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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篇

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篇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ld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篇

篇一: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 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为遵循,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紧抓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不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 1. . 全面均衡推进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抽检力求覆盖不同环节、不同规模、不同业态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抽检科学性与靶向性。对食品生产企业、已备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抽检覆盖率达到 80%;重点对南昌深圳农产品批发市场、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监督抽检,有效防范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下级市场,把好“菜蓝子”第一道关口。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按月度均衡推进抽检进度,完成省级抽检 5453 批次、市级抽检 12510 批次、县区级抽检 12600 批次。加强承检机构管理考核,健全考核退出机制,提高抽检工作质量水平。(时限:全年。责任部门:

 产品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含开发区、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下同〕)

 2. 完善核查处置机制。修订《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出台《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程》,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5+1”工作模式,确保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风险预警交流到位。强化检打联动,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 100%,定期通报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进度。(时限:全年。责任部门:产品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3. 加强风险预警交流。强化抽检结果运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依法依规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发布食品消费风险提示,加强敏感信息公布审核把关。构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预警机制,依据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组织风险预警交流,对在年度抽检监测中出现两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按总数量的 50%开展风险预警交流。(时限:适时开展。责任部门:产品抽检监测科、新闻宣传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4. 完善食品快检体系。以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能力提升为支撑,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快检体系。制定《南昌市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开展快速检测。监督性快检批次力争达到每千人 20 批次,实现获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性快检覆盖率达到 100%。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加强活动宣传和成果再利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消费的获得感、安全感。(时限:全年。责任部门:产品抽检监测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5. 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突出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鼓励县区引入第三方检查服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限:全年。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6. 开展粮食质量提 升行动。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在产大米生产企业重金属镉的检测设备配置率达 100%,且正常开展原粮入厂检测和成品出厂检测。持续开展“月月抽检”,指导督促大米生产企业提升自检能力。(时限:12 月

 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7. 开展肉及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全面开展肉制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对原辅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点管控。严格落实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摸排重点违法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销售私宰或来源不明猪肉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8. 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规范骆驼乳、羊乳等特色乳制品生产和标签标识管理。鼓励豆类产品(含豆制品及豆芽菜)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对部分特殊食品企业实施“可视化工厂”建设,加大对特殊食品专营店、会议营销特殊食品等监管力度。对销售预制菜、通过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等新型业态,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制止餐饮浪费、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等专项行动。严格进口食品管理,持续防范进口食品输入风险。(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9. 开展小作坊改造提升行动。以酒类小作坊、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作坊为重点,强化对风险隐患大、问题易反弹品种和区域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指导督促南昌县幽兰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安义县宗山米粉特色小镇米粉聚集区的规范化运行,适时启动“豫章名食坊”评选活动。(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0.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巩固社会餐饮“明厨亮灶”建设成果,实现中型(150 ㎡)以上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大型(500 ㎡)以上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100%的目标。开展网络外卖餐饮治理,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养老机构、工地、医疗机构、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中高考、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协调指导,做好全省“两会”、世界 VR 产业大会等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1. 开展食用农产品治理提升行动。通过风险交流、约谈培训、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整治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资质、

 经营环境条件、索证索票等问题。标准化建设和运行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督促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和赣昌水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快检项目、方法和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有效的快检联动和阳性产品处置工作机制,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健全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有效衔接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形成监管合力。(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生产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2.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提升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强化与教育、卫健等部门协调联动,抓好春秋季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律,重点查处销售“三无”、过期、来源不明“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承接校园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 100%。(时限:12 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13. 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贯彻落实新《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科学实施分类监管。按照“一企一档”完善企业信用档案,

 及时归集企业信用和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推行食品安全风险“三单管理”,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4. 强化溯源管理。全面推行应用“赣溯源”系统,确保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注册率达 100%。组织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豆类产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追溯体系建设。综合利用“洪溯源”、“赣溯源”和智慧市场监管平台,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网监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5.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培训,提升食品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充分利用食品生产监管兼职检查员队伍,开展重点风险防控随机异地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6.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红糖等虚假宣传,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铝超标,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等问题,持续规范

 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严厉查处“两超一非”、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虚标或篡改生产日期、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产品抽检监测科、反不正当竞争科、广告科、执法稽查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四、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17. 树立首要职责意识。要层层强化食品安全首要职责意识,贯彻《关于推动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通知》要求,实行清单式管理,层级联动、尽责履职,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确保“首要职责”的惠民成效。(时限:全年。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8. 推动企业落实主责。开展“生产记录规范年”活动,督促企业加强产业链和供应链风险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记录。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宣贯工作,企业自查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开展首席食品安全质量官试点,引导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大型食用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高风险品种企业、规上企业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试点。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充分利用“食安员抽考 APP”,抽查考核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确保企业抽考覆盖率达 100%、合格率达 95%以上。(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19. 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运用好“月月 3·15”平台,畅通食品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健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监管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时限:全年。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 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围绕评价验收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梳理缺项弱项,强力攻坚,补齐短板,挖掘亮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初评、国家验收,全力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示范创建成果,开展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区“回头看”,打造市级、争创省级第二批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区。(时限:全年。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1. 深化示范引领行动。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引导超市完善采购模式,统一冷链物流标准和管理,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食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开展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

 店创建。(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流通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2. 延伸社 会监督触角。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网络直播活动,推动企业加强自律自管。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渠道,探索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师生家长、企业员工等组成的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南昌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品牌。依托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集中区现有的管理机构,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站试点建设,借用社会力量延伸监管触角。(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3. 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将食责险与风险等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等挂钩,探索构建保险机构、银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共赢的风险分担机制。先期在高风险品种或风险集中环节推行食责险,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责险“破冰”,推进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大宗食品配送企业以及婴配乳品(含固体饮料)、液态奶、糕点、白酒、卤制熟食等生产企业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时限:全年。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24.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打造食品安

 全主题公园,推进食育普及行动计划。发挥食品安全教育实践基地和社会团体开展食育工作的优势,打造南昌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品牌。(时限:全年。责任部门: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篇二: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2 年 XX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22 年,XX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将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全街道办继续推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全面提升监管工作能力,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 2022 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党工委书记负责制.因人事调整,街道办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

 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六、不遗余力的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不遗余力的宣传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认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使广大食品经营业主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个个关心食品安全的优良氛围。

篇三:2022年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监管局关于 2022 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 市场监管局关于 2022 年度食品平安重点工作支配范文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1.严格执行冷链运输服务标准规范,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措施。(县交通局)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平安总仓管理,严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以及消毒单位出具的消毒证明),实施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管理,做到四个不得(无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均不得上市销售)。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专区存放、专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推动完善第三方冷库备案和公示,加强对企业自建冷库、第三方冷库的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评估研判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病毒的风险,对干脆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优先接种疫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二、强化突出问题整顿治理。

  2.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主动推动在平安利用类耕地推广实施农艺调控、土壤改良、生物技术等技术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根据法律和有关技术规定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激励实行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

 湿、轮作休耕、轮牧休牧等风险管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持续推动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3.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平安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检验制度。(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索取粮食收储企业的出库合格证明,确保选购 原料符合食品平安国家标准。加大对市场中流通的米、面及其制品抽检力度。(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管理污染粮食处置,组织做好本地区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县发改局)严禁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县市场监管局)

  4.大力开展打非治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运用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落实农药平安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深化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进一步规范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查处私屠滥宰和躲避检疫的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草牧业发展中心)

  5.加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平安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

 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校内食品平安守护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推动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园长)负责制。(县教化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扬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在网站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扬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风险防范实力

  8.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完成食品检验量达到 3 批次/千人。国家、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 100%,按时完成率达到 85%。完成 348 批次食用农产品检测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完成 90 批次农产品质量平安监测任务,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7%。(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9.制定食品平安风险监测安排。制定并实施县级食品平安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平安风险研判,强化评估结果属地运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适时开展食品平安风险会商、预警沟通,提高食品平安风险管理实力。(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开展食品平安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商业区、高速马路服务区、车站等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活动食品平安保障。(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11.严厉打击食品平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县草牧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对主观有意、性质恶劣、造成严峻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落实惩罚到人要求。加强农产品、食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工作,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对低毒农药、食品添加剂等超限量运用刑事案件证据的论证。严厉打击食品平安刑事犯罪,对情节严峻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惩罚。主动推动我县食品平安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持续推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刚好依法处置食品平安违法违规网站,做

 好网络食品平安监管工作。(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严厉打击冻品、不合格食品等走私入境,执行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15.推动才智监管。完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和平台建设,刚好将监管数据汇聚至‘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食品平安领域风险预警模型。持续加强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户、小摊点)监管力度。(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快食品平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峻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公示,将严峻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17.持续推行运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全县范围内实行主体开具运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 50%。开展阳光农安试点,探究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8.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对食品平安责任落实、食品平安状况定期进行自查评价,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接着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9.深化实施地理标记农产品爱护工程,支持地理标记农产品培育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抓好食品平安标准宣扬贯彻和跟踪评价。(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牵头负责)

  21.持续打造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实施餐饮质量平安提升行动。督促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社会餐饮服务供应者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达到 75%;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全部实施备案管理。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食品平安监管实力

  23.做好实力建设发展规划。提动身展目标、明的确施步骤,推动食品平安治理体系实力提升。开展食品平安突发

 事务应急演练培训,健全突发事务应急处置机制。(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基层监管实力建设。加快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和农村基层服务站(所)改革,推动基层食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强化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队伍、食品平安犯罪专业侦查力气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主动推动食品平安科技创新。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科研。(县工信局牵头负责)

  九、推动食品平安社会共治

  26.全县同步开展世界食品平安日食品平安宣扬周活动。(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据相关职能部门供应的权威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平安相关新闻报道,主动引导舆论。(县委宣扬部、县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平安进农村、进校内、进企业、进社区等宣扬活动,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把食品平安普法宣扬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普及食品平安法律法规。(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深化预警沟通区域协作,推动互联网+风险预警沟通,开展食品平安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激励

 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平安违法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深化农产品质量平安县创建工作,推动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平安县扎实开展创建。(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十、加强对食品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

  29.落实食品平安党政同责。根据党中心食品平安责任制规定,做好食品平安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确保食品平安工作成效占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评指标权重 2%以上。结合党委督查和巡察工作支配,进一步落实对乡镇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平安工作督查督办和履职检查。(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对在食品平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嘉奖。(县食安办)

  30、发挥县食品平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平安形势分析,制定食品平安数据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协作机制。推动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实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各有关部门食品平安重点工作支配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于 11 月 30 日前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年度食品平安工作状况并抄送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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