建的建筑工程,全面加强对在建工程基坑、宿舍、工地围墙、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行政村、各企业

 (八)全面排查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建筑房屋、场地搭建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中心校、各行政村

 四、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相关单位、行政村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要展开拉网式、地毯式隐患大排查,并建立隐患台账,确保全域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处。

 1.对于排查出的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加固,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2.对于排查出的违法建筑,严重影响乡镇规划与建设、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拆除;对既是违建又是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对乡镇容貌影响不大,质量较好,尚能发挥一定社会作用的个别建筑,由市政府综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并确定处置办法。

 3.对于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或无证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4.对于屡次告知、催办,拒不配合工作、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和市场手段,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集中攻坚。

 五、整治步骤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2020 年 9 月 4 日前)。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根据 XX 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本村、本单位、本企业内进行安排部署。

 (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2020 年 9 月 5 日—9 月 30 日)。按照镇政府工作要求,对整治重点内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对排查梳理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逐一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并将排查问题清单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本村、本单位保存备查。

 (三)立即整治,消除隐患(2020 年 10 月 1 日—11 月 30 日)。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对照排查问题清单,明确专人,专题督办,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措施有效管用、整改落实到位。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提交整改报告,提出销号申请,报市委、市政府进行审核。

 (四)压实责任,建立机制(2020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老旧房屋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专项排查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整治工作,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建章立制,形成长

 效防控体系,12 月 21 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整改汇总清单报送至镇党委、镇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将对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镇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X城市、高平市及我镇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安排;有关单位、人员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全面完成专项排查整治任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要对所包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监督,依法从严查处。在专项排查整治中,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进行营业活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采取“硬”措施、取得“硬”效果。

 (三)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要明确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各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要强化监管、指导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查办贯穿工作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篇五: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 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和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局党组决策部署,决定在市区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重大风险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风险清单和管控清单。重点加强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针对可能威胁到人员密集区域安全或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在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摸排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灾害事故发生,确保市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见附件1)组织开展重大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对可能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做好防控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 4 月 15 日前,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报阶段(3 月 12 日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报工作,建立项目重大风险清单,研究防范化解管控措施,填报《重大风险登记表》(见附件 2)和《项目重大风险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 3)。

 (二)复查评估阶段(3 月底前)。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对项目部上报的重大风险清单和管控措施清单进行复查评估,力求重大风险清单精准明晰、管控清单科学有效。我站通过监督抽查掌握实际情况,进一步核查核实重大风险情况与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4 月 15 日前)。各项目部总结提炼重大风险排查整治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建立重大风险长效管理制度,形成动态更新、动态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开展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站成立以分管站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各监督科科长组成,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的全面管控和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也应成立领导小组,把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作为,狠抓落实。

 (二)研判风险,建帐建库。各项目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时,要详细记录重大风险基本信息、重大风险点名称和位置、存在的主要风险(或诱发事故类型)、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等,形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清单,并根据重大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及时滚动更新。

 (三)常态管控,控增消存。各项目部要加大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力度,企业安全总监定期检查跟踪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情况,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隐患和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

 各施工企业要督促项目部将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逐一登记造册,并于 3 月 12 日前报送附件 2、附件 3,4 月 15 日前报送总结材料。房建工程报送邮箱,轨道交通工程报送邮箱。

 附件 1.《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附件 2.《重大风险登记表》 附件 3.《项目重大风险排查整治清单》

 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 序号 国民经济 分类 直判条件 监管 单位 管控措施 0 0

 所有行业 ① 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

  1.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范的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 2.对发生过的事故运用多种分析方法来进行分析总结,吸取经验,提高员工与管理者的安全意识; 3.对发生过事故且发生事故条件依然存在的场所运用安全评价方法来辨识、分析、评价、总结、控制与消除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4.定期组织对员工的教育与培训,使职工具有相应的防护意识。

 ② 砖混结构厂房使用年限达30 年以上。

  1.加强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并可以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在对设施进行安全管控时应按时检查,如使用线路时应在潮湿的作业场所下使用安全电压,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等等;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③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人及以上。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监管; 2.注重个人防护,杜绝出现违章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3.设置自动检测,自动报警系统; 4.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

 ④ 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装置或独栋厂房。

  1.加强对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并可以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对设施进行安全管控时应按时检查,如使用线路时应在潮湿的作业场所下使用安全电压,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等等;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4.做好应该预案准备,当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地及时控制; 5.加装独立的 SIS 系统。

 ⑤ 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

  1.落实施工人员的个体防护; 2.落实现场监管;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可以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措施。

 17 47 房屋建筑业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① 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市住建局 市市政和1.加强基坑临边防护,设置人员专用上下通道,专人负责对基坑支护变形或透水先兆进行监测; 2.挖土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设计的程序进行,按照时空效应原理,分层、分区、分块,尽量减少每步开挖面积,每步开挖后支撑及时跟进,减少围护墙无支撑暴露时间; 3.加强安全检查。每日观察边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基坑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对进场的每一位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交底,使每位职工了解现场危险源,熟悉防范知识; 5.做好应急准备,在出现意外险情时,能迅速启动救援措施。

 49 建筑安装业 50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② 开挖深度 3m 至 5m,且与基坑底部边线水平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存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主干道路或地下管线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园林局 1.加强监测,施工前,对基坑周边进行摸底调查,准确评估安全等级,并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型式与地下结构的关系,确定最大沉降和沉降差的警戒值; 2.在雨季做好基坑上的排水,避免基坑四周集水,如发现有集水及时组织排水,以减少降水时对建筑的影响,基坑周围不堆码余土等重物; 3.当最大沉降和沉降差临近警戒值时,分析原因,如因基坑变形所至,立即对基坑壁进行打锚杆、堆土反压加固和对建筑物进行跟踪注浆加固,控制下沉和变形。

 ③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1.各式模板在提升前应对全部设备装置进行检查,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模板在提升时,应统一指挥,并有专人负责量测千斤顶,如发现情况异常,立即停止滑升。

 ④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或搭设跨1.模板作业前,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经理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2.模板作业时,支撑系统采用钢管和钢扣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管和钢扣件; 3.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

 度 18m 及以上,或混凝土板厚 350mm 及以上,或混凝土梁截面面积 0.45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 及以上。

 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4.梁板高支模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支撑体系,在搭设和钢筋安装、砼浇捣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

 ⑤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kN 及以上。

 1.模板支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 4.模板支架使用期间,不得任意拆除杆件; 5.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 6.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⑥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1.施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同有施工经验的工人研究制定方案,向参加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要求操作时精神集中,听从统一指挥; 2.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架空电力线路及其它障碍物; 3.专家论证专项方案。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⑦ 起重量 300kN 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 200m 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 200m 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1.起重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对起重设备熟悉操作,且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 2.吊车进场必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3.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⑧ 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或附墙形式进行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安装工程。

 1.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塔式起重机安装业务的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书; 2.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制动,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3.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⑨ 外挂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和拆卸工程。

 1.安拆单位必须具有塔式起重机安拆业务的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书; 2.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进现场还应穿防滑胶鞋,佩带安全带; 3.塔吊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⑩ 使用屋面吊进行拆卸的塔式起重机拆卸工程。

 1.认真检查作业工具、机具,保证作业安全; 2.作业区,整个外立面在塔吊拆除作业时其他作业应止,防止交叉事故发生; 3.警戒区需有专人值班,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4.作业人员配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5.制定应急预案。

 ⑪ 架桥机安装和拆卸工程,使用架桥机进行的桥梁安装工程。

 1.制定专项方案,且需要专家论证; 2.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经过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培训; 4.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装备; 5.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⑫ 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后才发上岗证; 2.搭设脚手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3.架工及架上操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架子的支撑锚固点是否牢固; 4.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不准搭设或拆除外架,也不准在架上作业,其他按高层脚手架的操作规程执行。

 ⑬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工程。

 1.脚手架使用前,安装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接受监督管理; 2.安装、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使用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4.安装、拆卸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由专业人员现场监督。

 ⑭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 20m 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1.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搭设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加对搭设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 4.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而且,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⑮ 用于装饰装修及机电安装施工的吊挂平台操作架及索网式脚手架工程。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方法; 2.严格执行班前检查制度,操作司机填写班前检查表; 3.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 4.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架桥机桥下防护随架桥机移动,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6.临时支架安装按照标准执行,确保其稳固安全。

 ⑯ 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的移动操作平台架工程。

 1.移动平台移动时必须距离临边一定距离,移动平台架上方不得有人员,并派专人看护; 2.移动中禁止突然启动加速,必须平稳、缓慢前进; 3.定期检查移动平台,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4.移动平台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侍篾、塑料篾混用移动平台的搭设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 5.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及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6.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且每边均匀堆放,施工荷载不得大于 2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7.作业层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挡脚板,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⑰

 不能直接按照产品说明书中参数及安装要求安装的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1.作业人员需经过系统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穿防滑绝缘鞋,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或光脚; 3.进入吊篮的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系...

篇六: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 -

 发电单位

  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签批盖章 等级

  特急 ·明电

 宁整治办电〔2019〕23 号

  编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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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紧密结合,把握规律,抓好关键,举一反三,守牢底线,标本兼治,化解影响制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简称“危大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着力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进建筑施工工人岗前培训、信息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推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持和巩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的局面。

 二、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建设主体。

 三、整治重点

  - 3 - (一)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施工,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工期或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指令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在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未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使用计划、使用要求,未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因低价中标易带来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必要投入和租赁低廉、缺乏安全保障的机械设备等问题;重点整治施工单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未切实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整治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未对已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等问题。

 (二)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未保障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项目施工作业前会同施工、监理等单位列出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管控责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重点整治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问题。积极推进危大工程管理信息化、标准化,提高管理效能。

 - 4 - (三)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各方未按照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开展排查;重点整治地铁盾构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分析、控制等措施不力,盾构机密封性能及土仓压力、出土量等参数不符合条件,盾构施工过程中环境监测和安全措施不及时不齐备,盾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四)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建设行为。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特别是部分开发区(园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重点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行为;重点打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等行为。

 (五)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点整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六)坚决遏制高处坠落和“三违”现象发生。重点整治施

  - 5 - 工单位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整治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钢性、强度、稳定性不达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重点整治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重点整治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未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未对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未将整治“三违”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未建立反“三违”奖惩制度等问题。

 (七)严格建筑工人全员岗前培训。重点整治施工企业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不到位、待岗转岗换岗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重点整治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劳动保护、施工流程及方法、现场主要危险区域、安全防护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未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未对工人进行事故案例方面的教育;重点整治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无照片、无签字(或代签字)记录,三级安全教育无考试合格记录等问题。

 四、时序安排 此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底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中旬)。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入加强学习,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企

 - 6 - 业、项目。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认真制定并上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浓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底)。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细化检查内容和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突出重点企业、项目、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抓好对停工整顿、发生亡人事故企业和项目的跟踪复查。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

 一是2019 年 12 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逐一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全力督促整治整改到位。整治整改项目责任清单书面报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备案。

 二是 2020 年 1 月至 3 月底,结合岁末年初、雨雪冰冻事故易发高发和冬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的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是 2020 年 4 月至 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

  - 7 - 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眼长效机制,着眼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完善法规标准、厘清监管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整治整改项目法规制度规范落细落实落地,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整治整改项目进度每周报送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汇总。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对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项销号,并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岗定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可控。要采取明查暗访、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通过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根据专项整治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现象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入研究,对现行建设工程相关法规、制度进行修订调整,进一步夯实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 8 -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市建委主任黄辉任第一责任人,市建委副主任朱家祥、宋刚具体负责,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按职责负责相关工作推进实施。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切实加强工作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特点,细化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环节安全管控。

 (二)强化监管责任,提升监督能力。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问题,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监管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区域的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力度,堵塞开发区(园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漏洞”和“死角”。要加强安全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实监管机构力量,加强监督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三)严格监管执法,实施联合惩戒。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频次,要依法严惩和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四个一律”要求,突出对非法建筑施工行为的严厉打击,对非法建筑建工活动,一律予以

  - 9 - 停工整改;对从事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有关企业和责任人,一律予以严厉处罚;对存在非法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违反法律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按照“视隐患为事故”的要求,加大事前查处和非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公布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黑名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认真做好总结。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于12月18日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单(附件1),每月3日前报送本地区(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汇总表》(附件2),2020年11月9日前报送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市建委将及时梳理汇总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定期上报市整治办。

 联系人: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光贵和 83273540; 市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

 朱勇

 83278292

 附件 1.各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各监督机构 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回执单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汇总表

 - 10 - 附件 1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姓 姓 名 职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工程安全监督 分管领导

  工程安全监督 联络员 (部门负责人)

  工程安全监督 联络员

  建筑市场监管 分管领导

  建筑市场监管 联络员 (部门负责人)

  建筑市场监管 联络员

  填报人:联系电话:

  - 11 - 附件 2 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专项整治检查 隐患排查 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自查 设区市检查 一般隐患及整改数量 重大隐患及整改数量 开展活动 培训教育 次数 项目个数 次数 项目个数 一般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重大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场次 人数

  开展执法行动情况 事故查处 查处无施工许可证或手续不全施工的(项数)

 查处未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项数)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份数)

 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份数)

 处罚单位 (家)

 处罚金额 (元)

 生产安全事故 罚款金额 (元)

 事故追责(人数)

 其他说明 事故起数 结案起数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主要负责人

 工作联络员

 注:1、填报单位为各区建设行政主政主管部门、市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市级建筑市场监督机构。

 2、生产安全事故一栏填写自专项整治启动以来本地区(部门)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3、统计数据均为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的累计数据。每月 3 日将统计情况报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

篇七: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建局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 号)和《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X 建质〔2020〕X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亲自批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住建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内容,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前交底制度。

 (三)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达效扩面。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规范差别化费率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三、全面落实住建行业安全整治重点任务 (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及启用“XX 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我局要求中、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施和车牌识别系统。完善工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建筑工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深化施工安全治理。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认真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培训工人

 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火灾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完善房屋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下大气力整治建筑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联动查处重点材料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强化整治工作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 XX 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扎实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三)夯实治理基础。要聚焦基础性、制约性、根源性问题,突出源头预防,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地方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出台针对性、易操作、能落地的实招实策,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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